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导师:金玄卿

发布时间:2021-10-0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导师:金玄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导师:金玄卿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考研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研究生学姐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导师:金玄卿 正文

 

►个人简介
金玄卿
韩国人,中国人民大学第一任外籍正式教师;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外事工作委员会韩国法项目主任。


►教育背景
1998年—2002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2002年—2004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民商法硕士)
2004年—2007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获得博士学位 (民商法博士)


►研究领域
中国民法; 韩国法;人权法; 医疗侵权


社会兼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国法研究所副所长兼秘书长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荣誉奖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8年度中青年教师特殊贡献奖2007—2008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
2009—2010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


►代表性成果
专著:
《中韩城市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比较研究》,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ISBN 978-7-300-13642-4)
合著:
[韩]《现代中国法概论》,2009年,韩国博英社出版社(ISBN 978-89-7189-190-2)
[韩]《中国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2006年,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出版(ISBN 89-7366-669-X)
[韩]《中国的金融诈骗犯罪国际比较研究》(ISBN 89-7366-646-0)(韩国政府科研项目),2006年,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出版;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国际犯罪动向研究室共同参加研究(2006年1月--2006年12月)等
代表论文:
“韩国的医师说明义务与患者知情同意权”,载于《法学家》,2011年;
“论韩国民法对所有权的限制--以坟墓基地全为视角”载于《河北法学》,2010年
“论医师对于美容整形手术后遗症的说明义务--以韩国大法院的判例出发”,载于《判解研究》,2010年
“中国法制上的妇女人权研究”,载于韩国《岭南法学》,2009年
“关于中国食品安全法上广告代言人的连带责任”,载于韩国《东亚法学》,2009年
“关于中国物权法上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研究”,载于韩国《岭南法学》第26号,2008年(ISSN 1225-6722)
“韩国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简介”,载于《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4期(总第29卷)(ISSN 1009-6728)
“韩国房地产市场投资法律制度的借鉴与启示”,载于《判解研究》、2007年第1辑(总第33辑)(ISBN 978-7-80217-542-6)


►其他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509B6办公室
邮编:100872
电子邮件: thexuanqing@163.com
 

以上老师的信息来源于学校网站,如有错误,可联系我们进行免费更新或删除。建议导师将更新的简历尤其对研究生招生的要求发送给我们,以便考研学子了解导师的情况。(导师建议加QQ-1933508706,以便后续随时更新网页或发布调剂信息。考研派网站和APP流量巨大)联系方式

添加中国人民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小站”,关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小站微信号输入[中国人民大学考研分数线、中国人民大学报录比、中国人民大学考研群、中国人民大学学姐微信、中国人民大学考研真题、中国人民大学专业目录、中国人民大学排名、中国人民大学保研、中国人民大学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中国人民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中国人民大学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小站公众号
中国人民大学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zhongguorenmindaxue/daoshi_477529.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