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考博专业目录

更新时间:2022-01-16 10:41: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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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联系人:蔡老师  徐老师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无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且已通过报考导师考核。
(二)直接攻博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3.报考当年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其它要求;
4.符合接收学院推免生接收办法中其它要求。
(三)硕博连读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2.报考当年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其它要求。
(四)“申请-考核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
2.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学术专长或已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
3.考生学历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为普通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往届毕业生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原则上应为普通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往届毕业生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考生,可放宽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4.考生学习经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其他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最新一轮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B以上学科”的应(往)届毕业生;
(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考生,本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报考学院将以适当方式在初试中加强对此类考生专业基础和专业素养的考核;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6.报考当年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其它要求。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
从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直接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招生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在推免生接收阶段同时进行。
(二)硕博连读
从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荐免试的我校在籍硕士生(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法律硕士除外)中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每学年开展两次,分别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进行。秋季学期的遴选工作面向二年级、三年级的硕士生,春季学期的遴选工作面向一年级的硕士生。
(三)“申请-考核制”
从所有优秀应(往)届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每学年开展两次,分别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进行。秋季学期为面上招生,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春季学期为补充招生,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及录取类别
博士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此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一、培养目标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术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素质、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1年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595人。2022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为准。
三、学习方式
学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四、报考类别及录取类别
博士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此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招生学科与导师
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六、招生方式及批次
(一)直接攻博
从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直接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招生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在推免生接收阶段同时进行。
(二)硕博连读
从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荐免试的我校在籍硕士生(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法律硕士除外)中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每学年开展两次,分别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进行。秋季学期的遴选工作面向二年级、三年级的硕士生,春季学期的遴选工作面向一年级的硕士生。
(三)“申请-考核制”
从所有优秀应(往)届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每学年开展两次,分别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进行。秋季学期为面上招生,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春季学期为补充招生,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
七、入学时间
学校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拟录取的博士生均在2022年秋季学期入学。
八、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无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且已通过报考导师考核。
(二)直接攻博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3.报考当年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其它要求;
4.符合接收学院推免生接收办法中其它要求。
(三)硕博连读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2.报考当年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其它要求。
(四)“申请-考核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
2.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学术专长或已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
3.考生学历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为普通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往届毕业生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原则上应为普通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往届毕业生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考生,可放宽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4.考生学习经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其他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最新一轮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B以上学科”的应(往)届毕业生;
(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考生,本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报考学院将以适当方式在初试中加强对此类考生专业基础和专业素养的考核;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6.报考当年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其它要求。
九、学制与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
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按学制收取。
十、奖助体系
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学校设立助学金、奖学金、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元奖助政策,提高博士生待遇水平。其中,助学金和助研津贴每年每生不少于3.5万元;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获评学生每年3万元;设立“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0.8-1.5万元。具体情况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哈工程校发〔2021〕55号)。
十一、其他说明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学院将严格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除审查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外,还需审查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2年招生政策不符者,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部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hrbeu.edu.cn)、哈尔滨工程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咨询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有关研究方向、导师情况等信息,请咨询报考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联系人:蔡老师  徐老师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目录.pdf
2.各学院联系方式.pdf
哈尔滨工程大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625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博士565名,全日制工程博士60名。2021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术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素质、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招生学科与导师

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及其他在报名前未能拿到硕士学位证书者,需提供由指导教师签字、本人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证明。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取得直接攻博资格的学生应按时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于次年秋季学期办理博士研究生入学手续。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每年度进行2次,分别安排在当年的秋季学期和次年的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的遴选工作面向研二、研三的在学硕士生,春季学期的遴选工作主要面向研一的在学硕士生。

(三)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招生工作每年度进行2次,分别安排在当年的秋季学期和次年的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为面上招生,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春季学期为补充招生,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

以上各类招生方式的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详见当年的工作通知。


五、报考类别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允许更改。

(一)非定向就业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指入学时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博士生。此类博士生享受学校各类奖助政策,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定向就业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入学时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学校各类奖助政策,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考生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时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按照定向协议就业。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学制与学费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全面收费。我校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1万元/年。


