成都医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4:3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成都医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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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特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要求,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止引发大规模的人员流动和聚集。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底线,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确保人才选拔的科学性。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成立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督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过程,并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和调剂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按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成立以研究生复试小组(5人以上组成),复试前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
(四)复试小组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对考生进行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在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同一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原则上统一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
三、复试工作准备
(一)制定并公布2021年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包括复试程序、方式、总成绩计算方法、调剂、录取及其他相关事项。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于复试前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遴选培训工作人员。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命制复试试题。各招生学院按照学校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复试命题。复试试题及评分参考在启用前系国家机密材料,涉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四)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在复试前严格审查核验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禁“替考”。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为充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不进行现场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各学院要联系考生提前进行系统测试,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应提前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复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和考生均须按单位或当地有关要求做好防疫措施,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指定专人通过专用账号或现场,参与复试过程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将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巡视。远程复试设备要求和操作流程另行发布。
(二)复试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包括专业课(实践技能)、外语和综合能力考查等,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考生采用口试或问答等方式完成作答。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外语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诚信情况等;(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各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内容各部分组成比例和计算方法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复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各复试小组对复试内容要进行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
五、复试安排和要求
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一)复试时间拟安排在3月底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接受报考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同时提交学生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政审意见(本人现实表现材料)、诚信复试承诺书等的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各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教生须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核验在线验证报告。
(三)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如因隐瞒信息或违约而造成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由考生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六、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一区初试合格线,且达到我校所划定的接收调剂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满足各学院调剂要求。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学院)的调剂工作办法(方案)。
(二)调剂工作安排
1.调剂复试按照《成都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有关要求进行,所有调剂考生均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不进行现场复试。
2.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调剂工作总体安排,制定调剂实施方案并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
3.学校的调剂工作4月30日前结束。各学院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和缺额信息另行通知。
(三)调剂途径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取得我校研究生复试通知并经本人确认后,方能参加本校复试,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各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七、录取
(一)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比确定为7∶3进行加权获得,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所有成绩按百分制计。各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依据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领域)分别进行排名,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后能按序补录。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他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二)经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确认接受拟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录取考生须在入学后参加心理测试。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可组织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体检等,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录取为非定向考生,必须调阅人事档案;录取为定向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可不调档;2021年应届生在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由考生所在单位寄来我校研招办。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可选择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提交各学院。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事宜,严格按国家及省考试院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在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校园网上公开有关复试、录取材料,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实现阳光招生。
(二)复试收费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200元/人。
(三)建立复议制度,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复核的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28-62739178
校纪委办公室申诉和投诉电话:028-62739076
(四)学校复试工作办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须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各学院以书面形式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和复试小组成员组成情况等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复试方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须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
(五)学校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各环节,强化责任,认真组织,规范程序,严明纪律,严格试题保密。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六)本实施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国家和四川省对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特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要求,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止引发大规模的人员流动和聚集。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底线,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确保人才选拔的科学性。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成立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督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过程,并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和调剂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按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成立以研究生复试小组(5人以上组成),复试前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
(四)复试小组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对考生进行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在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同一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原则上统一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
三、复试工作准备
(一)制定并公布2021年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包括复试程序、方式、总成绩计算方法、调剂、录取及其他相关事项。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于复试前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遴选培训工作人员。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命制复试试题。各招生学院按照学校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复试命题。复试试题及评分参考在启用前系国家机密材料,涉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四)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在复试前严格审查核验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禁“替考”。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为充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不进行现场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各学院要联系考生提前进行系统测试,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应提前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复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和考生均须按单位或当地有关要求做好防疫措施,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指定专人通过专用账号或现场,参与复试过程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将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巡视。远程复试设备要求和操作流程另行发布。
(二)复试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包括专业课(实践技能)、外语和综合能力考查等,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考生采用口试或问答等方式完成作答。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外语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诚信情况等;(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各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内容各部分组成比例和计算方法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复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各复试小组对复试内容要进行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
五、复试安排和要求
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一)复试时间拟安排在3月底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接受报考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同时提交学生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政审意见(本人现实表现材料)、诚信复试承诺书等的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各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教生须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核验在线验证报告。
(三)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如因隐瞒信息或违约而造成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由考生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六、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一区初试合格线,且达到我校所划定的接收调剂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满足各学院调剂要求。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学院)的调剂工作办法(方案)。
(二)调剂工作安排
1.调剂复试按照《成都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有关要求进行,所有调剂考生均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不进行现场复试。
2.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调剂工作总体安排,制定调剂实施方案并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
3.学校的调剂工作4月30日前结束。各学院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和缺额信息另行通知。
(三)调剂途径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取得我校研究生复试通知并经本人确认后,方能参加本校复试,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各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七、录取
(一)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比确定为7∶3进行加权获得,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所有成绩按百分制计。各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依据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领域)分别进行排名,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后能按序补录。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他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二)经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确认接受拟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录取考生须在入学后参加心理测试。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可组织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体检等,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录取为非定向考生,必须调阅人事档案;录取为定向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可不调档;2021年应届生在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由考生所在单位寄来我校研招办。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可选择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提交各学院。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事宜,严格按国家及省考试院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在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校园网上公开有关复试、录取材料,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实现阳光招生。
(二)复试收费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200元/人。
(三)建立复议制度,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复核的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28-62739178
校纪委办公室申诉和投诉电话:028-62739076
(四)学校复试工作办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须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各学院以书面形式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和复试小组成员组成情况等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复试方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须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
(五)学校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各环节,强化责任,认真组织,规范程序,严明纪律,严格试题保密。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六)本实施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国家和四川省对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护理学院 2020 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远程复试系统调试的通知

