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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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生计划3200人左右(含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伍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343人左右(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二)招生专业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议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不含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且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招网报名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分别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法律(非法学)、应用心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西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职业技术教育(代码为045120)考生的前置专业(本科专业)须跟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称“推免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政策详见《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现场确认前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书面认证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准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或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y.nwnu.edu.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同时,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准确,且在2023年9月前有效。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口在少数民族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
时填报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下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或我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一)报考西北师范大学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部)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由相关学院再次审查。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二)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西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任何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三)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教育学、历史学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教育学专业基础(311)、心理学专业基础(312)、历史学专业基础(313)、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可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下载。
(四)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等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生初试成绩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我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成绩单者,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研招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七、复试、体检、调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甘肃省属于二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1.“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省市招生计划在该省市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
2.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政治、英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45分,总分达到报考专业国家B线。
3.“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政治、英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45分,总分跟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的相对偏差,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定,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科目名称及考试大纲请查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其它事宜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四)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各学院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原则上要求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0%(不包括“士兵计划”、“少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管理办法。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课程(笔试);跨专业考生由学院认定后加试一门课程(笔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
(九)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七、录取
(一)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建议全日制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不含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招网报名报考类别选择定向)。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按照三方协议书规定就业且不转档案、户口等;非定向就业(不签协议书)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部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学一周内)转入我校,档案未转入者,责任自负。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制、学费、住宿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本硕一体推免生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二)学费
1.全日制普通学费8000元/年(艺术硕士12000元/年)。
2.非全日制学费
(1)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年。
(2)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15000元/年。
(3)法律硕士:12000元/年。
(4)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学位类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三)住宿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奖助学金情况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年;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含农村教育硕士师资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在规定时间内正常报到注册入学后,可获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2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设一、二、三等优秀学业奖学金,分别资助10000元、6000元、3000元。同时,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鼓励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设优秀品德奖、学术科研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等单项奖学金。
(四)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置专项奖学金。
(五)学校设立研究生 “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
(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国际视野,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资助项目。
2022年学校拟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共计8000万元。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事项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学生档案调入单位为录取所在学院、时间为录取当年开学前,其他时间一律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档案转接。
(三)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2023年9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nwnu.edu.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不提供自命题科目真题。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授课方式及时间等事宜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招生单位名称:西北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36
招生负责部门:研究生院招生部(行政2号楼218室)
招生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邮政邮编:730070
联系人:史老师洪老师 陶老师联系电话:0931—7971932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三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下称“直博生”)。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下称“推免生”)接收阶段,招生专业为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不含专业博士学位),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招生人数的20%。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管理办法》(西师发〔2019〕152号)。
(二)硕博连读。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40号)。
(三)“申请-考核”制。面向校内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4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人数)。《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为全校招生宣传专业,实际招生专业以研招网可报名专业和学院发布的招生实施细则为准,部分导师或专业可能不参与招生,请考生报考前与各专业、方向导师联系,确定2022年是否招生或招生人数后再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招生计划4人,仅在以下4个省级一流学科招生(0501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没有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招生计划单列(拟招生6人)。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好,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直博生”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硕博连读生应为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入学前,下同)。
(六)“申请-考核”制应为: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申请“少干计划”的应届考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申请“思政骨干计划”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申请教育博士的考生,根据教指委规定,年龄不限。
(七)“思政骨干计划”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党务工作骨干(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能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6.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和心理学(0402),其他专业不接收。
(八)“少干计划”报考条件
1.须为少数民族,不招收汉族考生。
2.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3.招生专业:0501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仅在以上4个省级一流学科招生,其他专业不接收“骨干计划”,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无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九)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045171)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045172)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045173)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045174)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5.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
6.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7.报名期间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提供证明材料:
①工作年限证明(3年或5年以上)
②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证明)
③工作岗位证明(符合报考领域要求,如:学校某办公室科长、副处长、处长等;中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等;学校副书记、支部书记、辅导员等)。
(十)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十一)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
(十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流程
