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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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人数1900人左右,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大类别,其中专业学位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部分专业)两种学习形式(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研招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拟招生人数(不含接收推免生数),各专业最终录取数将可能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的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在规定时间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报到时,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且符合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相关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前三条的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公布的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以上专项计划考生信息以考生报名时填报为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我校2023年部分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可接收硕士推免生,详见《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另行公布)。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三、报名
(一) 网上报名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2.报考点选择
(1)本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本市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高校考区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须选择天津科技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233)。
(2)本市高校考区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考生就读高校报考点。
(3)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包括往届考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等)如选择天津科技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233),按照天津市统一规定,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考试。
请考生特别注意,本市高校考区涵盖范围以及报考点选择规则以天津市高招办对外公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
3.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招生目录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考生报考时请提前查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要求,确保符合报考要求再进行网上报名。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所有在我校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相关证明材料,完成信息确认手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四、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一)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关于人事档案、户口等相关要求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规定执行。
(二)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部分专业学位专业(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3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按规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科目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复习大纲由我校自主编制,考生近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或下载。
七、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
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复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中下旬,复试科目及大纲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等信息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tust.edu.cn)公布,各学院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方式等信息将通过各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要求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违规处理及其他
(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其他
1.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请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3.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十、学费、学制及奖助政策
(一) 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工程类、艺术、农业等硕士专业学位(不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费为10000元/年;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费为13333元/年;会计硕士专业学费为16000元/年。
以上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二) 学制
各专业学制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 奖助政策
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提供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
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考生可扫描我校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介绍。
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滨海西校区言泉楼202室
河西校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行政办公楼三楼西厅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0124
史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2018
网 址:http://yjs.tust.edu.cn
附: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人员电话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选拔方式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
三、报考类别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申请类别为定向,其余考生申请类别均为非定向。
(一)非定向:录取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须全脱产在我校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定向:仅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以下简称“少民骨干”,在学期间其户口、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审核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入学报到时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外语水平
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改革后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者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者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英语(PETS5)成绩合格;或者GRE成绩1200分(新标准260分)及以上;如有申请者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上述要求,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统一测试考试。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申请者,外语水平要求可适当降低。
5.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6.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撰写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7. 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报考者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考生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8. 报考“少民骨干”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办理。报名时须提供《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与生源所在地教育厅联系)。
9. 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将在各学院网站公布)。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符合《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所列条件,且已提交《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的2019级、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学制和学费
学制3年,学费每年10000元。
五、奖励和资助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两个部分: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导师助研津贴),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
以上奖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同时博士研究生还可以参加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等的评选。
我校开辟有研究生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招生录取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六、考试安排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申请-审核方式,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录取阶段。
(一)申请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2月21日-2021年3月25日
2. 报名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查看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研究生院网站),选择申请专业及导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后登录),上传照片并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要求所填信息务必准确。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将认证报告交研究生院核验。
(2)报名及初次审核费140元/人,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缴纳(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综合考核费用(90元/人)综合考核时缴纳。
(二) 审核阶段
审核阶段包括师生互选、初审、综合考核。
1. 师生互选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后,应与申请导师取得联系,说明自己攻读博士学位详细规划,由导师在深入了解申请者具备的基础知识、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基础上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选择。
2. 初审
申请者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纸质版报名材料,由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进行初审,材料包括:
(1)《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
对于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即“少民骨干”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对于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党委公章;本校应届考生报考者盖本学院相应公章。
