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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清华大学研究生有哪些专业相关资讯,以下是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清华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清华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3年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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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第一条 清华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坚持按需
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
第二条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有关信息请浏览 “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以下简称“清华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和“清华大学研究 生招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yzbm.tsinghua.edu.cn/publish/infors)。
第三条 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 申请免试推 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 后同) 按教育部政 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 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
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 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 遵纪守
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二章 推荐免试
第五条 免试推荐生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
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六条 免试推荐生申请与报名
1.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推免申请程序
推免生应按《清华大学 2024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
名通知》,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https://yzbm.tsinghua.edu.cn)完成网上申请。
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组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
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
第二条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有关信息请浏览 “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以下简称“清华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和“清华大学研究 生招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yzbm.tsinghua.edu.cn/publish/infors)。
第三条 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 申请免试推 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 后同) 按教育部政 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 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
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 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 遵纪守
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二章 推荐免试
第五条 免试推荐生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
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六条 免试推荐生申请与报名
1.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推免申请程序
推免生应按《清华大学 2024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
名通知》,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https://yzbm.tsinghua.edu.cn)完成网上申请。
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组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
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 经我校考核获得初步录取资格的申请人, 应按 我校通知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为:
https://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 确认等环节。
第七条 免试推荐生入围复试程序
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 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 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
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
第八条 免试推荐生资格复审
我校预计在 2024 年 6 月组织各招生院系对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
审。未通过资格复审者不予录取。
资格复审的要求规定如下:
1.应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考核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
3.从考生报名(指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
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志愿的时间)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到任何处分;
4.本科综合论文训练(毕业设计)应优良或 80 分(含)以上;
5.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符合我校各拟录取院(系、所)自定的不低于学校复审要求的标准。
推免生必须在 2024 年 6 月本科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将本人最后一学年正式成 绩单(含毕业设计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交(寄)到我校拟录取院(系、所)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便于及时审查。
第三章 普通招考
第九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 2024 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
效。
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 经我校考核获得初步录取资格的申请人, 应按 我校通知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为:
https://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 确认等环节。
第七条 免试推荐生入围复试程序
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 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 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
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
第八条 免试推荐生资格复审
我校预计在 2024 年 6 月组织各招生院系对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
审。未通过资格复审者不予录取。
资格复审的要求规定如下:
1.应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考核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
3.从考生报名(指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
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志愿的时间)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到任何处分;
4.本科综合论文训练(毕业设计)应优良或 80 分(含)以上;
5.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符合我校各拟录取院(系、所)自定的不低于学校复审要求的标准。
推免生必须在 2024 年 6 月本科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将本人最后一学年正式成 绩单(含毕业设计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交(寄)到我校拟录取院(系、所)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便于及时审查。
第三章 普通招考
第九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 2024 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
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4 年我校研 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 结业生, 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 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 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
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
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
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 105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
