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商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06 编辑:保研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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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商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办法 正文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已举办的2023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际情况(详见《中山大学商学院第二届(2023)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招生简章》),现制定接收办法如下。
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接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7.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申请者需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1. 学生证复印件1份(将个人信息页和注册信息页复印在1张A4纸上);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将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3.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须由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4. 本科阶段在本专业或年级成绩排名证明1份(须由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5.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TOEFL/IELTS/GRE/GMAT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 其他证明材料:如简历、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此项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的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
7. 拟申请直博生资格的,需提供1份《申请攻博项目研究计划书》(附件2)和两封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我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申请人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于9月29日开通报名功能,10月20日关闭录取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1)申请者须于9月26日起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于9月29日至10月20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三、 初审与复试
1. 我院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
2. 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交我院存档。
 
四、录取与公示
1.我院根据复试综合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获得我院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收到待录取通知的3小时内在系统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院有权撤销待录取。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
3.2023年10月20日前,申请人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提出。
 
五、体检
通过复试的申请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体检;外校申请者可选择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体检结果最迟须于10月10日前寄送至我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复审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院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文学园1栋商学院304
邮编:518107
电话:0755-23263786
邮箱:wangm375@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商学院
2023年9月23日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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