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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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一、认真学习政策,按照学校和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考生应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及时关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uit.edu.cn/)公布的复试工作安排以及各学院复试通知,充分了解和认识复试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及安排。
二、复试时间
各学院一志愿复试于3月29日之后开始,不晚于4月8日结束;各学院一志愿复试结束后自主确定调剂时间,所有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27日前结束。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复试内容
1、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按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审核)、专业课考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同等学力加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均通过网络远程面试平台完成。
2、专业课考试科目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科目为准。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专业课考试在网络远程面试平台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
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专业能力(满分70分)、外语听说水平(满分50分)、创新精神与能力(满分40分)、非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满分40分)等方面的考查,满分2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学历为专科或本科结业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加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单科考试时间为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
四、网络远程面试相关设备及环境要求
1、远程复试平台说明
我校拟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复试前各学院会通知考生测试。学信网平台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2、平台设备及环境配置要求
(1)推荐使用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功能)作为复试的“主机位”; 1部手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作为复试的“辅机位”,同时用此设备进行“人脸识别”、打卡及紧急情况下联系复试工作人员等操作。
(2)考生应当正对“主机位”摄像头,“辅机位”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及“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看到。
(3)考生需提前使用电脑和手机分别下载电脑端、手机端软件,熟悉软件使用,并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进行登录测试。
(4)考生应当提前调试好设备以满足复试要求,保持电量充足,最好接通电源使用;建议准备有线宽带网和WIFI网络条件,网络良好正常并确保资费或流量充足。
(5)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必须在3月26日前向所报考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3、复试环境要求
考生必须在独立、安静、整洁、明亮、封闭的房间进行面试,房间内不得张贴或悬挂与复试相关资料;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场所进行复试。
4、个人仪表要求
考生本人应保持发型整洁,免冠、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耳机等。
五、网络远程复试纪律要求
(一)复试总体纪律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提前登录复试平台,进行打卡,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人脸识别等工作,等待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复试安排。
3、考生无故失联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安排参加复试且未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的,考生复试过程中网络多次无故中断且未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的,将视为个人放弃复试。
4、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考生不遵守复试考场纪律,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二)复试过程纪律要求
1、复试过程中,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应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复试过程中,头肩部及双手应始终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确保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2、复试过程中,若发生如软硬件故障等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复试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听从指挥,解决问题,已作答的题目原则上不重新作答。
3、复试过程中,考生除网络远程面试软件平台外不得使用其他无关复试的软件,不得进行网络搜索、查询等与复试无关的操作。
4、复试过程中,复试工作人员可根据情况,通过随机巡视考生所在房间环境、询问个人基本信息等方式对于考生情况进行查验,考生应当配合。
5、复试过程中,考生严禁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旁窥,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6、复试结束后,考生应当按照复试工作人员要求退出复试会场,不得在复试会场逗留。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按函[2021]102号)及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复试录取原则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推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校内各部门工作,对各招生学院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设立各学院复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宣传及舆情监控组、纪检监察组、网络技术保障组、体检工作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余敏明校长,副组长为何建新副校长,成员:李林襁纪委办公室主任、陈权亮处长、各招生学院院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各学院成立本学院的复试工作组,组长为各学院院长,负责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组织本学院复试命题工作,制订并实施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采取一定措施为本校在校考生提供网络复试的候考和复试场地等便利条件,在兼顾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做好在校生的复试工作。
    3.疫情防控组,组长为后勤基建处负责人,成员包括学校后勤基建处、保卫处、研究生处、相关学院等部门人员。疫情防控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4.宣传及舆情监控组,组长为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成员包括党委宣传部、研究生处、相关学院等部门人员。宣传及舆情监控组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的各项宣传工作,正面引导考生接受在疫情期间可能会面对的各种困难;负责对复试阶段的舆情监控,及时应对和处理。
    5.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人,成员包括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处等部门人员。纪检监察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程的监察等。
    6.网络技术保障组,组长为信息中心负责人,成员包括信息中心和各学院人员组成。网络技术保障组保障复试期间网络的正常运行,如遇到网络故障能够第一时间进行抢修;各学院负责复试阶段软硬件设备的学习和完善,对复试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和内部培训。
    7.体检工作组,组长为后勤基建处(校医院)负责人,成员包括后勤基建处(校医院)及招生办人员组成。体检工作组负责体检结果的审定。
    三、疫情防控
    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及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科学制定复试工作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一是落实责任,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有序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二是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将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卫健、疾控部门备案;三是做好场所管理,坚持疫情常态化下场所管理要求,加强有关复试场所的管理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四是加强个人防护,按照学校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保持卫生清洁,符合接种要求的师生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五是做好监测预警,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工作,加强新冠肺炎、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冬春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周密安排复试工作人员和在校考生的日常监测工作,有序推进复试工作。
    四、复试时间
    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初步定于3月29日开始进行,分两类情况进行。
    第一类:第一志愿考生复试,3月29日之后开始,不晚于4月8日结束;
    第二类:调剂考生复试,各学院一志愿复试结束后自主确定,不晚于4月27日结束;
    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
