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民族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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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量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广西一流(培育)学科各专业;
(二)增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安排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各专业,其中临床医学重点支持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等专业;
(三)校外招生单位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如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拟招生人数,减少该单位招生计划。
(四)2022 年我校预计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欢迎退役大学生报考。
一类是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1. 我校自行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不低于 1:1.2。
2. 我校在复试期间将加强对考生各项能力的考核,包括:外语水平、专业课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一般是面试与笔试相结合, 其中专业课科目请看《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研究生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用书》(附件 5)。具体复试科目以我校当年公布的复试办法为准,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3.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入学时审核学位证、毕业证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4. 所有拟录取考生和候补拟录取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其缺额由候补拟录取考生顺延替补。
5. 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政治思想表现、本人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一志愿考生优先校内调剂,同等条件下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录取政策以我校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复试调剂办法为准。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 学费及奖助政策
Email: youyixkb@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城乡路 98 号 邮编:533000
(三)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咨询:
附件 2: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及住培方向
附件 3: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 4: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用书
附件 5: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研究生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用书
【右江民族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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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民族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22 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510 人。 2023 年我校招 生计划将在 2022 年基础上会有所增加,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 生计划为准。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以 2022 年招 生计划为基准,综合考虑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各专业导师水平、研究生培养 情况等方面, 2023 年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中增量部分拟安排原则如下:
(一)增量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医学技术等专业。
(二)增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安排翻译、临床医学等专业。
(三) 校外招生单位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 如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 拟招生人数,减少该单位招生计划。
(四) 2023 年我校预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以 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欢迎退役大学生报考。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 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 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一类是学术学位研究生, 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 目标,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 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 门类的学术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 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2022 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510 人。 2023 年我校招 生计划将在 2022 年基础上会有所增加,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 生计划为准。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以 2022 年招 生计划为基准,综合考虑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各专业导师水平、研究生培养 情况等方面, 2023 年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中增量部分拟安排原则如下:
(一)增量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医学技术等专业。
(二)增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安排翻译、临床医学等专业。
(三) 校外招生单位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 如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 拟招生人数,减少该单位招生计划。
(四) 2023 年我校预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以 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欢迎退役大学生报考。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 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 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一类是学术学位研究生, 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 目标,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 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 门类的学术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 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 ,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应届本科毕 业生对待。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之日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 。
3.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获得毕业证、学 位证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2 年或 2 年以上的毕业生,可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研究 生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 。其它专业不接受此类考生报考。
(五) 我校不接受专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报考。
(六)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并在网上确认 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学院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考学科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科要求,凡不符合报考学科要 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础医学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1”)
报考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以下专业之一:基础医学 (代码: 100101K) 、生物医学(代码: 100102TK) 、生物医学科学(100103T)、 临床医学(代码: 100201K) 、药学(代码: 100701) 、中药学(代码: 100801)、 药物化学(代码: 100706T)、医学检验技术(代码: 101001)、医学实验技 术专业(代码: 101002)、 卫生检验与检疫(代码: 101007) 、生物技术(代 码: 071002) 、生物信息学(代码: 071003) 、生物制药(代码: 083002T)。
(二)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 , “1051”,
“1052”)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 ,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应届本科毕 业生对待。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之日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 。
3.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获得毕业证、学 位证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2 年或 2 年以上的毕业生,可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研究 生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 。其它专业不接受此类考生报考。
(五) 我校不接受专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报考。
(六)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并在网上确认 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学院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考学科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科要求,凡不符合报考学科要 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础医学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1”)
