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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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学校主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
2468 号)进行。
十二、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 2468 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 网址:http://gs.usth.edu.cn/
邮箱:hkdyzb@126.com 联系人:陶老师
黑龙江科技大学地处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市的松花江畔,经过75年 的建设发展已成为一所理、工、管、文、经、教、法等学科协调发展,以 工为主、以矿业为学科专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形成了 “一校两地三校区” 的办学格局,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我国煤炭工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誉 为“煤炭工业的脊梁”。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国家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是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示范高校。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为生尽责”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着力培养“思想道德素质高、工程实 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17个学院,在校生24492人, 其中本科生2291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582 A,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连续 20年处于省内高校前列,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青年就业创业教育先进集体”。
学校坚持“以师为尊、为师服务"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现有教职工1785余人,近年来涌现出以“全国优秀教师” “省模范教师” “省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团队” “教育科研团队” 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人才与优秀团队,以及大批“双师双能型”教师。
学校建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特需人才培养项目, 可授予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有11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
权点,1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9 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积极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创新实践竞赛,近 年来,评选资助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187项,各级各类获奖527人次。2021 年硕士研究生获国家、省级标志竞赛奖励27项。2020年在第六届高校电力 电子应用设计大赛中,我校电气学院5位研究生获得本届赛事唯一最高奖 项“特等奖”。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1个,其中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省一流专业 建设点18个。2门国家一流课程、16门省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课程思政 建设示范课程、6支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大学生 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示范区、1个国家级示范性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示范性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振兴东北老工业 基地人才培训中心、1个国家煤矿安全培训基地。
“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 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47项、省部级项目136 项,科技经费总额近5. 08亿余元,获省部级科技奖励64项。2021年学校牵 头获得黑龙江省“揭榜挂帅"项目——薄煤层智能化开采,为高层次人才 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培养平台。学校现有煤矿深部开采地压控制与瓦斯治理 实验室等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省(部)级工程中心、资源城市 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1个省级智库和1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省级协同 创新中心。服务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瓦斯等炷气输运管网安全 基础研究”中心实验室是国内外较早进行水合物技术预防瓦斯灾害和瓦斯 固化储运的研究平台。
学校坚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推进跨文化学习互动,拓宽国际合 作领域,与俄罗斯、加拿大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余年,与29个国外 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伙伴关系。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教育系 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20余项国家级荣誉 和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文明单位标兵” “师德建设十佳单位”等80余 项省级荣誉。
当前,学校正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四个服务”目标方向,坚持内涵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全面从严管 党治党,奋力谱写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建成矿业特色鲜明的 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欢迎报考黑龙江科技大学!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 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需要的思想道德素质高,科学基础理论扎实,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 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研究 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 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前)必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 年9月,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 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 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 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
定执行: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 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 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 2 号)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 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 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我校其他所有硕士学位点均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 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 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 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 H,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 H,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 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 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 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 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 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 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 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 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 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 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 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 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 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 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 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 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 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 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 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 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 考试院有关要求确定,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 http://gs.usth.edu.cn/)提前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 认)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程序:所有网上报名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 必须按我校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有关要求进行确认。
(1) 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 http://gs.usth.edu.cn/)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所需材料等信 息。
(2) 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 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其他需提供
的证明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 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时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 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
(6) 考生应按我校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 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 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 初试和复试。
(四) 其他
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 http://gs.usth.edu.cn/)查看考试须知。
四、初试
(-)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4 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专业学位设置四个单元 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经济类综合能力和金融学综合,满 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其它专业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 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五、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 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
(一)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见我校 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考试大纲。
(三)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 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 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两种。
七、 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或3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
八、 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暂按2022年 招生计划执行,其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2人,详见 招生专业目录。
九、 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 准为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 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 生/年,按3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 标准为7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20000 元/生/年,按3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 按3年收取。
十、奖、助学金政策(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 的考生)
学校设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 生单项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 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贷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 地完成学业。
(一)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 生(档案未在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主要档案不全的除外)。全日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 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 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奖励总 比例为40%。其中,一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0 元/年;二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30%,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
(二)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 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 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 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范围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 单项奖、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高水平科研项 目单项奖、高水平科研成果单项奖、高水平学术交流单项奖,具体奖励标 准及评审要求见学校文件。
(四)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 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 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 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五) 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 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其他有关奖助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
(一)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招收定向就业人员;毕业时,定向就业的 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 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四)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 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 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 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学校主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 2468号)进行。
十二、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 网址:http://gs.usth.edu.cn/
邮箱:hkdyzb@126.com 联系人: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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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 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需要的思想道德素质高,科学基础理论扎实,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 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研究
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 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4 年 9 月前)必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 2024 年 9 月前)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 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
