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更新时间:2021-12-17 14:14:4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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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 建于 1945 年,1960 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 年学校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 年被列入国家“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 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 3 个国家重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培 育) 学科、16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 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39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 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 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 1300 余人; 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13000 余人。
一、培养目标
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 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1 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合计 300 余人,(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博士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 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分秋季招生(第一批) 和春季招生(第二批) 两次进行, 以秋季招生为主、春季招生为辅。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符 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一、培养目标
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 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1 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合计 300 余人,(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博士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 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分秋季招生(第一批) 和春季招生(第二批) 两次进行, 以秋季招生为主、春季招生为辅。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符 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时间截止为 2021 年 9 月 1 日),且已 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 2021 年我校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 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1.“硕博连读”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 2021 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 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 2019 级、2020 级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2.“申请-考核”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 作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3.“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 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1 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 取。我校招生学院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 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4.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 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1 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 试)、录取。我校招生单位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1 年 4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时间截止为 2021 年 9 月 1 日),且已 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 2021 年我校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 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1.“硕博连读”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 2021 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 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 2019 级、2020 级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2.“申请-考核”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 作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3.“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 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1 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 取。我校招生学院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 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4.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 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1 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 试)、录取。我校招生单位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1 年 4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六、特别说明
1.标有“★”的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2.学费标准: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3.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按要求到校,且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能够承担一定的“三助一辅”工作者,全 部享受 1.82 万元/年的国家助学金以及 1.8 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
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 193 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 331 室 邮编: 230009
电话/传真:(0551) 62901228 微信公众号: hfutyzb
E-mail: hfutyzb@hfut.edu.cn 网址: http://yjszs.hfut.edu.cn
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年被列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3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3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3000余人。一、培养目标
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合计300余人,(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分秋季招生(第一批)和春季招生(第二批)两次进行,以秋季招生为主、春季招生为辅。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时间截止为2020年9月1日),且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2020年我校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1.“硕博连读”报名通知将于2019年11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2020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2018级、2019级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2.“申请-考核”报名通知将于2019年11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3.“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9年11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0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取。我校招生学院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4. “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9年11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0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取。我校招生单位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名通知将于2020年4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20年4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六、特别说明
1.标有“★”的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2.学费标准: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年被列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3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3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3000余人。一、培养目标
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时间一般3至4年,最长不超过6年),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合计270余人,(含对口支援北方民族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5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4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2人,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10人,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5人,国家急需微电子学科专项计划2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5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分秋季招生(第一批)和春季招生(第二批)两次进行,以秋季招生为主、春季招生为辅。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时间截止为2019年9月1日),且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有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四)2019年我校非专项招生计划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具体参见各专项计划报名通知。