    五、复试方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四川省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我校拟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钉钉为备用平台。
    考生在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前,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的场所,相关要求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学校研究生处主页一栏)。
    考生需提前下载软件,并熟悉软件操作,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测试前可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六、复试环节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复试材料初审、综合面试前人证识别复审,该环节工作必须在其它环节开展前完成。对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考生身份存在问题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按学院具体要求,提供经考生本人签字的以下材料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至相关学院,纸质材料待新生报到时交各学院留存: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4)国防生考生除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外,还须提交《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所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6)补充材料:除上述材料外,学院还可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考生应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材料信息错误或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科目为准。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专业课考试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
    3.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专业能力(满分70分)、外语听说水平(满分50分)、创新精神与能力(满分40分)、非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满分40分)等方面的考查,满分2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综合面试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必须在3月28日前向复试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处。由学校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考生仍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学历为专科或本科结业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加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单科考试时间为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
    5.体检
    (1)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进行。
    (2)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主页下载并打印电子体检表格,经考生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综合医院体检合格后,在学校拟录取公示期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盖医院公章的电子版体检结果。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完成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为体检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研究生新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七、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复试总分(满分250分)。
    2.初试总分按照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原始分相加得出。初试总分满分不为500分的,按500分折算后得出。
    3.复试总分按“复试总分=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4.加试科目的得分不计算入总成绩。
    5.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6.已参加过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调剂考生,若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的复试科目一致,则考生调入专业的复试成绩按调出专业的复试成绩计算,不再重新组织复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若满足相关加分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初试成绩加分。
    八、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
    2.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调出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剂复试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统考数学一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数学二、统考数学三等(自命题数学与统考数学类科目不可视为相同),以此类推,反之不能申请调剂。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复试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同批次的调剂复试,遴选标准可不相同。
    6.单独考试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含强军计划考生、援藏计划考生、农村师资计划考生)、已被录取的校外推免生不能调剂至我校。
    7.调剂条件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九、调剂录取流程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考生可以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上进行调剂意向登记。
    2.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考生须登录该系统向学校正式递交调剂申请。最终拟录取新生的拟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以调剂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3.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各学院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若考生未按要求回复和参加复试,视为放弃考生复试资格。
    5.复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确认待录取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若待录取通知发出超过24小时,申请调剂考生仍未接受待录取,则视为考生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录取排序递补待录取其他考生。
    学校调剂复试录取时间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如在期间完成了招生计划,将适时提前关闭调剂系统。
    十、复试录取对象
    1.根据考生志愿,参加我校复试录取的考生分为两种类型: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1)第一志愿考生是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按初试志愿到我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考生。
    (2)调剂考生是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或其他单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按调剂志愿到我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考生。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十一、录取办法
    (一)计划类型分为普通招生计划与专项招生计划。
    (二)录取排序
    录取排位顺序依次分为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两个阶段,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每个阶段按计划类型、复试批次和总成绩分别排序,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1.复试总分低于150分者;
    2.复试专业课考试成绩低于30分者;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分数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检查结果不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者。
    (四)学院每批次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查询和质疑。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处汇总各学院的全部复试结果,经初步审核无误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研究生处按拟录取考生信息统一公示。
    (五)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录取结果,由学校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拟录取结果,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审查,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以“应届本科”、“成人应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身份录取的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以当年入学通知书日期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若经查核实考生在研究生招生期间存在弄虚作假,学校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八)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全日制按“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生效。所有按“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十日内完成定向培养手续,由学校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十)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应于4月27日前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保留入学资格一般为1年。
