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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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4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资讯,以下是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北京交通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或获得科技奖励证书;c.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学院的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二)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25人,招生单位为:在职专业学位中心,招生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四)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网上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推荐免试考生的报考程序见《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网址:https://gs.bjtu.edu.cn/cms/zszt/),仔细阅读招生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相关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重要提示: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 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于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名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网上确认。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23年10月8日网上报名开始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进行认证;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网址:https://zwfw.cscs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4.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3年11月6日前,将认证报告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同时寄(送)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2023年11月6日前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以及部门盖章的原件)。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供有关补充材料。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还应当提交两份专家推荐书、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并同意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自命题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询《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成绩由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二)复试
1. 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2. 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辅修本科课程的正式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公开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
3.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咨询报考学院)。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的同等学力人员可以不加试。
4. 报考审计(125700)、会计(125300)、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
1.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录取前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修业年限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金融(025100)、应用统计(025200)、审计(125700)、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英语笔译(055101)、新闻与传播(055200)、法律(法学)(035102)专业以及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它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表二、表三,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标准见表四)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外我校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表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北京校区)
专业 收费标准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20000元/生·学年
审计(专业学位) 40000元/生·学年
金融 (专业学位) 40000元/生·学年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41000元/生·学年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30000元/生·学年
设计(专业学位) 12000元/生·学年
学术型硕士生、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 8000元/生·学年
 
表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北京校区)
专业 收费标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智慧交通与物流方向) 93000元/生·学年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综合管理方向) 84000元/生·学年
会计(专业学位)(业财融合与智能财务方向) 79000元/生·学年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63000元/生·学年
设计(专业学位) 30000元/生·学年
建筑(专业学位) 30000元/生·学年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 20000元/生·学年
 
表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威海校区)
专业 收费标准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学位)(中外合作办学) 65000元/生·学年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中外合作办学) 65000元/生·学年
 
表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定向除外)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20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 12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30% 8000
三等学业奖学金 30% 2000
 
(三)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少干除外),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如户口选择转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期将无法转入)。非全日制硕士生为非脱产学习,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告知书,毕业时不纳入派遣计划,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不解决住宿,无奖助学金,不提供公费医疗。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只招收“全日制”。
(四)住宿安排
1.下列研究生学校可安排住宿:(1)除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明确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住宿的全日制研究生以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2)按照国家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储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住宿在北京的学校宿舍;实践及论文研究阶段,根据实践和论文研究的需要,安排在北京的学校宿舍、唐山研究院或其他校外实践基地。
3.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4.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5. 威海校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安排,按照威海校区规定执行。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
(六)招生计划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的变动,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七)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威海校区招收的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中外合作办学)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2个专业学位在威海校区就读(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相关信息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示信息,网址为 http://www.crs.jsj.edu.cn/aproval/detail/2203。
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满足中外合作办学双方的毕业要求时将同时获得北京交通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和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学费为6.5万元/生·学年。专业课程为全英文授课,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八)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考生应在2023年11月6日前将《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办,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民族教育处名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2.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3.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十)现役军人报考参照教育部及军队相关部门规定。
(十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交通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十二)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
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
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
电子邮箱:bjtuyzb@bjtu.edu.cn
微信号:bjtuyzb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附表1-全日制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 网站 邮箱 电话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http://eie.bjtu.edu.cn dxxyzs@bjtu.edu.cn 010-51687340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http://scit.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学硕) http://sem.bjtu.edu.cn jgyjs@bjtu.edu.cn 010-51687171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硕) http://mba.bjtu.edu.cn mba@bjtu.edu.cn 010-51688411
经济管理学院(工程管理专硕、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 http://sem.bjtu.edu.cn gchss@bjtu.edu.cn 010-51684717
经济管理学院(审计专硕、会计专硕) http://sem.bjtu.edu.cn mpacc@bjtu.edu.cn 010-51684719
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 http://sem.bjtu.edu.cn mf-center@bjtu.edu.cn 010-51684065
交通运输学院 http://trans.bjtu.edu.cn ysyjs@bjtu.edu.cn 010-51688778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http://civil.bjtu.edu.cn mwang@bjtu.edu.cn 010-51685313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https://mece.bjtu.edu.cn bfjxyyjs@bjtu.edu.cn 010-51682896
电气工程学院 http://ee.bjtu.edu.cn dqyjszs@bjtu.edu.cn 010-51688369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mkszyxy.bjtu.edu.cn wangz@bjtu.edu.cn 010-51683209
软件学院 http://sse.bjtu.edu.cn lilei3@bjtu.edu.cn 010-51684092
建筑与艺术学院 http://s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语言与传播学院 https://yyxy.bjtu.edu.cn ycyz@bjtu.edu.cn 010-51682183
法学院 http://law.bjtu.edu.cn fxyzs@bjtu.edu.cn 010-51688708
数学与统计学院 http://soms.bjtu.edu.cn smspyb@bjtu.edu.cn 010-51681289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https://spse.bjtu.edu.cn wlgcpyb@bjtu.edu.cn 010-51688373
环境学院 https://env.bjtu.edu.cn hjxyzs@bjtu.edu.cn 010-51681263
系统科学学院 http://sss.bjtu.edu.cn lixingang@bjtu.edu.cn 010-51684983
威海校区 http://wh.bjtu.edu.cn whyjs@bjtu.edu.cn 0631-3806006
 