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清华 MBA 项目、清华全球 MBA 项目、清华- 康奈尔双学位金融 MBA 项目)、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1 工程管理硕 士(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 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 工作
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2. 报考 125100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 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 其中应有五年或五 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者大学专科毕
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毕业后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 其中应有五年或五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4 年我校研 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 结业生, 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 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 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
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
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
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 105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
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清华 MBA 项目、清华全球 MBA 项目、清华- 康奈尔双学位金融 MBA 项目)、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1 工程管理硕 士(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 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 工作
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2. 报考 125100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 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 其中应有五年或五 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者大学专科毕
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毕业后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 其中应有五年或五
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
员。
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 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须通过(中国) 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第十二条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 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 普通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
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公布的“清华
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统招)”(包括目录里的备注)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以下报名环节和确
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
1. 报名环节
所 有 报 考 我 校 的 考 生 均 须 在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s://yz.chsi.com.cn/)上按照要求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还须按照“清华大学 2024 年硕士生招生相关事宜 须知”和“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中的相关要求报
名。
2. 确认环节
① 清华大学考点
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 必须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系统 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 24 小时(节假日顺延) 后, 必须登录清华大学 研究生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上传电子照片或相关材料 并通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具体请见“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
考点公告”。
② 其他考点
员。
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 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须通过(中国) 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第十二条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 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 普通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
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公布的“清华
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统招)”(包括目录里的备注)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以下报名环节和确
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
1. 报名环节
所 有 报 考 我 校 的 考 生 均 须 在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s://yz.chsi.com.cn/)上按照要求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还须按照“清华大学 2024 年硕士生招生相关事宜 须知”和“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中的相关要求报
名。
2. 确认环节
① 清华大学考点
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 必须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系统 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 24 小时(节假日顺延) 后, 必须登录清华大学 研究生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上传电子照片或相关材料 并通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具体请见“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
考点公告”。
② 其他考点
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上报名后, 按
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十四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 的考生, 须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并如
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经审核通过后生效。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 须在“中国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 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
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第十六条 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 未
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初试和复试
第十七条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 初试科
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 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满足我校各院系、专业(项目) 入围复试 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 考生资格审查于复试期间统一组织, 具体安排另行
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入围复试要求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 干课程, 具体安排待复试时通知。报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 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 院系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
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招生院系将面向拟录取硕士生组织资格复审工作, 资格 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考核。为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 和品德情况, 院系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 和
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
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十四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 的考生, 须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并如
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经审核通过后生效。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 须在“中国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 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