(2)《申请天津科技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见附件二)
内容包括: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能力、取得的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申请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三)
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推荐,撰写推荐书及签署意见,并对被推荐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撰写后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接缝处签字。
(4) 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无硕士学历者可只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无硕士学位者可只提供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仅提供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带学号)复印件)。
(5) 成绩单
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成绩主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8)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的材料(如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9)《天津科技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表》(见附件四)
(10)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11)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
(12)所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的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需上交,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首页为空白页,写清申请学院、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申请者姓名。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可视情况对申请者所选导师进行调剂。初审通过后发放《初审合格证明》,凭身份证及《初审合格证明》参加综合考核环节。
3. 综合审核
按照申请者所申请学院制订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考核内容执行,请查看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另行发布,请关注各学院网站),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将在4月20日前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
对于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申请要求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统一测试考试(预计时间为4月10日前,详情另行通知)。
(三)录取阶段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当年招生总计划、每位导师招生计划及申请者综合考核结果,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最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
1.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 申请者须事先对自己的申请资格进行确认,报名及初审费一旦缴纳成功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费用,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3. 申请者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审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 如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5. 申请者一旦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成立校督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审核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受理电话:022-60600124;受理邮箱:tjkdyz@163.com。
九、联系方式
考生可扫描我校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二维码请见下)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导师等相关介绍。
滨海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天津科技大学言泉楼202室;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行政办公楼三楼西厅。
附件一: 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二: 申请天津科技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附件三: 申请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四: 天津科技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
相关附件: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学术道德、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学术专长的创新型人才。
二、申请类别
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申请类别为定向,其余考生申请类别均为非定向。
(一)非定向:录取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必须完全脱产在我校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定向:仅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以下简称“少民骨干”,在学期间其户口、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0年入学报到时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申请者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外语水平: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改革后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者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者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英语(PETS5)成绩合格;或者GRE成绩1200分(新标准260分)及以上;如有申请者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上述要求,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统一测试考试。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申请者,外语水平要求可适当降低。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六)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撰写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七)须提供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鼓励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考生报考;在职人员报考者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考生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九) 我校所有专业均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报考该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办理。报名时须提供《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与生源所在地教育厅联系)。
(十)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学院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十一)对于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申请要求的考生,须在综合考核环节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统一测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阶段。
四、学制和学费
学制3年,学费每年10000元。
五、奖励和资助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1500元/月、学校助学金1000元/月、导师助研津贴1000元/月,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二是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为30000元∕年,学业奖学金最高为18000元/年,最低为10000元/年,用于激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
以上奖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同时博士研究生还可以参加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等的评选。
此外,我校还开辟研究生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招生录取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六、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审核程序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录取阶段。
(一)申请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2月20日
2. 报名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查看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研究生院网站),选择申请专业及导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后登录),上传照片并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要求所填信息务必准确。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报名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将认证报告交研究生院核验。
(2)报名及初次审核费140元/人,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缴纳(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综合考核费用(90元/人)综合考核时现场缴纳。
(二) 审核阶段
审核阶段包括师生互选、初审、综合考核。
1. 师生互选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后,应与申请导师取得联系,说明自己攻读博士学位详细规划,由导师在深入了解申请者具备的基础知识、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基础上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选择。
2. 初审
申请者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纸质版报名材料,由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进行初审,材料包括:
1) 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
对于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对于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党委公章;本校应届考生报考者盖本学院相应公章。
2) 《申请天津科技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见附件二)
内容包括: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能力、取得的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 《申请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三)
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推荐,撰写推荐书及签署意见,并对被推荐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撰写后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接缝处签字。
4) 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无硕士学历者可只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无硕士学位者可只提供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仅提供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带学号)复印件)。
5) 成绩单
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成绩主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 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8) 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的材料(如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9) 《天津科技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表》(见附件四)
