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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训练学

体育社会学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在确保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如下:
(一)学术学位类(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类(全日制)

(三)专业学位类(非全日制)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9分。  

其他说明:
1.复试时间、要求、形式等,将通过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网(https://zs.bs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陆续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保持手机畅通,耐心等待后续通知。
2.我校将于近期公布有关学科专业的调剂要求,请考生密切留意。
      3.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2月份已向我校提交证明材料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符合资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021北京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北京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1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新闻与传播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参加单独考试的和同等学力的考生
  报考时除满足报考条件外,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限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专业,并且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体育大学考点。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专家推荐表两份,出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函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
  5.参加单独考试的和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时,须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请见表1,是否属于跨专业报考由我校认定。
  表1 学术学位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
专业名称 代码 跨专业考生
体育人文社会学 040301 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
运动人体科学 040302
★ 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3
★ 民族传统体育学 040304
中外体育人文交流 0403Z2
教育学原理 040101 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教育学类专业的考生
课程与教学论 040102
教育史 040103
特殊教育学 040109
基础心理学 040201 本科所学非理学门类中心理学类专业的考生
应用心理学 040203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15 本科所学非医学门类中临床医学类专业的考生
运动医学 100216
行政管理 120401 本科所学非管理学门类中公共管理学类专业的考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 本科所学非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和政治类专业的考生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30506
  表2 专业学位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
专业学位名称 代码 跨专业考生
体育硕士 0452 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
新闻与传播 0552 本科所学非文学门类中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考生
  注:跨专业报考加“★”专业的考生,均须提供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证明(体育舞蹈、舞蹈项目不须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须提供比赛经历或获奖证明),否则不予准考。
  (六)请考生注意: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三个二级学科(含三个研究方向)中设有运动项目(见表3),其他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中不设运动项目。
  表3 设有运动项目的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