附表2-非全日制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 专业 网站 邮箱 电话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MBA) http://mba.bjtu.edu.cn mba@bjtu.edu.cn 010-51688411
会计(MPAcc) http://sem.bjtu.edu.cn mpacc@bjtu.edu.cn 010-51684719
工程管理(MEM) http://sem.bjtu.edu.cn gchss@bjtu.edu.cn 010-51684717
法学院 法律(法学) http://law.bjtu.edu.cn fxyzs@bjtu.edu.cn 010-51688708
在职专业学位中心 建筑 http://s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计算机技术 http://scit.bjtu.edu.cn jsjfq@bjtu.edu.cn 010-51684519
软件工程(计算机学院导师组) http://scit.bjtu.edu.cn jsjfq@bjtu.edu.cn 010-51684519
软件工程(软件学院导师组) http://sse.bjtu.edu.cn lilei3@bjtu.edu.cn 010-51684092
人工智能(电信学院导师组) http://eie.bjtu.edu.cn dxxyzs@bjtu.edu.cn 010-51687340
人工智能(计算机学院导师组) http://scit.bjtu.edu.cn jsjfq@bjtu.edu.cn 010-51684519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http://scit.bjtu.edu.cn jsjfq@bjtu.edu.cn 010-51684519
机械 https://mece.bjtu.edu.cn bfjxyyjs@bjtu.edu.cn 010-51682896
电气工程 http://ee.bjtu.edu.cn dqyjszs@bjtu.edu.cn 010-51688369
土木工程 http://civil.bjtu.edu.cn mwang@bjtu.edu.cn 010-51685313
交通运输(运输学院导师组) http://trans.bjtu.edu.cn ysyjs@bjtu.edu.cn 010-51688778
设计 http://s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附件:






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或获得科技奖励证书;c.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学院的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附件1:单考专家推荐书下载),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附件1:专家推荐书下载),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二)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25人,招生单位:在职专业学位中心,招生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四)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网上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推荐免试考生的报考程序见《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仔细阅读招生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2105日至1025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浏览相关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重要提示: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2. 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于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名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网上确认。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22105日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网址http://zwfw.cscs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4.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2116日前,将认证报告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同时寄(送)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2022116日前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以及部门盖章的原件)。

(二)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还应当提交两份专家推荐书、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并同意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21224日—12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26日进行。

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自命题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询《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成绩由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二)复试

1. 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4月上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2. 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辅修本科课程的正式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公开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

3.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咨询报考学院)。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的同等学力人员可以不加试。

4. 报考025700审计、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

1.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 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录取前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修业年限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金融(025100)、应用统计(025200)、审计(025700)、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英语笔译(055101)、新闻与传播(055200)、法律(法学)(035102)专业以及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它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住宿在学校海淀校区;实践及论文研究阶段,住宿采取海淀校区、丰台基地、唐山研究院、其他实践基地等多种方式。

(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表二、表三,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标准见表四)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外我校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表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北京校区)

   
   
   

 

(三)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少干除外),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如户口选择转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期将无法转入)。非全日制硕士生为非脱产学习,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告知书,毕业时不纳入派遣计划,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不解决住宿,无奖助学金,不提供公费医疗。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只招收“全日制”。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

(五)招生计划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的变动,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六)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威海校区招收的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中外合作办学)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2个专业学位在威海校区就读(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相关信息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示信息,链接地址为 http://www.crs.jsj.edu.cn/aproval/detail/2203

