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博英语
更新时间:2022-01-16 10:14:4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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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一)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二)研究生院网站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研招重要信息将在公众号中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关注。
历年试题可咨询:010-64492205,诚信楼807(周一、三、五下午对外出售)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1月
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研招重要信息将在公众号中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关注。
历年试题可咨询:010-64492205,诚信楼807(周一、三、五下午对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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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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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注意事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注意事项1. 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2. 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具体为:
①非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本科直博生考生)
②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仅针对新疆石河子大学、海南大学推荐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专职教师等。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参加派遣。“定向就业”考生,按照定向协议执行。
3. 2022年我校国际关系学院开始招收国际政治(030206)专业博士研究生。
4. 我校原则上为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和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供住宿。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京外高校专职教师原则上提供学习前两年住宿。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京内高校专职教师(含本校教职工)以及商务部定向委托培养人员不提供住宿。具体可参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贸大后基发〔2020〕16 号).pdf等制度通知。
5.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7. 导师相关介绍可从研究生院首页下方(yjsy.uibe.edu.cn)→导师风采博导名录 查看导师介绍,或从各相关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8.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按导师招生,依据导师所报考的考生的考核成绩及导师意见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特别说明:因我校各博士招录途径拟录取结果确定存在时间先后(时间顺序为: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导师在普通招考中(两段制考试)实际招生数根据导师科研情况、教育部实际计划下达后学院总体招生指标、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直博生和申请-考核制指标占用情况及上线生源(进入复试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学院总体上线生源质量情况、导师间生源结构性情况和复试考核情况等未明确前,导师在普通招考中的实际招生数无法提前确定,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注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安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安排(一)两段制考试
1.第一阶段考试(初试)
(1)第一阶段考试拟定时间:2022年3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第一阶段考试科目:
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①公共英语+②专业基础课;
其他专业(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①公共英语。
具体可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2202经济数学综合”科目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部分专业、全球价值链研究院,为可选项,考生可在“2201经济学基础”和“2202经济数学综合”中二选一,其他经济类专业基础课只考“2201经济学基础”。
(3)考试地点:拟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具体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2.第二阶段考试(复试)
(1)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确定办法
我校将根据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划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资格线,只有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核,请考生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以招生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拟于2022年4月份举行,具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考核内容及方式
①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两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
②其他各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一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以学院专业目录或相关通知为准)
③第二阶段参考书可查看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后续发布),如未指定的,则可参考往年该专业相关专业复试用书或自主掌握该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报考者请按时完成各学院资格审查(具体日期待定,另行通知)(如因特殊情况调整提交方式,将另行通知),并提交下列材料(A4大小,1-8按顺序使用燕尾夹固定):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和《准考证》;
②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 “学信档案”> 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⑥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⑨《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
⑩《诚信考试承诺书》
注:
①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在网报期间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②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③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办存档备查。
④学院如另有要求的,根据学院的规定提交。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二)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
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基本能力测试(1月上旬),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候选人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研究生院将于2022年1月在研究生网站公示拟录取结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拟定于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14日。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提交有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需提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3)交费说明:报考费一经缴纳,不论考生后期是否参加我校考试,报考费一律不退。
5.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留存。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完成。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初试前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取消博士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以上第5、第6项材料请考生妥存,并在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考生报名
研究生院在公示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后,候选人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在研招网参考(一)完成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基本能力测试。未按期报名者,视作放弃候选人资格。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基本条件如下(具体要求以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实施细则为准):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说明: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③以非学历教育方式(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不含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导师)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各类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后文第六条考试安排两段制考试中"第二阶段考试"中的(4))。
除以上条件外,考生须仔细查看各学院专业的相关专业目录,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因考生错报、误报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建议考生在报考前通过各种方式(面谈、电话、电邮等)同所报考导师沟通,使导师知悉相关情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费、学制及奖助政策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费、学制及奖助政策1. 按照规定,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本科直博生学制5年。
3. 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100%资助,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适用二年级(含)以上)、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及“绿色通道”,具体可查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的具体细则。
4. 学校鼓励博士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对博士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发表期刊类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单篇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博士研究生可申报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获不同等次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学校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究生项目(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参加公派出国项目的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参加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可由学校提供3~5万不等的资助;参加并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由学校提供最高1万元资助;各学院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发表、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提供了较为可观的奖励和资助,具体情况以各学院(中心)的规定为准。