  三、招生人数
  1.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全日制暂定1110人、非全日制暂定46人,具体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数为准。
  2.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人数将以教育部2021年正式文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总人数和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情况做适当调配,本次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
  3.2021年我校拟接收260名推免生,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一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体育大学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我校专业目录公布的一个专业。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需按我校规定进行选择(英语一,英语二)。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否则不准予考试。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点和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详情请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点选择北京体育大学的考生,确认手续和流程详情请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五、考生资格审查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初试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业务课。(详情请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请关注并注意及时查询。
  (三)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对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请见表4。
  表4加试科目
学位类别 专业名称 代码 加试科目
学术
学位
体育人文社会学 040301 教育学及运动训练学
运动人体科学 040302
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3 体育社会学及学校体育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 040304
教育学原理 040101 课程与教学论及德育原理
课程与教学论 040102
教育史 040103
特殊教育学 0401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 伦理学及法学概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30506
基础心理学 040201 教育学及运动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040203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15 康复学及运动医学
运动医学 100216 运动生理学及运动解剖学
行政管理 120401 管理学及人力资源管理
中外体育人文交流 0403Z2 教育学及体育社会学
专业
学位
体育硕士 0452 教育学及体育社会学
新闻与传播 0552 体育新闻传播学基础及
新闻采访与写作
  3.报考相关专业及方向(见表3)的考生,在复试时测试专项技术。
  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1.收费标准
  (1)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3000元;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定每生每学年14000元。
  以上为2020年标准,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2.奖助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划拨,每年评审一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管理。具体标准如下:
类别 等级 二、三年级在校生比例 奖学金标准
硕士
研究生
一等 10%左右 8000元
二等 90%左右 视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4)国家助学金
  具体认定办法点击本链接。
  (5)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专门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工作岗位,以更好地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具体实施办法点击本链接。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严禁举办和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4.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港澳台学生攻读內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行发布)。
  5.相关链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址:
  https://zs.bsu.edu.cn
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要求
1.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如入学考试总成绩同分并列情况,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2.已在教育部调剂网上确认其他高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300分);
(3)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学术学位的考生,以及报考体育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技能考核不及格(低于180分);
(4)对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单科加试成绩不及格(单科低于60分);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6)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7)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根据2019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报考情况,以及各专业研究方向的导师指导力量等,调配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名额,结合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分别进行综合成绩排序,择优依次录取。
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体育硕士的考生,复试成绩均合格者,按专业方向内综合成绩排序,择优依次录取。
如有未录满名额,拟从报考调剂考生中按专业方向内综合成绩排序,择优依次录取。
5.同等条件下,专业素质突出,运动技术水平较高,科研成果多,科研能力强的考生,优先录取。
6.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复试成绩均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根据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依次录取。
7.对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
8.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后我校将另行进行名单公示。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体检安排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材料要求
入围复试的考生在4月12日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交验后返还);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预计毕业时间须为2019年9月1日之前)1份,入学时统一查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3.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1份;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1份;
6.对于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考生自行提供可证明本人综合素质和研究潜能的背景材料(自愿原则,不作统一要求,但提交时须装订成册,封面处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考生编号)。
9.政审材料1份(附件中下载),复试考生都需要向其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10.享受教育部文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查验原件加分材料。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要求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校“双一流”建设水平,结合新时期发展需要,现将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招生、培养、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
(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院长、学院分党委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学科的专家人员组成,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各有关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以学科、专业或教研室等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体。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https://kaoyan.wendu.com/2019/0327/133921.shtml
三、复试要求及程序
(一)复试工作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实行差额复试,除上线生源不足情形外,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技术)能力考核、面试,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客观评价、择优选拔。
(三)复试安排
达到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自行来校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已于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网统一公示,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复试通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考生见本人《复试准考证》。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以放弃复试处理;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四、复试内容
(一)审查报考资格
入围复试的考生在4月12日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交验后返还);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预计毕业时间须为2019年9月1日之前)1份,入学时统一查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3.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1份;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1份;
6.对于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考生自行提供可证明本人综合素质和研究潜能的背景材料(自愿原则,不作统一要求,但提交时须装订成册,封面处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考生编号)。
9.政审材料1份(附件中下载),复试考生都需要向其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10.享受教育部文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查验原件加分材料。
(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协作精神、沟通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组织纪律性(遵纪守法)和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共同组织实施。
(三)专业考核
1.专业理论考核要求
①根据专业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城)的特点拟定题目,试题题型一般为论述题或方法应用题。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能力,以及文字运用和表达能力等内容。
②每位考生至少完成2道试题。
③采用笔试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专家可根据考生对试题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进行深入提问。
2.专业技能考核要求
1.实验技能考核
考核对象:报考应用心理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方向的考生。
着重考查考生科学研究中的实验设计和动手操作能力。考核内容应是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实验技能。
实验操作
2.写作技能和案例分析考核
考核对象:报考体育人文社会学、行政管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训练基本原理与方法、体育教育教学原理与方法、休闲体育、运动竞赛理论与方法、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方向)、中外体育人文交流、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特殊教育学专业的考生。
写作技能着重考查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能力;案例分析着重考查考生操作能力、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或笔试
3.运动技术考核
考核对象: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项目教学训练原理与方法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考生。
考查测试考生的运动项目技术。凡技术测试不及格者(低于180分者),直接淘汰,不参与综合排序。
技术测试
专业学位
1.运动技术考核
考核对象:报考体育硕士中体育教学、运动训练(运动项目训练理论与方法方向)、艺术硕士的考生。
考查测试考生运动项目技术(含舞蹈表演技术)。凡技术测试不及格者(低于180分者),直接淘汰,不参与综合排序。
技术测试
2.案例分析考核
考核对象:报考体育硕士中运动训练(运动训练学、体能训练、运动能力测评与训练、运动康复方向)、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专业领域的考生、新闻与传播硕士的考生。
着重考查考生操作能力、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或笔试
 