五、报名程序
1.“硕博连读”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2019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2017级、2018级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2.“申请-考核”制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3.“工程博士”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型工程企业和重要科研院所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4.“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9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取。我校招生学院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5. “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9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取。我校招生单位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6.“国家急需微电子学科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国家急需微电子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我校招生单位为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微电子学院),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报名基本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7.“对口支援北方民族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对口支援北方民族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经北方民族大学同意的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在职教师均可报名,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8.“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我校招生学院为管理学院,招生学科为管理科学与工程,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编在岗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均可报名,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招生简章》,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学校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特别说明
1.标有“★”的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2.学费标准: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3.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一定的“三助一辅”工作者,全部享受1.82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以及1.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
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311室 邮编:230009
电话/传真:(0551)62901228 微信公众号:hfutyzb
E-mail:hfutyzb@hfut.edu.cn 网址:http://yjszs.hfut.edu.cn
合肥工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
一、学科基本情况所属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代码: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
获得授权时间:2005.10
二、学科简介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是以食品原材料和食品作为研究对象,以工学、理学、农学和医学作为主要科学基础,研究食品原材料和食品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性,营养,品质,安全,工程化技术的一门多学科交叉的工学类一级学科。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是以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工程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以食品原材料与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藏、流通、消费等涉及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为主要研究内容,以提高食品营养、品质、安全特性为目标,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食品原材料营养和品质控制的理论与技术;食品加工理论与工程化技术;食品加工、贮藏与流通过程中物理、化学、生物特性及其变化以及营养和安全控制的理论与技术;食品的感官科学与饮食文化;食品营养与健康的理论和实践;食品风险预防与控制的理论和技术等。
目前,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包括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生物质化学与工程5个二级学科。
三、培养标准
1、政治思想
要进一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学术正派,团结协作,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和责任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奋斗的思想。
2、课程学习
课程考试可采用不同方式,但应有一定量的笔试。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为主,专业课可采用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重在考察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3、学术素养
具备丰富的食品科学、食品工程、生物化学和管理学知识,较强的科学洞察能力和求是创新精神,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够对研究所涉及的食品科学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和解决;具有较强的通过自学、交流和查阅文献等方式获取知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学术鉴别能力:包括对已有成果的真实性、对食品科学领域已有技术、方法和设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鉴别;能根据学科和社会发展需求,提出有价值的科学研究问题、撰写科研项目书并独立组织开展高水平研究能力;善于运用哲学思维思考问题,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4、学术创新能力
本学科博士生应当具备在自己所从事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领域内开展创新性思考、创新性研究和取得创新性学术成果的能力。博士生在系统掌握研究领域相关知识和发展前沿的基础上,能借鉴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提出有价值的理论和技术问题,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并对过程中发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进行凝练和探索,获得创造性成果,从而推动本学科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工程技术的进步。
四、主要研究方向
083201 食品科学
08320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0832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83204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832Z1 生物质化学与工程
五、学制及学分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4-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获批休学创业的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9年。课程学习1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17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0学分;硕博连读研究生需修满硕士阶段学分(除必修环节外),进入博士阶段后另行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硕博期间总学分不少于45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少于26学分。
六、课程地图
核心能力课程 | 培养学生专业领域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 培养学生现代分析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能力 | 培养学生文献检索阅读、写作、英文交流和自主学习能力 | 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 培养学生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和发展趋势 | 培养学生具有端正品行、热心服务及重视专业伦理 |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 | ◎ | ◎ | |||
英语 | ◎ | ◎ | ||||
小波分析 | ◎ | ◎ | ||||
偏微分方程 | ◎ | ◎ | ||||
食品化学进展 | ◎ | ◎ | ||||
食品生物技术进展 | ◎ |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题 | ◎ | ◎ | ||||
食品营养学进展 | ◎ | ◎ | ||||
食品安全进展 | ◎ | ◎ | ||||
二外(日语) | ◎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 | |||||
波谱分析与现代分析技术 | ◎ | ◎ | ||||
天然产物化学 | ◎ | ◎ | ||||
食品科技与产业发展战略 | ◎ | ◎ | ||||
食品加工技术与装备 | ◎ | ◎ | ||||
生物质化学与工程 | ◎ | ◎ | ||||
现代有机结构理论 | ◎ | ◎ | ||||
现代有机结构分析与检测 | ◎ | ◎ | ||||
开题报告 | ◎ | ◎ | ◎ | ◎ | ◎ | |
学术交流 | ◎ | ◎ | ◎ | ◎ | ◎ | |
实践环节 | ◎ | ◎ | ◎ | ◎ | ◎ | ◎ |
中期考核 | ◎ | ◎ | ◎ |
七、课程关系图
八、实践教学地图
实践课程 | 一般实践能力 | 专业实践能力 | 综合实践能力 |
实践环节 | ◎ | ||
开题报告 | ◎ | ◎ | |
中期考核 | ◎ | ◎ | |
学术交流 | ◎ | ◎ | ◎ |
九、课程设置方案(总学分不少于17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0学分)
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学期 | 考核性质 | 备注 | |||
一 | 二 | 考试 | 考查 | ||||||
学 位 课 |
公 共 学位课 |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6 | 2 | √ | √ | 必修 | ||
英语 | 40 | 2 | √ | √ | |||||
小波分析 | 32 | 2 | √ | √ | 选修 | ||||
偏微分方程 | 32 | 2 | √ | √ | |||||
专业学位课 | 食品化学进展 | 32 | 2 | √ | √ |
一级学科 学位课 |
|||
食品生物技术进展 | 32 | 2 | √ | √ | 选修 | ||||
食品营养学进展 | 32 | 2 | √ | √ | |||||
食品安全进展 | 32 | 2 | √ | √ | |||||
非 学 位 课 |
公共选修课 | 二外(日语) | 40 | 2 | √ | √ | 选修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16 | 1 | √ | √ | |||||
专业 选修 课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题 | 32 | 2 | √ | √ |
模块一 (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
食品科技与产业发展战略 | 32 | 2 | √ | √ | |||||
天然产物化学 | 32 | 2 | √ | √ | |||||
波谱分析与现代分析技术 | 32 | 2 | √ | √ | |||||
食品加工技术与装备 | 32 | 2 | √ | √ | |||||
专业 选修 课 |
生物质化学与工程 | 32 | 2 | √ | √ |
模块二 (生物质化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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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有机结构理论 | 32 | 2 | √ | √ | |||||