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第十六条 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 未
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初试和复试
第十七条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 初试科
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 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满足我校各院系、专业(项目) 入围复试 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 考生资格审查于复试期间统一组织, 具体安排另行
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入围复试要求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 干课程, 具体安排待复试时通知。报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 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 院系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
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招生院系将面向拟录取硕士生组织资格复审工作, 资格 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考核。为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 和品德情况, 院系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 和
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协议签署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
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其他说明
1.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2.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 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 部分专业 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 目录。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 其录取标准、培养 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 圳培养, 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另有工物系安全工程硕士,美术学院艺术硕士,全 程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集成电路学院集成电路工程硕士,第一学期
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
3.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时 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清华大学研
究生资助奖励体系”(具体见 https://www.tsinghua.edu.cn/jyjx/yjsjy/jztx.htm )。
4.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 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 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 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前
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
5.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 一律不予退还。
6.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 在职人员须提 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专项计划: 我校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人才计划(后简称骨干计划) 研究生。其中强军计划和骨干计划研究生仅面向 全日制专业招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统考计划研究生仅面向工科专业(专业代码的 前 2 位为‘08’)招生。各专项计划(含强军计划)考生试题均与统考考生试题 相同, 具体招生数和复试分数线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质量综合确定。骨干计
划研究生入学时不迁户口。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
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其他说明
1.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2.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 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 部分专业 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 目录。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 其录取标准、培养 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 圳培养, 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另有工物系安全工程硕士,美术学院艺术硕士,全 程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集成电路学院集成电路工程硕士,第一学期
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
3.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时 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清华大学研
究生资助奖励体系”(具体见 https://www.tsinghua.edu.cn/jyjx/yjsjy/jztx.htm )。
4.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 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 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 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前
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
5.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 一律不予退还。
6.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 在职人员须提 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专项计划: 我校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人才计划(后简称骨干计划) 研究生。其中强军计划和骨干计划研究生仅面向 全日制专业招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统考计划研究生仅面向工科专业(专业代码的 前 2 位为‘08’)招生。各专项计划(含强军计划)考生试题均与统考考生试题 相同, 具体招生数和复试分数线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质量综合确定。骨干计
划研究生入学时不迁户口。
8.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9.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
者, 一经查实, 取消报考(申请) 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10.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 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 均视为送达, 因考生个人疏忽
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12.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应缴纳住宿费,2023 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 标准上限为 600 元/学期·人, 2024 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 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 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
宿。
第二十一条 信息查询、 申诉及联系方式
1. 信息查询:
申请或报考、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上查询及
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bm.tsinghua.edu.cn
2. 申诉:
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 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 院系应
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84
电 话: 010-62782192
咨询电子邮件: yjszb@mail.tsinghua.edu.cn
申诉电子邮件: yanzhaoban@mail.tsinghua.edu.cn
4. 清华大学查号台: 62793001
9.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
者, 一经查实, 取消报考(申请) 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10.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 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 均视为送达, 因考生个人疏忽
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12.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应缴纳住宿费,2023 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 标准上限为 600 元/学期·人, 2024 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 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 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
宿。
第二十一条 信息查询、 申诉及联系方式
1. 信息查询:
申请或报考、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上查询及
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bm.tsinghua.edu.cn
2. 申诉:
