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1-12-28 18:25:5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辽宁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Add 辽宁大学
复试学姐微信

关于《辽宁大学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辽宁大学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辽宁大学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辽宁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来自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历年考研分数线数据的汇总(学校网站一般不稳定,或存留的分数线年限较少)。以下即是辽宁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辽宁大学复试考研报考有用。

辽宁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一、指导思想
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委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和人才选拔的实际需要,按照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考试招生组织管理,切实稳妥做好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三、组织实施
(一)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博士复试期间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委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研究生院负责具体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对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各培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做好复试期间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领导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培训本单位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对单位内各学科复试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五)根据教育部要求,二级学科成立由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人)组成的复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对考生实施复试考核。
四、复试资格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统计学和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国语:55分
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物理学、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国语:45分
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达到上述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在非定向与定向招生比例限定范围内,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各专业一般应按照招生计划100%至150%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
(二)调剂复试
对于第一志愿合格考生不足的专业,可接收报考相近学科的考生以调剂方式完成招生计划。进行学科门类间调剂的考生需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复试安排
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现场考核的方式,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5月13日至5月26日间进行。各专业复试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相关安排详见各培养单位后续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六、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复试时研究生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并提交《辽宁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要求考生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
在报名阶段未取得但在复试之前已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硕士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如考生不能按时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影响考生复试。对发现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考生还需根据复试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安排,按要求完成心理测试。
七、复试考核项目
(一)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重点对考生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等进行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复试小组在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考核要求
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或面试笔试相结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左右。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面试过程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所给分数和其他老师所给分数的权重由各培养单位确定。
复试中不进行笔试考试的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100%。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中进行笔试考试的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复试成绩的50%,加权后复试总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或笔试成绩未达60分,或者加权后复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以培养单位规定方式交各复试小组审查。
八、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3×60%+复试考核成绩×40%
(二)拟录取名单
对于复试考核合格、导师选择明确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别排序依次录取,各培养单位依据各专业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数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0%的原则(非定向就业合格考生数不足的除外),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审核拟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三)拟录取类别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1级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定向就业合同请到本方案附件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21级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考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疫情防控贯穿复试始终,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二)坚持复试选拔的科学性,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实施
    (一)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硕士复试期间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委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研究生院负责具体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各培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做好复试期间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培训本单位参与复试工作人员。
    (五)各培养单位可按招生专业、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设立若干复试小组,在学校及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对考生实施复试考核。
    三、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省招考委文件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需要,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依托“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进行,同时以“腾讯会议”作为应急系统。复试考核内容涵盖《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中已公布的笔试和面试等内容;同等学力加试为网络远程笔试,其他考核项目一般为网络远程面试。
    四、复试安排
    预计各培养单位在3月下旬开始组织考生复试,学校总体复试工作应于4月下旬前完成。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安排等详见各培养单位后续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开始前各培养单位及时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考生需提前以“双机位”形式准备应试场所,确保应试场所独立、可封闭、无干扰,并配合学校完成网络环境测试确保满足复试需要。此外,严禁考生在(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内或由其(参与)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复试。
    五、复试资格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各培养单位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生源较好专业、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可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调剂复试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2.调剂工作基本要求
    调剂工作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开始前相关培养单位应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调剂办法。
    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六、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复试考生可于3月24日(预计开通时间)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4.177.254:5544/ASPX/Student/StuLogin.aspx首次登录前考生须完成系统注册,其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须与“研招网”报考信息一致),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并配合学校完成审核。
    参加复试的全部一志愿考生应在3月26日前完成材料提交,调剂考生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
    材料1.居民身份证
    须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信息。
    材料2.诚信复试承诺书
    材料3.学历(学籍)材料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在域外获得学士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报考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的自考考生提供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带有本科学习专业名称的成绩证明。
    有曾用名或居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考生,请将相关证明材料与学历(学籍)材料合并上传。
    材料4.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考生人事档案内的服务合同,相关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等。
    材料1、2、3为必传材料,材料4仅满足《招生管理规定》第59条件之规定,且申请加分的考生需上传。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考生还需根据复试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安排,按要求准时完成心理测试。
    七、复试考核项目
    (一)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生成绩未达12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非管理类联考考生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管理类联考考生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70分,占复试成绩的70%。考生成绩未达测试满分的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对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125400]、图书情报等初试为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分,占复试成绩的10%。考生成绩未达6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
    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外,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两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两门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
    八、可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0.3
    (二)拟录取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别排序依次录取,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审核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拟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拟录取类别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1级全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按相关培养单位指定方式进行提交,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定向就业合同请到本办法附件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21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开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与公开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由培养单位负责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示。
    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349
    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24-62602395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各位考生: 

