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1-12-28 18:26:0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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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加强我校对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具体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以及《重庆三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思想品德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关键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
第二条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模式。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处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具体组织实施。研招办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制定的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复试标准和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复试。
(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复试工作的领导,应按招生专业组建有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由包括研究生导师在内的5人以上本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应设秘书1人,承担记录工作。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四)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复试工作的力度。根据本办法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学院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包括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在复试前(即向考生发复试通知的同时)向考生公布,并报研招办备案。
(五)各学院应组织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学习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办法和纪律,提高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抵制不正之风和干扰,确保在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并报研招办备案。
(六)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复试试题和面试提纲的保密工作及复试的组织工作。严禁泄露试题和提纲,严禁复试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督查。
(七)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第三条 确定复试名单
(一)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及学校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教育部复试分数线)。
(二)为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优秀生源,提高复试有效性,根据学校的招生规模及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各招生专业视生源情况可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2。
(三)研招办应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并向考生寄发复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复试。
第四条 关于调剂复试
各学院应根据第一志愿初试上线考生和下达招生规模数,进行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剂生源,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当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国家统考数学一、二、三及理学自命题数学视为相同)。
(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置有数学的专业,原则上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研招办审核,寄发复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复试,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携带相关材料参加我校复试,未经研招办审批或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研招网接受待录取,然后按教育部规定办理调剂手续、调入考生报考材料。已经接受待录取,未经我校同意,不得调剂其他招生单位。
(五)确定复试名单时,遵循“先第一志愿考生,后调剂考生”的原则进行。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数目已达到复试名额的学院不再接受调剂考生。
第五条 关于破格复试
(一)在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不再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要在最大限度调剂外单位合格考生后,且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生源仍不足额的情况下,为解决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或总分5分以内),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招生学院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二)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报考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且具有本科学历的考生。破格复试原则上不得跨学校或跨学科专业进行。
(三)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规模的3%。
(四)破格复试人选由本人提出破格复试的书面报告,经招生学院签署意见、研招办审核,报重庆市教委审批。在未得到重庆市教委批复前不能通知考生复试。
第六条 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创新精神和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体检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专业课知识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专业所定的科目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2.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面试中进行,由面试小组给出合格与否的评定,不计入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之中。
3.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采用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视具体情况,各相关二级学院可安排与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同时进行。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成绩×2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对于个别有突出能力的考生的加分原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三)笔试要有试题,由各学院组织命题、制卷并集体评阅,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招办;面试要有详细考试提纲(由各学院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并做好记录,对每个复试考生必须当场打出成绩和评语,如实填写《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完毕后笔试试卷、复试考核表交研招办,考试提纲(含复试记录)各学院留存备案。
(四)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当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应当有1门基础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的取消进一步复试的资格。
(五)复试办法及标准应告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上发布。
(六)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别是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但不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招办,以便做好调剂工作,将该考生的全部材料及时转寄拟调剂单位。
(七)各学院可结合自身情况,分批次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将复试细则、时间安排及时报研招办。
第七条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到研招办报到,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持不合格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复试成绩无效。
(一)应届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往届生需携带复试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1-3)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
1. 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2. 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3. 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4.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5. 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第八条 关于体格检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留存校医院备查。体检结论由研招办通知,合格后方可离校。须复查的考生应按医院要求进行复查,不按要求进行复查的考生,视做自行放弃录取资格。
第九条 录取办法
(一)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规模进行录取。根据实际情况各专业招生规模和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二)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研招办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与招生规模核定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研究生处主页上公示7天。
(五)研招办将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已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远程录检,同时报重庆市教委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对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无论综合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第十条 关于监督及其它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纪委监察处、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督查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将对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邮箱:cqsxxyjcc@163.com,投诉电话:023-58106893。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为准。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一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思想品德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关键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
第二条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模式。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处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具体组织实施。研招办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制定的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复试标准和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复试。
(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复试工作的领导,应按招生专业组建有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由包括研究生导师在内的5人以上本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应设秘书1人,承担记录工作。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四)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复试工作的力度。根据本办法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学院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包括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在复试前(即向考生发复试通知的同时)向考生公布,并报研招办备案。
(五)各学院应组织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学习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办法和纪律,提高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抵制不正之风和干扰,确保在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并报研招办备案。
(六)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复试试题和面试提纲的保密工作及复试的组织工作。严禁泄露试题和提纲,严禁复试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督查。
(七)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第三条 确定复试名单
(一)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及学校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教育部复试分数线)。
(二)为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优秀生源,提高复试有效性,根据学校的招生规模及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各招生专业视生源情况可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2。