报考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以下专业之一:基础医学 (代码: 100101K) 、生物医学(代码: 100102TK) 、生物医学科学(100103T)、 临床医学(代码: 100201K) 、药学(代码: 100701) 、中药学(代码: 100801)、 药物化学(代码: 100706T)、医学检验技术(代码: 101001)、医学实验技 术专业(代码: 101002)、 卫生检验与检疫(代码: 101007) 、生物技术(代 码: 071002) 、生物信息学(代码: 071003) 、生物制药(代码: 083002T)。
(二)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 , “1051”,
“1052”)
1.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 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制及以上学制的临 床医学专业, 本科专业是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检验学、麻醉学、眼视 光医学、康复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等专业的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
2.医学影像学、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学、麻醉学、 眼视光医学、康复医学、 儿科学、精神医学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考生可报考对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或专业学位研究生,理学学士学位考生只能报考对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3.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 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正在参与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满 3 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合格证书、通过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 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 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 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 的考生不可调剂到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护理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
报考攻读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只限护理学专业考生报考(成人本科 毕业考生要求专科学历与本科学历一致均为护理学) 。
(四) 公共卫生(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3”)
报考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或管理学门类下的相关 专业。
(五)翻译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0551”)
报考翻译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英汉双语基础, 有口笔译实践经验者 优先考虑,鼓励具有不同学科和专业背景的生源报考。
(六)医学技术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10”)
报考医学技术专业的考生, 其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下的相关专业。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
2.医学影像学、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学、麻醉学、 眼视光医学、康复医学、 儿科学、精神医学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考生可报考对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或专业学位研究生,理学学士学位考生只能报考对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3.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 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正在参与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满 3 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合格证书、通过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 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 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 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 的考生不可调剂到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护理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
报考攻读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只限护理学专业考生报考(成人本科 毕业考生要求专科学历与本科学历一致均为护理学) 。
(四) 公共卫生(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3”)
报考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或管理学门类下的相关 专业。
(五)翻译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0551”)
报考翻译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英汉双语基础, 有口笔译实践经验者 优先考虑,鼓励具有不同学科和专业背景的生源报考。
(六)医学技术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10”)
报考医学技术专业的考生, 其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下的相关专业。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报名网站(公网网址: 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按报名网 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并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再修 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 根据核验工作需要, 按要求提交本 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等,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 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 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各考生及时关注本人 所选考试地点院校/单位的通知。
(三) 经考生网上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 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对填报虚假信息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写明报考专业代码和名称以及业务课考试的科目 代码,并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以便及时联系。
(五)其它事宜:
1. 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 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 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如有意向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户籍须在少数民族地区, 在网上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名时录取 类别必须选择“定向”)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 就业) 等报考信息经审核、考生本人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报名时报考 类别未选择“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二)网上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 根据核验工作需要, 按要求提交本 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等,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 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 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各考生及时关注本人 所选考试地点院校/单位的通知。
(三) 经考生网上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 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对填报虚假信息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写明报考专业代码和名称以及业务课考试的科目 代码,并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以便及时联系。
(五)其它事宜:
1. 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 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 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如有意向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户籍须在少数民族地区, 在网上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名时录取 类别必须选择“定向”)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 就业) 等报考信息经审核、考生本人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报名时报考 类别未选择“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的考生, 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
《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 临床医学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招生的毕业生报考须满足国家及地方 政策的要求, 并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市、县卫健委部门及定向单位同意,并 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 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单位“同意报 考”的证明。
六、 初试
考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我校考试科目为:
1.学术学位
(1) 基础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1”) 和医学技术 (招生专业代码 前四位“1010”) ;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688 基础医学综合(满分 300 分);
(2)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 300 分);
2. 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 300 分);
(2)口腔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 (满分 100 分);
352 口腔综合(满分 300 分);
(3) 公共卫生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3”)