根据《成都医学院护理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中
关于复试安排的要求,所有拟参加护理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的考生应于 5 月 25 日参加学院组织的远程复试平台“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及备用平台“钉钉”进行系统调试,请考生按照《成都医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中的要求, 提前准备好设备(建议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和网络,安装好相应软件和浏览器,按照以下时间安排表提前 10 分钟登陆,等待测试老师邀请,参加调试。未参加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正式复试。

老年护理考场

 
序号 考号 姓名 系统调试时间
1 137050105400077 马秀程 9:00-9:30
2 137050105400018 李婷婷 9:00-9:30
3 137050105400034 龚婷 9:00-9:30
4 137050105400094 刘金枚 9:30-10:00
5 137050105400072 龚燕 9:30-10:00
6 137050105400031 唐玲 9:30-10:00
7 137050105400097 杨棋涵 10:00-10:30
8 137050105400032 廖明姝 10:00-10:30
9 137050105400127 曾昕 10:00-10:30
10 137050105400064 曾晓颖 11:00-11:30
11 137050105400065 杨翠 11:00-11:30
12 137050105400103 周羽 11:00-11:30
13 137050105400117 温馨 11:30-12:00
14 137050105400008 刘恋 11:30-12:00
15 137050105400104 彭佳玲 11:30-12:00
16 137050105400102 李彦佳 14:30-15:00
17 137050105400027 郝珏 14:30-15:00
18 137050105400095 巫道琳 14:30-15:00
19 137050105400002 杜旭 15:00-15:30
20 137050105400033 肖英 15:00-15:30
21 137050105400089 田甜 15:00-15:30
22 137050105400121 沈晗埼 15:30-16:00

 
慢性病护理考场
 

序号 考号 姓名 系统调试时间
1 137050105400183 张铭鹪 9:00-9:30
2 137050105400195 曹敏 9:00-9:30
3 137050105400209 郑思婷 9:00-9:30
4 137050105400148 侯小凤 9:30-10:00
5 137050105400185 廖兴梅 9:30-10:00
6 137050105400176 牟文轩 9:30-10:00
7 137050105400172 胡诗贝 10:00-10:30
8 137050105400215 孔叶 10:00-10:30
9 137050105400146 敬云华 10:00-10:30
10 137050105400132 王勤 11:00-11:30
11 137050105400224 魏李芳 11:00-11:30
12 137050105400248 贺娟 11:00-11:30
13 137050105400229 唐鸿霞 11:30-12:00
14 137050105400233 周均 11:30-12:00
15 137050105400141 潘室容 11:30-12:00
16 137050105400167 喻琳 14:30-15:00
17 137050105400151 李艳均 14:30-15:00
18 137050105400154 蒋福荣 14:30-15:00
19 137050105400171 瞿海梅 15:00-15:30
20 137050105400135 唐于力 15:00-15:30
21 137050105400149 任攀 15:00-15:30
22 137050105400142 蔺可 15:30-16:00
23 137050105400208 唐诗颖 15:30-16:00
24 137050105400128 黄德玉 15:30-16:00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 028-62308631
 