以上具体政策及适用范围,以国家或学校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文件为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除高校专职教师(纳入国家高校序列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性质)可报考定向就业外,非定向就业考生被拟录取后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按规定调入我校。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全日制方式攻读,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
高校专职教师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调入我校。
报考“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时须选择定向就业,具体政策以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途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途径除硕博连读考试(已完成)、本科直博生(已完成)选拔外,我校2022年通过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和申请—考核制(试行)开展博士生招生。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自2014年,我校决定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推行两段制考试改革。
1. 第一阶段考试即为资格考试,原则上设置初试科目一至两门,主要为外语(100分)和专业基础课(100分),均为全校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命制,具体门数根据学科特点而定,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其中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第一阶段只考公共英语一个科目。
2. 第二阶段考试主要为专业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评,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具体考核形式由所报考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决定,具体复试办法届时以学校和学院的通知为准。
3. 具体初试科目设置请查看《 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或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二)申请—考核制(试行)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生源,进一步创新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22年博士生招生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我校申请—考核制分为资格考核和基本能力测试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考核阶段:由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2021年12月17日前);由所报考导师或由报考导师组织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价,通过者由导师推荐至学院审核评议。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公示(预计12月底)后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详见各学院实施细则),考试安排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为准。通过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者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未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参加选拔。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将后续发布,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生单位以发布细则单位为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建校70年来,学校秉承 “博学、诚信、求索、笃行”的校训精神,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2年,中央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对外贸易部,受对外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领导。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直属。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余个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参评的8个学位授予点,2个获A(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获A-(法学、外国语言文学),1个获B+(统计学),3个获B(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A类学科数居部属财经类高校第一。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身心健康,致力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
我校积极推进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工作,其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助力学生的成长成才。
一、博士生招生途径
除硕博连读考试(已完成)、本科直博生(已完成)选拔外,我校2022年通过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和申请—考核制(试行)开展博士生招生。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自2014年,我校决定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推行两段制考试改革。
1. 第一阶段考试即为资格考试,原则上设置初试科目一至两门,主要为外语(100分)和专业基础课(100分),均为全校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命制,具体门数根据学科特点而定,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其中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第一阶段只考公共英语一个科目。
2. 第二阶段考试主要为专业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评,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具体考核形式由所报考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决定,具体复试办法届时以学校和学院的通知为准。
3. 具体初试科目设置请查看《 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或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二)申请—考核制(试行)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生源,进一步创新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22年博士生招生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我校申请—考核制分为资格考核和基本能力测试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考核阶段:由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2021年12月17日前);由所报考导师或由报考导师组织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价,通过者由导师推荐至学院审核评议。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公示(预计12月底)后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详见各学院实施细则),考试安排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为准。通过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者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未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参加选拔。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将后续发布,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生单位以发布细则单位为准)。
二、全面贯彻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除高校专职教师(纳入国家高校序列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性质)可报考定向就业外,非定向就业考生被拟录取后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按规定调入我校。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全日制方式攻读,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
高校专职教师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调入我校。
报考“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时须选择定向就业,具体政策以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学费、学制及奖助政策
1. 按照规定,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本科直博生学制5年。
3. 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100%资助,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适用二年级(含)以上)、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及“绿色通道”,具体可查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的具体细则。
4. 学校鼓励博士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对博士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发表期刊类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单篇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博士研究生可申报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获不同等次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学校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究生项目(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参加公派出国项目的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参加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可由学校提供3~5万不等的资助;参加并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由学校提供最高1万元资助;各学院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发表、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提供了较为可观的奖励和资助,具体情况以各学院(中心)的规定为准。
以上具体政策及适用范围,以国家或学校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文件为准。
四、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基本条件如下(具体要求以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实施细则为准):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说明: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③以非学历教育方式(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不含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导师)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各类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后文第六条考试安排两段制考试中"第二阶段考试"中的(4))。
除以上条件外,考生须仔细查看各学院专业的相关专业目录,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因考生错报、误报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建议考生在报考前通过各种方式(面谈、电话、电邮等)同所报考导师沟通,使导师知悉相关情况。
五、网上报名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拟定于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14日。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提交有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需提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3)交费说明:报考费一经缴纳,不论考生后期是否参加我校考试,报考费一律不退。
5.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留存。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完成。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初试前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取消博士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以上第5、第6项材料请考生妥存,并在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考生报名
