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01-16 09:37:3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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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金

(一)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具体学费标准请查阅 ( http://home3.sysu.edu.cn/finance/cn/notice/n09/1384503.htm )。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收取学费; 恢复入 学资格后, 从入学当月起按所在年级同一专业学生学费标准缴 交学费。
(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 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 向就业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博士研究生可获得“中山大学博士研 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研究生导师配 套) ;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 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 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计划”研究生) 不在“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 奖学金、学业助学金、研究生导师配套) 的资助范围; 能否申 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 类奖助金, 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三)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 每年评定一次。 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 页(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 )的相关内容。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sysu.edu.cn/ )及报考 单位的网站将公布招生事宜, 请考生关注。
咨询热线: 020-84111686。考生亦可向各招生单位电话咨询。
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一) 我校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   划) 两个类别的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含自 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 ,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 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 国家 专项计划的定向博士研究生, 有关人事档案、户口等事项按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请考 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二) 我校实行 “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不招收定向就业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实行 “统考制”招生单位招收定向就业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比例控制在学术学位招生计划的 2%以内 (国家专项计划除外)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国家关键领域急需  高层次人才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  研究生。
( 三)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等 专业学位不招收直博生。
( 四) 国家各类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 关规定执行。实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单位, 报考“少数民族高 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 学考试。
( 五)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 依照《关于做   好 2020  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研院〔 2021〕102 号) 的规定执行。
( 六)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依照《中山大学 2022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招生章程》执行。
( 七) 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各招生单位, 根据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执行。 考生可通过中山大学校内各 招生单位网页浏览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和实施办法。
( 八)由于学院搬迁、培养等原因, 具体培养所在校区 (校园) 可能会发生变化, 具体以校内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 为准。
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

(一)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含听力) 和业务能力  考核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 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 以及最后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 件及复印件, 境外学位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
(三)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 两门本 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 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将于 2022 年 3 月举行, 具 体时间见准考证。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部分招生单位全体复 试) 。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 考试地点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 具体见准考证。
(三) 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 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 、准考证进入考场, 以 备查验。 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一)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 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 、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
(二) 医科各专业的外国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 医学博士英语统考(含听力) ,其他各学科、专业的外国语及 业务课均由学校自行命题。
(三) 我校博士研究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不公布往年试 题。 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