10)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11) 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
12) 所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的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需上交,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首页为空白页,写清申请学院、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申请者姓名。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可视情况对申请者所选导师进行调剂。初审通过后发放《初审合格证明》,凭身份证及《初审合格证明》参加综合考核环节。
3. 综合审核
申请者按照所申请学院制订的本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考试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考核内容执行,请查看各学院招生办法(另行发布,请关注各学院网站),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将在3月16日前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
对于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申请要求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统一测试考试(预计时间为3月12日,详情另行通知)。
(三)录取阶段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当年招生总计划、每位导师招生计划及申请者综合考核结果,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最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
1.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 申请者须事先对自己的申请资格进行确认,报名及初审费一旦缴纳成功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费用,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3. 申请者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审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 如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5. 申请者一旦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成立校督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审核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受理电话:022-60600279;受理邮箱:tjkdyz@163.com。
九、联系方式
考生可扫描我校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二维码请见下)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导师等相关介绍。
各学院联系方式及网址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2-60600279(刘老师)/60600124(王老师)
研究生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办公楼三楼;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1号楼205。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相关附件:
附件一:天津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二:申请天津科技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doc
附件三:申请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四:天津科技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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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考研资源下载:天津科技大学考研真题免费下载
天津科技大学历年保研笔试/面试真题汇.pdf
天津科技大学预推免信息汇总表.xls
天津科技大学保研生源分析表.xls
【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天津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资讯,以下是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天津科技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人数1900人左右,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大类别,其中专业学位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部分专业)两种学习形式(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研招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拟招生人数(不含接收推免生数),各专业最终录取数将可能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的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在规定时间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报到时,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且符合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相关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前三条的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公布的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以上专项计划考生信息以考生报名时填报为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我校2023年部分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可接收硕士推免生,详见《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另行公布)。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三、报名
(一) 网上报名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2.报考点选择
(1)本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本市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高校考区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须选择天津科技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233)。
(2)本市高校考区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考生就读高校报考点。
(3)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包括往届考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等)如选择天津科技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233),按照天津市统一规定,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考试。
请考生特别注意,本市高校考区涵盖范围以及报考点选择规则以天津市高招办对外公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
3.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招生目录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考生报考时请提前查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要求,确保符合报考要求再进行网上报名。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所有在我校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相关证明材料,完成信息确认手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四、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一)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关于人事档案、户口等相关要求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规定执行。
(二)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部分专业学位专业(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3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按规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科目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复习大纲由我校自主编制,考生近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或下载。
七、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
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复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中下旬,复试科目及大纲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等信息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tust.edu.cn)公布,各学院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方式等信息将通过各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要求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违规处理及其他
(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其他
1.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请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3.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十、学费、学制及奖助政策
(一) 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工程类、艺术、农业等硕士专业学位(不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费为10000元/年;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费为13333元/年;会计硕士专业学费为16000元/年。
以上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二) 学制
各专业学制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 奖助政策
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提供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
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考生可扫描我校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介绍。
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滨海西校区言泉楼202室
河西校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行政办公楼三楼西厅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0124
史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2018
网 址:http://yjs.tust.edu.cn
附: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人员电话
学院(或学科) |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
机械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022-60600720 | tjkjjxyjs@163.com |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 何老师 | 022-60600776 | dx2233@126.com |
化工与材料学院 | 孟老师 | 022-60602744 | mengxm@tust.edu.cn |
生物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22-60601995 | wangjuke@tust.edu.cn |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022-60600676 | zhangpen@tust.edu.cn |
海洋与环境学院 | 马老师 | 022-60601894 | hyxytust@163.com |
艺术设计学院 | 王老师 | 022-60601285 | 657488216@qq.com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陈老师 | 022-60600901 | cheny@tust.edu.cn |
文法学院 | 杜老师 | 022-60600938 | fzdsz@tust.edu.cn |
人工智能学院 | 于老师 | 022-60602036 | ybk1984@tust.edu.cn |
外国语学院 | 高老师 | 022-60601098 | wyxygg@163.com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022-60912584 | lirc@tust.edu.cn |
