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01-16 09:39:0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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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河北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一)学院根据各科(含英语)初试成绩,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按照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范围的单科(含英语)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自定,一般不低于120%。获得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二)学院结合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河北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我校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申请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五)申请人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全部硕士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已完成硕士论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报告须能够体现申请人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六)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本须知主要针对普通招考考生申请、考核全流程,以及拟录取硕博连读生的网上报名环节。
一、“申请-考核”制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我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开展报名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机制,由考生按要求提交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等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和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初试(笔试),学院组织专家结合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复试(面试等),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
原则上,我校2022年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在被拟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不予注册博士研究生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80人左右,具体名额分配见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最终计划根据国家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申请条件
我校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申请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五)申请人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全部硕士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已完成硕士论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报告须能够体现申请人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六)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五、申请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3日
2.考生报名入口: https://yz.chsi.com.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请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报名信息,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3.缴费方式: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成功完成缴费并生成报名号,则网报成功。
(二)提交申请材料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征得所报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后,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或寄至申请学科(专业)所属学院,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和复印件纸张均为A4幅面。
1.《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两份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具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证明章)。
7.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体现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9.学院规定以及申请者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4月27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能参加初试(硕博连读申请人不需网上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5月15日。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初试考核
(一)初试英语的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14日(周六)上午8:30-11:30。
(二)初试专业课的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14日(周六)下午专业课一:13:30-15:30;专业课二:16:30-18:30。
(三)跨学科报考的申请人在初试时须加试一门所申请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笔试。笔试由学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免相关科目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1.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免英语初试和专业课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英语初试: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及以上;
(4)TOEFL成绩60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以上成绩近五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日,成绩证明超出期限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初试。
3.满足学院制定的初试专业课免试条件的,可以免专业课初试。
4.免试资格以学院公布的免试名单为准。
七、复试考核及录取
(一)学院根据各科(含英语)初试成绩,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按照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范围的单科(含英语)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自定,一般不低于120%。获得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二)学院结合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本须知主要针对普通招考考生申请、考核全流程,以及已预录取硕博连读生的网上报名环节。

一、“申请-考核”制
我校2021年博士生普通招考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我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开展报名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机制,由考生按要求提交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等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和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初试(笔试),学院组织专家结合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复试(面试等),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
我校2021年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非定向”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在被拟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不予注册博士生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计划为170人左右,其中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为40人左右,最终计划以省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四、申请条件
我校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申请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五)申请人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全部硕士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已完成硕士论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报告须能够体现申请人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六)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五、申请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15日
2.报名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https://yz.chsi.com.cn/),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请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报名信息,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3.缴费方式: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成功完成缴费并生成报名号,则网报成功。
(二)提交申请材料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征得所报博士生导师同意后,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或寄至申请学科(专业)所属学院,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和复印件纸张均为A4幅面。
1.《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两份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具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证明章)。
7.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体现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9.学院规定以及申请者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至3月2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至3月13日。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初试考核
(一)初试英语的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3月13日(周六)上午8:30-11:30。
(二)初试专业课的笔试由学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跨学科报考的申请人在初试时须加试一门所申请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笔试。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免相关科目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1.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免英语初试和专业课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英语初试: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及以上;
(4)TOEFL成绩60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以上成绩近五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成绩证明超出期限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初试。
3.满足学院制定的初试专业课免试条件的,可以免专业课初试。

七、复试考核及录取
(一)学院根据各科(含英语)初试成绩,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按照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范围的单科(含英语)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自定,一般不低于120%。获得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二)学院结合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修业年限:我校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博士生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博士生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等组成,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评审和发放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每生每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000元(经管类2000元)。

九、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12 机械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2-60202077
013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邬老师 022-60435005
014 电气工程学院 陈老师 022-60203542
015 化工学院 郭老师 022-60204275
016 土木与交通学院 纪老师 022-60436457
017 经济管理学院 成老师 022-60435165
0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侯老师 022-60202006
019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齐老师、张老师 022-60435718
028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 常老师、孙老师 022-60435864
 