各学院考前将公布复试细则,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http://zs.bsu.edu.cn),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四)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和专业外语语言表达能力,听力部分由我校国际体育组织学院(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外语口语部分由复试考核小组组织实施,以各学科研究方向特点为主要依据制定考核问题或情景设计,考查考生专业外语语言表达能力,考试方式为面试。
(五)科研成果考核
对考生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价,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可作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条件。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1.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如入学考试总成绩同分并列情况,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2.已在教育部调剂网上确认其他高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300分);
(3)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学术学位的考生,以及报考体育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技能考核不及格(低于180分);
(4)对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单科加试成绩不及格(单科低于60分);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6)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7)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根据2019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报考情况,以及各专业研究方向的导师指导力量等,调配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名额,结合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分别进行综合成绩排序,择优依次录取。
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体育硕士的考生,复试成绩均合格者,按专业方向内综合成绩排序,择优依次录取。
如有未录满名额,拟从报考调剂考生中按专业方向内综合成绩排序,择优依次录取。
5.同等条件下,专业素质突出,运动技术水平较高,科研成果多,科研能力强的考生,优先录取。
6.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复试成绩均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根据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依次录取。
7.对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
8.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后我校将另行进行名单公示。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989047、62989342
监督电话:010-6298945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处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网址:http://zs.bsu.edu.cn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要求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实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如下:

  学术学位类(全日制)

 专业学位类(全日制)

专业学位类(非全日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8分。

  有关说明:

  1.复试时间、要求、形式等,将视疫情发展统一研判和部署后进行安排,届时将通过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网(zs.bs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对外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耐心等待后续通知。

  2.北京体育学院将于近期公布有关学科专业的调剂要求,请考生密切留意。

  3.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2月份已向我校提交证明材料者),北京体育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符合资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其他未尽事宜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

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并已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现设有体育与健康学部、人文社科学部、奥林匹克运动学部、体育工程学部4个学部,体育与健康学部下设教育学院、心理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学院、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能训练学院(军民融合体能训练学院)、中国武术学院(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研究院)、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7个学院;人文社科学部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体育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体育组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文化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冬奥培训学院)8个学院;奥林匹克运动学部下设中国足球运动学院(中国橄榄球运动学院)(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中国篮球运动学院、中国排球运动学院、中国冰球运动学院(中国冰壶运动学院)、中国游泳运动学院、中国田径运动学院、中国马术运动学院、竞技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9个学院(校);体育工程学部下设体育工程学院。中共国家体育总局党校、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设在学校。
学校现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优秀重点学科,教育部运动与体质健康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能训练与身体机能恢复重点实验室等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北京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馆藏书120余万册。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学校学科布局涉及教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和1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体育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在前3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均名列榜首,在第4轮全国学科评估A+。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体育和新闻与传播2个专业硕士学位以及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万余名,其中本科生9000余名,研究生近3000名。近5年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均超过北京地区高校平均就业率水平。
学校始终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办学模式和办学特色,坚持高端化、贯通化、国际化和协同化“四化”人才培养方法,加强体育与教育、科技、文化深度融合,为体育强国、高等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培养输送高素质新型体育人才。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近10万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培养了一大批享誉国内外的优秀体育专家学者、教师、教练员、运动员和管理干部,为中国体育事业、高等教育事业和奥林匹克运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党和国家、社会各界及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曾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和由国际奥委会授予的“体育与社会责任奖”。学校三任校长钟师统、马启伟、金季春分别荣获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运动银质奖章”“体育运动学习和研究奖”和“体育与教育奖”。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主持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省部级以上课题150多项,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教育部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8项。《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为体育类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是2012年以来唯一每年入选“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的中文体育类期刊。
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对外开放参观的重点单位之一,北京体育大学是向世界展示新中国体育成就的重要窗口。建校至今,学校已与全球45个国家和地区的123所国(境)外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关系,为106个国家培养了留学生15000余名,其中,阿列克•马迪申(Oleg Matytsin)博士2015年当选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席。先后授予克罗地亚前总理、克罗地亚奥委会主席兹拉特科•马泰沙(Zlatko Matesa)博士学位,授予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Jacques Rogge)等8位国际著名人士名誉博士学位,授予国家奥委会主席托马斯•巴赫(Thomas Bach)、国际滑雪联合会主席吉安•弗兰克•卡斯帕(Gian Franco Kasper)、国际冰壶联合会主席凯特•凯斯尼斯(Kate Caithness)、国际雪车和钢架雪车联合会主席伊沃•费里亚尼(Ivo Ferriani)、国际滑雪联合会秘书长萨拉•露易斯(Sarah Lewis)、瑞士联邦体育局副局长、体育学院院长瓦尔特•孟吉森(Walter Mengisen)“名誉教授”称号。学校依托国际化办学平台,统筹优质国际教育资源,建立了从本科生到研究生的全方位国际合作培养机制,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体育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新闻与传播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参加单独考试的和同等学力的考生
报考时除满足报考条件外,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限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专业,并且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体育大学考点。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专家推荐表两份,出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函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
5.参加单独考试的和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时,须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请见表1,是否属于跨专业报考由我校认定。
 
