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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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3相关资讯,以下是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始建于1952年,学校现已建设成为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三方共建高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代码:1014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726538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au.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 编:110136
第二部分  报考指南
请考生认真查询并阅读以下文件(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报考: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各省招生考试公告。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暂定2023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我校根据相关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推免生接收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参加考试。
二、初试
1.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时间:8:30——14:30)。
3. 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8:30——14:30      501快题设计(6小时)502美术创作(6小时)
4. 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自命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5xx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  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7.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8.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四、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我校调剂工作办法和公告。
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23年4月30日)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  被录取的新生,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23年4月30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者,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违规处理
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处理。
七、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我校除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外所有专业学位类别均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硕士学制执行统一标准。
八、其他
1. 学费:8000元/年。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非全日制学费为15000元/年(以最终批复为准)。
学制:3年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有关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相关文件请通过我校官网查询。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专业辅导班,不出售业务课参考书、往年试题。
3. 考生在各阶段应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4. 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2年9月14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和规模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和普通入学考试招考两种方式。申请考核制考生能够完成学校下达的计划名额后,不再录取普通招考博士生,请普通招考类考生与报考学院(学科)和报考导师保持联系。
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17人,其中包含国际产学研用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5人。
三、学制及入学时间
基本学制:4年;学习年限:3-7年。
入学时间:2021年秋季,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已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3.考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近5年在与报考学科相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4篇以上中文核心期刊,或2篇EI期刊学术论文,或1篇SCI学术论文,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重大工程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六)报考申请考核制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历教育,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脱产。
2.以推免资格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所学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可优先录取申请考核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他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
2.1.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A.CET-6成绩≥425分;
B.托福(TOEFL)成绩>85分;
C.雅思(IELTS)成绩>6.0;
D.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合格;
E.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若申请人所提供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无以上成绩证明的,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
2.2.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学位论文在良好以上;同时在某一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学术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A.以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视同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SCI、EI收录期刊或高质量科技期刊发表文章;
B.以第一申请人(本人为第二申请人,导师为第一申请人,视同为第一申请人)获批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C.申请人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就。
3.获得本人硕士生导师和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推荐;
4.并满足招生学院(学科)对申请人的其他要求。
五、报名程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各环节缺一不可。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一)网上报名
1.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5月6日;普通招考类考生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5月18日。
2.报名网站:http://47.105.184.134:1013/Login。
3.所有考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逾期不予补报。
4.网上报名以诚信为基础,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在5年内不接受该考生报考。
5.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录取后需要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6.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在报名阶段经考生确认以后,复试录取阶段及入学以后均不得更改。
(二)现场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需要本人携二代身份证到场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名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报名材料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成绩单;
6.政治审查表(定向考生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组织部门公章);
7.体检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8.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9月10日前提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9.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查询: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已获得国外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上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单位提供的成绩单原件、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或科研课题证明等。
六、评价与考试
(一)申请材料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应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提交的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普通招考类初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四)普通招考类复试
复试时间:初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以及科研实践能力,并进行外国语的口语测试。
七、录取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为准。最终录取名单综合考生考核或考试成绩和分导师招生计划确定。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博士生待遇
我校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并大幅提高了研究生奖助标准和覆盖范围,全面提高了研究生待遇水平。
九、其他
(一)目前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普通招考类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签订定向协议,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三)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四)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博士生学费1万元/年,按年度收费。
(五)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如因教育部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信息更新,则以最新发布信息为准。
(六)如遇不可抗因素,时间或形式改变,以研究生院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咨询联系方式
航空宇航学院 朱老师 kun7qi@qq.com;024-89724900
航空发动机学院 关老师 460341564@qq.com;024-89728918
研招办 黄老师 shyzb2020@163.com;024-88795195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普通招考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两种类型。
三、学制及入学时间
基本学制:4年,学习年限:3-7年;
入学时间:2020年秋季,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已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3.考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近五年在与报考学科相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4篇以上中文核心期刊,或2篇EI期刊学术论文,或1篇SCI学术论文,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重大工程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程序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各环节缺一不可。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8日-4月23日
报名网站: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报名。
所有考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逾期不予补报。
2.网上报名以诚信为基础,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在5年内不接受该考生报考。
3.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录取后需要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4.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在报名阶段经考生确认以后,复试录取阶段及入学以后均不得更改。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招办(行政楼215);
现场确认需要本人携二代身份证到场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名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3.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成绩单;
(6)政治审查表(定向考生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组织部门公章)。
(7)体检表(另行通知后上交)
(8)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9月10日前提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9)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查询: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 已获得国外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上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单位提供的成绩单原件、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或科研课题证明等;
六、评价与考试
(一)申请材料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应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提交的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初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四)复试
复试时间:初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以及科研实践能力,并进行外国语的口语测试。
七、体检
复试通过后考生上交研招办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为准。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和分导师招生计划确定。
九、博士生待遇
我校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并大幅提高了研究生奖助标准和覆盖范围,全面提高了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其他
(一)目前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在录取前,学校与定向就业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按教育部规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及人事关系(与原工作单位辞职)应转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三)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四)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五)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博士生学费1万元/年(暂定,以实际批复为准),按年度收费。
(六)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若本章程与教育部相关工作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请及时关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站相关通知。
十一、特别说明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调整资格审查与考试考核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方式:
航空宇航学院朱老师 kun7qi@qq.com;
航空发动机学院关老师 460341564@qq.com;
研招办黄老师 shyzb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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