一、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学术型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参见《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申请考核:从我校2017级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生中,通过本人申请、学院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参见《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以“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直接攻博:在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内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参见《河北工业大学关于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二、学位类别和学习形式
 
学位类别均为学术型,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70名左右(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包含各种招生方式招收的人数,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攻博拟录取人数以公示名单为准。普通招考招生计划50人左右,普通招考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终计划以及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攻博实际录取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填报准确完整的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我校2020年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攻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普通招考计划中,拟录取定向生10人左右,各相关学院录取定向生控制在1人左右。
 
五、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条件如下,其它招生方式的报考条件参见相应的通知。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并体检合格。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指能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毕业证的在校生,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已获硕士学位者。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报名相关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报名相关材料要求如下,其它招生方式的报名材料要求参见相应的通知。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纸张要求均为A4纸。
(一)“河北工业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材料”(点击此处下载)。基本信息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二)思想政治情况表。
(三)两份书面专家推荐书。
(四)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五)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往届生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六)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建议2008年9月1日后获得硕士学位者在“中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替代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七)最高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八)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被录取,在入学时须补交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九)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右下角空白处写上报考专业名称)。
 
七、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招考考生报名程序如下,其它招生方式的报名程序参见相应的通知。
(一)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将整理完备的报名材料送交我校研招办,只接收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可委托他人代交),不接收快递邮寄报名材料。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者报名无效。
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时间:2019年12月2日(周一)至12月6日(周五)。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区二楼214室,电话:022-60438348。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指定网站、交费方式等将以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我校将根据有关通知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公布网报公告。
考生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不按规则填写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三)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届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查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图像采集、领取《准考证》等。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或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八、考试时间和地点
 
普通招考考生考试时间:
2020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科目一,下午14:00-17:00科目二
2020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科目三
普通招考考生考试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
 
九、考试内容
 
科目一:1101英语,满分为100分,英语初试中无听力测试。听力、口语等英语能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科目二:2×××专业课一,满分为100分。科目代码及名称详见招生目录。
科目三:3×××专业课二,满分为100分。科目代码及名称详见招生目录。
 
十、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
(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硕博连读励志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提供的助研津贴等组成,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发放和评审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标准如下:
(1)硕博连读生: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励志奖学金10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000元(经管类2000元)。
(2)非硕博连读生: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000元(经管类2000元)。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二、本通知内容如与教育部、河北省关于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中的政策和程序不符的,将以省部文件规定为准。本须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为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初试及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河北省及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实战状态。相关学院和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状态下考试招生工作的敏感性、复杂性,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考试招生工作。
(二)加强组织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学院和部门严格落实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主体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责任层层压实,过程严格监管。
(三)细化工作流程,环节精准实施。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特点、生源分布情况和各项考核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初试和复试命题安全,强化监管机制,确保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环节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四)强化疫情防控,保证人员安全。相关学院和部门要把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规划相关场所的出入路线,做好环境与设备卫生消杀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参见附件1)并进行实战演练,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排查和检测,有发热(体温大于或等于37.3℃)等症状的、正在居家隔离或医学隔离的、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不得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现场工作。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部署、统筹与协调,审查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指导监督各学院招生工作,受理考生投诉,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设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安全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安全与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实训中心、融媒体中心、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
(二)研究生院负责发布“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初试及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建立初试和复试命题安全保密机制,为学院提供试卷监印、保管等安全保密服务,组织实施初试英语统一入学考试。
(三)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成员包括学院党政负责同志、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专职教务人员等,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学院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准确把握综合评价理念。学院依据相关文件、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等,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及时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相关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全面负责对考生的材料审核、复试综合考核等工作。
复试前须对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模拟演练,强化责任意识、保密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安排专人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学院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工作,并按时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学院须向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递交《河北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复试命题保密承诺书》和《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责任书》。
(四)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初试及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成员由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三、考生范围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的报名、复试录取工作已于2020年秋季学期完成,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入学考试的初试及复试。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的考生,符合学院制定的初试英语和初试专业课免试条件的,直接参加复试。存在不免试科目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科目的初试,初试单科分和总分达到学院划定的进入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80人,其中直接攻博方式预录取2人,硕博连读方式预录取125人,普通招考方式(“申请-考核”制)拟录取53人。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科研经费、论文质量、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普通招考方式招生计划(详见下表所示)。各学院(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学院
简称
专业名称 硕博连读
已预录取
人数
直接攻博
已预录取
人数
普通招考
(申请考核制)
招生计划
机械 机械工程 16 0 7
能环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0 0 3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1 0 1
电气 电气工程 10 0 5
生物医学工程 1 0 3
化工 化学工程与技术 20 0 4
土木 土木工程 10 1 8
经管 管理科学与工程 2 1 1
技术经济及管理 7 0 2
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 28 0 5
电信 电子科学与技术 13 0 3
智能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0 5
控制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方向 4 0 6
合计 125 2 53
 