“直博生”报名在“推免生”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进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分为以下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2022年1月15日—3月4日)
考生在确定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及导师招生情况后,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完成报名并缴费(120元)。未按期网报、缴费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规定提交材料者,报名无效。
(二)提交材料(2022年4月1日—4月6日)
1.《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考核表》。
2.报考“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报考“少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6门及以上、《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7.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
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8.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还需提供:
①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
③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审核未通过者)。
(三)报考资格初审(2022年4月8日—4月11日)
各招生学院根据各类选拔方式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公示审核结果名单。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六、评价考核
4月15-4月18各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博士考核选拔工作。根据学院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排序方式,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并公示3个工作日,4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复审。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招生学院提交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复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如有其它变动,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博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四)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奖助学金和住宿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3000元/年。
(二)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3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设一、二、三等优秀学业奖学金,分别资助18000元、14000元、10000元。符合奖励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直接评定博士学业三等综合奖学金。同时,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鼓励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设优秀品德奖、学术科研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等单项奖学金。
(四)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置专项奖学金。
(五)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
(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国际视野,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资助项目。
2021年学校拟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共计6000万元。
我校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被褥自行解决),住宿费标准如下:
博士2人间:1200元/年/人;
硕士4人间:1100元/年/人。
九、基本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直博生”学制5年),学费10000元/年,共计30000元(“直博生”50000元)。教育博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学费10000元/年,共计40000元。
如国家下达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按照发改委、物价局备案金额执行。
十、违规处理
(一)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在上报录取库同时,将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教育部。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四)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它
(一)博士生招生考试当中使用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二)在培养过程中经招生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生,经招生单位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招生单位应及时将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经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三)考前登陆我校网站(https://yjsy.nwn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论任何环节,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如被我校及其他高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提前前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考生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我校招生计划中在职人员比例不超过招生指标的10%(不含骨干计划、思政专项和教育博士)。
(七)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
(八)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生单位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九)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36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西北师范大学行政2号楼218室,邮编:730070
联系人:史海山 洪小斌 陶冰清
联系电话:0931-7971932
网址:https://yjsy.nw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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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生计划3200人左右(含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伍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343人左右(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二)招生专业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议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不含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且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招网报名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分别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法律(非法学)、应用心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西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职业技术教育(代码为045120)考生的前置专业(本科专业)须跟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称“推免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政策详见《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现场确认前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书面认证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准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或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y.nwnu.edu.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同时,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准确,且在2023年9月前有效。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口在少数民族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
时填报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下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或我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一)报考西北师范大学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部)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由相关学院再次审查。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二)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西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任何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三)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教育学、历史学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教育学专业基础(311)、心理学专业基础(312)、历史学专业基础(313)、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可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下载。
(四)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等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生初试成绩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我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成绩单者,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研招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七、复试、体检、调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甘肃省属于二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1.“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省市招生计划在该省市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
2.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政治、英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45分,总分达到报考专业国家B线。
3.“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政治、英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45分,总分跟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的相对偏差,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定,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科目名称及考试大纲请查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其它事宜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四)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各学院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原则上要求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0%(不包括“士兵计划”、“少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管理办法。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课程(笔试);跨专业考生由学院认定后加试一门课程(笔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
(九)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七、录取
(一)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建议全日制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不含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招网报名报考类别选择定向)。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按照三方协议书规定就业且不转档案、户口等;非定向就业(不签协议书)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部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学一周内)转入我校,档案未转入者,责任自负。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制、学费、住宿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本硕一体推免生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二)学费
1.全日制普通学费8000元/年(艺术硕士12000元/年)。
2.非全日制学费
(1)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年。
(2)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15000元/年。
(3)法律硕士:12000元/年。
(4)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学位类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三)住宿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奖助学金情况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年;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含农村教育硕士师资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在规定时间内正常报到注册入学后,可获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2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设一、二、三等优秀学业奖学金,分别资助10000元、6000元、3000元。同时,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鼓励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设优秀品德奖、学术科研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等单项奖学金。