六、资助体系

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学校设立助学金、奖学金、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元奖助政策,提高博士生待遇水平,其中,助学金和助研津贴每年每生不少于2.9万元,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获评学生每年3万元,设立“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0.8-1.5万元(以学校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七、其他说明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严格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及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情况。所有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在线或书面学历(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八、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部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公布(http://yzb.hrbe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咨询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有关研究方向、导师情况等信息,请咨询报考学院。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联系人:孔老师 马老师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
各学院:

为鼓励研究生从事基础性、前瞻性、颠覆性的课题研究工作,培养研究生严谨务实、精益求精的科学精神,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学校2021年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工作,结合放管服有关要求,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在遵照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由各学院各自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创新基金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应基本达到相应学科申请博士学位对科研成果的要求。

    (三)满足《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第七条(二)至(五)基本要求,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提出其它申报条件。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院根据学生数量与历年资助成效情况,将本年度最低资助名额分配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评审。

    (二)相关学院制定创新基金实施方案,成立创新基金评审委员会,报研究生院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博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时应提出在资助期内预期研究成果,各学院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明确年度经费预算。

    (四)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答辩评审,审核并确定本单位创新基金的获资助者、资助额度和资助方式,并在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学院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创新基金资助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六)获创新基金资助者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承诺书》。

  三、经费管理

    (一)学校于每年年初将各学院的资助经费随各学院年度整体预算予以下拨。

    (二)在基金使用方式上,建议各学院将年度经费的70%作为启动资金于评审结束后拨付给学生,剩余30%作为年度考核奖励发放。

    (三)资助金额原则上工科不低于4万元/项,理学学科不低于2万元/项,其它学科不低于0.5万元/项。学院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单项资助额度,但资助总金额不得少于最低控制金额。(例:某工科学院最低控制金额:4万*5项=20万元)

    (四)其它相关要求可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第五章。

  四、考核结题

    (一)创新基金考核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年度考核标准以个人提供的创新基金申请书中内容为准,获资助者需提交《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由专家对其进行答辩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年度考核优秀和通过的由学校认定为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获得者,由学院发放考核奖励,建议加大对考核优秀学生奖励额度,年度考核未通过者,停止经费资助。

    (二)已作为申请立项依据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依据。

    (三)其它相关考核结题要求可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八、十九和二十一条。

  五、其它要求

    (一)基金申报必须紧紧围绕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展开,努力争取学位论文达到国内最高水平,获资助的博士生学位论文应积极申报学校或国家相关一级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创新基金的申报条件和结题考核不得简单将发表论文数量作为前置要求。

    (三)创新基金来源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实行宁缺毋滥的原则,如无符合条件或评审不通过者,名额可空缺。

    (四)创新基金资助期限为1-2年,获得资助后至毕业前至少应有一年的课题研究时间。

  六、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4月28日前将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实施细则及评审委员会名单(相关模板见附件4)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办公室(主楼727室)。

    (二)5月6日前各学院完成组织评审。

    (三)5月9日前各学院将公示完成的评审公示名单(附件5)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办公室(主楼727室)。



联系人:王继成

联系电话:82589727




哈尔滨工程大学考博专业目录

哈尔滨工程大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625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博士565名,全日制工程博士60名。2021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术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素质、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招生学科与导师

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及其他在报名前未能拿到硕士学位证书者,需提供由指导教师签字、本人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证明。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取得直接攻博资格的学生应按时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于次年秋季学期办理博士研究生入学手续。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每年度进行2次,分别安排在当年的秋季学期和次年的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的遴选工作面向研二、研三的在学硕士生,春季学期的遴选工作主要面向研一的在学硕士生。

(三)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招生工作每年度进行2次,分别安排在当年的秋季学期和次年的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为面上招生,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春季学期为补充招生,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

以上各类招生方式的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详见当年的工作通知。


五、报考类别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允许更改。

(一)非定向就业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指入学时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博士生。此类博士生享受学校各类奖助政策,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定向就业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入学时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学校各类奖助政策,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考生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时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按照定向协议就业。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学制与学费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全面收费。我校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1万元/年。


六、资助体系

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学校设立助学金、奖学金、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元奖助政策,提高博士生待遇水平,其中,助学金和助研津贴每年每生不少于2.9万元,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获评学生每年3万元,设立“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0.8-1.5万元(以学校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七、其他说明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严格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及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情况。所有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在线或书面学历(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八、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部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公布(http://yzb.hrbe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咨询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有关研究方向、导师情况等信息,请咨询报考学院。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联系人:孔老师 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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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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