研究生院在公示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后,候选人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在研招网参考(一)完成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基本能力测试。未按期报名者,视作放弃候选人资格。
六、考试安排
(一)两段制考试
1.第一阶段考试(初试)
(1)第一阶段考试拟定时间:2022年3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第一阶段考试科目:
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①公共英语+②专业基础课;
其他专业(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①公共英语。
具体可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2202经济数学综合”科目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部分专业、全球价值链研究院,为可选项,考生可在“2201经济学基础”和“2202经济数学综合”中二选一,其他经济类专业基础课只考“2201经济学基础”。
(3)考试地点:拟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具体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2.第二阶段考试(复试)
(1)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确定办法
我校将根据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划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资格线,只有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核,请考生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以招生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拟于2022年4月份举行,具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考核内容及方式
①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两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
②其他各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一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以学院专业目录或相关通知为准)
③第二阶段参考书可查看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后续发布),如未指定的,则可参考往年该专业相关专业复试用书或自主掌握该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报考者请按时完成各学院资格审查(具体日期待定,另行通知)(如因特殊情况调整提交方式,将另行通知),并提交下列材料(A4大小,1-8按顺序使用燕尾夹固定):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和《准考证》;
②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 “学信档案”> 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⑥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⑨《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
⑩《诚信考试承诺书》
注:
①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在网报期间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②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③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办存档备查。
④学院如另有要求的,根据学院的规定提交。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二)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
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基本能力测试(1月上旬),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候选人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研究生院将于2022年1月在研究生网站公示拟录取结果。
七、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按导师招生,依据导师所报考的考生的考核成绩及导师意见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特别说明:因我校各博士招录途径拟录取结果确定存在时间先后(时间顺序为: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导师在普通招考中(两段制考试)实际招生数根据导师科研情况、教育部实际计划下达后学院总体招生指标、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直博生和申请-考核制指标占用情况及上线生源(进入复试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学院总体上线生源质量情况、导师间生源结构性情况和复试考核情况等未明确前,导师在普通招考中的实际招生数无法提前确定,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注意。
九、其他重要事项
1. 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2. 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具体为:
①非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本科直博生考生)
②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仅针对新疆石河子大学、海南大学推荐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专职教师等。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参加派遣。“定向就业”考生,按照定向协议执行。
3. 2022年我校国际关系学院开始招收国际政治(030206)专业博士研究生。
4. 我校原则上为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和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供住宿。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京外高校专职教师原则上提供学习前两年住宿。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京内高校专职教师(含本校教职工)以及商务部定向委托培养人员不提供住宿。具体可参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贸大后基发〔2020〕16 号).pdf等制度通知。
5.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7. 导师相关介绍可从研究生院首页下方(yjsy.uibe.edu.cn)→导师风采博导名录 查看导师介绍,或从各相关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8.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二)研究生院网站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研招重要信息将在公众号中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关注。
历年试题可咨询:010-64492205,诚信楼807(周一、三、五下午对外出售)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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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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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2年,中央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对外贸易部,受对外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领导。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直属。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余个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参评的8个学位授予点,2个获A(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获A-(法学、外国语言文学),1个获B+(统计学),3个获B(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A类学科数居部属财经类高校第一。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身心健康,致力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
我校积极推进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工作,其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助力学生的成长成才。
2021年我校金融学院开始招收金融工程专业(0202Z5)博士研究生。停招信息学院的产业经济学专业。
一、博士生招生途径
除硕博连读考试(已于2020年完成)、本科直博生(已于2021年接收推免生考试中完成)选拔外,我校2021年通过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和申请—考核制(试行)开展博士生生源选拔。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自2014年,我校决定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推行两段制考试改革。
1.第一阶段考试即为资格考试,原则上设置初试科目一至两门,主要为外语(100分)和专业基础课(100分),均为全校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命制,具体门数根据学科特点而定,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其中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第一阶段只考公共英语一个科目。
2.第二阶段考试主要为专业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评,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具体考核形式由所报考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决定,具体复试办法届时以学校和学院的通知为准。
3.具体初试科目设置请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或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二)申请—考核制(试行)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生源,进一步创新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我校申请—考核制分为资格考核和基本能力测试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考核阶段:由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2020年12月22日前);由所报考导师或由报考导师组织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价,通过者由导师推荐至学院审核评议。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公示后(预计1月中上旬)方可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参加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考试),考试安排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为准。通过申请—考核制基本分数线者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未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参加选拔。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将后续发布,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生单位以发布细则单位为准)。
二、全面贯彻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及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外,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
往届生如被录取,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调档,我校收到档案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全日制方式攻读,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
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按照规定,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制4年。
(二)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100%资助,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适用二年级(含)以上)、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及“绿色通道”,具体可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的具体细则。