辽宁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进行说明,请考生按要求做好备考。 

一、复试系统 

学校复试考核项目依托“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 

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核,应做好网络复试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准备,保证用于网络远程复试的设备能正常使用。提前安装指定系统软件,熟悉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并按各培养单位的通知于复试前进行测试。 

二、复试设备 

相关设备需满足“双机位”运行要求,即两部带摄像头、收放音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电脑、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 

第一机位(电脑或智能手机,建议使用电脑)用于正面拍摄,摄像头需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第二机位(智能手机)用于远程面试云监考,复试全程开启。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先用二机位设备环绕360度以展示周围环境,然后将二机位设备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度角),能够拍摄考生本人和一机位设备屏幕。  

电脑端复试系统支持Windows 7(及以上版本)、macOS,请使用最新版本Chrome浏览器,两种系统均需下载最新版本的腾讯会议软件;智能手机端复试系统支持Android、iOS,请使用最新版本Chrome浏览器,两种系统均需下载最新版本的学信网app及腾讯会议app。 

考生需要提前确认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考生电脑通过有线网络连接参与面试,并自备无线网络或4G以上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 

复试期间应确保电脑连接电源,手机电量充足,设备设置为免打扰模式,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 

三、复试环境 

考生需要在独立安静的房间或宿舍内进行远程复试,严禁考生在(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内或由其(参与)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复试。保证房间内光线充足,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四、注意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相关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相关的试题内容、音频、视频、图片等资料进行传播。 

(二)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等以任何方式助考,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时应准备好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备需要核查时使用。 

(三)考生需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相关场所的秩序。 

(四)复试过程中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不要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等,头发不应遮挡面部、耳朵,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无听力障碍等情况的考生在面试期间禁止佩戴耳机、耳麦等辅助设备。 

(五)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349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0.3
七、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拼音(与“研招网”报考信息一致)于5月6日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5.75.197:5544/ASPX/Student/StuLogin.aspx),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参加复试的全部一志愿考生应在5月10日前完成材料提交,调剂考生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
材料1.居民身份证
须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信息。
材料2.诚信复试承诺书
材料3.学历(学籍)材料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在域外获得学士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报考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的自考考生提供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带有本科学习专业名称的成绩证明。
有曾用名或居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考生,请将相关证明材料与学历(学籍)材料合并上传。
材料4.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考生人事档案内的服务合同,相关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等。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调剂复试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2.调剂工作基本要求
各培养单位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开始前相关培养单位需提前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调剂办法。
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五、复试安排
预计各培养单位在5月中旬开始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5月下旬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学校总体复试工作应于6月上旬完成。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安排等详见各培养单位后续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各培养单位及时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确认考生是否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并做好记录。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各单位及时汇总报研究生院。根据考生申请,可积极联系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采用有效方式完成复试考核。

添加辽宁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小站”,关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小站微信号输入【辽宁大学考研成绩查询、辽宁大学考研分数线、辽宁大学报录比、辽宁大学考研群、辽宁大学学姐微信、辽宁大学考研真题、辽宁大学专业目录、辽宁大学排名、辽宁大学保研、辽宁大学公众号、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辽宁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辽宁大学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小站公众号

辽宁大学

考研辅导班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