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 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 院系应
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84
电 话: 010-62782192
咨询电子邮件: yjszb@mail.tsinghua.edu.cn
申诉电子邮件: yanzhaoban@mail.tsinghua.edu.cn
4. 清华大学查号台: 62793001
附: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代码 | 学费标准[1] | 备注 |
所有学术型专业 |
- |
0.8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金融(北京)(经管学院) |
025100 |
12.8 万元/ 生 |
第一年 6.4 万元,第 二年 6.4 万元。 |
金融(深圳) |
025100 |
9.0 万元/ 生 |
第一年 4.5 万元,第 二年 4.5 万元。 |
金融(全日制)(五道口金融学院) |
025100 |
12.8 万元/ 生 |
第一年 6.4 万元,第 二年 6.4 万元。 |
金融(技术转移) (五道口金融学 |
025100 |
29.0 万元/ 生 |
第一年 14.5 万元, 第 |
院) | 二年 14.5 万元。 | ||
应用统计 |
025200 |
5.6 万元/ 生 |
第一年 2.8 万元,第 二年 2.8 万元。 |
法律 |
035101 |
6.5 万元/ 生 |
第一年 2.1 万元,第 二、三年均为 2.2 万 元 |
社会工作(非全日制) |
035200 |
11.8 万元/ 生 |
第一 、二年均为 5.9 万元。 |
体育(全日制) | 045200 | 1.5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应用心理(非全日制) |
045400 |
19.8 万元/ 生 |
第一 、二年均为 9.9 万元。 |
专业名称 | 代码 | 学费标准[1]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全日制) |
055200 |
4.0 万元/ 生 |
第一年 2.0 万元,第 二年 2.0 万元。 |
新闻与传播(非全日制) |
055200 |
拟 15 万 |
具 体 请 咨 询 010-62797670。 |
建筑 (全日制) | 085100 | 1.0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城乡规划 | 085300 | 1.0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程) |
085400 |
3.9 万元/ 生 |
第一年 1.95 万元, 第 二年 1.95 万元。 |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技术与管理) |
085400 |
3.9 万元/ 生 |
第一年 1.95 万元, 第 二年 1.95 万元。 |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先进制造) |
085400 |
3.9 万元/ 生 |
第一年 1.95 万元, 第 二年 1.95 万元。 |
电子信息(互动媒体设计与技术) |
085400 |
2.25 万元 / 生学 年 |
按学期交 |
电子信息(其它领域)(全日制) | 085400 | 1.0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计算机技术(全日制) | 085404 | 1.0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软件工程(全日制) |
085405 |
4.0 万元/ 生 |
第一年 2 万元,第二 年 2 万元。 |
机械(工业设计工程领域) |
085500 |
16 万元/ 生 |
第一年 8 万元,第二 |
(非全日制) | 年 8 万元。 | ||
机械(全日制) | 085500 | 1.0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专业名称 | 代码 | 学费标准[1] | 备注 |
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 085600 | 1.0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资源与环境(全日制) | 085700 | 1.0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能源动力(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085800 |
7.2 万元/ 生 |
第一年 4.2 万元,第 |
(非全日制) | 二年 3 万元。 | ||
能源动力(全日制) | 085800 | 1.0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电气工程 (全日制) | 085801 | 1.0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土木水利(建筑与土木工程) (非 |
085900 |
4.5 万元/ 生 |
第一年 3.3 万元,第 |
全日制) | 二年 1.2 万元。 | ||
土木水利(全日制) | 085900 | 1.0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风景园林(全日制) | 086200 | 1.0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风景园林(非全日制) |
086200 |
6 万元/ 生 |
第一年 3 万元,第二 年 3 万元。 |
临床医学 |
105100 |
0.8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公共卫生(全日制) |
105300 |
4.8 万元/ 生 |
第一年 2.4 万元,第 二年 2.4 万元。 |
公共卫生(非全日制) |
105300 |
12.8 万元/ 生 |
第一年 4.4 万元,第 二年 4.4 万元,第三 年 4 万元。 |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清华 MBA 项 | 125100 | 41.8 万元/ 生 | 第一年 20.9 万元, 第 |
专业名称 | 代码 | 学费标准[1] | 备注 |
目) | 二年 20.9 万元。 | ||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清华产业创新 |
125100 |
41.8 万元/ 生 |
第一年 20.9 万元, 第 |
MBA 项目) | 二年 20.9 万元。 | ||
全日制工商管理(清华全球 MBA |
125100 |
19.8 万元/ 生 |
第一年 9.9 万元,第 |
项目) | 二年 9.9 万元。 | ||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EMBA)) (经管 insead 双学位项目) |
125100 |
406,250 元/ 生 |
- |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EMBA)) (经管 学院其它项目) |
125100 |
82.8 万元/ 生 |
- |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清华— 康奈尔 |
125100 |
35.1 万元/ 生 |
第一年 17.55 万元, |
双学位金融 MBA 项目) | 第二年 17.55 万元。 | ||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EMBA)) (五道 口金融学院) |
125100 |
82.8 万元/ 生 |
- |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科技创新 | |||
第一年 20.9 万元, 第 | |||
MBA)(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 院) |
125100 | 41.8 万元/ 生 |
二年 20.9 万元。 |
专业名称 | 代码 | 学费标准[1] | 备注 |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
125200 |
13.8 万元/ 生 |
第一年 6.9 万元,第 二年 6.9 万元。 |
公共管理(全日制) |
125200 |
5.9 万元/ 生 |
第一年 2.95 万元, 第 二年 2.95 万元。 |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清华大学-新 | |||
第一年 12.53 万元, | |||
加坡管理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双学 位项目) |
125300 | 25.06 万元/ 生 |
第二年 12.53 万元。 |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清华大学高级 |
125300 |
29.8 万元/ 生 |
第一年 14.9 万元, 第 |
财务管理与大数据硕士项目) | 二年 14.9 万元。 | ||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
125601 |
23.8 万元/ 生 |
第一年 11.9 万元, 第 二年 11.9 万元。 |
物流工程与管理(全日制) | 125604 | 1.0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医疗管理(非全日制) |
1258S1 |
15 万元/ 生 |
第一年 5 万元,第二 年 5 万元,第三年 5 万元。 |
全球领导力 (全日制) |
1259S1 |
待定 |
具体请咨询: (86 10) 62770631/62770969。 |
美术与书法 (全日制) |
135600 |
待定 |
具 体 请 咨 询 010-62798172。 |
美术与书法(非全日制) | 135600 | 待定 | 具 体 请 咨 询 |
专业名称 | 代码 | 学费标准[1] | 备注 | |
010-62798172。 | ||||
设计 (全日制) | 135700 | 2 万元/生学年 | 按学期交 | |
设计(非全日制) |
135700 |
待定 |
具 体 请 咨 010-62798172。 |
询 |
清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i清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清华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
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
第二条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 “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以下简称“清华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和“清华大学研究
生招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yzbm.tsinghua.edu.cn/publish/infors)。
第三条 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
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
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
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含联合考试)和单独考试
两种。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
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
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二章 推荐免试
第五条 免试推荐生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
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六条 免试推荐生申请与报名
1.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推免申请程序
ii
推免生应按《清华大学 2023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