(三)学校鼓励博士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对博士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发表期刊类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单篇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博士研究生可申报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获不同等次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学校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究生项目(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参加公派出国项目的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参加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可由学校提供3~5万不等的资助;参加并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由学校提供最高1万元资助;各学院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发表、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提供了较为可观的奖励和资助,具体情况以各学院(中心)的规定为准。
(四)以上具体政策及适用范围,以国家或学校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文件为准。
四、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基本条件如下(具体要求以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实施细则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说明: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③以非学历教育方式(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不含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导师)。
5.建议考生在报考前通过各种方式(面谈、电话、电邮等)同所报考导师沟通,使导师知悉相关情况。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各类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后文第六条考试安排两段制考试中"第二阶段考试"中的(4))。
除以上条件外,考生须仔细查看各学院专业的相关专业目录,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因考生错报、误报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网上报名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拟于2020年12月4日-2021年1月22日。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提交有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需提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3)交费说明:报考费一经缴纳,不论考生后期是否参加我校考试,报考费一律不退。
5.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完成。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初试前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取消博士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二)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考生报名
研究生院在公示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后,候选人须在2021年1月22日前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参加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招生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笔试)。未按期报名者,视作放弃候选人资格。
六、考试安排
(一)两段制考试
1.第一阶段考试(初试)
(1)第一阶段考试拟定时间:2021年3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第一阶段考试科目: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①公共英语+②专业基础课;其他专业(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①公共英语。具体可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2202经济数学综合”科目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部分专业、全球价值链研究院,为可选项,考生可在“2201经济学基础”和“2202经济数学综合”中二选一,其他经济类专业基础课只考“2201经济学基础”。
(3)考试地点:拟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具体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2.第二阶段考试
(1)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确定办法
我校将根据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划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资格线,只有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核,请考生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以招生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拟于2021年4月份举行,具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考核内容及方式
①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两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
②其他各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一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以学院专业目录或相关通知为准)
③第二阶段参考书可查看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后续发布),如未指定的,则可参考往年该专业相关专业复试用书或自主掌握该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报考者请按时完成各学院资格审查(具体日期待定,另行通知)(如因特殊情况调整提交方式,将另行通知),并提交下列材料(A4大小,1-8按顺序使用燕尾夹固定):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 “学信档案”> 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⑥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注:
①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在网报期间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②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③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办存档备查。
④学院如另有要求的,请另行装订,根据学院的规定提交。
(二)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
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报考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考试,详见上述考试安排),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基本分数线的候选人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七、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按导师招生,依据导师所报考的考生的考核成绩及导师意见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特别说明:导师在普通招考中(两段制考试)实际招生数根据导师科研情况、教育部实际计划下达后学院总体招生指标、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直博生和申请-考核制指标占用情况及上线生源(进入复试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学院总体上线生源质量情况、导师间生源结构性情况和复试考核情况等未明确前,导师在普通招考中的实际招生数无法提前确定,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注意。如导师已招录直博生、硕博连读或者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上述阐释的原则,在普通招考中依据复试考核情况和导师的招录意愿,确定拟录取结果。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2.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具体为:
①非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本科直博生考生)
②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仅针对新疆石河子大学、海南大学推荐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专职教师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参加派遣。“定向就业”考生,按照定向协议执行。
3.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导师相关介绍可从研究生院首页下方(yjsy.uibe.edu.cn)→导师风采博导名录 查看导师介绍,或从各相关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6.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 | 姓名 | 咨询电话 |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曾老师 | 010-64493607 |
(002)金融学院 | 曾老师 | 010-64495069 |
(003)国际商学院 | 袁老师 | 010-64493501 |
(004)信息学院 | 郭老师 | 010-64495144 |
(005)法学院 | 顾老师 | 010-64492061 |
(006)英语学院 | 黄老师 | 010-64494629 |
(007)外语学院 | 米老师 | 010-64492607 |
(008)公共管理学院 | 冯老师 | 010-64493408 |
(009)保险学院 | 江老师 | 010-64495041 |
(010)中国WTO研究院 | 高老师 | 010-64495779 |
(011)国际经济研究院 | 马老师 | 010-64492019 |
(012)国际关系学院 | 王老师 | 010-64494405 |
(013)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 | 孔老师 | 010-64492659 |
(014)统计学院 | 罗老师 | 010-64494646 |
(016)中国开放经济与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中心 | 金老师 | 010-64492060 |
(017)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 盖老师 | 010-64494097 |
(018)马克思主义学院 | 徐老师 | 010-64492587 |
(019)商务战略研究院 | 范老师 | 010-64260434 |
(二)研究生院网站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研招重要信息将在公众号中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关注。
历年试题可咨询:010-64492205,诚信楼807(周一、三、五下午对外出售)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20年12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2年,中央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对外贸易部,受对外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领导。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直属。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余个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参评的8个学位授予点,2个获A(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获A-(法学、外国语言文学),1个获B+(统计学),3个获B(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A类学科数居部属财经类高校第一。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身心健康,致力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
我校积极推进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工作,其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助力学生的成长成才。
2020年我校开始招收能源与低碳经济学专业(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电子商务与信息管理专业(信息学院)、公共政策与管理专业(公共管理学院)、全球治理(国际关系学院)、统计学(071400)专业(统计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博士生招生途径
除硕博连读考试,硕博一体化项目选拔外,我校2020年通过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和申请—考核制(试行)开展博士生生源选拔。
(一)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自2014年,我校决定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推行两段制考试改革。