注:跨专业报考加“★”的专业须提供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证明,否则不予准考。
(六)请考生注意: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三个二级学科(含五个研究方向)中设有运动项目(见表3),其他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中不设运动项目。
 
三、招生人数
1.2020年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全日制暂定910人、非全日制暂定53人,具体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数为准,具体计划数见附件。
2.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人数将以教育部2020年正式文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总人数和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情况做适当调配,本次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
3.2020年我校拟接收210名推免生,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一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体育大学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⑴ 考生考前只填报我校专业目录公布的一个专业。
⑵ 应试的外国语语种需按我校规定进行选择(英语一,英语二)。
⑶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⑷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在10月31日前通过邮政EMS快递至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点和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详情请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⑺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报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11月8日-1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北京体育大学体育馆南侧二层。
2.现场确认要求:
⑴ 报考我校的北京地区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和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京体育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并在北京体育大学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⑵ 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详情请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3.现场确认程序:
⑴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⑵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⑶ 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⑷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方式以报考点要求为准)。
⑸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12月14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三)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对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请见表4。
 
体育新闻传播学基础及新闻采访与写作
3. 报考学术学位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的考生,在复试时测试专项技术。
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或我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3.收费标准
⑴ 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3000元;
⑵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定每生每学年14000元(此为2019年标准,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4.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5.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6.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北京体育大学2020年港澳台学生攻读內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7.相关链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址:
http://zs.bsu.edu.cn
学校概况
  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并已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学校位于海淀区信息路,占地面积7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共拥有室内外训练场馆近100个。
  学校现设有体育与健康学部、人文社科学部、奥林匹克运动学部、体育工程学部4个学部,体育与健康学部下设教育学院、心理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学院、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能训练学院、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院、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7个学院;人文社科学部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体育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体育组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文化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冬奥培训学院)8个学院;奥林匹克运动学部下设中国足球运动学院、中国篮球运动学院、中国排球运动学院、中国冰球运动学院(中国冰壶运动学院)、中国游泳运动学院、中国田径运动学院、中国极限运动学院、中国马术运动学院、中国教练员学院、竞技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11个学院(校);体育工程学部下设体育工程学院。中共国家体育总局党校、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设在学校。
  学校现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优秀重点学科,教育部运动与体质健康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能训练与身体机能恢复重点实验室等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北京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馆藏书120余万册。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现有27个本科专业,分别为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应用心理学、英语、表演、舞蹈表演、运动康复、休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教育学、经济学、网络与新媒体、德语、法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俄语、旅游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能训练。学校学科布局涉及教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体育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在前3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均名列榜首,在第4轮全国学科评估A+。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体育、艺术和新闻与传播3个专业硕士学位以及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万余名,其中本科生9000余名,研究生近3000名。近5年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均超过北京地区高校平均就业率水平。
