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

更新时间:2022-01-16 10:15:5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
Add 中国政法大学学姐
为你免费答疑

关于《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中国政法大学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历年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数据的汇总(学校网站一般不稳定,或存留的分数线年限较少)。希望对你的博士报考有用。

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810室)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cuplyanzhao@163.com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查号台:010-58909114
 
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1.优秀研究生奖:为吸引成绩优异、科研潜质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我校与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柳文超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从当年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中评选出优秀博士研究生进行专项奖励。博士研究生获奖者可获得奖金2万元/人,在当年度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生奖学金: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3.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4.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5.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6.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
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名单按照同一导师名下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考生在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学院(专业)条件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部分学院或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生和“申请-考核”制。本科直博生接收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管理规定》。“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方式。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欢迎各位考生申请和报考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最初在北京沙滩红楼办学,1954年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学院三院办学格局。进修学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并入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5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莅临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门类的研究生院,地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心区,北临久负盛名的“燕京八大景”之一——“蓟
门烟树”,东沿元大都土城遗址公园小月河、野松林。水波荡漾,松涛起伏,底蕴深厚,人文荟萃。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首任院长系著名法律史学家张晋藩先生。研究生院建院以来,已培养各类研究生近四万名,他们在国家法制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生院目前设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2021年9月,全校共有学历研究生7857人;其中博士生1605人、硕士生6252人;全校法学(二级学科)研究生3955人、法学以外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1081人、专业学位研究生2821人,另有在站博士后128名,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规模居全国第一。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全国第一批法律史、经济法、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点设于本院,全国第一个比较法、人权法、法律与经济专业博士点首创于本院,新中国第一批法学硕士、第一批法学博士皆出自本院,法学专业的第一个外国留学博士生出自本院。目前,本院在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上名列全国第一。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建立博士生、硕士生挂职、实习基地,每年有大量博士生和硕士生到合作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研究生创新实践”、“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组织实习,攻读博士学位或者博士联合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著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博士生导师242人(含兼职、特聘导师)、硕士生导师687人(含兼职导师)。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活动。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新需求,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学生基础数据截至2021年9月,其他数据截至2021年7月。)
一、招生方式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生和“申请-考核”制。本科直博生接收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管理规定》。“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方式。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单列,详见《2022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2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外,2022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
三、申请条件
考生在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学院(专业)条件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部分学院或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填写),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中;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交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7)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8)同等学力考生提交2篇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五、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复试资格。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
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教育网址:yz.chsi.cn;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进入复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021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申请学院。使用中国邮政EMS以外的其他快递寄送材料的,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申请材料接收地址见《2022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2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请认真组织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寄送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提示的方式,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通知书打印
申请材料寄送后,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2022年1月中旬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考生可在复试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七、复试报到及考核
时间:2022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报到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及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复试内容:
(1)外语考核;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程。各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情况及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考生综合总成绩由外语考核成绩和专业考核成绩按比例组成。
八、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名单按照同一导师名下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自主选择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开学后,在保卫处规定的时间内,若没有上交户口迁移证明,则视为放弃此项权利。一旦迁入,在学期间,不得迁出)。
定向就业研究生应按定向协议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十一、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10000元/年,定向就业14000元/年,少骨(在职)14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1.优秀研究生奖:为吸引成绩优异、科研潜质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我校与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柳文超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从当年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中评选出优秀博士研究生进行专项奖励。博士研究生获奖者可获得奖金2万元/人,在当年度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生奖学金: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3.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4.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5.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6.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
十三、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四、信息公开、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
有关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教学机构”及“科学研究”等栏目。
(二)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现役军人报考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安排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基本学制见本章程第十一条规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昌平校区或海淀校区安排住宿;基本学制外,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学校不安排住宿;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都不在北京的,学校只安排在读期间第一学年住宿。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810室)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cuplyanzhao@163.com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查号台:010-58909114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一、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单列,详见《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1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2021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部分学院或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填写),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中;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交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7)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8)同等学力考生提交2篇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五、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复试资格。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教育网址:yz.chsi.cn;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进入复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020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申请学院。使用中国邮政EMS以外的其他快递寄送材料的,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申请材料接收地址见《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1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请认真组织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寄送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提示的方式,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通知书打印
申请材料寄送后,学校组织导师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复试比例不超过5:1。2021年1月中旬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考生可在复试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七、复试报到及考核
时间:2021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
报到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及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复试内容:
(1)外语考核;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程。各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情况及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八、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名单按照导师名下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总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自主选择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开学后,在保卫处规定的时间内,若没有上交户口迁移证明,则视为放弃此项权利。一旦迁入,在学期间,不得迁出)。
定向就业研究生应按定向协议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十一、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为4年)。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10000元/年,定向就业14000元/年,少骨(在职)14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1.优秀研究生奖:为吸引成绩优异、科研潜质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我校与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柳文超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从当年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中评选出优秀博士研究生进行专项奖励。博士研究生获奖者可获得奖金2万元/人,在当年度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生奖学金: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3.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4.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5.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6.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栏目。
十三、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四、信息公开、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
有关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
(二)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现役军人报考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安排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负责安排住宿。
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其余“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只安排第一学年住宿。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学院路校区1号办公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查号台:010-58909114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我校研究生院开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考生可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方的二维码予以关注,以便及时掌握招生动态。
一、招生方式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方式。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单列,详见《2020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0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2020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部分学院或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填写),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中;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交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7)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8)同等学力考生提交2篇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五、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复试资格。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教育网址:yz.chsi.cn;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进入复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019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申请学院。使用中国邮政EMS以外的其他快递寄送材料的,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申请材料接收地址见《2020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0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请认真组织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寄送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提示的方式,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通知书打印
申请材料寄送后,学校组织导师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复试比例不超过5:1。2020年1月中旬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考生可在复试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七、复试报到及考核
时间:2020年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
报到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及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复试内容:
(1)外语考核;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程。各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情况及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八、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名单按照导师名下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总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自主选择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开学后,在保卫处规定的时间内,若没有上交户口迁移证明,则视为放弃此项权利。一旦迁入,在学期间,不得迁出)。
定向就业研究生应按定向协议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十一、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为4年)。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10000元/年,定向就业14000元/年,少骨(在职)14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1. 新生奖学金: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2.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3.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4.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5.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6.我校将根据新生综合表现、录取成绩、科研潜力等,评选优秀研究生奖,具体政策查询研究生院网站。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栏目。
十三、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四、信息公开、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
有关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
(二)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现役军人报考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安排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负责安排住宿。
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其余只负责安排第一学年住宿。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学院路校区1号办公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查号台:010-58909114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我校研究生院开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考生可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方的二维码予以关注,以便及时掌握招生动态。
 