    (十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二、复试工作纪律
    (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综合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处招生办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变更。
    十三、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
    (三)举报监督方式
    考生可实名通过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寄送书面信件等方式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举报监督,不接受非实名举报,具体方式为:
    招生电话:028—85966365
    举报电话:028—85966475
    电子邮箱:jwbgs@cuit.edu.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邮编:610225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于个别考生,如果通过一次复试无法确定能否录取或考生对复试结果(复试结果公布后的第二天)提出异议,可由考生本人或学院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研究生处审查可能存在问题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核准后,有关学院可对其组织进行二次复试。
    (五)在研究生复试期间,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处、各招生学院等部门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设专人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议。
    十四、其它
    1.复试费: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学力200元/人。采取网上缴纳方式,具体要求由学院通知。
    2.本方案自2021年3月24日起实施。
    3.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21年我院本批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一、复试形式及时间
(1)复试形式为线上远程网络复试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为: 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钉钉为备用平台。
考生在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前,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封闭的场所,相关要求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学校研究生处主页一栏)。
(2)复试时间安排
4月7日09时—4月7日12时,4月7日14时—4月7日19时
4月8日09时—4月8日12时,4月8日14时—4月8日19时
4月9日09时—4月9日12时,4月9日14时—4月9日19时
特别提醒:不能按学院的要求完成复试各环节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二、缴费
(1)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学力200元/人。
(2)缴费方式为:考生利用手机微信,搜索“校园安心付”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缴费考生的学号为:复试学院代码+报名号,共12位数字。
(3)考生自行在网上进行缴费,复试前将缴费结果向工作人员出示。
三、提交复试预审电子材料
(一)资格预审准备电子材料
复试前,我院将进行材料预审,考生需将以下电子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专业_姓名.rar”,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4月4日:发送邮箱为: lhm08@cuit.edu.cn。上交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研究生处下载中心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处下载中心下载)
(4)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研究生处下载中心下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其他在校期间的证明(如:大学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备注:(1)【境外学历考生】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考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考籍表等相关证明。
(2)以上所有材料都是按照纸质版上交准备(纸质材料会在开学时提交,请妥善保存),签字后扫描成电子版,身份证和毕业证等都是复印件签字后扫描。
(二)面试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士兵退役计划考生,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材料信息错误或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课考试:微电子技术基础,总共三题,分别是简答题、分析题、综合应用题,答题时间10分钟。
(2)综合面试:15分钟,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创新精神与能力、非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英语自我介绍1-2分钟,英语翻译2分钟,英语提问1分钟。
(3)同等学力考试: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
专业课考试和同等学力考试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
(1)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
(2)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1 寸照片贴体检表)。在学校拟录取公示期内向学院提交盖医院公章的电子版体检结果。
(3)提交邮箱:lhm08@cuit.edu.cn
    联系老师:李老师
六、成绩公布及拟录取手续办理
(1)成绩公布时间为:4月11日
(2)成绩公布方式:本学院网站
(3)学校将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对考生进行排名并确定本批次拟录取名单,最迟于次日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届时考生将收到研招网短信通知。
(4)第一志愿考生仅需登录研招网查看待录取结果;调剂录取考生须在收到研招网待录取短信通知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学校将视为考生放弃并按录取排序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28-85966385
联系人:李老师
八、举报监督方式
联系电话:028—85966475,电子邮箱:jwbgs@cuit.edu.cn,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邮编610225)
九、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诚信考试。
(2)请考生务必在复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方便学院及时通知各项复试安排。
(3)请考生务必在复试当天保障自己的网络通畅,建议使用有线网络,不建议使用移动网络,务必提前调试好设备。
十、本批次复试考生名单

                                                                 光电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日<table "width="100%;&quot;" border="0"> 复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习方式 考生编号 姓名 初试总成绩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5414915 陈蓝 371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1012234 罗皓桐 338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5414880 刘肖 313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5404839 范梦奇 312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0912191 张传旭 273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5400578 沈晨 302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0314761 钟荣柯 278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5414871 王慷 296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5414820 王硕 296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5407034 顾肖峰 292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5403150 杨嶒浩 287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5405521 张文庆 286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41085402793 谢昀桃 283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2131000004077 沈柯 274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2691137010020 王镜淇 298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5741000026455 邓晓东 324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2931210108573 张明琨 282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01080910006 朱旭昊 331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01080910051 舒铃钧 321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01080910071 陈名 320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01080910165 黄圣江 302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01080910185 曾赵平 