理学院 | 杨老师 | 022-60601316 | qyang1984@tust.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代老师 | 022-60601632 | daidai2017@tust.edu.cn |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
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选拔方式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
三、报考类别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申请类别为定向,其余考生申请类别均为非定向。
(一)非定向:录取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须全脱产在我校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定向:仅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以下简称“少民骨干”,在学期间其户口、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审核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入学报到时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外语水平
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改革后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者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者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英语(PETS5)成绩合格;或者GRE成绩1200分(新标准260分)及以上;如有申请者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上述要求,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统一测试考试。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申请者,外语水平要求可适当降低。
5.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6.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撰写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7. 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报考者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考生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8. 报考“少民骨干”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办理。报名时须提供《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与生源所在地教育厅联系)。
9. 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将在各学院网站公布)。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符合《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所列条件,且已提交《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的2019级、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学制和学费
学制3年,学费每年10000元。
五、奖励和资助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两个部分: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导师助研津贴),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
以上奖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同时博士研究生还可以参加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等的评选。
我校开辟有研究生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招生录取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六、考试安排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申请-审核方式,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录取阶段。
(一)申请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2月21日-2021年3月25日
2. 报名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查看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研究生院网站),选择申请专业及导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后登录),上传照片并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要求所填信息务必准确。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将认证报告交研究生院核验。
(2)报名及初次审核费140元/人,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缴纳(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综合考核费用(90元/人)综合考核时缴纳。
(二) 审核阶段
审核阶段包括师生互选、初审、综合考核。
1. 师生互选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后,应与申请导师取得联系,说明自己攻读博士学位详细规划,由导师在深入了解申请者具备的基础知识、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基础上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选择。
2. 初审
申请者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纸质版报名材料,由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进行初审,材料包括:
(1)《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
对于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即“少民骨干”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对于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党委公章;本校应届考生报考者盖本学院相应公章。
(2)《申请天津科技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见附件二)
内容包括: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能力、取得的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申请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三)
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推荐,撰写推荐书及签署意见,并对被推荐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撰写后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接缝处签字。
(4) 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无硕士学历者可只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无硕士学位者可只提供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仅提供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带学号)复印件)。
(5) 成绩单
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成绩主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8)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的材料(如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9)《天津科技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表》(见附件四)
(10)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11)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
(12)所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的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需上交,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首页为空白页,写清申请学院、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申请者姓名。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可视情况对申请者所选导师进行调剂。初审通过后发放《初审合格证明》,凭身份证及《初审合格证明》参加综合考核环节。
3. 综合审核
按照申请者所申请学院制订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考核内容执行,请查看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另行发布,请关注各学院网站),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将在4月20日前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
对于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申请要求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统一测试考试(预计时间为4月10日前,详情另行通知)。
(三)录取阶段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当年招生总计划、每位导师招生计划及申请者综合考核结果,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最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
1.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 申请者须事先对自己的申请资格进行确认,报名及初审费一旦缴纳成功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费用,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3. 申请者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审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 如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5. 申请者一旦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成立校督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审核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受理电话:022-60600124;受理邮箱:tjkdyz@163.com。
九、联系方式
考生可扫描我校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二维码请见下)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导师等相关介绍。
各学院联系方式及网址 | |||
学院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网址 |
机械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022-60600720 | http://jxxy.tust.edu.cn/ |
化工与材料学院 | 苏老师 | 022-60602737 | http://hgxy.tust.edu.cn/ |
生物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22-60600058 | http://swxy.tust.edu.cn/ |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022-60600676 | http://zzxy.tust.edu.cn/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022-60912584 | http://spxy.tust.edu.cn/index.html |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2-60602018(史老师)/60600124(王老师)
研究生院地址:滨海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天津科技大学言泉楼202室;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行政办公楼三楼西厅。
附件一: 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二: 申请天津科技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附件三: 申请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四: 天津科技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
相关附件:
- 附件一: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 附件二:申请天津科技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doc
- 附件三:申请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 附件四:天津科技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doc
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我校继续采取“申请-审核”制公开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由考生提出申请,导师、学院及专家组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学术道德、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学术专长的创新型人才。