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 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需要的思想道德素质高,科学基础理论扎实,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 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研究
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 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4 年 9 月前)必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 2024 年 9 月前)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 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
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
定执行:
1.符合(一)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
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 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以推荐免试资格报名我校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 攻读研究生(免初试 、转段)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2. 已被我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
3.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 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
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
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 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 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符合(一)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
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 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以推荐免试资格报名我校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 攻读研究生(免初试 、转段)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2. 已被我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
3.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 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
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
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 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 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 //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 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
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 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 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
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 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 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先行完成网上校验,避
免临近报名出现问题。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 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 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 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
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 //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 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
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 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 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
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 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 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先行完成网上校验,避
免临近报名出现问题。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 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 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 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
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
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 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 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进行复核。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 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
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 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
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时间安排: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
考试院有关要求确定,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提前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
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 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
担。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 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 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进行复核。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 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
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 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
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时间安排: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
考试院有关要求确定,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提前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
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 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
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 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具
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
(2)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 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其他需提供 的证明材料,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
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时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
求。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 自行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 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
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考
试须知。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我校各招生学科、类别无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自命题,且我
5. 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具
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
(2)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 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其他需提供 的证明材料,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
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时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
求。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 自行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 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
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考
试须知。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我校各招生学科、类别无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自命题,且我
考点不提供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等特殊要求考位。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
准。
(二)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
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100 分。
(二)初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 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 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登陆我 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
复试总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考试大纲。
(三)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
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
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七、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金融硕士 2 年)。
八、招生计划
准。
(二)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
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100 分。
(二)初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 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 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登陆我 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
复试总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考试大纲。
(三)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
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
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七、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金融硕士 2 年)。
八、招生计划
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暂按 2023 年 招生计划执行,其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 2 人。各学
科、类别预计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九、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 准为 8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金融硕士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会计 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 9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硕士学费标准为 11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 标准为 7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 20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 11000 元/生/年,
按 3 年收取。
十、奖、助学金政策(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
的考生)
学校设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 生单项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 助管) 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贷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
地完成学业。
(一)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 生(档案未在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主要档案不全的除外)。全日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
年评审一次。
(二)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
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科、类别预计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九、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 准为 8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金融硕士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会计 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 9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硕士学费标准为 11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 标准为 7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 20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 11000 元/生/年,
按 3 年收取。
十、奖、助学金政策(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
的考生)
学校设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 生单项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 助管) 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贷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
地完成学业。
(一)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 生(档案未在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主要档案不全的除外)。全日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
年评审一次。
(二)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
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范围包括:优秀学位论文单
项奖等,具体奖励标准及评审要求见学校文件。
(四)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 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
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 ”(助管、助研、助教) 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
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奖助政策以学校文件为准,以上仅为上年度参考。)
十一、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招收定向就业人员;毕业时,定向就业的 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
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 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事假一般不超过 2 周,病假一般不超过 1 个月。 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 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
资格无效。
项奖等,具体奖励标准及评审要求见学校文件。
(四)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 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
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 ”(助管、助研、助教) 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