(一)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 请于 2021 年 11 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
信息、缴纳报名费(直博生无须缴交) 。报名的具体时间、办 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 考生网上报名后, 须向报考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科) 送交下列材料(各招生单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中山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讯录》 ), 材料按以 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 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 研究计划》。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均可) ;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所 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 4 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3 篇以上在核 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 不少于 2 篇)或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 科研成果奖励证书(须为 主要完成人) 。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 复印件, 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 报告复印件, 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境 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 件)。
6.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 体检表 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
7.  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 须提交本科 学位证书复印件。
8.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国 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及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提交规培单 位出具的参加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的证明)。
9.报考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定向就业的考生, 须提交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产  品研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 费、送(寄) 报考材料至报考单位者, 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资格。报名费一经缴纳, 均不退还。
(四)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若发现考生提  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不实, 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由  于考生在报名系统上信息填报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 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 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 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招生人数为招生单位 2022  年的招生 计划数, 最终招生数将在录取前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 2022  年 招生计划数及各招生单位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 包括免试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招生人数。各 招生单位招收免试博士研究生人数和普通招考计划数将于报名前 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请考生关注网上信息。 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及招考方式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或 4 年, 直博生为 5 年。 硕 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 3 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 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各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及招考方式详见《中山大学 2022 级博士研究生学制及招考方式》(见附件) 。 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申请-考核”制、“统一考试”制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 条件: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品行端正; 身体 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二)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 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 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 录取资格无效。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 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 起计算至博士生入学之日) ;
2. 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 4 门以上, 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 绩证明) ;
3.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 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 2 篇, 或获省部级以上(含省 部级) 科研成果奖励, 且为主要完成人。
(三)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 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 本科学 位须为医学学士。
(五)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 须具备 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 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 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 硕士专业须是口腔医学, 并获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
2.报考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 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 关专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 报考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的考生, 需 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 潜力。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 还需有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 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经历和能力。
(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单位同意,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八)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须通过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认证,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 前提交) 。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 经核查 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 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2022 年中山大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2500 人(包括硕博 连读、直接攻博和普通招考) 。中国语言文学系等 62  个招生单 位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具体办 法详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 附属第一医院等 10  家附属医院及 马克思主义学院实行“统一考试”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考“申请-考核”制、“统一考试”制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 条件: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品行端正; 身体 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二)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 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 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 录取资格无效。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 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 起计算至博士生入学之日) ;
2. 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 4 门以上, 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 绩证明) ;
3.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 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 2 篇, 或获省部级以上(含省 部级) 科研成果奖励, 且为主要完成人。
(三)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 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 本科学 位须为医学学士。
(五)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 须具备 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 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 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 硕士专业须是口腔医学, 并获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
2.报考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 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 关专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 报考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的考生, 需 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 潜力。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 还需有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 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经历和能力。
(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单位同意,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八)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须通过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认证,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 经核查 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 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学制及招考方式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或 4 年, 直博生为 5 年。 硕 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 3 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 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各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及招考方式详见《中山大学 2022 级博士研究生学制及招考方式》(见附件) 。
三、招生人数
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招生人数为招生单位 2022  年的招生 计划数, 最终招生数将在录取前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 2022  年 招生计划数及各招生单位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 包括免试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招生人数。各 招生单位招收免试博士研究生人数和普通招考计划数将于报名前 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请考生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
(一)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 请于 2021 年 11 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
信息、缴纳报名费(直博生无须缴交) 。报名的具体时间、办 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 考生网上报名后, 须向报考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科) 送交下列材料(各招生单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中山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讯录》 ), 材料按以 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 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 研究计划》。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均可) ;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所 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 4 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3 篇以上在核 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 不少于 2 篇)或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 科研成果奖励证书(须为 主要完成人) 。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 复印件, 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 报告复印件, 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境 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 件)。
6.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 体检表 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
7.  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 须提交本科 学位证书复印件。
8.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国 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及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提交规培单 位出具的参加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的证明)。
9.报考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定向就业的考生, 须提交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产  品研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 费、送(寄) 报考材料至报考单位者, 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资格。报名费一经缴纳, 均不退还。
(四)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若发现考生提  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不实, 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由  于考生在报名系统上信息填报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 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 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 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 统考制的考试科目
(一)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 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 、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
(二) 医科各专业的外国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 医学博士英语统考(含听力) ,其他各学科、专业的外国语及 业务课均由学校自行命题。
(三) 我校博士研究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不公布往年试 题。
六、 统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 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将于 2022 年 3 月举行, 具 体时间见准考证。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部分招生单位全体复 试) 。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 考试地点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 具体见准考证。
(三) 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 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 、准考证进入考场, 以 备查验。
七、复试
(一)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含听力) 和业务能力  考核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 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 以及最后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 件及复印件, 境外学位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
(三)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 两门本 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一) 我校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   划) 两个类别的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含自 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 ,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 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 国家 专项计划的定向博士研究生, 有关人事档案、户口等事项按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请考 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二) 我校实行 “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不招收定向就业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实行 “统考制”招生单位招收定向就业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比例控制在学术学位招生计划的 2%以内 (国家专项计划除外)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国家关键领域急需  高层次人才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  研究生。
( 三)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等 专业学位不招收直博生。
( 四) 国家各类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 关规定执行。实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单位, 报考“少数民族高 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 学考试。
( 五)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 依照《关于做   好 2020  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研院〔 2021〕102 号) 的规定执行。
( 六)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依照《中山大学 2022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招生章程》执行。
( 七) 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各招生单位, 根据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执行。 考生可通过中山大学校内各 招生单位网页浏览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和实施办法。
( 八)由于学院搬迁、培养等原因, 具体培养所在校区 (校园) 可能会发生变化, 具体以校内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 为准。
九、学费及奖助金
(一)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具体学费标准请查阅 ( http://home3.sysu.edu.cn/finance/cn/notice/n09/1384503.htm )。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收取学费; 恢复入 学资格后, 从入学当月起按所在年级同一专业学生学费标准缴 交学费。
(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 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 向就业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博士研究生可获得“中山大学博士研 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研究生导师配 套) ;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 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 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计划”研究生) 不在“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 奖学金、学业助学金、研究生导师配套) 的资助范围; 能否申 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 类奖助金, 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三)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 每年评定一次。 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 页(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 )的相关内容。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sysu.edu.cn/ )及报考 单位的网站将公布招生事宜, 请考生关注。
咨询热线: 020-84111686。考生亦可向各招生单位电话咨询。
一、  中山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 专业代 码 专业名称 方向
代码
学科方向名称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医科
100100 基础医学     50 50 180
100600 中西医结合 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50 50 180
100900 特种医学 01 肿瘤放射物理学 50 50 180
101000 医学技术     50 50 180
100300 口腔医学     50 60 180
105200 口腔医学(专业 学位)     50 60 180
100200 临床医学 02 儿科学 50 50 17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02 临床医学(儿科学) 50 50 170
100200 临床医学 04 神经病学 50 60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04 临床医学(神经病学) 50 60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05 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 卫生学) 50 50 170
100200 临床医学 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50 60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06 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 学) 50 60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07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50 50 180
100200 临床医学 Z1 重症医学 50 60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08 临床医学(重症医学) 50 55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10 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 疗学) 50 50 180
 