1.第一阶段考试即为资格考试,原则上设置初试科目一至两门,主要为外语(100分)和专业基础课(100分),均为全校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命制,具体门数根据学科特点而定,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其中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第一阶段只考公共英语一个科目。
2.第二阶段考试主要为专业考核和综合质素测评,主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具体考核形式由所报考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决定,具体复试办法届时以学校和学院的通知为准。
3.具体初试科目设置请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或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二)申请—考核制(试行)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生源,进一步创新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我校申请—考核制分为资格考核和基本能力测试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考核阶段:由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2019年12月12日前);由所报考导师或由报考导师组织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价,通过者由导师推荐至学院审核评议。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公示后(预计12月中下旬)方可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研究生院拟定于2020年1月4日组织考试,考试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通过申请—考核制基本分数线者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未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或未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再次参加选拔。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将后续发布,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生单位以发布细则单位为准)。
二、全面贯彻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及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外,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
往届生如被录取,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调档,我校收到档案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全日制方式攻读,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
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按照规定,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制4年。
(二)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100%资助,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适用二年级(含)以上)、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及“绿色通道”,具体可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的具体细则。
(三)学校鼓励博士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对博士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发表期刊类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单篇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博士研究生可申报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获不同等次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学校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究生项目(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参加公派出国项目的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参加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可由学校提供3~4万不等的资助;参加并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由学校提供最高1万元资助;各学院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发表、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提供了较为可观的奖励和资助,具体情况以各学院(中心)的规定为准。
(四)以上具体政策及适用范围,以国家或学校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文件为准。
四、招生方式与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含两段制考试、申请—考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基本条件(具体要求以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实施细则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非学历教育方式(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不含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导师)。
6.建议考生在报考时通过各种方式(面谈、电话、电邮等)同所报考导师保持沟通,使导师知悉相关情况。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8.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9.各类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后文第六条"第二阶段考试"中的4)。
除以上条件外,考生须仔细查看各学院专业的相关专业目录,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因考生错报、误报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网上报名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拟定时间:2019年12月1日-2020年1月17日。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提交有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需提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3)交费说明:报考费一经缴纳,不论考生后期是否参加我校考试,报考费一律不退。
5.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完成。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初试前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取消博士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二)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考生报名
研究生院在公示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后,候选人须在12月27日前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招生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笔试)。未按期报名者,视作放弃候选人资格。
未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或未通过的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再次参加选拔。
六、两段制考试
(一)第一阶段考试(初试)
1.第一阶段考试拟定时间:2020年3月7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第一阶段考试科目: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①公共英语+②专业基础课;其他专业(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①公共英语。具体可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2202经济数学综合”科目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全球价值链研究院,为可选项,考生可在“2201经济学基础”和“2202经济数学综合”中二选一,其他经济类专业基础课只考“2201经济学基础”。
3.考试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二)第二阶段考试
1.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确定办法
我校将根据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划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资格线,只有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核,请考生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以招生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拟定2020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考核内容及方式
1)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两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
2)其他各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一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以学院专业目录或相关通知为准)
3)第二阶段参考书可查看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后续发布),如无指定的,则可参考往年该专业相关专业复试用书或自主掌握该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4月(具体日期待定,另行通知)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下列材料(A4大小,1-8按顺序使用燕尾夹固定):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⑥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注:
① 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在网报期间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② 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③ 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办存档备查。
④ 学院如另有要求的,请另行装订,根据学院的规定提交。
七、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
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报考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考试,详见上述考试安排),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基本分数线的候选人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八、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按导师招生,依据导师所报考的考生两个阶段的考核成绩及导师意见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其他
1.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2.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3.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具体为:
①非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硕博一体化考生)
②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仅针对新疆石河子大学专职教师)、符合条件的高校专职教师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参加派遣。“定向就业”考生,按照定向协议执行,不参加派遣。
4.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导师相关介绍可从研究生院首页下方(yjsy.uibe.edu.cn)→导师风采博导名录 查看导师介绍,或从各相关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十一、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 | 姓名 | 咨询电话 |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曾老师 | 010-64493607 |
(002)金融学院 | 曾老师 | 010-64495069 |
(003)国际商学院 | 袁老师 | 010-64493501 |
(004)信息学院 | 姜老师 | 010-64495144 |
(005)法学院 | 顾老师 | 010-64492061 |
(006)英语学院 | 王老师 | 010-64495025 |
(007)外语学院 | 孔老师 | 010-64493206 |
(008)公共管理学院 | 谭老师 | 010-64497243 |
(009)保险学院 | 钱老师 | 010-64495042 |
(010)中国WTO研究院 | 高老师 | 010-64495779 |
(011)国际经济研究院 | 范老师 | 010-64492253 |
(012)国际关系学院 | 钟老师 | 010-64493807 |
(013)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 | 周老师 | 010-64493696 |