  学校始终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办学模式和办学特色,坚持高端化、贯通化、国际化和协同化“四化”人才培养方法,加强体育与教育、科技、文化深度融合,为体育强国、高等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培养输送高素质新型体育人才。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近10万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培养了一大批享誉国内外的优秀体育专家学者、教师、教练员、运动员和管理干部,为中国体育事业、高等教育事业和奥林匹克运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党和国家、社会各界及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曾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和由国际奥委会授予的“体育与社会责任奖”。学校三任校长钟师统、马启伟、金季春分别荣获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运动银质奖章”“体育运动学习和研究奖”和“体育与教育奖”。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主持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省部级以上课题150多项,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教育部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8项。《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为体育类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是2012年以来唯一每年入选“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的中文体育类期刊。
  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对外开放参观的重点单位之一,北京体育大学是向世界展示新中国体育成就的重要窗口。建校至今,学校已与全球45个国家和地区的123所国(境)外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关系,为106个国家培养了留学生15000余名,其中,阿列克•马迪申(Oleg Matytsin)博士2015年当选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席。先后授予克罗地亚前总理、克罗地亚奥委会主席兹拉特科•马泰沙(Zlatko Matesa)博士学位,授予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Jacques Rogge)等8位国际著名人士名誉博士学位,授予国家奥委会主席托马斯•巴赫(Thomas Bach)、国际滑雪联合会主席吉安•弗兰克•卡斯帕(Gian Franco Kasper)、国际冰壶联合会主席凯特•凯斯尼斯(Kate Caithness)、国际雪车和钢架雪车联合会主席伊沃•费里亚尼(Ivo Ferriani)、国际篮球联合会主席帕特里克•鲍曼(Patrick Baumann)、国际滑雪联合会秘书长萨拉•露易斯(Sarah Lewis)、瑞士联邦体育局副局长、体育学院院长瓦尔特•孟吉森(Walter Mengisen)“名誉教授”称号。学校依托国际化办学平台,统筹优质国际教育资源,建立了从本科生到研究生的全方位国际合作培养机制,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体育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⑵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北京体育大学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⑷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新闻与传播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参加单独考试的和同等学历的考生
  报考时除满足报考条件外,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限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专业,并且报名点只能选择北京体育大学考点。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专家推荐表两份,出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函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同等学历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同等学历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
  5.参加单独考试的和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时,须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请见表1,是否属于跨专业报考由我校认定。
注:跨专业报考加“★”的专业须提供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证明,否则不予准考。
  三、招生人数
  1.2019年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全日制暂定760人、非全日制暂定100人,具体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数为准。
  2.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人数将以教育部2019年正式文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总人数和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情况做适当调配,本次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
  3.2019年我校拟接收160名推免生,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一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体育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⑴ 考生考前只填报我校专业目录公布的一个专业。
  ⑵ 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英语一,英语二)。
  ⑶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⑷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⑺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11月8日-1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校内北京体育大学体育馆南侧二层。
  2.现场确认要求:
  ⑴ 报考我校的北京地区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报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并在北京体育大学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⑵ 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网上报名公告。
  3.现场确认程序:
  ⑴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⑵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的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⑷ 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⑸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方式以报名点要求为准)。
  ⑹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准考证》具体下载时间及方式详见研招网相关通知。
  (二)初试
  1.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上午8:30开始)。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请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三)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对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请见表3。

  3. 报考学术学位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时测试专项技术。
  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或我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3.收费标准
  ⑴ 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3000元;
  ⑵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定每生每学年14000元(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4.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5.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6.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港澳台学生攻读內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7.相关链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运动员文化教育网:
  http://www.ydyeducation.com
  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址:
  http://zs.b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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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网址:www.bsu.edu.cn/
  • 研究生院网址:grs.b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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