名通知》,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https://yzbm.tsinghua.edu.cn)完成网上申请。
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组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
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经我校考核获得初步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按
我校通知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
https://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
确认等环节。
第七条 免试推荐生入围复试程序
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
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
第八条 免试推荐生资格复审和录取
我校将在 2023 年 6 月对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
并经我校调档案审查合格后,方可被正式录取,我校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未通
过资格复审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资格复审的要求规定如下:
1.应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考核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
3.从考生报名(指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
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志愿的时间)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到任何处分;
4.本科综合论文训练(毕业设计)应优良或 80 分(含)以上;
5.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符合我校各拟录取院(系、所)自定的不低于学校复审要求的标准。
第三章 普通招考
第九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iii
生。2023 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3 年我校研
究生新生入学前)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必须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
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
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
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 105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
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清华 MBA 项目、清华全球 MBA 项目、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 MBA 项目)、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1 工程管理硕
士(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
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
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以上项目中
iv
设置单独考试方式的,按照单独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报考 125100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
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
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者大学专科毕
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
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
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
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
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
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023 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统招)”中的研究方向名称包含了
“单独考试”的,方可接收单考生报名。
第十二条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第十三条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
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
第十四条 普通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
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 )公布的“清华
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统招)”(包括目录里的备注)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以下报名环节和确
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
1. 报名环节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 中 国 研究生 招生信息网
v
(https://yz.chsi.com.cn/)上按照要求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还须按照“清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生招生相关事宜
须知”和“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中的相关要求报
名。
2. 确认环节
① 清华大学考点
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
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 24 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必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
生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上传电子照片或相关材料并通
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具体请见“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
公告”。
② 其他考点
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
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十五条 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
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第十六条 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未
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考试、考核、录取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第十八条 考试考核
1.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
招生专业目录。
2. 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满足我校各院系、专业(项目)入围复试要求的
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入围复试要求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
科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待复试时通知。报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
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
vi
第十九条 录取
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
入围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硕士生经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
还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
德情况复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
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其他说明
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2. 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部分专
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
业目录。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
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
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另有工物系安全工程硕士,经管学院部分金融硕
士,美术学院艺术硕士,全程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集成电路学院集
成电路工程硕士,第一学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
3.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
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清华大学
研究生资助奖励体系”(具体见 https://www.tsinghua.edu.cn/yjsy/zztx.htm )。
4. 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
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
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
5.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6. 我校统考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
才计划研究生,报名上述计划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项目。其中强军计
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专业招生,退役大学生士