(014)统计学院 | 宋老师 | 010-64494646 |
(016)中国开放经济与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中心 | 金老师 | 010-64492060 |
(017)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 刘老师 | 010-64494810 |
(018)马克思主义学院 | 徐老师 | 010-64492587 |
(二)研究生院网站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一些研招重要信息将在公众号中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添加。
历年试题可咨询:010-64492205,诚信楼807(周一、三、五下午对外出售)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19年11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规模适度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余个二级学科招生专业。我校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2019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身心健康,致力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
我校积极推进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工作,其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助力学生的成长成才。
一、博士生招生途径
除硕博连读考试,硕博一体化项目选拔外,我校2019年通过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和申请—审核制(试行)开展博士生生源选拔。
(一)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自2014年,我校决定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推行两段制考试改革。
1. 第一阶段考试即为资格考试,原则上设置初试科目一至两门,主要为外语(100分)和专业基础课(100分),均为全校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命制,具体门数根据学科特点而定,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其中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第一阶段只考公共英语一个科目。
2. 第二阶段考试主要为专业考核和综合质素测评,主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具体考核形式由所报考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决定,具体复试办法届时以学校和学院的通知为准。
3. 具体初试科目设置请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或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二)申请—审核制(试行)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生源,进一步创新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试行申请—审核制。我校申请—审核制分为资格考核和基本能力测试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考核阶段:由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2018年12月23日前);由所报考导师或由报考导师组织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价,通过者由导师推荐至学院审核评议。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公示后(预计1月初)方可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研究生院拟定于2019年1月12日组织考试,考试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通过申请—审核制基本分数线者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未获得申请—审核制候选人资格或未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再次参加选拔。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将后续发布,接收申请—审核制考生的招生单位以发布细则单位为准)。
二、全面贯彻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及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外,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
往届生如被录取,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调档,我校收到档案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全日制方式攻读,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
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按照规定,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二)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100%资助,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适用二年级(含)以上)、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及“绿色通道”,具体可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的具体细则。
(三)学校鼓励博士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对博士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发表期刊类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单篇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博士研究生可申报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获不同等次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学校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究生项目(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参加公派出国项目的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参加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可由学校提供3~4万不等的资助;参加并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由学校提供最高1万元资助;各学院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发表、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提供了较为可观的奖励和资助,具体情况以各学院(中心)的规定为准。
(四)以上具体政策及适用范围,以国家或学校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文件为准。
四、招生方式与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含两段制考试、申请—审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基本条件(具体要求以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实施细则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非学历教育方式(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不含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导师)。
6.建议考生在报考时通过各种方式(面谈、电话、电邮等)同所报考导师保持沟通,使导师知悉相关情况。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8.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9.各类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后文第六条"第二阶段考试"中的4)。
五、网上报名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拟定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9年2月22日。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提交有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需提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3)交费说明:报考费一经缴纳,不论考生后期是否参加我校现场确认及考试,报考费一律不退。
5.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完成。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初试前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取消博士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二)获得申请—审核制候选人考生报名
研究生院在公示获得申请—审核制候选人后,候选人须在1月6日前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招生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笔试)。未按期报名者,视作放弃候选人资格。
未获得申请—审核制候选人资格或未通过的申请—审核制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再次参加选拔。
六、两段制考试
(一)第一阶段考试(初试)
1.第一阶段考试拟定时间:2019年3月16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第一阶段考试科目:经管类、政治学类专业:①公共英语+②专业基础课;其他专业(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①公共英语。具体可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2202经济数学综合”科目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和统计学院,为可选项,考生可在“2201经济学基础”和“2202经济数学综合”中二选一,其他经济类专业基础课只考“2201经济学基础”。
3.考试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二)第二阶段考试
1.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确定办法
我校将根据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划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资格线,只有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核,请考生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以招生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拟定2019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考核内容及方式
1)经管类、政治学类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两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
2)其他各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一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以学院专业目录或相关通知为准)
3)第二阶段参考书可查看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后续发布),如无指定的,则可参考往年该专业相关专业复试用书或自主掌握该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4月(具体日期待定,另行通知)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下列材料(A4大小,1-8按顺序挂角装订):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⑥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注:
① 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在网报期间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② 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③ 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办存档备查。
④ 学院如另有要求的,请另行装订,根据学院的规定提交。
七、申请—审核制基本能力测试
获得申请—审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报考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考试,详见上述考试安排),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基本分数线的候选人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八、体检
与第二阶段考核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实行按导师招生,依据导师所报考的考生两个阶段的考核成绩及导师意见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其他
1. 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2.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3. 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具体为:
①非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硕博一体化考生)