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奖助政策以学校文件为准,以上仅为上年度参考。)
十一、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招收定向就业人员;毕业时,定向就业的 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
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 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事假一般不超过 2 周,病假一般不超过 1 个月。 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 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
资格无效。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学校主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
2468 号)进行。
十二、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 2468 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 网址:http://gs.usth.edu.cn/
邮箱:hkdyzb@126.com 联系人:陶老师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黑龙江科技大学地处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市的松花江畔,经过75年 的建设发展已成为一所理、工、管、文、经、教、法等学科协调发展,以 工为主、以矿业为学科专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形成了 “一校两地三校区” 的办学格局,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我国煤炭工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誉 为“煤炭工业的脊梁”。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国家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是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示范高校。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为生尽责”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着力培养“思想道德素质高、工程实 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17个学院,在校生24492人, 其中本科生2291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582 A,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连续 20年处于省内高校前列,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青年就业创业教育先进集体”。
学校坚持“以师为尊、为师服务"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现有教职工1785余人,近年来涌现出以“全国优秀教师” “省模范教师” “省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团队” “教育科研团队” 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人才与优秀团队,以及大批“双师双能型”教师。
学校建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特需人才培养项目, 可授予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有11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
权点,1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9 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积极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创新实践竞赛,近 年来,评选资助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187项,各级各类获奖527人次。2021 年硕士研究生获国家、省级标志竞赛奖励27项。2020年在第六届高校电力 电子应用设计大赛中,我校电气学院5位研究生获得本届赛事唯一最高奖 项“特等奖”。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1个,其中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省一流专业 建设点18个。2门国家一流课程、16门省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课程思政 建设示范课程、6支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大学生 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示范区、1个国家级示范性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示范性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振兴东北老工业 基地人才培训中心、1个国家煤矿安全培训基地。
“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 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47项、省部级项目136 项,科技经费总额近5. 08亿余元,获省部级科技奖励64项。2021年学校牵 头获得黑龙江省“揭榜挂帅"项目——薄煤层智能化开采,为高层次人才 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培养平台。学校现有煤矿深部开采地压控制与瓦斯治理 实验室等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省(部)级工程中心、资源城市 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1个省级智库和1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省级协同 创新中心。服务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瓦斯等炷气输运管网安全 基础研究”中心实验室是国内外较早进行水合物技术预防瓦斯灾害和瓦斯 固化储运的研究平台。
学校坚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推进跨文化学习互动,拓宽国际合 作领域,与俄罗斯、加拿大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余年,与29个国外 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伙伴关系。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教育系 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20余项国家级荣誉 和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文明单位标兵” “师德建设十佳单位”等80余 项省级荣誉。
当前,学校正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四个服务”目标方向,坚持内涵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全面从严管 党治党,奋力谱写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建成矿业特色鲜明的 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欢迎报考黑龙江科技大学!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 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需要的思想道德素质高,科学基础理论扎实,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 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研究 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 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前)必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 年9月,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 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 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 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
定执行: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 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 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 2 号)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 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 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我校其他所有硕士学位点均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 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 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 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 H,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 H,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 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 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 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 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 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 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 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 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 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 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 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 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 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 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 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 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 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 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 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 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 考试院有关要求确定,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 http://gs.usth.edu.cn/)提前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 认)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程序:所有网上报名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 必须按我校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有关要求进行确认。
(1) 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 http://gs.usth.edu.cn/)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所需材料等信 息。
(2) 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 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其他需提供
的证明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 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时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 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
(6) 考生应按我校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 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 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 初试和复试。
(四) 其他
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 http://gs.usth.edu.cn/)查看考试须知。
四、初试
(-)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4 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专业学位设置四个单元 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经济类综合能力和金融学综合,满 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其它专业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 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五、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 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
(一)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见我校 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考试大纲。
(三)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 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 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两种。
七、 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或3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
八、 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暂按2022年 招生计划执行,其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2人,详见 招生专业目录。
九、 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 准为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 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 生/年,按3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 标准为7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20000 元/生/年,按3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 按3年收取。
十、奖、助学金政策(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 的考生)
学校设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 生单项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 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贷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 地完成学业。
(一)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 生(档案未在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主要档案不全的除外)。全日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 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 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奖励总 比例为40%。其中,一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0 元/年;二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30%,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
(二)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 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 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 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范围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 单项奖、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高水平科研项 目单项奖、高水平科研成果单项奖、高水平学术交流单项奖,具体奖励标 准及评审要求见学校文件。
(四)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 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 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 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五) 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 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其他有关奖助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
(一)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招收定向就业人员;毕业时,定向就业的 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 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四)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 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 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 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学校主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 2468号)进行。
十二、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 网址:http://gs.usth.edu.cn/
邮箱:hkdyzb@126.com 联系人: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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