二、申请类别
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申请类别为定向,其余考生申请类别均为非定向。
(一)非定向:录取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必须完全脱产在我校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定向:仅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以下简称“少民骨干”,在学期间其户口、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0年入学报到时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申请者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外语水平: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改革后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者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者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英语(PETS5)成绩合格;或者GRE成绩1200分(新标准260分)及以上;如有申请者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上述要求,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统一测试考试。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申请者,外语水平要求可适当降低。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六)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撰写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七)须提供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鼓励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考生报考;在职人员报考者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考生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九) 我校所有专业均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报考该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办理。报名时须提供《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与生源所在地教育厅联系)。
(十)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学院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十一)对于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申请要求的考生,须在综合考核环节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统一测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阶段。
四、学制和学费
学制3年,学费每年10000元。
五、奖励和资助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1500元/月、学校助学金1000元/月、导师助研津贴1000元/月,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二是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为30000元∕年,学业奖学金最高为18000元/年,最低为10000元/年,用于激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
以上奖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同时博士研究生还可以参加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等的评选。
此外,我校还开辟研究生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招生录取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六、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审核程序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录取阶段。
(一)申请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2月20日
2. 报名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查看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研究生院网站),选择申请专业及导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后登录),上传照片并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要求所填信息务必准确。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报名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将认证报告交研究生院核验。
(2)报名及初次审核费140元/人,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缴纳(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综合考核费用(90元/人)综合考核时现场缴纳。
(二) 审核阶段
审核阶段包括师生互选、初审、综合考核。
1. 师生互选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后,应与申请导师取得联系,说明自己攻读博士学位详细规划,由导师在深入了解申请者具备的基础知识、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基础上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选择。
2. 初审
申请者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纸质版报名材料,由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进行初审,材料包括:
1) 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
对于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对于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党委公章;本校应届考生报考者盖本学院相应公章。
2) 《申请天津科技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见附件二)
内容包括: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能力、取得的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 《申请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三)
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推荐,撰写推荐书及签署意见,并对被推荐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撰写后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接缝处签字。
4) 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无硕士学历者可只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无硕士学位者可只提供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仅提供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带学号)复印件)。
5) 成绩单
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成绩主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 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8) 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的材料(如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9) 《天津科技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表》(见附件四)
10)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11) 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
12) 所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的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需上交,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首页为空白页,写清申请学院、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申请者姓名。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可视情况对申请者所选导师进行调剂。初审通过后发放《初审合格证明》,凭身份证及《初审合格证明》参加综合考核环节。
3. 综合审核
申请者按照所申请学院制订的本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考试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考核内容执行,请查看各学院招生办法(另行发布,请关注各学院网站),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将在3月16日前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
对于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申请要求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统一测试考试(预计时间为3月12日,详情另行通知)。
(三)录取阶段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当年招生总计划、每位导师招生计划及申请者综合考核结果,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最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
1.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 申请者须事先对自己的申请资格进行确认,报名及初审费一旦缴纳成功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费用,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3. 申请者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审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 如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5. 申请者一旦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成立校督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审核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受理电话:022-60600279;受理邮箱:tjkdyz@163.com。
九、联系方式
考生可扫描我校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二维码请见下)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导师等相关介绍。
各学院联系方式及网址
学院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网址 |
机械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22-60600720 | http://jxxy.tust.edu.cn/ |
化工与材料学院 | 苏老师 | 022-60602737 | http://hgxy.tust.edu.cn/ |
生物工程学院 | 史老师 | 022-60600058 | http://swxy.tust.edu.cn/ |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022-60600872 | http://byxy.tust.edu.cn/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022-60912584 | http://spxy.tust.edu.cn/index.html |
研究生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办公楼三楼;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1号楼205。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相关附件:
附件一:天津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二:申请天津科技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doc
附件三:申请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四:天津科技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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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加入的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兼职:
会计(专硕)专业:奥* *化学工程专业:张* *发酵工程专业:赵* *生物工程专业:程* *生物工程(专硕)专业:王*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刘*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硕)专业:焦*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硕)专业:李* *食品科学专业:袁* *更多研究生学姐学长,请加学姐微信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