 
100200
 
 
临床医学
 
41、42、 43、44、 45 、47
外科学(普外、骨外、泌 尿外、胸心外、神外、烧 伤)  
 
50
 
 
60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13、41、 43、44、
45 、47
临床医学(骨科学)、外 科学(普外、泌尿外、胸 心外、神外、烧伤)  
50
 
55
 
180
100200 临床医学 11 妇产科学 50 55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15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50 55 180
100200 临床医学 12 眼科学 50 60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16 临床医学(眼科学) 50 60 180
100200 临床医学 13 耳鼻咽喉科学 50 60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17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 学) 50 50 170
100200 临床医学 17 麻醉学 50 55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18 临床医学(麻醉学) 50 55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19 临床医学(临床病理) 50 50 180
 
100200
 
临床医学
14、51、 52、53、 54 肿瘤学、肿瘤学(肿瘤内 科、肿瘤外科、肿瘤放射 治疗、肿瘤实验研究)  
50
 
60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21、51、 52 临床医学(肿瘤学)、肿 瘤学(肿瘤内科、肿瘤外 科)  
50
 
55
 
180
100200 临床医学 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50 60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22、23、 24 、25 临床医学(放射肿瘤学、 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 核医学)  
50
 
60
 
180
 
100200
 
临床医学
31、34、 35、36、
37 、38
内科学(心血管病、消化 系病、内分泌与代谢病、 肾病、风湿病、传染病)  
50
 
60
 
180
 
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
31、32、 33、34、 35、36、
37 、38
内科学(心血管病、血液 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 内分泌与代谢病、肾病、  风湿病、传染病)  
50
 
55
 
180
100200 临床医学 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50 55 180
国翻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60 60 180
注: 1 、对口支援计划的考生在相应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单科降 5 分,
总分降 10 分。
2 、实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单位按本单位制定的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类别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文  科 70 70 235
理工科 60 60 210
医科(学术学位) 55 60 180
医科(专业学位) 50 50 180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 复试前须向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 202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类别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文  科 60 65 200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类别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文  科 60 60 200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拟安排在 5 月上旬进行,以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时间及复试安排由各招生单位通知有关考生。
2021年中山大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2290人(包括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普通招考)。中国语言文学系等58个招生单位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详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附属第一医院等11个招生单位实行“统一考试”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考“申请-考核”制、“统一考试”制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计算至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
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本科学位须为医学学士。
(五)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口腔医学,并获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
2.报考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专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报考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的考生,需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有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经历和能力。
(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单位同意,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八)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学制及招考方式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或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
各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及招考方式详见《中山大学2021级博士研究生学制及招考方式》(见附件)。
三、招生人数
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招生人数为招生单位2021年的招生计划数,最终招生数将在录取前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21年招生计划数及各招生单位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包括免试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招生人数。各招生单位招收免试博士研究生人数和普通招考计划数将于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请于2020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
信息、缴纳报名费(直博生无须缴交)。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向报考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科)送交下列材料(各招生单位通信地址见附件),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4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3篇以上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证书(须为主要完成人)。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6.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7.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
8.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提交规培单位出具的参加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的证明)。
9.报考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产品研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报考单位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统考制的考试科目
(一)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
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二)医科各专业(药学院各专业除外)的外国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英语统考(含听力),其他各学科、专业的外国语及业务课均由学校自行命题。
(三)我校博士研究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公布往年试题。
六、统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将于2021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部分招生单位全体复试)。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具体见准考证。
(三)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准考证进入考场,以备查验。
七、复试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含听力)和业务能力考核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三)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一)我校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国家专项计划的定向博士研究生,有关人事档案、户口等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校2021年招收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比例控制在学术学位招生计划的2%以内(不含国家专项计划)。
(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等专业学位不招收直博生。
(四)国家各类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实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单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五)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依照《关于做好2019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20〕92号)的规定执行。
(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依照《中山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七)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各招生单位,根据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执行。
九、学费及奖助金
(一)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二)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0元,其中国家专项计划招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可获得“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研究生导师配套);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研究生导师配套)、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sysu.edu.cn/)及报考单位的网站将公布招生事宜,请考生关注。
咨询热线:020-84111686。考生亦可向各招生单位电话咨询
 