279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01080310113 肖遥 277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0561000101216 戈祯昊 289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7011611300132 雷洪 270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7011622014237 赵旺斌 273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31081100074 王琳 277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31080800367 何杰 264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31080900093 李铁红 305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31080900061 刘莹 300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31081000145 李胡超 341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06131081000040 潘彪 324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0011000171161 杨淙翔 314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0071000014976 徐元琨 339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1379 常衡 356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1966 费欣 336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2914 王小玉 330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1372 栗春威 325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1472 李怀林 319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1963 朱欣宇 318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0432 张云凡 315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1207 佘星辰 315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1299 戴澎 314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0699 敬林果 313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2200 蔺军 310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0543 燕沉博 310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211085400599 邵状 309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41080511947 骆卫东 280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41085401921 李冲 334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41085413191 钱俊亦 283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41085405524 王宇婷 272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41085408899 秦伟峰 296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41085419372 杨雨游 341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41085403683 张曦予 339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41085416122 李蔚 338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41085412262 黄宏伟 325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2461514516398 汪娟 289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2461410615575 付卓轩 299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2131000004726 钟荣 305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2131000004756 吕奕锟 297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2131000005208 吴婧 287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3591210007124 邵馨梦 296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3591210008434 郭旺旺 348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3591210006658 段日辉 309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3591210006931 叶方青 272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3591210007585 刘澳 308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5611200015076 罗宇 339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3001211103577 丁闯 354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3001211106280 徐国庆 348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4221510917451 陈毅博 383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4221510919020 狄东睿 317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7181514518315 贾浩铎 283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2801210009329 陈佳辉 376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2801210014132 蒲江川 346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2801210007550 王嘉卉 297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2801210008022 裴家牮 282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01085411509 白宇翔 357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01085411560 龚哲敏 353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01085411562 雷敏 347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01085411874 邓印君 347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01085411413 何亮 344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01085410026 向欢 334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01085410559 孙赫喆 328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01085412092 肖云峰 328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01085411525 马星宇 318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01085410318 刘烈君 315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971141214257 赵开心 283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31085400428 余昊 380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31085400431 邓淋文 377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31085401139 李奥华 375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31085401137 曹欢 373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31085401545 官徐 373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31085400761 陈乾宝 367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31085400198 付宸航 353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31085401464 梅礼鹏 347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31085400365 周文骁 343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31085401100 史凌逸 332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31085400666 李明杰 331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51085406452 余华君 325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51085406492 修硕 325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51085405324 张秋林 306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51085405364 张强 305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51085405247 朱俊杰 302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51085406399 王铭伟 301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51083506251 李浩男 301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51085405362 鄢誉 293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5581762113124 金鑫康 329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71001002732 邓训州 365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71001003203 何兴 359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6171001002861 