②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仅针对新疆石河子大学专职教师)、符合条件的高校专职教师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参加统一派遣。“定向就业”考生,按照定向协议执行,不参加统一派遣。
4.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导师相关介绍可从研究生院首页下方(yjsy.uibe.edu.cn)→导师风采 博导名录 查看导师介绍,或从各相关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十一、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 | 姓名 | 咨询电话 |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曾老师 郭老师 |
010-64493607 010-64493422 |
(002)金融学院 | 曾老师 | 010-64495069 |
(003)国际商学院 | 袁老师 | 010-64493501 |
(004)信息学院 | 姜老师 | 010-64495144 |
(005)法学院 | 潘老师 | 010-64492061 |
(006)英语学院 | 王老师 | 010-64495025 |
(007)外语学院 | 孔老师 | 010-64493206 |
(008)公共管理学院 | 谭老师 | 010-64497243 |
(009)保险学院 | 钱老师 | 010-64495042 |
(010)中国WTO研究院 | 戴老师 | 010-64495778 |
(011)国际经济研究院 | 范老师 | 010-64492253 |
(012)国际关系学院 | 钟老师 | 010-64493807 |
(013)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 | 周老师 | 010-64493696 |
(014)统计学院 | 宋老师 | 010-64496258 |
(016)中国开放经济与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中心 | 金老师 | 010-64492060 |
(017)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 王老师 | 010-64494361 |
(二)研究生院网站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一些研招重要信息将在公众号中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添加。
历年试题可咨询:010-64492205,诚信楼807(周一、三、五下午对外出售)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18年11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博士生导师名单(97人)
区域经济学(2)
王 强 洪俊杰
财政学(2)
孔淑红 郑俊田
国际贸易学(23)
王林生 王绍熙 薛荣久 林桂军 白树强 黄晓玲
唐宜红 郭 飞 卢进勇 杨长春 夏友富 赵忠秀
王 健 葛 盈 刘东升 孙玉琴 朱明侠 赖平耀
殷晓鹏 王 强 洪俊杰 裴长洪* 张宏霖*
金融学专业(28)
刘 亚 邱兆祥 吴 军 陈 进 于 瑾 孙华妤
蒋先玲 丁建臣 叶陈刚 王国军 齐天翔 郭 敏
郭红玉 丁志杰 奉立城 刘立新 王 稳 吕文栋
吴卫星 陈 欣 门 明 史燕平 刘 园 刘树林
徐信忠* 蔡浩仪* 胡怀邦* 张晓慧*
产业经济学(10)
赵忠秀 张新民 林汉川 夏友富 陈 进 邵祥林*
王 微* 王 强 黄晓玲 魏巍贤
企业管理专业(18)
贾怀勤 徐子健 马春光 余恕莲 范黎波 林汉川
张新民 张建平 雷光勇 王 斌 王玉荣 汤谷良
郑建明 张 杰 王秀丽 蒋 屏 傅慧芬 尹建华
世界经济专业(10)
张汉林 桑百川 戴长征 华晓红 杨荣珍 杨言红
陈文敬* 李 钢* 张金生* 李琨*
国际法学(8)
沈四宝 王 军 黄 勇 丁 丁 石静霞 鲍 禄
高西庆* 焦津洪*
民商法学(6)
梅夏英 冀宗儒 苏号朋 徐海燕 李 玫 王晓川
注:姓名后带“*”号的为外聘导师。
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金融学(47)
杨晓泉 刘 园 史燕平 黄敬阳 门 明 孙华妤 吴 青
于 瑾 蒋先玲 郝旭光 姚得骥 许施智 丁建臣 朱忠明
冯 彬 罗 兴 刘 亚 邱兆祥 吴 军 郭红玉 粟 勤
高清霞 李 琦 严渝军 郭 敏 史 薇 奉立城 陶存文
曾立新 邹亚生 孙东升 高 洁 齐天翔 宋国良 白 薇
王国军 丁志杰 王 稳 张 颖 荆涛 卫新江 何自云
何丽芬 田秀娟 赵霜卓 刘光灿 刘立新
国际贸易学(64)
薛荣久 李 诗 杨逢华 宋 沛 石玉川 于俊年 朱明侠
夏友富 郑俊田 林桂军 李 青 王福明 王伟力 郑宝银
卢进勇 章昌裕 许文凯 孙秀峰 赵秀臣 杨长春 梁 蓓
杜奇华 黄晓玲 王 健 张汉林 舒玉敏 韩 琪 蒋德恩
刘东升 何晓兵 赵 苏 张 玮 白树强 冷柏军 王全火
孙玉琴 薛书武 孔淑红 施 丹 刘晓惠 唐宜红 赵忠秀
桑百川 金 燕 刘树林 刘文丽 华晓红 郭 飞 赵京霞
曹红月 王 强 叶东亚 徐进亮 叶 梅 张家瑾 魏铁梅
韩立华 杨荣珍 贾保华 陈永红 高 巍 俞雄飞 王晓东
潘红宇
产业经济学(18)
蒋汉生 李大丰 李 肖 曹 健 陈恭和 王丽娟 赵杏梅
席宁华 邹志红 王朝培 刘瑞林 曹淑燕 陈立波 陈 进
杨尚群 赵杰民 张福德 徐嘉震
国际法学 (20)
沈四宝 高西庆 陆志芳 王 军 焦津洪 王晓川 孙 利
金渝林 张 红 唐丽子 盛建明 黄 勇 丁 丁 鲍 禄
石敬霞 李 玫 李 莘 刘刚仿 李 俊 边永民
民商法学(4)
冀宗儒 王国平 徐海燕 董 灵
英语专业(43)
黄震华 程海波 陈苏东 吴 芬 王关富 李正中 王恩冕
蒋显璟 赵中源 李柱国 陈准民 赵贺田 常 力 贾文浩
隋 云 阎善明 李 平 谢毅斌 岑 华 张 静 常玉田
黄 豪 陈俐丽 左放军 陈小全 张佐成 张翠萍 蒲卫宁
江 春 羡锡彪 杨玉功 俞利军 丁崇文 沈素萍 窦卫霖
金 冰 康 晋 王淑芳 魏啸飞 周 玲 张海森 武姜生
朱美慧(英语)
外语专业(31)
黄美波 张 晶 郑文彬 刘宝义 张 萍 刘 军(法语)(6)
杨言洪 葛铁鹰 叶文楼(阿拉伯语)(3)
徐永彬 金秉运 洪成一 朴淑子(朝鲜语)(4)
朱 凯 杨仲林 赵雪梅(西班牙语)(3)
张 宓 王天清 周莉莉(意大利语)(3)
陈健平 任国强 李伯杰 杜景林 卢 谌 潘亚玲 黄燎宇
戴英杰 史世伟 冯小虎 郭铭华 王正富(德语)(12)
日语语言文学(6)
姚莉萍 李爱文 李二敏 傅 荫 马 骏 郭德玉
企业管理(22)
马春光 贾怀勤 徐子建 傅慧芬 余恕莲 张新民 张建平
张 杰 杜学孔 刘耀威 安玉华 杨恭辅 王玉荣 王秀丽
蒋 屏 高 懿 熊 伟 范黎波 刘宝成 刘子安 刘春英
刘玉新
会计学(6)
张学谦 吴 革 李相志 于守华 钱爱民 孔宁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港澳台硕士、博士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港澳台硕士、博士招生简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0036)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规模适度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余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公共管理、统计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5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税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审计硕士(暂停招生)等12个专业学位。
经过多年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时期。展望未来,学校研究生教育将以培养高素质领军创新人才的博士生、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型硕士生和高层次复合应用人才的专业硕士为目标,以“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办出水平”为理念,以科研为导向,坚持国际化办学特色,创新研究生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健全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为国家乃至全球发展输送更多更优秀的高端拔尖创新人才,早日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化水平领先的国内知名大学。
欢迎港澳台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1.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2.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等相关费用。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须应试外国语及管理类综合能力)。硕士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
报考博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博士生初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二)初试地点、时间
根据各考点具体安排执行。
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初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进行。
(三)复试地点、时间
复试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复试时间:2018年5月25日前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取和体检
根据考生的报名数据、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于2018年6月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8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其他
1.关于奖学金:向港澳台学生设立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咨询电话:86-10-64496309)
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楼801研招办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86-10-64492151
传真:86-10-64495202
Email:yzb@uibe.edu.cn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址:yjsy.uibe.edu.cn
附件:
1、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学生不考101思想政治理论)(点击查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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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博英语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2年,中央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对外贸易部,受对外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领导。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直属。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余个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参评的8个学位授予点,2个获A(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获A-(法学、外国语言文学),1个获B+(统计学),3个获B(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A类学科数居部属财经类高校第一。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身心健康,致力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
我校积极推进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工作,其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助力学生的成长成才。
2021年我校金融学院开始招收金融工程专业(0202Z5)博士研究生。停招信息学院的产业经济学专业。
一、博士生招生途径
除硕博连读考试(已于2020年完成)、本科直博生(已于2021年接收推免生考试中完成)选拔外,我校2021年通过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和申请—考核制(试行)开展博士生生源选拔。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自2014年,我校决定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推行两段制考试改革。
1.第一阶段考试即为资格考试,原则上设置初试科目一至两门,主要为外语(100分)和专业基础课(100分),均为全校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命制,具体门数根据学科特点而定,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其中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第一阶段只考公共英语一个科目。
2.第二阶段考试主要为专业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评,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具体考核形式由所报考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决定,具体复试办法届时以学校和学院的通知为准。
3.具体初试科目设置请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或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二)申请—考核制(试行)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生源,进一步创新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我校申请—考核制分为资格考核和基本能力测试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考核阶段:由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2020年12月22日前);由所报考导师或由报考导师组织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价,通过者由导师推荐至学院审核评议。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公示后(预计1月中上旬)方可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参加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考试),考试安排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为准。通过申请—考核制基本分数线者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未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参加选拔。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将后续发布,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生单位以发布细则单位为准)。