 
护理学院研究生科2020 年 5 月 20 日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各种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或其他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因非不可抗力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未登录指定网络平台会议室参加复试,且未与学院联系说明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必须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双机位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6.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上半身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佩戴帽子、墨镜、手表、口罩、耳机、耳饰等。
7.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规定为准。
8.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直播、截图,复试结束后,不得对外传播复试试题与面试内容。
9.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招生学院保持沟通。
10.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即将正式启动(具体复试时间见各学院复试方案),为营造良好复试环境,确保复试规范顺利进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并提前做好准备:
一、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接受报考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
1.资格审查材料
①所有复试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政审表;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④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⑥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教生须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如因隐瞒信息或违约而造成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由考生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以上提交材料将于考生录取到校后审核原件。④-⑦项材料如已交学校研招办审查,无需再次提交。
2.各学院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以各学院复试方案为准)
3.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手写签字后扫描或拍照。
为便于材料审查,考生须将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组合成1个pdf文件,将补充材料组合成1个pdf文件,诚信复试承诺书单独1个pdf文件。材料命名方式和上传要求请以正式公布的各学院复试方案为准。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二、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钉钉”作为备用平台,考生请提前在电脑和手机等设备上安装相关软件并熟悉操作。复试前按照报考学院通知要求进行统一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与学院工作人员或学校研招办联系。
学信网考生端App下载地址: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
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钉钉软件下载地址:https://page.dingtalk.com/wow/dingtalk/act/download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的设备
【一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或1部智能手机。
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
【二机位】:1部智能手机。
3.能满足面试视频需求的良好网络条件,具备有线宽带连接、WIFI、4G/5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考生应确保有足够的手机流量能用于复试工作,应当充分准备好使用4G/5G网络需要的流量费用,提前备好流量包。
4.复试空间应为光线明亮、相对独立、封闭安静,复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旁观。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双机位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5.安装调试
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提前设置手机为来电、通知静音状态。
【一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手表、口罩、耳机、耳饰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关闭主设备与复试无关的应用程序。
【二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45度、1-2米处拍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和主机位屏幕。复试过程中设备麦克风和扬声器保持静音,仅开启摄像头功能。复试前手持二机位设备,环绕360度向复试小组展示复试环境。复试中如有必要,考生需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

机位布置示意图
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复试纪律
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成都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等相关招考信息,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复试过程诚信。所有考生均须签订《成都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泄露或公布相关信息。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截屏、录屏和直播;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可组织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体检等,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应急准备及突发情况处理
将报考学院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抄写在一张纸上,将纸放置在座位1.5米范围外,出现紧急情况即刻联系。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切勿慌张,应立即联系学院复试小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手机功能设置特别提醒:
1.拦截必要来电外的所有来电:将报考学院紧急联系电话加入手机白名单,在电话拦截规则中,选择拦截除白名单以外的所有来电,杜绝其他电话呼入,考后再恢复设置。
2.关闭app通知:除应试期间需要使用的app外,将所有其他app的通知功能关闭,防止app消息提醒影响考试,考后再恢复设置。
第十九条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比确定为7∶3进行加权获得,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第十六条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5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接受报考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同时提交学生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政审意见(本人现实表现材料)、诚信复试承诺书等的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各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教生须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核验在线验证报告。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如因隐瞒信息或违约而造成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由考生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第十三条 复试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包括专业课(实践技能)、外语和综合能力考查等,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考生采用口试或问答等方式完成作答。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外语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诚信情况等;(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各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第十四条 体检。考生拟录取后可选择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提交各学院。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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