陈茂 355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06101085411688 刘婉婷 277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06131085401435 于双赫 334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06131085400620 张帅 290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06141085416094 熊潜鲲 273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18451005007021 郑允泽 277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04601999090102 李洋洋 270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05111121519518 匡维 284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02931210209434 宋相汝 299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01531000003295 张勇 344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06101085810046 梁钟仁 276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06101081210265 张凯 281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02161004050136 杨旭 271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44301024000046 周佐津 272 085400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100341229380177 陈滨鸿 272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经管理学院复试工作组研究决定,2021年我院本批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为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
    为方便复试前资格审核、复试测试等工作,请考生以“身份证号+姓名”的方式申请加入QQ群,农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群号为:610333229,会计硕士群号:805605262。入群后,请将备注名改为“专业+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姓名”。入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8日晚22:00。
    平台软硬件要求如下:
    考生在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前,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的场所,相关要求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学校研究生处主页一栏)。
    考生需提前下载软件,并熟悉软件操作,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学校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2.测试和演练
    系统平台测试和复试预演:全体复试考生;分组进行,具体安排在QQ群中通知。
    农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2021年4月1日下午14:15开始
    会计硕士:2021年4月1日下午15:30开始
    检测考生系统运行、双机位等和复试环境。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复试所要求的设备、平台和软件,提前调试好,熟悉登录和相关操作,并保持手机、QQ群等联系方式畅通。
    3.复试时间
    农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4月5日上午9:00开始
    会计硕士:4月6日上午9:00开始
    请提前30分钟候场等待。
    特别提醒:复试过程纪律要求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执行;不能按要求完成复试各环节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二、缴费
    1.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学力200元/人。
    2.缴费方式:考生利用手机微信,搜索“校园安心付”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缴费考生的学号为:复试学院代码(009)+报名号,共12位数字。
    3.考生自行在网上进行缴费,并将缴费结果截图或拍照发查验人;在4月2日中午12:00前完成。
    审核查验人:何慧敏(农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付静玉(会计硕士)
    联系方式:QQ群电话:13880324084(何慧敏)、19903890520(付静玉)
    三、复试预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作严格审查核验与身份认定,对不符合规定或身份不符者,不予复试。
    (一)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考生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考生须在提供的材料上签字。提交的材料务必按下列顺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规则为:“报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全日制或非全日制.pdf”,并于4月2日22时前将该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和联系人。纸质材料待新生报到时提交。
    农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发至:1002106915@qq.com联系人:何慧敏
    会计硕士发至:1296974555@qq.com联系人:付静玉
    未完成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具体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研究生处下载中心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处下载中心下载)
    (4)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研究生处下载中心下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其他: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国防生考生除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外,还须提交《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考生应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材料信息错误或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士兵退役考生,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
    (3)会计硕士考生可以预先准备空白A4纸、签字笔。
    考生应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材料信息错误或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安排和系统随机顺序提前进入“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候考室。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10分钟。专业课考试科目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科目为准。
    2.综合面试:15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面试、创新精神与能力、非业务能力综合素质
    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分钟。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课考试和同等学力考试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
    4.会计硕士笔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具体考核在会计硕士群:805605262中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电子体检表格并打印,在考生所在地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1寸照片贴体检表)进行体检。
    体检完成后扫描成PDF版本,文件命名规则为:“报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全日制或非全日制.pdf”,在学校拟录取公示期内将该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和联系人。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完成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为体检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研究生新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农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发至:1002106915@qq.com联系人:何慧敏
    会计硕士发至:1296974555@qq.com联系人:付静玉
    六、定向协议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凡录取为非全日制(包括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此合同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十日内提交。
    快递地址:成都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幸福路10号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农业管理定向协议收件人:何慧敏,联系电话:13880324084
    会计硕士定向协议收件人:付静玉,联系电话:19903890520
    考生需在4月2日22时前将定向协议单位名称告知收件人,以便开展待录取工作。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七、成绩公布及拟录取手续办理
    1.成绩预计公布时间为:4月7日
    2.成绩公布方式:本学院网站
    3.学校将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对考生进行排名并确定本批次拟录取名单,并最迟于次日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届时考生将收到研招网短信通知。
    4.第一志愿考生仅需登录研招网查看待录取结果;调剂录取考生须在收到研招网待录取短信通知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学校将视为考生放弃并按录取排序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8-84833034联系人:何老师
