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考研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研究生学姐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微信,为你答疑,送资源
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正文
一、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93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8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人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含“硕师计划”专项推免)120人左右(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6.我校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的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部分,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6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一)推免生(含我校接收的“硕师计划”专项推免考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以及我校“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含“硕师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具体招生专业见《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参加全国统考、联考的考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美术学、美术(艺术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报名点必须选择“四平市招生办”,选择其他报名点无效。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妥善保管。
(二)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注:报考美术学、美术专业考生第二天下午无考试科目,第四科考试于12月24日早8:30开始在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美术学院进行。)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我校各考试科目中,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外,其他各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详见《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参考书目》。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约在2019年3月下旬至4月,地点在我校四平校区,具体安排见我校网站通知。
(二)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此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并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旅游管理硕士),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专业考生按学院要求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均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生源情况进行调剂。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具体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诚信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吉林师范大学
添加吉林师范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小站”,关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小站微信号输入[吉林师范大学考研分数线、吉林师范大学报录比、吉林师范大学考研群、吉林师范大学学姐微信、吉林师范大学考研真题、吉林师范大学专业目录、吉林师范大学排名、吉林师范大学保研、吉林师范大学公众号、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吉林师范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jlsfdx/yjsy_163801.html
推荐阅读
-
关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各位同学:根据研究生教学安排,现将学年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期末考试安排学年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在四平、长春两个校区进行,从年月日起至月日结束,具……
日期:12-04 阅读量:24496 -
2021考研吉林师范大学拟录取名研究生单公示
现将年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办公地点:吉林师范大学田家炳教学楼二楼……
日期:05-22 阅读量:2851 -
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介绍
吉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起始于年,年设立成人教育学院,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证书考试三部分。学校成人高等教育自开办以……
日期:06-23 阅读量:23072 -
吉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介绍
吉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的前身是对外汉语教学中心,在对外汉语教学中心的基础之上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得到长足的发展。年,我校被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接收院校。目前学院已形……
日期:06-23 阅读量:2678 -
吉林师范大学大学外语部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介绍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是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下属的一个二级学科该学科是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中的重要学科。该专业主要结合学生所学的外语,研究现代语言学理论及其应用,其核心学科包括……
日期:06-23 阅读量:23092 -
吉林师范大学大学外语部师资介绍
大学外语部,成立于年前身为共同课外语教研室,隶属于外语系,年以处级单位独立设置,年更名为大学外语部,包含英、日、俄三个语种,担负着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学科的专业教学、……
日期:06-23 阅读量:2928 -
吉林师范大学大学外语部介绍
大学外语部,成立于年前身为共同课外语教研室,隶属于外语系,年以处级单位独立设置,年更名为大学外语部,包含英、日、俄三个语种,担负着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学科的专业教学、……
日期:06-23 阅读量:21879 -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介
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学科简介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科从年开始正式招收本科学生,每年招生数人,个教学班。年本专业获批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权点,年获批法哲学……
日期:06-23 阅读量:24730 -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
吉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学科简介法律硕士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年正式批准设立的专业学位之一。该专业学位具有明确的法律职业指向性,它是根据我国……
日期:06-23 阅读量:22259 -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介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专业简介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金融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于……
日期:06-23 阅读量:23762 -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介绍
法律硕士专业法律硕士授权点年经国家法硕教指委批准设立。法律硕士教育以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为基本理念,使之具备较为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以及法律职业所……
日期:06-23 阅读量:22952 -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介绍
法学理论专业法学理论硕士点年经国家学位办批准设立,我校是继吉林大学之后,吉林省省属大学中第一个具有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自年招生伊始,迄今已培养了百余名硕士研究生。……
日期:06-23 阅读量:21404 -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金融学(ISEC项目)介绍
金融学(项目)项目介绍: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简称)项目。该项目是由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克拉克大学等知名高校和国际优秀教育专家及吉林师……
日期:06-23 阅读量:21062 -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法学介绍
法学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备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能够从事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具有创新精……
日期:06-23 阅读量:24253 -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介绍
社会工作专业(社会福利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和较强的职业技能,能在教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
日期:06-23 阅读量:23356 -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金融学介绍
金融学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基础,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熟悉国内外金融市场运作方式及金融机构业务,掌握基本的金融投资和融资方法,能够熟练运用有关知识……
日期:06-23 阅读量:22393 -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介绍
国际经济与贸易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掌握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基础理论、基本知识、职业技能,具备国际市场调查研究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在涉外……
日期:06-23 阅读量:22422 -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师资介绍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现设有个专业系,即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金融系、社会工作系(社会福利方向)、法律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还有个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学院现有本科学……
日期:06-23 阅读量:22473 -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介绍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现设有个专业系,即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金融系、社会工作系(社会福利方向)、法律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还有个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学院现有本科学……
日期:06-23 阅读量:21717 -
吉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方向介绍
学科方向学科方向(一):有机光电材料与器件有机光电功能材料的设计合成、有机太阳能电池、有机紫外光探测器及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等方面的基础及应用研究。主要开展基于多氮杂环配体的有……
日期:06-23 阅读量:2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