vii
兵计划研究生仅面向工科专业(即专业代码的前 2 位为‘08’)招生。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研究生入学时不迁户口。
8. 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
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
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10. 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
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
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
11. 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应缴纳住宿费,2022 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
标准上限为 600 元/学期·人,2023 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
宿。
12.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13.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
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
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1. 信息查询:
申请或报考、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上查询及
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bm.tsinghua.edu.cn
2. 申诉:
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
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
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viii
电 话: 010-62782192
咨询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申诉电子邮件:yanzhaoban@mail.tsinghua.edu.cn
4. 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
ix
附: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代码 学费标准[1] 备注
所有学术型专业 - 0.8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金融(北京)(经管学院) 025100 12.8 万元/生
第一年 6.4 万元,
第二年 6.4 万元。
金融(深圳) 025100 9.0 万元/生
第一年 4.5 万元,
第二年 4.5 万元。
金融(全日制)(五道口金融学院) 025100 12.8 万元/生
第一年 6.4 万元,
第二年 6.4 万元。
金融(技术转移)(五道口金融学
院)
025100 29.0 万元/生
第一年 14.5 万元,
第二年 14.5 万元。
应用统计 025200 5.6 万元/生
第一年 2.8 万元,
第二年 2.8 万元。
法律 035101 6.5 万元/生
第一年 2.1 万元,
第二、三年均为 2.2
万元
社会工作(非全日制) 035200 拟 11.8 万元/生
第一、二年均为 5.9
万元。以社科学院
官网后续通知为
准。
体育(全日制) 045200 1.5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x
专业名称 代码 学费标准[1] 备注
应用心理(非全日制) 045400 拟 19.8 万元/生
第一、二年均为 9.9
万元。以社科学院
官网后续通知为
准。
新闻与传播(全日制) 055200 4.0 万元/生
第一年 2.0 万元,
第二年 2.0 万元。
新闻与传播(非全日制) 055200 12.0 万元/生
第一、二、三年均
为 4 万元。
建筑学(全日制) 085100 1.0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建筑学(非全日制) 085100 拟 9.8 万元/生
第一、二年均为 4.9
万元。以建筑学院
官网后续通知为
准。
城市规划 085300 1.0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程) 085400 3.9 万元/生
第一年 1.95 万元,
第二年 1.95 万元。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技术与管理) 085400 3.9 万元/生
第一年 1.95 万元,
第二年 1.95 万元。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先进制造) 085400 3.9 万元/生
第一年1.95万元,
第二年1.95万元。
xi
专业名称 代码 学费标准[1] 备注
电子信息(软件工程)(工程) 085400 4.0 万元/生
第一年 2 万元,第
二年 2 万元。
电子信息(互动媒体设计与技术) 085400 2.25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电子信息(其它领域)(全日制) 085400 1.0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机械(工业设计工程)(非全日制) 085500 12 万元/生
第一年 6 万元,第
二年 6 万元。
机械(全日制) 085500 1.0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085600 1.0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资源与环境(清华大学-德国汉诺威
大学资源与环境双硕士学位项目)
(全日制)
085700 2.25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资源与环境(清华大学-日本金泽大
学资源与环境双硕士学位项目)(全
日制)
085700 2.25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资源与环境(其它领域)(全日制) 085700 1.0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能源动力(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全
日制)
085800 1.0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能源动力(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非
全日制)
085800 4 万元/生
第一年 2.5 万元,
第二年 1.5 万元。
能源动力(其它领域)(全日制) 085800 1.0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xii
专业名称 代码 学费标准[1] 备注
土木水利(建筑与土木工程)(非
全日制)
085900 4.5 万元/生
第一年 3.3 万元,
第二年 1.2 万元。
土木水利(全日制) 085900 1.0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风景园林(全日制) 095300 1.0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风景园林(非全日制) 095300 拟 6 万元/生
第一、二年均为 3
万元。以建筑学院
官网后续通知为
准。
临床医学 105100 0.8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公共卫生(全日制) 105300 4.8 万元/生
第一年 2.4 万元,
第二年 2.4 万元。
公共卫生(非全日制) 105300 12.8 万元/生
第一年 4.4 万元,
第二年 4.4 万元,
第三年 4 万元。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清华MBA项目) 125100 待定
具体请咨询:
010-62781848。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科技创新 MBA) 125100 待定
具体请咨询:
010-62781848。
全日制工商管理(清华全球 MBA 项
目)
125100 19.8 万元/生
第一年 9.9 万元,
第二年 9.9 万元。
xiii
专业名称 代码 学费标准[1] 备注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EMBA))(经管 insead
双学位项目)
125100 406,250 元/生
第一年一次性收
齐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EMBA))(经管学
院其它项目)
125100 68.0 万元/生
第一年 60.0 万元,
第二年 8.0 万元。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清华—康奈尔
双学位金融 MBA 项目)
125100 待定
具体请咨询:
010-62706166。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EMBA))(五道口
金融学院)
125100 68.0 万元/生
第一年一次性收
齐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125200 9.9 万元/生
第一年 4.95 万元,
第二年 4.95 万元。
公共管理(全日制) 125200 5.9 万元/生
第一年 2.95 万元,
第二年 2.95 万元。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清华大学-新加
坡管理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双学位项
目)
125300 25.06 万元/生
第一年12.53万元,
第二年12.53万元。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清华大学高级
财务管理与大数据硕士项目)
125300 29.8 万元/生
第一年 14.9 万元,
第二年 14.9 万元。
xiv
专业名称 代码 学费标准[1] 备注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125601 23.8 万元/生
第一年 11.9 万元,
第二年 11.9 万元。
物流工程与管理(全日制) 125604 1.0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艺术(全日制) 135100 2.0 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艺术(非全日制) 135100 9.8 万元/生
第一年 4.9 万元,
第二年 4.9 万元。
[1] 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双硕士学位项目的学费标准为需要向清华大学
支付的学费标准,外方学校的学费标准请咨询项目招生简章或咨询项目组。
清华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招生通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是国内第一批成立的公共管理学院,以推进中国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及推进全球治理为己任,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13年,清华MPA项目成为美国之外全球首例通过全球公共政策、事务与管理院校联盟(NASPAA)认证的公共管理硕士项目。201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科被评为A+学科。2018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清华大学MPA教育的目标定位是培养引领国家发展与人类进步的公共事务领导者,强调“植根中国,放眼世界”,注重“价值、知识和技能”三位一体的公共领导力提升。
一、招生名额