五、初试
(一)初试英语
1.考试方式:现场笔试(闭卷)。
2.考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周六)08:30-11:30。
3.考试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第12教学楼B区一楼。整个楼层考试期间全封闭管理,出入口为B区东南侧门(B115和B116之间)。考场教室均采用全程视频监控、信号屏蔽的标准化考场,每个考场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每个考场安排不超过30名考生,保证考生座位之间左右隔两列。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每2至3个考场安排1名场外流动监考员。考场所在楼层设置应急观察区并配备相应的防疫用品和医务人员,隔离考场设置在B115,其他非考场用教室作为考生午间用餐和休息场所。考务组设置在B113。
相关部门 英语
考试日期
英语
考试时间
英语考试地点 考试
人数
考位
布局
研究生院 5月15日 08:30-11:30 12-B104 27 4列7行
12-B106 28 4列7行
12-B108 28 4列7行
12-B110 28 4列7行
12-B112 21 3列7行
 
  • 初试专业课
初试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现场笔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下表)由各学院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初试专业课笔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
专业课
考试日期
专业课
考试时间
相关学院 专业课考试地点 考试
人数
5月15日 专业课一:13:30-15:30
专业课二:
16:00-18:00
经济管理学院 12-B116 18
电气工程学院 12-B104 1
化工学院 12-B104 1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2-B106 21
土木与交通学院 12-B108 23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12-B110 13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 12-B110 11
机械工程学院 12-B112 17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2-B112 12
 