    九、举报监督方式
    联系电话:028—85966475,电子邮箱:jwbgs@cuit.edu.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邮编610225)
    十、其他
    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本人所有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齐备,逾期未报送者,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对材料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及成绩,不予录取。
    2.网络视频复试中请考生遵守考场秩序,诚信考试,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
    研究生处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yjsc.cuit.edu.cn/NewsList.asp?type=861
    管理学院网址:http://glxy.cuit.edu.cn/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录取原则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也是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的有效保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型肺炎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具体如下:
  1.坚持安全平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明招生纪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量化考核结果。
  二、组织机构
  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校内各部门工作,对各招生学院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设立各学院复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宣传及舆情监控组、纪检监察组、网络技术保障组、体检工作组。
  1.各学院成立本学院的复试工作组,组长为各学院院长,负责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组织本学院复试命题工作,制订并实施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2.疫情防控组,组长为后勤基建处负责人,成员包括学校后勤基建处、保卫处、研究生处、相关学院等部门人员。疫情防控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的疫情防控以及突发紧急情况的处理,确保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
  3.宣传及舆情监控组,组长为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成员包括党委宣传部、研究生处、相关学院等部门人员。宣传及舆情监控组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的各项宣传工作,正面引导考生接受在疫情期间可能会面对的各种困难;负责对复试阶段的舆情监控,及时应对和处理。
  4.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人,成员包括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处等部门人员。纪检监察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程的监察等。
  5. 网络技术保障组,组长为信息中心负责人,成员包括信息中心和各复试学院人员组成。网络技术保障组保障复试期间网络和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如遇到网络和电力故障能够第一时间进行抢修;负责复试阶段软硬件设备的学习和完善,对复试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6.体检工作组,组长为后勤基建处(校医院)负责人,成员包括后勤基建处(校医院)及招生办人员组成。体检工作组负责体检结果的审定。
  三、复试时间
  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初步定于5月15日开始进行,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第二阶段:调剂考生复试阶段(5月21日-6月19日);
  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
  四、复试方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四川省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我校拟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或移动云视讯平台(主平台和备用平台),选择其他复试平台作为备选。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每个批次的复试平台并在复试安排中向考生公布。
  考生在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前,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的场所,相关要求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学校研究生处主页招生信息一栏)。
  考生需提前下载软件,并熟悉软件操作,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测试前可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供参考。
  五、复试环节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复试材料初审、综合面试前人证识别复审,该环节工作必须在其它环节开展前完成。对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考生身份存在问题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按学院具体要求,提供经考生本人签字的以下材料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至相关学院,纸质材料待新生报到时交各学院留存: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4)国防生考生除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外,还须提交《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所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6)补充材料:除上述材料外,学院还可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考生应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材料信息错误或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以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科目为准。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专业课考试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
  3.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专业能力(满分70分)、外语听说水平(满分50分)、创新精神与能力(满分40分)、非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满分40分)等方面的考查,满分2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综合面试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必须在5月12日前向复试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处。由学校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考生仍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学历为专科或本科结业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加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
  5.体检
  (1)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组织进行。
  (2)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主页下载并打印电子体检表格,经考生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综合医院体检合格后,在学校拟录取公示期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盖医院公章的电子版体检结果。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完成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为体检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研究生新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六、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复试总分(满分250分)。
  2.初试总分按照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原始分相加得出。初试总分满分不为500分的,按500分折算后得出。
  3.复试总分按“复试总分=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4.加试科目的得分不计算入总成绩。
  5.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6.已参加过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调剂考生,若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的复试科目一致,则考生调入专业的复试成绩按调出专业的复试成绩计算,不再重新组织复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若满足相关加分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初试成绩加分。
  七、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
  2.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调出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统考科目专业可申请调剂对应自命题科目专业;统考数学一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数学二、统考数学三等(理学自命题数学可视为统考数学一),以此类推,反之不能申请调剂。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复试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同批次的调剂复试,遴选标准可不相同。
  6.单独考试的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含强军计划考生、援藏计划考生、农村师资计划考生)、已被录取的校外推免生不能调剂至我校。