《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 临床医学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招生的毕业生报考须满足国家及地方 政策的要求, 并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市、县卫健委部门及定向单位同意,并 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 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单位“同意报 考”的证明。
六、 初试
考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我校考试科目为:
1.学术学位
(1) 基础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1”) 和医学技术 (招生专业代码 前四位“1010”) ;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688 基础医学综合(满分 300 分);
(2)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 300 分);
2. 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 300 分);
(2)口腔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 (满分 100 分);
352 口腔综合(满分 300 分);
(3) 公共卫生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3”)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53 卫生综合 (满分 300 分) ;
(4)护理(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08 护理综合(满分 300 分);
(5)翻译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0551”)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11 翻译硕士英语(满分 100 分);
357 英语翻译基础(满分 150 分);
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满分 150 分);
其中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科 目为国家统考, 要求以“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大纲”为准;
688 基础医学综合、352 口腔综合、353 卫生综合、 308 护理综合、211 翻译硕士英语、 357 英语翻译基础、 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等科目等科目为 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详见《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3 年研究生 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用书》(附件 4)。
七、 复试
复试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相关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发 布。
(一)我校自行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不低于 1:1.2。
(二)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交本 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学籍学历报告等 (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学生证, 入学时审核学位证、毕业证书)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拟录 取资格。
1.享受我校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另提交以下材料: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53 卫生综合 (满分 300 分) ;
(4)护理(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08 护理综合(满分 300 分);
(5)翻译 (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0551”)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11 翻译硕士英语(满分 100 分);
357 英语翻译基础(满分 150 分);
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满分 150 分);
其中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科 目为国家统考, 要求以“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大纲”为准;
688 基础医学综合、352 口腔综合、353 卫生综合、 308 护理综合、211 翻译硕士英语、 357 英语翻译基础、 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等科目等科目为 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详见《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3 年研究生 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用书》(附件 4)。
七、 复试
复试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相关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发 布。
(一)我校自行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不低于 1:1.2。
(二)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交本 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学籍学历报告等 (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学生证, 入学时审核学位证、毕业证书)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拟录 取资格。
1.享受我校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另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户籍在国务院公 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申请定向就业到国务院 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就业所在地工作。
该类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提交以下 2 项材料:
①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 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
②《右江民族医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2)往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
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且定向就业单 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该类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提交以下 3 项材料:
①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 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
②考生工作单位与考生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
③《右江民族医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前另提交以下材料: 《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 我校在复试期间将加强对考生各项能力的考核,包括:外语水平、 专业课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课科目请查看《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3 年研究生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用书》 (附件5)。
(四) 所有拟录取考生和候补拟录取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 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2003〕3 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 号) 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其缺额由候补拟录取考生顺延替 补。
(五) 复试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我校当年公布的复试办法为准, 不参加复试 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八、录取
(一)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 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
该类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提交以下 2 项材料:
①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 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
②《右江民族医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2)往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
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且定向就业单 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该类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提交以下 3 项材料:
①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 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
②考生工作单位与考生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
③《右江民族医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前另提交以下材料: 《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 我校在复试期间将加强对考生各项能力的考核,包括:外语水平、 专业课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课科目请查看《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3 年研究生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用书》 (附件5)。
(四) 所有拟录取考生和候补拟录取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 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2003〕3 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 号) 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其缺额由候补拟录取考生顺延替 补。
(五) 复试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我校当年公布的复试办法为准, 不参加复试 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八、录取
(一)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 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
试) 并结合政治思想表现、本人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 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二) 一志愿考生优先校内调剂, 同等条件下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调剂 录取政策以我校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复试调剂办法为 准。