二、全面贯彻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及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外,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
往届生如被录取,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调档,我校收到档案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全日制方式攻读,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
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按照规定,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制4年。
(二)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100%资助,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适用二年级(含)以上)、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及“绿色通道”,具体可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的具体细则。
(三)学校鼓励博士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对博士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发表期刊类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单篇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博士研究生可申报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获不同等次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学校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究生项目(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参加公派出国项目的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参加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可由学校提供3~5万不等的资助;参加并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由学校提供最高1万元资助;各学院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发表、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提供了较为可观的奖励和资助,具体情况以各学院(中心)的规定为准。
(四)以上具体政策及适用范围,以国家或学校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文件为准。
四、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基本条件如下(具体要求以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实施细则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说明: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③以非学历教育方式(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不含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导师)。
5.建议考生在报考前通过各种方式(面谈、电话、电邮等)同所报考导师沟通,使导师知悉相关情况。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各类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后文第六条考试安排两段制考试中"第二阶段考试"中的(4))。
除以上条件外,考生须仔细查看各学院专业的相关专业目录,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因考生错报、误报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网上报名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拟于2020年12月4日-2021年1月22日。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提交有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需提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3)交费说明:报考费一经缴纳,不论考生后期是否参加我校考试,报考费一律不退。
5.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完成。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初试前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取消博士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二)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考生报名
研究生院在公示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后,候选人须在2021年1月22日前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参加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招生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笔试)。未按期报名者,视作放弃候选人资格。
六、考试安排
(一)两段制考试
1.第一阶段考试(初试)
(1)第一阶段考试拟定时间:2021年3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第一阶段考试科目: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①公共英语+②专业基础课;其他专业(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①公共英语。具体可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2202经济数学综合”科目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部分专业、全球价值链研究院,为可选项,考生可在“2201经济学基础”和“2202经济数学综合”中二选一,其他经济类专业基础课只考“2201经济学基础”。
(3)考试地点:拟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具体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2.第二阶段考试
(1)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确定办法
我校将根据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划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资格线,只有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核,请考生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以招生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拟于2021年4月份举行,具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考核内容及方式
①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两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
②其他各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一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以学院专业目录或相关通知为准)
③第二阶段参考书可查看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后续发布),如未指定的,则可参考往年该专业相关专业复试用书或自主掌握该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报考者请按时完成各学院资格审查(具体日期待定,另行通知)(如因特殊情况调整提交方式,将另行通知),并提交下列材料(A4大小,1-8按顺序使用燕尾夹固定):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 “学信档案”> 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⑥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注:
①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在网报期间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②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③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办存档备查。
④学院如另有要求的,请另行装订,根据学院的规定提交。
(二)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
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报考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考试,详见上述考试安排),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基本分数线的候选人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七、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按导师招生,依据导师所报考的考生的考核成绩及导师意见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特别说明:导师在普通招考中(两段制考试)实际招生数根据导师科研情况、教育部实际计划下达后学院总体招生指标、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直博生和申请-考核制指标占用情况及上线生源(进入复试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学院总体上线生源质量情况、导师间生源结构性情况和复试考核情况等未明确前,导师在普通招考中的实际招生数无法提前确定,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注意。如导师已招录直博生、硕博连读或者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上述阐释的原则,在普通招考中依据复试考核情况和导师的招录意愿,确定拟录取结果。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2.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具体为:
①非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本科直博生考生)
②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仅针对新疆石河子大学、海南大学推荐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专职教师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参加派遣。“定向就业”考生,按照定向协议执行。
3.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导师相关介绍可从研究生院首页下方(yjsy.uibe.edu.cn)→导师风采博导名录 查看导师介绍,或从各相关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6.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 | 姓名 | 咨询电话 |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曾老师 | 010-64493607 |
(002)金融学院 | 曾老师 | 010-64495069 |
(003)国际商学院 | 袁老师 | 010-64493501 |
(004)信息学院 | 郭老师 | 010-64495144 |
(005)法学院 | 顾老师 | 010-64492061 |
(006)英语学院 | 黄老师 | 010-64494629 |
(007)外语学院 | 米老师 | 010-64492607 |
(008)公共管理学院 | 冯老师 | 010-64493408 |
(009)保险学院 | 江老师 | 010-64495041 |
(010)中国WTO研究院 | 高老师 | 010-64495779 |
(011)国际经济研究院 | 马老师 | 010-64492019 |
(012)国际关系学院 | 王老师 | 010-64494405 |
(013)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 | 孔老师 | 010-64492659 |
(014)统计学院 | 罗老师 | 010-64494646 |
(016)中国开放经济与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中心 | 金老师 | 010-64492060 |
(017)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 盖老师 | 010-64494097 |
(018)马克思主义学院 | 徐老师 | 010-64492587 |
(019)商务战略研究院 | 范老师 | 010-64260434 |
(二)研究生院网站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研招重要信息将在公众号中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关注。
历年试题可咨询:010-64492205,诚信楼807(周一、三、五下午对外出售)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20年12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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