  7.调剂条件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八、调剂录取流程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考生可以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上进行调剂意向登记。
  2.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考生须登录该系统向学校正式递交调剂申请。最终拟录取新生的拟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以调剂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3.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各招生学院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若考生未按要求回复和参加复试,视为放弃考生复试资格。
  5.复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确认待录取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若待录取通知发出超过24小时,申请调剂考生仍未接受待录取,则视为考生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录取排序递补待录取其他考生。
  学校调剂复试录取时间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如在期间完成了招生计划,将适时提前关闭调剂系统。
  九、复试录取对象
  1.根据考生志愿,参加我校复试录取的考生分为两种类型: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1)第一志愿考生是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所报专业志愿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按初试志愿到我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考生。
  (2)调剂考生是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或其他单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按调剂志愿到我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考生。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十、录取办法
  (一)计划类型分为普通招生计划与专项招生计划。
  (二)录取排序
  录取排位顺序依次分为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两个阶段,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每个阶段按计划类型、复试批次和总成绩分别排序,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1.复试总分低于150分者;
  2.复试专业课考试成绩低于30分者;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分数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检查结果不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者。
  (四)学院每批次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查询和质疑。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处汇总各学院的全部复试结果,经初步审核无误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研究生处按拟录取考生信息统一公示。
  (五)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录取结果,由学校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拟录取结果,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审查,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以“应届本科”、“成人应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身份录取的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以当年入学通知书日期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若经查核实考生在研究生招生期间存在弄虚作假,学校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八)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全日制按“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生效。所有按“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十日内完成定向培养手续,由学校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十)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应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保留入学资格一般为1年。具体申请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录检时间确定,由研究生处另行通知。
  (十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一、复试工作纪律
  (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复试过程中,综合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由学校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各招生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十二、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
  (三)举报监督方式
  考生可实名通过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寄送书面信件等方式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举报监督,不接受非实名举报,具体方式为:
  联系电话:028—85966475
  电子邮箱:jwbgs@cuit.edu.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邮编:610225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于个别考生,如果通过一次复试无法确定能否录取或考生对复试结果(复试结果公布后的第二天)提出异议,可由考生本人或学院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研究生处审查可能存在问题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核准后,有关学院可对其组织进行二次复试。
  (五)在研究生复试期间,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处、各招生学院等部门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设专人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议。
  十三、其它
  1.复试费: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学力200元/人。采取网上缴纳方式,具体要求由学院通知。
  2.本方案自2020年5月9日起实施。
  3.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六、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复试总分(满分250分)。
  2.初试总分按照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原始分相加得出。初试总分满分不为500分的,按500分折算后得出。
  3.复试总分按“复试总分=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4.加试科目的得分不计算入总成绩。
  5.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6.已参加过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调剂考生,若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的复试科目一致,则考生调入专业的复试成绩按调出专业的复试成绩计算,不再重新组织复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若满足相关加分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初试成绩加分。
1.复试费: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学力200元/人。采取网上缴纳方式,具体要求由学院通知。 七、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
  2.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调出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统考科目专业可申请调剂对应自命题科目专业;统考数学一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数学二、统考数学三等(理学自命题数学可视为统考数学一),以此类推,反之不能申请调剂。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复试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同批次的调剂复试,遴选标准可不相同。
  6.单独考试的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含强军计划考生、援藏计划考生、农村师资计划考生)、已被录取的校外推免生不能调剂至我校。
  7.调剂条件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八、调剂录取流程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考生可以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上进行调剂意向登记。
  2.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考生须登录该系统向学校正式递交调剂申请。最终拟录取新生的拟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以调剂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3.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各招生学院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若考生未按要求回复和参加复试,视为放弃考生复试资格。
  5.复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确认待录取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若待录取通知发出超过24小时,申请调剂考生仍未接受待录取,则视为考生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录取排序递补待录取其他考生。
  学校调剂复试录取时间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如在期间完成了招生计划,将适时提前关闭调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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