(三)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 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 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8000 元/生/学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14950 元 /生/学年;
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3000 元/生/学年。
(二) 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最新规定, 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 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广西英才助学金、三助岗位, 建立多元奖
助体系, 支持硕士生完成学业。
(二) 一志愿考生优先校内调剂, 同等条件下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调剂 录取政策以我校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复试调剂办法为 准。
(三)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 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 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8000 元/生/学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14950 元 /生/学年;
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3000 元/生/学年。
(二) 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最新规定, 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 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广西英才助学金、三助岗位, 建立多元奖
助体系, 支持硕士生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 | 标准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20000 元/生 | |
学业奖学金(研一) |
一等奖 6000 元/生/学年 |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 取的国家线考生 |
二等奖 3000 元/生/学年 | 其他考生 | |
学业奖学金(研二、 研三) |
一等奖 8000 元/生/学年 | |
二等奖 6000 元/生/学年 | ||
三等奖 3000 元/生/学年 | ||
助学金 |
6000 元/生/学年 |
人事档案需转到我校且没有工 资收入 |
校长奖学金 | 8000 元/生/学年 | |
广西英才助学金 | 10000 元/生/学年 | |
学校“三助”岗位 | 300 元/月 |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名额比例以当年发布的奖学金评定通知为准。
十、招生咨询
(一) 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报名、考试、录取等) 将在
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题”公
布,网址:http://xkb.ymun.edu.cn/info/1010/2623.htm 。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二)研究生学院招生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 0776-2835991
传 真: 0776-2835991
Email: yyyzb@ymun.edu.cn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城乡路 98 号 邮编:533000
(三)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咨询:
右江民族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2 年 9 月 6 日十、招生咨询
(一) 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报名、考试、录取等) 将在
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题”公
布,网址:http://xkb.ymun.edu.cn/info/1010/2623.htm 。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二)研究生学院招生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 0776-2835991
传 真: 0776-2835991
Email: yyyzb@ymun.edu.cn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城乡路 98 号 邮编:533000
(三)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咨询:
序号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基础医学院 | 莫老师 | 0776-2806230 |
2 | 临床医学院 | 黄老师 | 0776-2842225 |
3 | 口腔医学院 | 朱老师 | 0776-2852336 |
4 | 护理学院 | 麻老师 | 0776-2964186 |
5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练老师 | 0776-2829337 |
6 | 医学检验学院 | 董老师 | 0776-2858506 |
7 | 国际语言文化教育学院 | 李老师 | 0776-2259822 |
2022右江民族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21 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440 人。2022 年我校招生计划将在 2021 年基础上会有所增加,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我校综合考虑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各专业导师数量、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情况等方面,我校公布的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以 2021 年招生计划为基准,2022 年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中增量部分拟安排原则如下:(一)增量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广西一流(培育)学科各专业;
(二)增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安排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各专业,其中临床医学重点支持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等专业;
(三)校外招生单位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如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拟招生人数,减少该单位招生计划。
(四)2022 年我校预计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欢迎退役大学生报考。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一类是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对待。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 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毕业生,要求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2 年或 2 年以上,可报考以下专业:基础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1”)、护理(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
(五)专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不予报考。
(六)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学院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一)基础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1”)
报考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学科专业。
(二)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 “1051”,“105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对待。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 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毕业生,要求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2 年或 2 年以上,可报考以下专业:基础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1”)、护理(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
(五)专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不予报考。
(六)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学院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考学科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科要求,凡不符合报考学科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基础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1”)
报考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学科专业。
(二)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 “1051”,“1052”)
1. 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制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专业是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麻醉学、眼科学、康复医学等专业的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
2. 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麻醉学、眼科学、康复医学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考生可报考对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理学学士学位考生只能报考对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3.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正在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满 3 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护理(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
报考攻读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限护理学专业考生报考(成人本科毕业考生要求专科学历与本科学历一致均为护理学)。
(四)公共卫生(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3”)
报考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或管理学门类下的相关专业。
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报名网站(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缴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意向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名时录取类别应选择“定向”)。