各位考生:

       学校为我院增补1个全日制学术型学位博士计划,由于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中,庄杰(考生编号:21100033572)、张晶(考生编号:21100025662)、张嘉钰(考生编号:21100092669)放弃学术型拟录取资格,张棋(考生编号:21100004620)放弃专业型拟录取资格,因此按照考生参加第一轮综合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补录李祥(考生编号:21100015344)、蒋子濠(考生编号:21100023551)、王帅(考生编号:21100061690)、马超(考生编号:21100091129)4位考生为学术型博士生。

赖耕科、王旭、雷玉娇、梅焓、曹萌萌5位考生放弃补录资格。



提醒:

       一、拟录取的考生还需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报学校审批,正式录取名单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体检表及复审表的发放另行通知。

       二、拟录取考生如有放弃录取者,务必在5月13日23:59前发送附书面说明的邮件至联系人邮箱并联系报考导师。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liuying28@mail.sysu.edu.cn   各位考生:
我院新追加5个学术型博士名额、1个专业学位博士名额,拟录取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考生报名号 姓名 拟录取专业名称 专家组面试分数 导师组面试分数 总分 考核结果 拟录取院系 拟录取博导姓名
1 21100026199 万兆亮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9.6 270 479.6 拟录取 计算机学院 成慧
2 21100063342 林文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32 260 492.0 拟录取 计算机学院 陈刚
3 21100090607 贾子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20.2 260 480.2 拟录取 计算机学院 陈林
4 21100067938 冯志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5.8 300 555.8 拟录取 计算机学院 陈旭
5 21100042831 潘孟 网络空间安全 224.2 270 494.2 拟录取 计算机学院 黄方军
6 21100065842 贺丹 生物与医药 218.8 280 498.8 拟录取 计算机学院 吴贺俊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5日。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联系:
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A107室
邮政编码:510006
电话:020-39943150
邮箱:limei22@mail.sysu.edu.cn
 
各位考生:

   2021年4月16日,社人院获得学校追加国家关键领域考古专业博士招生及引进人才奖励博士招生计划共5个,根据《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2021年以“申请-考核” 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将2021年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结果(第二批)公示如下,详见附件一。最终录取名单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公示结束后的录取结果为准。

请注意:

1.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全部人事档案(全日制考生)及《现实表现复审表》,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寄送时间待通知。

2.研究生院将开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考生届时需登陆中山大学“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核对修改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具体时间待通知。

3.研究生奖助金等级评选结果待后续通知,届时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邮件。

社人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考核结果汇总表(第二批).xls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中山大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2290人(包括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普通招考)。中国语言文学系等58个招生单位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详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附属第一医院等11个招生单位实行“统一考试”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考“申请-考核”制、“统一考试”制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计算至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
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本科学位须为医学学士。
(五)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口腔医学,并获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
2.报考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专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报考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的考生,需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有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经历和能力。
(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单位同意,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八)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学制及招考方式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或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
各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及招考方式详见《中山大学2021级博士研究生学制及招考方式》(见附件)。
三、招生人数
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招生人数为招生单位2021年的招生计划数,最终招生数将在录取前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21年招生计划数及各招生单位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包括免试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招生人数。各招生单位招收免试博士研究生人数和普通招考计划数将于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请于2020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
信息、缴纳报名费(直博生无须缴交)。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向报考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科)送交下列材料(各招生单位通信地址见附件),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4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3篇以上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证书(须为主要完成人)。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6.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7.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
8.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提交规培单位出具的参加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的证明)。
9.报考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产品研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报考单位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统考制的考试科目
(一)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
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二)医科各专业(药学院各专业除外)的外国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英语统考(含听力),其他各学科、专业的外国语及业务课均由学校自行命题。
(三)我校博士研究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公布往年试题。
六、统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将于2021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部分招生单位全体复试)。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具体见准考证。
(三)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准考证进入考场,以备查验。
七、复试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含听力)和业务能力考核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三)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一)我校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国家专项计划的定向博士研究生,有关人事档案、户口等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校2021年招收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比例控制在学术学位招生计划的2%以内(不含国家专项计划)。
(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等专业学位不招收直博生。
(四)国家各类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实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单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五)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依照《关于做好2019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20〕92号)的规定执行。
(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依照《中山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七)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各招生单位,根据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执行。
九、学费及奖助金
(一)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二)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0元,其中国家专项计划招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可获得“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研究生导师配套);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研究生导师配套)、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sysu.edu.cn/)及报考单位的网站将公布招生事宜,请考生关注。
咨询热线:020-84111686。考生亦可向各招生单位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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