预计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MPA硕士190人(具体以当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方向
主要招生方向:公共政策、政府管理(含政府运行保障管理)、公益慈善与社会治理、全球治理、发展规划、乡村振兴、大湾区、可持续发展、数字治理、应急管理、智能社会治理。
双硕士学位项目:清华大学-日内瓦大学“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MPP-SDG)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
(部分招生方向、项目后续将单独发布招生通知)。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截止2023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
(3)获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双学位项目的报考条件另行规定。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
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后续公布的“清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清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考)”(包括目录里的备注)和本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
以下报名环节和确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环节
(1)所有报考清华大学MPA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链接https://yz.chsi.com.cn)。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北京地区报考清华大学MPA的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3),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具体信息详见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后续公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
其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选择报考点参加初试。
(3)学历校验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纸质认证报告提交方式和时间以清华大学研招网通知为准。
2.报名确认环节
① 清华大学考点
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节假日顺延)后,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上传电子照片、在京户籍或社保缴纳证明,通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后续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
②其他考点
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2022年12月18日—12月24日期间(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与录取
1.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
2.初试
考生须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3.复试
复试分为考前面试和考后复试。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复试期间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双学位项目复试另行通知安排。
(1)考前面试
1)日程安排
第一批考前面试安排:
招生网站申请时间:2022年4月25日-6月15日,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22年6月24日,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22年7月2日(周六);综合面试时间:2022年7月3日(周日)。
第二批考前面试安排:
招生网站申请时间:2022年7月25日-9月15日,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22年10月8日,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22年10月14日(周五),综合面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周六)。
以上时间为暂定,如根据疫情情况调整,届时将提前在学院官网通知。
2)提交申请
工龄满5年以上并有丰富的公共管理或其他管理工作经验者可以申请考前面试。
考生须通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招生系统网站提交考前面试申请(链接http://admission.sppm.tsinghua.edu.cn),在注册后选择申请面试批次、填写考生基本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材料清单如下):
① 个人综合自述原件(不超过1000字,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研究计划、职业经历与职业规划等,签名须手写);
② 工作单位历任或现任领导推荐信两封原件(签名须手写);
③ 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④ 教育背景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还需提供研究生期间成绩单);
⑤ 工龄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 近5年内考生获得的主要表彰材料(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等);
⑦ 其他自愿提交的材料。
注:资格审查环节将严格审查有效身份证、教育背景材料等原件。
考前面试安排和结果将公布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MPA招生信息栏目。每位考生一年只能申请一次考前面试,通过考前面试的考生可获得2023年MPA预录取资格或预录取递补资格。具体名额根据每批次考生质量确定。
(2)考后复试
考后复试将于初试成绩公布后举行,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及具体安排详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MPA栏目招生信息。考后复试包括以下三类考生:
①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MPA复试线,参加考前面试但未获得“预录取资格”或“预录取递补资格”的考生;
②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MPA复试线,参加考前面试获得“预录取递补资格”,但未递补成功的考生;
③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MPA复试线,未参加考前面试的考生。
4.录取
根据我校MPA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录取方式分“考前批次”和“考后批次”两种:
(1)考前批次
①参加考前面试并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录取线为国家A类线。
获得预录取资格,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线A线的考生,预录取资格可保留1年(预录取递补资格不予保留)。未参加初试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不予保留。
②参加考前面试获得预录取递补资格考生,可在同批次预录取资格考生放弃或者初试成绩没有达到国家线的情况下,按照同批次预录取递补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获得预录取资格。
未递补成功的预录取递补资格考生,自动进入考后批次录取程序。
(2)考后批次
参加考后复试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占70%)和初试成绩(占30%)加权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通过考后复试的考生将获得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硕士生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经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复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3年7月,学生入学时间预计为2023年8月下旬。所有录取MPA考生,清华大学不予调档案或调户口,毕业不予派遣,无需转党团组织关系。
六、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为清华大学。学习年限:2.5-4年,学习方式包括以下两种,学生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分段集中上课:每学期集中1次,每次学习6周左右。课程学习共4个学期。
2.晚上和周末上课:课程学习共4个学期。
七、学费与奖学金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人民币9.9万元。费用可在第一学年注册报到时一次缴清;或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报到时各缴一半,分两次缴清。
学院设立MPA奖学金和励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八、证书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者,授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教学办公室 黄老师
电话:010-62794348 邮箱:mpa@tsinghua.edu.cn
(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十、其他说明
1.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singhua.edu.cn)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MPA招生信息栏目(https://www.sppm.tsinghua.edu.cn),考生可在清华研招网及公管学院官网MPA招生信息栏目查询申请或报考、成绩、录取等信息。
2.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院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
3.复试时,考生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5.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
7.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8.我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我院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
10.清华大学不负责提供MPA在读学生的住宿。
11.声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根据学校招生有关规定自主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学院未与社会任何单位、个人,培训机构开展招生合作。如发现招生过程中的任何违规操作,欢迎拨打监督电话:010-62783923/62786864。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