2. 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麻醉学、眼科学、康复医学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考生可报考对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理学学士学位考生只能报考对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3.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正在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满 3 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护理(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
报考攻读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限护理学专业考生报考(成人本科毕业考生要求专科学历与本科学历一致均为护理学)。
(四)公共卫生(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3”)
报考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或管理学门类下的相关专业。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报名网站(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缴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意向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名时录取类别应选择“定向”)。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含义是:1.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各考生及时关注本人所选考试地点院校/单位的通知。
(三)经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填报虚假信息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写明报考专业代码和名称以及业务课考试的科目代码,并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各考生及时关注本人所选考试地点院校/单位的通知。
(三)经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填报虚假信息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写明报考专业代码和名称以及业务课考试的科目代码,并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一)初试
考试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我校考试科目为:1. 学术学位
(1) 基础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1”);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688 基础医学综合(满分 300 分);
(2) 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699 联考西医综合(满分 300 分);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 300 分);
(2) 口腔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52 口腔综合(满分 300 分);
(3) 公共卫生(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3”)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53 卫生综合(满分 300 分);
(4) 护理(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08 护理综合(满分 300 分);
其中 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科目为国家统考,要求以“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大纲”为准;
688 基础医学综合、699 联考西医综合、352 口腔综合、353 卫生综合、
308 护理综合等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详见《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用书》(附件 4)。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688 基础医学综合(满分 300 分);
(2) 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699 联考西医综合(满分 300 分);
2. 专业学位
(1) 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 300 分);
(2) 口腔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52 口腔综合(满分 300 分);
(3) 公共卫生(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3”)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53 卫生综合(满分 300 分);
(4) 护理(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
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201 英语一(满分 100 分);
308 护理综合(满分 300 分);
其中 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科目为国家统考,要求以“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大纲”为准;
688 基础医学综合、699 联考西医综合、352 口腔综合、353 卫生综合、
308 护理综合等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详见《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用书》(附件 4)。
(二)复试
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试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另通知。1. 我校自行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不低于 1:1.2。
2. 我校在复试期间将加强对考生各项能力的考核,包括:外语水平、专业课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一般是面试与笔试相结合, 其中专业课科目请看《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研究生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用书》(附件 5)。具体复试科目以我校当年公布的复试办法为准,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3.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入学时审核学位证、毕业证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4. 所有拟录取考生和候补拟录取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其缺额由候补拟录取考生顺延替补。
5. 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政治思想表现、本人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一志愿考生优先校内调剂,同等条件下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录取政策以我校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复试调剂办法为准。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 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 元/生/学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4950 元/生/学年;
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3000 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最新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广西英才助学金、三助岗位,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生完成学业。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名额比例以当年发布的奖学金评定通知为准。
九、招生咨询
(一)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报名、考试、录取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xkb.ymun.edu.cn/info/1010/2303.htm。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二)研究生学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776-2835991
传 真: 0776-283599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4950 元/生/学年;
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3000 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最新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广西英才助学金、三助岗位,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生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 | 标准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20000 元/生 | |
学业奖学金(研一) |
一等奖 6000 元/生/学年 |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国家线考生 |
二等奖 3000 元/生/学年 | 其他考生 | |
学业奖学金(研二、研三) |
一等奖 8000 元/生/学年 | |
二等奖 6000 元/生/学年 | ||
三等奖 3000 元/生/学年 | ||
助学金 |
6000 元/生/学年 |
人事档案需转到我校且没有工 资收入 |
校长奖学金 | 8000 元/生/学年 | |
广西英才助学金 | 10000 元/生/学年 | |
学校“三助”岗位 | 300 元/月 |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名额比例以当年发布的奖学金评定通知为准。
九、招生咨询
(一)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报名、考试、录取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xkb.ymun.edu.cn/info/1010/2303.htm。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二)研究生学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776-2835991
Email: youyixkb@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城乡路 98 号 邮编:533000
(三)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咨询:
序号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基础医学院 | 莫老师 | 0776-2806230 |
2 | 临床医学院 | 黄老师 | 0776-2842225 |
3 | 口腔医学院 | 朱老师 | 0776-2852336 |
4 | 护理学院 | 麻老师 | 0776-2964186 |
5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练老师 | 0776-2829337 |
十、附件:
附件 1: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附件 2: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及住培方向
附件 3: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 4: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用书
附件 5: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2 年研究生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用书
【右江民族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pdf】
2021年右江民族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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