一、招生方式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由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选拔方式。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为14名,详见《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为10名,详见《2019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2019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9年9月1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填写),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中;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交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7)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8)同等学力考生提交2篇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五、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复试资格。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19年2月23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址:yz.chsi.cn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进入复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019年2月23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申请学院(1月14日-2月22日为寒假期间,不接受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使用中国邮政EMS以外的其他快递寄送材料的,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材料接收地址见《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请认真组织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寄送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提示的方式,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在备注中注明在职或非在职;其他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备注中注明高校教师、法官或检察官,复试时需提交证明材料。
6.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通知书打印
申请材料寄送后,学校组织导师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复试比例不超过5:1。2019年3月中旬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考生可在复试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七、复试报到及考核
时间:2019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
报到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及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复试内容:
(1)外语考核;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程。各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情况及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八、健康检查
考生复试时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名单按照导师名下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总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十一、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为4年)。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公派出国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10000元/年,定向就业14000元/年,少骨(非在职)10000元/年,少骨(在职)14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以后每年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现将新生享受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不享受奖学金。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可参评奖学金。
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栏目。
(三)公派出国项目
在校学习期间,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参加公派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项目。
十三、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四、信息公开、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
有关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
(二)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现役军人报考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安排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负责安排住宿。
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的博士研究生,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其余只负责安排第一学年住宿。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学院路校区1号办公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查号台:010-58909114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我校研究生院开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考生可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放的二维码予以关注,以便及时掌握招生动态。

 




法学基础理论:
(10人)
舒国滢 刘金国 郑永流 徐显明 刘金国 
潘汉典 廖美珍 张保生 李德顺 葛洪义 
单 纯 李德顺 刘 斌 应 星 刘 星 
曹义孙 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现将201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详见附件。
名单公示至6月17日,公示期间,如考生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与复试学院或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908070,5890806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

一、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单列,详见《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1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2021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部分学院或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填写),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中;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交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7)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8)同等学力考生提交2篇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五、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复试资格。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教育网址:yz.chsi.cn;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进入复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020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申请学院。使用中国邮政EMS以外的其他快递寄送材料的,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申请材料接收地址见《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1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请认真组织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寄送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提示的方式,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通知书打印
申请材料寄送后,学校组织导师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复试比例不超过5:1。2021年1月中旬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考生可在复试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七、复试报到及考核
时间:2021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
报到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及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复试内容:
(1)外语考核;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程。各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情况及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八、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名单按照导师名下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总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自主选择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开学后,在保卫处规定的时间内,若没有上交户口迁移证明,则视为放弃此项权利。一旦迁入,在学期间,不得迁出)。
定向就业研究生应按定向协议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十一、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为4年)。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10000元/年,定向就业14000元/年,少骨(在职)14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1.优秀研究生奖:为吸引成绩优异、科研潜质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我校与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柳文超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从当年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中评选出优秀博士研究生进行专项奖励。博士研究生获奖者可获得奖金2万元/人,在当年度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生奖学金: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3.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4.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5.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6.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栏目。
十三、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四、信息公开、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
有关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
(二)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现役军人报考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安排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负责安排住宿。
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其余“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只安排第一学年住宿。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学院路校区1号办公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查号台:010-58909114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我校研究生院开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考生可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方的二维码予以关注,以便及时掌握招生动态。
中国政法大学

添加中国政法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 、中国政法大学报录比、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群、中国政法大学学姐微信、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中国政法大学专业目录、中国政法大学排名、中国政法大学保研、中国政法大学公众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中国政法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之家公众号

相关推荐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 学校网址:www.cupl.edu.cn
  • 研究生院网址:yjsy.cupl.edu.cn
  • 联系电话:010-62229984
  • 邮箱:zfyz@263.net
  • 通讯地址: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英语一真题:

英语二真题:

考研政治真题:

数学一真题:

数学二真题:

数学三真题:

国家线:

考研英语线:

考研大纲:

重点院校博士生招生简章

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徐州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央戏剧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成都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安徽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山东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景德瞋陶瓷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青海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博士生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电力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常州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燕山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音乐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贵州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音乐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北民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招生简章 甘肃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集美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辽宁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湖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大连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安微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广东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浙江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东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江西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山西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商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重庆邮电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山西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招生简章 石河子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福建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内萦古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南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山西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山东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方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南民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天津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广西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辽宁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体育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江西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海南医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大连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藏藏医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贵州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云南民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央美术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吉首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广州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云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暨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武汉体育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南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佳木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成都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天津体育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延边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湖北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国家行政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南林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北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长春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重庆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山西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太原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兰州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济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青海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南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武汉工程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北中医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广东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山西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体育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湖南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塔里木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兰州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云南中医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西南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东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安徽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三峡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江西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青海民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民航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长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