现代有机结构分析与检测 | 32 | 2 | √ | √ | |||||
必修环节 | 开题报告 | 1 |
计入 总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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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 | 1 | ||||||||
学术交流 | 1 | ||||||||
实践环节 | 2 |
1、文献综述报告
博士生入学后应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所选定的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课题要求,查阅大量的国内外相关文献(阅读文献的数量10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应在50篇以上),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2、开题报告:
(1)内容要求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论证;课题的创新性;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等内容。
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完成,采用集中开题的形式。
(2)开题报告的审核
开题报告的审核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各学院聘请3—5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的比例不低于50%。应同时邀请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组的相关专家参加。
博士生在开题报告会上应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导师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专家对课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并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凡开题报告未能提出创新点的,不予通过。
(3)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按通过、不通过二级评定成绩,该成绩作为博士生“资格考试”的成绩。对“不通过”者允许半年内修改、补充,再次申请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取消博士生资格。
(4)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专家审议意见、结论需提交到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涉密的论文开题按《合肥工业大学涉密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中期考核:
学位论文的中期考核是加强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对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一次阶段性考核。
(1)中期考核时间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的时间一般应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进行。应在第三学期完成。
(2)中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博士生必须在中期考核时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并制定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下一步论文发表计划和拟发表论文等内容。
博士生的中期考核报告必须在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上提交。导师对该生的中期报告给出评语,评语应包括对该生已有工作的评价、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对后续工作的估计。
中期考核小组一般应由原开题报告专家论证小组成员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博士生的中期考核报告和导师的评价,对博士学位论文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评价。
(3)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结论可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对于中期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小组应提出整改方向,并在半年后再次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如仍不合格,则应中断博士生培养。
(4)博士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表可在教学管理系统上直接打印,存入本人培养工作袋,备案、存档。
4、论文答辩:
按学位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5、学术交流:
博士生在学习期间要求至少参加10次学术活动(鼓励参加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1次)。博士生参加学术活动的形式可为参加国际、全国性和省内学术会议或校内外学术讲座等。博士生选听学术报告应有针对性,自己举行报告应有充分的准备,讲座报告应体现前沿性、科学性,突出自己从文献中自我学习、自我总结的能力和演讲能力。
6、实践环节:
获准基本奖学金的博士生必须承担助教或担任二学年硕士生辅导员工作。助教课程为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助教课程累计学时不少于96学时。上述助理工作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修环节之一(计2学分),完成该项工作才具备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十一、培养方式与方法
实行导师负责制,并充分发挥学科的综合优势和学术群体的作用,成立由导师和相关学科指导教师组成的博士生指导小组。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作风。
应强调在培养过程中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应在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中培养博士生的开拓创新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践行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个性特长,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挖掘学生的优势潜能,不拘一格培养人才。
为使研究生全面把握本学科研究进展和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博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定期进行专题研讨,前沿讨论,并参加一定数量的学术讲座。博士生每周应向导师或指导小组汇报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情况。
十二、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要鼓励博士生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在第二学期内确定论文选题。
2、论文表现形式
a、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本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反映作者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博士学位论文在内容上要有明显的突破,观点鲜明,论据充分,结论明确,要能体现创新的成果,对该研究领域的生产实践具有指导意义。论文写作上要求内容翔实,数据真实可靠,分析条理清楚,语法通顺流畅,图表清晰规范,标点符号正确。
b、论文选题确定后博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拟定论文工作计划,对科研经费的来源、试验器材的采购和加工计划等应尽早提前考虑并采取措施,经过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论文计划经学位点负责人审定后在第四学期结束前报学科、学院、研究生院备案。
c、博士生应按阶段在本学科的学术会议上报告科研和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取得本学科的集体指导和帮助。该报告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由学院或学位点记录备案。
d、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应用,但不能作为博士阶段的科研成果。
e、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要求概论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数据可靠、计算正确、图表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学位论文应包括:
(1)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做出的贡献;
(2)说明采用的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指明出处,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
3. 学位论文预审
按学位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合肥工业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是实现校企结合、国内与国际合作,高起点、高质量推进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支撑,2021年我校继续在机械、能源动力两个领域招收工程博士。一、培养目标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二、招生计划、招生领域、招生学院及招生导师
2021年我校拟在机械、能源动力两个领域计划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具体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三、招生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均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工程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5、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学科领域背景,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
6、有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名具有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7、考生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
(二)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考生应来自与招生领域相关的大型工程企业或重要科研院所,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5、参与过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或单位自主设置的科技重大项目,并担任主要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6、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包括政治状况、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参与科研管理工作情况等内容),并同意考生按照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7、所在单位知名专家和业界知名专家推荐意见各一份。
8、考生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
9、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选拔程序
1、报名阶段
报考我校工程博士的考生,需登陆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入“博士报名查询系统”填写注册报名信息,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个人信息填写齐全提交并在线缴费(报名费250元)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注:报名时注意本人选择的学习形式。
网上报名网址:http://yjszs.hfut.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7日
考生报名成功后,下载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于2021年5月11日前将所需报考材料寄(送)至各招生学院。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合肥工业大学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含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2)专家推荐意见。