  • 考生考前准备
1.打印准考证:5月12日至22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考试用具:考生可携带透明文具袋、黑色签字笔、铅笔、无封套橡皮、简易绘图工具、无编程无记忆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初试英语科目考试时不得携带计算器)。
3.防疫用品:考生备足口罩、免洗洗手液或消毒湿巾等。
(四)考生进入学校
1.考生应充分考虑路程、交通状况、天气情况、入校检查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考生只限考试当天入校。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检查和引导。入校时佩戴口罩,出示准考证,手机展示本人天津健康码,手机扫码“津门战役”二维码。考生参加初试英语科目考试时应在8:15前完成入校,参加专业课科目考试时应在开考前15分钟完成入校。考生入校后按指定路线进入考场楼,不得进入校园其他区域。
2.安全工作处负责考生入校检查工作,保障车辆通道和行人通道畅通,保证考生入校的规范、有序和顺畅。根据防疫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温检测、防疫证明等检查或登记。设置专用停车区域和路线标识,对进入校园的考生车辆进行引导。
(五)考生进入考场
1.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楼,接受体温检测。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楼。
2.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置在考场教室内前台指定区域,进入考场教室时接受监考人员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查。
3.首场考试开考前考生向监考人员提交《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
4.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考生去洗手间。
(六)5月15日上午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离开考场转入同楼层其他空闲教室用餐和休息。工作人员将对考场进行消杀作业。
六、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各学院根据各科初试成绩,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按照一定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范围的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自定,一般不低于120%。复试考生名单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复试方式: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方式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同一个招生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须采用相同的复试方式。
(三)复试时间: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各学院应在5月31日前完成复试及录取工作。
(四)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由学院自行确定现场面试、网络远程面试等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学术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查等,由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多元考核,集体讨论、集体决议、共同监督。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测试。
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百分制)。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考核专家组须对复试结果负责。
录取:学院根据复试成绩结合专业招生计划及导师招生名额(或学院规定的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初试资格、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①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1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②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且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③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④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⑤上一年度有作弊行为隐瞒不报的。
七、体检
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学院的体检要求。
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以适当的形式(校医院组织体检或考生提供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的体检结果)适时开展。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学院初试、复试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及时公布有关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投诉和申诉问题,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五)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本工作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15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相关材料如下,供广大学生参考: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须为A4纸。相关表格可登陆河北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下载:
1.河北工业大学2015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
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3.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4.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7.硕士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复印件(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者提供本科毕业证)。 2015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如下,供广大学生参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者;
3.应届毕业硕士生(指能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校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并体检合格;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凡报考我校的学生必须是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不接收跨门类报考。 2015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供广大学生参考:
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建设的河北省属骨干大学,坐落在天津市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条件先进完备,具有良好的培养博士生的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者;
3.应届毕业硕士生(指能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校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并体检合格;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凡报考我校的学生必须是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不接收跨门类报考。
二、招生计划: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20名左右(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
四、报名时间: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时间:2014年12月1日-31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以河北省教育考试
院通知为准,具体安排请及时查看招生工作主页通知。
五、报名方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陆“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下载“河北工业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
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并打印,同时登陆"河北省博士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
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将整理完备的报名相关材料及报名考试费交至我校研招办。也可通过邮局
(EMS)邮寄,但须保证在截止时间之前寄到。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入学考试时间:2015年3月14—15日
考试地点:天津市,河北工业大学(详见准考证)
复试时间和地点:入学考试后另行通知
入学时间:2015年9月(具体入学日期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七、考试内容:
外语及两门专业课(请查阅招生目录)
八、报名相关材料: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须为A4纸。相关表格可登陆河北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下载:
1.河北工业大学2015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
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3.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4.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7.硕士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复印件(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者提供本科毕业证)。
九、学费及学业奖学金
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业奖学金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
十、说明:由于教育部和省考试院关于制定博士招生目录相关文件尚未下达,有不同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文
件为准。

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本须知主要针对普通招考考生申请、考核全流程,以及已预录取硕博连读生的网上报名环节。

一、“申请-考核”制
我校2021年博士生普通招考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我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开展报名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机制,由考生按要求提交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等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和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初试(笔试),学院组织专家结合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复试(面试等),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
我校2021年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非定向”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在被拟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不予注册博士生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计划为170人左右,其中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为40人左右,最终计划以省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四、申请条件
我校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申请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五)申请人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全部硕士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已完成硕士论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报告须能够体现申请人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六)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五、申请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15日
2.报名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https://yz.chsi.com.cn/),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请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报名信息,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3.缴费方式: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成功完成缴费并生成报名号,则网报成功。
(二)提交申请材料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征得所报博士生导师同意后,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或寄至申请学科(专业)所属学院,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和复印件纸张均为A4幅面。
1.《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两份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具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证明章)。
7.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体现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9.学院规定以及申请者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至3月2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至3月13日。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初试考核
(一)初试英语的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3月13日(周六)上午8:30-11:30。
(二)初试专业课的笔试由学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跨学科报考的申请人在初试时须加试一门所申请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笔试。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免相关科目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1.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免英语初试和专业课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英语初试: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及以上;
(4)TOEFL成绩60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以上成绩近五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成绩证明超出期限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初试。
3.满足学院制定的初试专业课免试条件的,可以免专业课初试。

七、复试考核及录取
(一)学院根据各科(含英语)初试成绩,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按照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范围的单科(含英语)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自定,一般不低于120%。获得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二)学院结合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修业年限:我校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博士生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博士生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等组成,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评审和发放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每生每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000元(经管类2000元)。

九、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12 机械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2-60202077
013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邬老师 022-60435005
014 电气工程学院 陈老师 022-60203542
015 化工学院 郭老师 022-60204275
016 土木与交通学院 纪老师 022-60436457
017 经济管理学院 成老师 022-60435165
0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侯老师 022-60202006
019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齐老师、张老师 022-60435718
028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 常老师、孙老师 022-60435864
 
河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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