(四)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置专项奖学金。
(五)学校设立研究生 “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
(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国际视野,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资助项目。
2022年学校拟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共计8000万元。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事项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学生档案调入单位为录取所在学院、时间为录取当年开学前,其他时间一律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档案转接。
(三)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2023年9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nwnu.edu.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不提供自命题科目真题。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授课方式及时间等事宜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招生单位名称:西北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36
招生负责部门:研究生院招生部(行政2号楼218室)
招生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邮政邮编:730070
联系人:史老师洪老师 陶老师联系电话:0931—7971932
2022年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三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下称“直博生”)。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下称“推免生”)接收阶段,招生专业为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不含专业博士学位),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招生人数的20%。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管理办法》(西师发〔2019〕152号)。
(二)硕博连读。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40号)。
(三)“申请-考核”制。面向校内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4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人数)。《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为全校招生宣传专业,实际招生专业以研招网可报名专业和学院发布的招生实施细则为准,部分导师或专业可能不参与招生,请考生报考前与各专业、方向导师联系,确定2022年是否招生或招生人数后再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招生计划4人,仅在以下4个省级一流学科招生(0501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没有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招生计划单列(拟招生6人)。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好,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直博生”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硕博连读生应为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入学前,下同)。
(六)“申请-考核”制应为: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申请“少干计划”的应届考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申请“思政骨干计划”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申请教育博士的考生,根据教指委规定,年龄不限。
(七)“思政骨干计划”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党务工作骨干(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能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6.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和心理学(0402),其他专业不接收。
(八)“少干计划”报考条件
1.须为少数民族,不招收汉族考生。
2.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3.招生专业:0501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仅在以上4个省级一流学科招生,其他专业不接收“骨干计划”,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无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九)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045171)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045172)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045173)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045174)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5.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
6.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7.报名期间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提供证明材料:
①工作年限证明(3年或5年以上)
②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证明)
③工作岗位证明(符合报考领域要求,如:学校某办公室科长、副处长、处长等;中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等;学校副书记、支部书记、辅导员等)。
(十)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十一)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
(十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流程
“直博生”报名在“推免生”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进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分为以下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2022年1月15日—3月4日)
考生在确定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及导师招生情况后,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完成报名并缴费(120元)。未按期网报、缴费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规定提交材料者,报名无效。
(二)提交材料(2022年4月1日—4月6日)
1.《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考核表》。
2.报考“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报考“少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6门及以上、《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7.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
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8.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还需提供:
①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
③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审核未通过者)。
(三)报考资格初审(2022年4月8日—4月11日)
各招生学院根据各类选拔方式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公示审核结果名单。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六、评价考核
4月15-4月18各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博士考核选拔工作。根据学院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排序方式,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并公示3个工作日,4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复审。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招生学院提交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复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如有其它变动,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博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四)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奖助学金和住宿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3000元/年。
(二)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3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设一、二、三等优秀学业奖学金,分别资助18000元、14000元、10000元。符合奖励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直接评定博士学业三等综合奖学金。同时,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鼓励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设优秀品德奖、学术科研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等单项奖学金。
(四)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置专项奖学金。
(五)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
(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国际视野,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资助项目。
2021年学校拟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共计6000万元。
我校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被褥自行解决),住宿费标准如下:
博士2人间:1200元/年/人;
硕士4人间:1100元/年/人。
九、基本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直博生”学制5年),学费10000元/年,共计30000元(“直博生”50000元)。教育博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学费10000元/年,共计40000元。
如国家下达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按照发改委、物价局备案金额执行。
十、违规处理
(一)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在上报录取库同时,将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教育部。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四)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它
(一)博士生招生考试当中使用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二)在培养过程中经招生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生,经招生单位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招生单位应及时将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经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三)考前登陆我校网站(https://yjsy.nwn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论任何环节,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如被我校及其他高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提前前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考生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我校招生计划中在职人员比例不超过招生指标的10%(不含骨干计划、思政专项和教育博士)。
(七)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
(八)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生单位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九)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36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西北师范大学行政2号楼218室,邮编:730070
联系人:史海山 洪小斌 陶冰清
联系电话:0931-7971932
网址:https://yjsy.nw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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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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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西北师范大学专业研究生数量有限,愿意做考研辅导的数量不确定,请加我们顾问的微信进行咨询和确认,抢先预订研究生,以免错失研究生一对一辅导培训机会。
本周加入的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李* *分析化学专业:刘*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张*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小* *学前教育专业:陈* *学前教育学专业:橙*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正* *学科教学(生物)专业:朱*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于*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魏*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杨*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杨* *学科教学(语文)专业:苏* *学科教学(语文)专业:苏* *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牛* *广播电视(专硕)专业:戴* *广播电视(专硕)专业:党* *广播电视(专硕)专业:戴* *广播电视(专硕)专业:王* *广播电视(专硕)专业:李* *更多研究生学姐学长,请加学姐微信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