(3)本人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或单位自主设置的科技重大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的证明材料。(报考非全日制考生提供)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获奖证书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申请材料要求使用A4纸规格并按顺序排列,邮寄材料时请选择EMS快递,各招生学院寄送地址详见附件。
2、综合考核阶段
(1)资格审核:招生学院组织相关专家依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每位考生。
(2)综合考核
招生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7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专家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合格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招生学院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报送推荐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招生计划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经学校政审合格、教育部录检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标准
1、全日制工程博士收费标准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收费标准相同。
2、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收费标准为28000元/年,学制三到四年。
七、住宿安排
1、全日制工程博士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学校不安排住宿。
八、奖助政策
1、全日制工程博士奖助政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非全日制工程博士不享受奖助政策。
九、学习形式及就业类型
1、全日制工程博士学习形式为全脱产学习,就业类型为非定向。
2、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学习形式为在职学习,就业类型为定向。
十、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及就业方式
1、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转入合肥工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2、非全日制定向考生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定向就业。
十一、毕业及学位
完成学校规定的培养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十二、其他说明
1、工程博士将采取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需实质参与到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中,选题来源企业或者研究项目的实际问题。
2、工程博导应依托正在承担与招生领域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培养工程博士,并通过项目提供必要的培养经费。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331室
邮编:230009 电话/传真:(0551)62901228 微信公众号:hfutyzb
mail:hfutyzb@hfut.edu.cn 网址:http://yjszs.hfut.edu.cn
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定于2019年5月25日-26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学院 | 复试时间 | 学院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复试地点 |
心理学院 | 2019年5月25日下午3:00 | 孟诗芸 | 18547137432 | 田家炳书院楼501 |
文学院 | 2019年5月25日下午6:30 | 张子程 | 15047873006 | 田家炳书院楼503 |
蒙古学学院 | 2019年5月25日下午3:00 | 富荣 | 13087114490 | 田家炳书院楼505 |
地理科学学院 | 2019年5月26日上午8:00 | 包塔娜 | 1884711135 | 田家炳书院楼507 |
科学技术史 研究院 |
2019年5月25日上午8:00 | 段海龙 | 15598021348 | 田家炳书院楼509 |
民族学人类学 学院 |
2019年5月26日 下午3:00 |
范尊 | 15049116545 | 田家炳书院楼511 |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 建于 1945 年,1960 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 年学校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 年被列入国家“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 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 3 个国家重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培 育) 学科、16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 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39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 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 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 1300 余人; 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13000 余人。
一、培养目标
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 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1 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合计 300 余人,(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博士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 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分秋季招生(第一批) 和春季招生(第二批) 两次进行, 以秋季招生为主、春季招生为辅。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符 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一、培养目标
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 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1 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合计 300 余人,(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博士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 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分秋季招生(第一批) 和春季招生(第二批) 两次进行, 以秋季招生为主、春季招生为辅。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符 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时间截止为 2021 年 9 月 1 日),且已 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 2021 年我校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 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1.“硕博连读”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 2021 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 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 2019 级、2020 级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2.“申请-考核”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 作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3.“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 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1 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 取。我校招生学院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 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4.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 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1 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 试)、录取。我校招生单位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1 年 4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时间截止为 2021 年 9 月 1 日),且已 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 2021 年我校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 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1.“硕博连读”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 2021 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 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 2019 级、2020 级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2.“申请-考核”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 作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3.“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 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1 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 取。我校招生学院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 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4.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 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1 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 试)、录取。我校招生单位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1 年 4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六、特别说明
1.标有“★”的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2.学费标准: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3.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按要求到校,且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能够承担一定的“三助一辅”工作者,全 部享受 1.82 万元/年的国家助学金以及 1.8 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
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 193 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 331 室 邮编: 230009
电话/传真:(0551) 62901228 微信公众号: hfutyzb
E-mail: hfutyzb@hfut.edu.cn 网址: http://yjszs.hfut.edu.cn
合肥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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