(三)研招办应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并向考生寄发复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复试。
第四条 关于调剂复试
各学院应根据第一志愿初试上线考生和下达招生规模数,进行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剂生源,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当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国家统考数学一、二、三及理学自命题数学视为相同)。
(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置有数学的专业,原则上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研招办审核,寄发复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复试,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携带相关材料参加我校复试,未经研招办审批或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研招网接受待录取,然后按教育部规定办理调剂手续、调入考生报考材料。已经接受待录取,未经我校同意,不得调剂其他招生单位。
(五)确定复试名单时,遵循“先第一志愿考生,后调剂考生”的原则进行。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数目已达到复试名额的学院不再接受调剂考生。
第五条 关于破格复试
(一)在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不再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要在最大限度调剂外单位合格考生后,且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生源仍不足额的情况下,为解决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或总分5分以内),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招生学院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二)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报考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且具有本科学历的考生。破格复试原则上不得跨学校或跨学科专业进行。
(三)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规模的3%。
(四)破格复试人选由本人提出破格复试的书面报告,经招生学院签署意见、研招办审核,报重庆市教委审批。在未得到重庆市教委批复前不能通知考生复试。
第六条 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创新精神和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体检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专业课知识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专业所定的科目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2.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面试中进行,由面试小组给出合格与否的评定,不计入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之中。
3.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采用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视具体情况,各相关二级学院可安排与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同时进行。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成绩×2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对于个别有突出能力的考生的加分原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三)笔试要有试题,由各学院组织命题、制卷并集体评阅,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招办;面试要有详细考试提纲(由各学院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并做好记录,对每个复试考生必须当场打出成绩和评语,如实填写《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完毕后笔试试卷、复试考核表交研招办,考试提纲(含复试记录)各学院留存备案。
(四)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当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应当有1门基础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的取消进一步复试的资格。
(五)复试办法及标准应告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上发布。
(六)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别是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但不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招办,以便做好调剂工作,将该考生的全部材料及时转寄拟调剂单位。
(七)各学院可结合自身情况,分批次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将复试细则、时间安排及时报研招办。
第七条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到研招办报到,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持不合格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复试成绩无效。
(一)应届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往届生需携带复试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1-3)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
1. 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2. 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3. 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4.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5. 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第八条 关于体格检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留存校医院备查。体检结论由研招办通知,合格后方可离校。须复查的考生应按医院要求进行复查,不按要求进行复查的考生,视做自行放弃录取资格。
第九条 录取办法
(一)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规模进行录取。根据实际情况各专业招生规模和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二)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研招办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与招生规模核定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研究生处主页上公示7天。
(五)研招办将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已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远程录检,同时报重庆市教委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对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无论综合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第十条 关于监督及其它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纪委监察处、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督查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将对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邮箱:cqsxxyjcc@163.com,投诉电话:023-58106893。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为准。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2021年重庆三峡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重庆三峡学院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安全可控、公平科学、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一)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科(类别)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表:
学位类型 | 学科类别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 分) | 单科(满分>100 分) |
学术型 |
文学 | 355 | 53 | 80 |
工学 | 263 | 37 | 56 | |
管理学 | 341 | 48 | 72 | |
专业型 |
教育硕士 | 337 | 47 | 71 |
农业硕士 | 252 | 33 | 50 | |
土木水利硕士 | 263 | 37 | 56 | |
旅游管理硕士 | 170 | 42 | 84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为:以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准,总分降30分。录取规则: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
〔2020〕8号)(简称《教育部管理规定》,下同)第五十条。
三、复试方式
学校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及上传资料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登录账号:学信网账号。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23日—3月31日;调剂复试时间:3月23日—4月30日。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通知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统一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地点由考生根据网络信号等具体情况在居住地或附近自行选择(边远困难考生可到附近县城、乡镇;若仍确有困难,请考生及时与学校研究生处或招生学院联系),确保复试期间网络畅通、设施
设备运行正常。
五、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申请调剂考生及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第五十九条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上传复试系统,同时发送到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审查。
七、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第五十四条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于复试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以下图片资格类材料,同时发送到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审查。
(一)初试准考证;
(二)有效身份证;
(三)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
《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五)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重庆三峡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样表下载地址:https://www.sanxiau.edu.cn/yjsy/info/1063
/5084.htm)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发送至报考学院;
(七)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须提供,可在学信网打印);
(八)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体检安排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第六十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不统一进行,考生自行选择当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发送至报考学院。
九、复试费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复试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考生通过复试系统缴纳。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十、复试内容
我校复试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结合网络远程复试特点,原则上可采取远程知识问答、远程笔试(开卷或闭卷)等形式,具体形式由招生学院自行决定。
1.专业课知识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内
容主要包括: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满分为100分。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旅游管理硕士。满分为100
分。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旅
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及
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其他说明:笔试科目详见《重庆三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名称。
(二)面试
1.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
核,包括:思想政治情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素养、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内容
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满分为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学校通过网络远程复
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学校通过复试现场考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函调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等材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十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不含旅游管理硕士)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及听力面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旅游管理硕士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2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及听力面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十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一志愿考生