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满足中外合作办学双方的毕业要求时将同时获得北京交通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和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学费为6.5万元/生·学年。专业课程为全英文授课,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七)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考生应在2022116日前将《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办,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民族教育处名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2.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网报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2022116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办

3.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九)现役军人报考参照教育部及军队相关部门规定。

(十)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交通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十一)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http://gs.njtu.edu.cn/cms/zszt/,电子邮箱:bjtuyzb@bjtu.edu.cn,微信号:bjtuyzb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附表1-全日制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

网站

邮箱

电话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http://eie.bjtu.edu.cn/WebHtml/yjszs/0602

dxxyzs@bjtu.edu.cn

010-51687340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http://scit.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学硕)

http://sem.bjtu.edu.cn/

jgyjs@bjtu.edu.cn

010-51687171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MBA专硕)

http://mba.bjtu.edu.cn

mba@bjtu.edu.cn

010-51688411

经济管理学院(工程管理MEM、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

http://sem.bjtu.edu.cn/

gchss@bjtu.edu.cn

010-51684717

经济管理学院(审计专硕)

http://sem.bjtu.edu.cn/

mpacc@bjtu.edu.cn

010-51684719

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

http://sem.bjtu.edu.cn/

mf-center@bjtu.edu.cn

010-51687046

交通运输学院

http://trans.bjtu.edu.cn/cms/

ysyjs@bjtu.edu.cn

010-51688778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http://civil.bjtu.edu.cn/cms/

mwang@bjtu.edu.cn

010-51685313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https://mece.bjtu.edu.cn/cms/

bfjxyyjs@bjtu.edu.cn

010-51682896

电气工程学院

http://ee.bjtu.edu.cn/

dqyjszs@bjtu.edu.cn

010-51688369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mkszyxy.bjtu.edu.cn/

wangz@bjtu.edu.cn

010-51683209

软件学院

http://sse.bjtu.edu.cn/cms/

lilei3@bjtu.edu.cn

010-51684092

建筑与艺术学院

http://s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语言与传播学院

https://yyxy.bjtu.edu.cn/cms/

ycyz@bjtu.edu.cn

010-51682183

法学院

http://law.bjtu.edu.cn/

fxyzs@bjtu.edu.cn

010-51688708

数学与统计学院

http://soms.bjtu.edu.cn/

smspyb@bjtu.edu.cn

010-51681289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https://spse.bjtu.edu.cn/

wlgcpyb@bjtu.edu.cn

010-51688373

环境学院

https://env.bjtu.edu.cn/

hjxyzs@bjtu.edu.cn

010-51681263

系统科学学院

tsse.bjtu.edu.cn(网站建设中)

lixingang@bjtu.edu.cn

010-51684983

威海校区

http://wh.bjtu.edu.cn

whyjs@bjtu.edu.cn

0631-3806006

 

 

附表2-非全日制招生联系方式

专业

网站

邮箱

电话

工商管理(MBA)

http://mba.bjtu.edu.cn

mba@bjtu.edu.cn

010-51688411

会计

http://sem.bjtu.edu.cn/

mpacc@bjtu.edu.cn

010-51684719

工程管理(MEM)

http://sem.bjtu.edu.cn/

gchss@bjtu.edu.cn

010-51684717

法律(法学)

http://law.bjtu.edu.cn/

fxyzs@bjtu.edu.cn

010-51688708

建筑学

http://s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计算机技术

http://scit.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4519

软件工程(计算机学院导师组)

http://scit.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4519

软件工程(软件学院导师组)

http://sse.bjtu.edu.cn/cms/

lilei3@bjtu.edu.cn

010-51684092

人工智能(电信学院导师组)

http://eie.bjtu.edu.cn/WebHtml/yjszs/0602

dxxyzs@bjtu.edu.cn

010-51687340

人工智能(计算机学院导师组)

http://scit.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4519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http://scit.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4519

机械

https://mece.bjtu.edu.cn/cms/

bfjxyyjs@bjtu.edu.cn

010-51682896

电气工程

http://ee.bjtu.edu.cn/

dqyjszs@bjtu.edu.cn

010-51688369

交通运输(运输学院导师组)

http://trans.bjtu.edu.cn/cms/

ysyjs@bjtu.edu.cn

010-51688778

交通运输(土建学院导师组)

http://civil.bjtu.edu.cn/cms/

mwang@bjtu.edu.cn

010-51685313

艺术设计

http://s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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