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毕业条件

更新时间:2022-01-15 23:23:4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毕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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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103

通信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查询。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

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du.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35个(含一个交叉学科)。

我校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du.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五、录取

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3.若202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4.考生须遵守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103

通信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查询。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3.若202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4.考生须遵守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103

通信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联系方式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要求

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要求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du.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35个(含一个交叉学科)。

我校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du.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五、录取

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3.若202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4.考生须遵守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103

通信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查询。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名称 复试成绩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教学论 84.2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教学论 84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教学论 81.6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教学论 71.4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教学论 61.6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教学论 60.8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教学论 57.2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教学论 93.8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教学论 89.6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教学论 78.4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教学论 69.8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教学论 69.2
070101 基础数学 调和分析及其应用 90.17
070101 基础数学 调和分析及其应用 94.83
070101 基础数学 常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 91.83
070101 基础数学 常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 76
070101 基础数学 常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 56.67
070101 基础数学 常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 92.67
070101 基础数学 常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 75.83
070101 基础数学 常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 60.83
070101 基础数学 常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 82.67
070101 基础数学 代数组合论 74.4
070101 基础数学 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74.4
070101 基础数学 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52.4
070101 基础数学 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81.2
070101 基础数学 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55.2
070101 基础数学 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56.4
070101 基础数学 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79.4
070101 基础数学 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69
070101 基础数学 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68.8
070101 基础数学 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64.8
070101 基础数学 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64.2
070101 基础数学 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62.2
070101 基础数学 拓扑学和微分几何 94.33
070101 基础数学 函数空间及其应用 95.5
070101 基础数学 函数空间及其应用 92.67
070101 基础数学 复分析 91.5
070101 基础数学 矩阵论及应用 84.6
070102 计算数学 偏微分方程数值计算 93.6
070102 计算数学 偏微分方程数值计算 91.2
070102 计算数学 偏微分方程数值计算 53.6
070102 计算数学 数值代数与数据科学 81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马尔可夫过程 93.2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随机过程及交叉领域 78.2
070104 应用数学 模糊数学与人工智能 95.8
070104 应用数学 模糊数学与人工智能 93.2
070104 应用数学 模糊数学与人工智能 91
070104 应用数学 模糊数学与人工智能 84.8
070104 应用数学 模糊数学与人工智能 76
070104 应用数学 模糊数学与人工智能 60.2
070104 应用数学 金融数学与流体力学 83.6
070104 应用数学 金融数学与流体力学 76.4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18个(含一个交叉学科)。

我校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国重点大学理工科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招生人数

1.各学部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学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见附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du.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学部院系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学部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学部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学部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五、录取

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初审和复试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3.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4.考生须遵守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103

通信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查询。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现将我校2019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学费及奖助政策

  1.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按三学年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1万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详见各专业学位硕士简章。

  2.我校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突出成果突出贡献奖励、三助岗位津贴等。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生(含专业学位),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生.学年。

  学校设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覆盖面达到当年非定向研究生招生人数的100%。硕士新生奖学金共设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学术学位硕士生分别按当年招生人数的40%和60%评定,奖金分别为1万/人和0.6万/人;专业学位硕士生分别按当年招生人数的15%和85%评定,奖金分别为0.8万/人和0.6万/人;硕士新生一等奖只用于奖励保送推免生。

  二、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类别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以2019年硕士生专业目录、博士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除有特别说明的外,我校所有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是否接收推免生见专业学位简章;凡接收本科直博生的专业或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2.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导师)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学制为5年。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时间为3年。本科直博生必须在前2年内完成所有硕士生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进行资格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生阶段,完成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4.申请人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或我校的“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名额。我校的“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名额,只用于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北京师范大学网上申请

  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营员和我校本科生)于9月22日前登陆我校推免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申请前准备:证件照(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本,高200像素,宽150像素,格式为jpg格式,大小30k以内),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扫描为word或pdf文件,大小1M以内),个人自述(word或pdf文件,大小1M以内)。

  2.寄送书面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阅。

  我校部分学部(院、系)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有可能会提前或推后,如果提前,我校将在9月中旬在网上申请系统及时公告,请注意查阅。

  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

  (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

  (3)个人自述1份(见附件1,可正反面填写)。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两封专家推荐信(见附件2,空表由专家填写,仅限申请本科直博)

  (7)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通过我校暑期夏令营选拔的营员只需提供第(1)和(2)项材料。

  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招生办公室,以免耽搁!

  3.复试与接收

  学部(院、系)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时间。本科就读专业和申请专业不属于同一门类的,必须加试1门笔试科目;若不属于同一一级学科,学部院系将酌情加试笔试。复试费100元。我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发送待录取通知,在北师大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经考核拟接收的申请人,不再进行复试。

  4.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缴费并确认

  接收为硕士或博士的申请人,须于学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五、其他

  1.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被接收等受理状态,我校将及时在我校推免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2.网上申请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被接收资格。

  3.获得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4.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联系方式。北师大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附件列表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毕业条件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18个(含一个交叉学科)。

我校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国重点大学理工科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招生人数

1.各学部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学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见附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du.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学部院系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学部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学部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学部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五、录取

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初审和复试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3.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4.考生须遵守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103

通信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查询。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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