初试总分为500分: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初试总分为300分: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
(二)调剂志愿考生
1.初试总成绩
根据可比、公平、公正原则,招生学院可视同批次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具体情况,按全国统考(含联考)科目的总分值、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式:
初试总成绩=统考分(200分)/2;初试总成绩=统考分(350分)/3.5;初试总成绩=统考总分(300分)/3。
其他情况:按上述计算方式,以此类推。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60%
十四、考生调剂
(一)考生调剂条件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第六十一至六十四条。
(二)考生调剂专业
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关于考生调剂专业目录及政策,学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及研究生处、招生学院网站及时发布信息。
(三)考生调剂程序
1.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须在政策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对
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报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布。
十五、破格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达到国家线,有且只有一门公共科目成绩在国家线下5分以内。注:若有变化,以当年上级要求为准),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一志愿考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招生学院初审、研究生处复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能参加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进行破格复试。
十六、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差额录取;
2.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未参加复试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笔试、面试环节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6.体检不合格者。
十七、复议程序
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有充足理由,可在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序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
十八、信息公示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处或招生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十九、监督与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对学校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受理举报邮箱:cqsxxyjcc@163.com,受理举报电话:023-58106893。
二十、咨询与投诉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及投诉电话:023-58105711(佟老师);58105265(范老师)。
二十一、其他说明
(一)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复试录取后,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可能存在争议情况,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三峡学院考研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重庆三峡学院考研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40%+外国语口试和听力测试成绩*2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时填写《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表》,由面试小组组长写出评语并签字,招生学院签署拟录取意见后提交研究生处。其他所有复试材料(包括笔试试卷等)由招生学院保存备查。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研究生处和各二级单位网页上进行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费用
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费用
1. 复试费100元/人;
2.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150元/人;
3.体检费50元/人。
4.复试费及体检费由学校计财处统一收取,只采用刷卡缴费。
重庆三峡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方式
重庆三峡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方式
复试由专业课知识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由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一)专业课知识笔试(占复试总分的40%)
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专业课笔试可改为实验测试或现场演示。
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加试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占复试总分的40%)
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面试中进行,由面试小组给出合格与否的评定,但不计入复试成绩之中。
(三)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20%)
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视具体情况,各相关二级学院可安排与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同时进行。
重庆三峡学院考研复试材料
(二)重庆三峡学院考研复试材料
1.考生报到。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复试报到的时间、地点,考生根据学院安排,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如下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2019年3月1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打印);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二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⑤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及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盖章);⑥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⑧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⑨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之前未能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考生在资格审查中需提供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未能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复试考核表等资料到学院指定的候考地点按要求参加复试,具体流程由学院自定。
4.体检。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考生根据要求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未按时体检的考生,均视作自动放弃我校录取机会。
重庆三峡学院考研复试时间安排
重庆三峡学院考研复试时间
(一)复试时间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分批进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http://www.sanxiau.edu.cn/yjsy/)或各相关学院网站。
2019年重庆三峡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根据学校的招生规模及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录取人数的120%。
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非专项计划)
学位 类型 |
学科 类别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学术型 | 工学 | 270 | 39 | 59 |
专业型 | 教育硕士 | 325 | 44 | 66 |
农业硕士 | 255 | 34 | 51 | |
工程硕士 | 270 | 39 | 59 |
(二)调剂考生(非专项计划)
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可以向专业学位调剂。
(三)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含一志愿及调剂考生)
2019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国家基本分数线基础上,满分为500分的一志愿考生总分降30分、调剂考生降50分;满分为300分的一志愿考生总分降30分、调剂考生降50分。
三、复试时间及程序
(一)复试时间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分批进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http://www.sanxiau.edu.cn/yjsy/)或各相关学院网站。
(二)复试程序
1.考生报到。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复试报到的时间、地点,考生根据学院安排,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如下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2019年3月1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打印);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二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⑤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及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盖章);⑥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⑧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⑨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之前未能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考生在资格审查中需提供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未能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复试考核表等资料到学院指定的候考地点按要求参加复试,具体流程由学院自定。
4.体检。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考生根据要求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未按时体检的考生,均视作自动放弃我校录取机会。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由专业课知识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由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一)专业课知识笔试(占复试总分的40%)
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专业课笔试可改为实验测试或现场演示。
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加试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占复试总分的40%)
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面试中进行,由面试小组给出合格与否的评定,但不计入复试成绩之中。
(三)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20%)
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视具体情况,各相关二级学院可安排与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同时进行。
五、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在最大限度调剂校外合格生源后,仍不足额的情况下,可接受第一志愿考生的破格复试申请。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方能参加复试。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进行破格复试。
六、相关费用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5〕73号)的有关规定,考生复试时须交纳复试费及体检费。有关项目及标准如下:
1. 复试费100元/人;
2.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150元/人;
3.体检费50元/人。
4.复试费及体检费由学校计财处统一收取,只采用刷卡缴费。
七、复试结果的公布
研究生处及各学院根据复试进度在研究生处网站及各二级学院网站对复试结果进行公布。
八、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40%+外国语口试和听力测试成绩*2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时填写《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表》,由面试小组组长写出评语并签字,招生学院签署拟录取意见后提交研究生处。其他所有复试材料(包括笔试试卷等)由招生学院保存备查。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研究生处和各二级单位网页上进行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公示
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sanxiau.edu.cn/yjsy/)公示10个工作日。
九、复试纪律与监督
(一)研究生处将学校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予以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若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于复试成绩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二)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并接受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投诉。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校纪委办、监察处投诉电话:023-58106893,邮箱:cqsxxyjcc@163.com
研招办投诉电话:023-58105711,邮箱:cqsxxyyjsczb@126.com
十、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市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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