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有哪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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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有哪些专业相关资讯,以下是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福建农林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习形式
2023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下达,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预计招收攻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3000名左右(注:其中含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对应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考试合格可作为主干课程之一予以替代认定。
(5)我校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我校自2019年起不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五)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3年6月底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存。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网上确认要求
报考点网上确认要求,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须知。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及以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安排在12月26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七、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5门以上对应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 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考试合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复试外,须另加试2门专业课程,具体参见招生学院复试要求。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制
学制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学费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可向专业所在学院咨询,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学费,可向MBA、MPAcc教育中心(0591—22852351、22852163),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1-83703405、83769605)咨询;其他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具体以当年学校发布的收费办法为准。
    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2.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项目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3.录取类别为定向(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进行就业派遣。
4.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带薪。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二)住宿安排。非全日制新生原则上不安排校内住宿。其他新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金山校区、旗山校区或安溪校区)入住。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复印、考试参考书目等与招考无关的业务工作。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考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选报专业(未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可以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2年招生情况进行调整后预计的2023年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须等教育部确定总招生人数并扣除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数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系部门: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人:郑老师
咨询电话:0591—83789215
邮箱:fafuyzb804@163.com
本招生简章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者(单证)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申请)。

3、福建农林大学在学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硕博连读生)。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2、具有境外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交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必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位证书;二年级硕士生申请者,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已修的硕士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满一学年(8-12 个月)或公派连续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并且能提供由我驻外使领馆或国家相关部委级别的派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参加“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 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IBT)80分及以上;

(5)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100 分制需60分及以上;710分制需 425分及以上)。

(6)提供 1 篇以第一作者署名、用英文撰写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者在国际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等。认定标准由各招生单位(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请考生咨询各招生单位(学院)。

4、科研要求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三年及以上的申请者需提供 1 篇在获得学位后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者在国际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等;或者提供其他创新性成果。认定标准由各招生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请咨询各招生单位(学院)。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承诺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四、申请时间、要求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2021年2月3日—3月12日晚上12:00前(网上报名)。

现场(网上)确认时间: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2021年3月26日下午5:00后不再接收申请材料。(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今年申请材料接收方式、时间请查看各招生学院公告)。

2、申请要求: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者须在网报期限内打印登记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申请者应在现场确认期间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达招生学院,疫情期间请以邮寄(建议使用EMS)为主。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招生学院后提交相关材料。未经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未在规定日期内网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申请材料,视为申请无效。申请者报名过程中导师选择以招生目录为准,报名前如有疑问请先行与学院联系;申请者在现场(网上)确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申请者须在网报期限内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自行保存作为以后档案使用。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计划预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2人(具体以文件正式下达为准),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在职申请者。申请者须在报考前向所在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递交《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称《骨干人才登记表》)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按我校要求参加网上报名。

4、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申请者,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承诺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一般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5、申请者因申请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申请者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申请者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五、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网报后,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5:00前(逾期不予以受理)将申请材料寄(送)达到招生学院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

2、申请者申请确认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申请,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申请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科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2)申请者本人签名的居民身份复印件(正、反两面)。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硕士生还应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政治审查表。

(6)应届硕士生需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同时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8)科研水平证明材料,材料格式等具体要求见招生学院(学科)网页。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材料格式等具体要求见招生学院(学科)网页。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者还应提交《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2)招生学院(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不接受邮政汇款方式),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缴费方式:关注“福建农林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综合缴费平台--报名系统--报名项目,找到“2021年博士报名费”,进入后非本校考生需进行注册,填写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后,直接进行缴费。


六、申请材料初审时间

2021年3月27日—4月12日,具体时间请查看招生学院(学科)网页公告。招生学院(学科)根据申请材料初审结果,公示进入初选考核名单。


七、复试考核名单确定方式及时间

1、初选方案:初选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等方式,具体由招生学院(学科)确定并在网页上公示后执行。学院根据初选考核结果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并在网页上公示。

2、复试考核名单确定时间:2021年4月15日前,具体时间请查看各招生学院(学科)网页。


八、复试考核时间

2021年4月16日—5月15日,复试考核办法、考核方式、复试考核时间及地点请查看各招生学院(学科)网页公告。


九、学费

全程学费4万,具体以当年财务处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奖助贷体系

详见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十一、学制

学制4年。


十二、其他

为方便我校与申请者联系,请您一定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姓名、联系方式在申请者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清楚。

由于教育部2021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相关文件未下达(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2021年招生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待教育部下达2021年招生计划后,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并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及招生学院网页;海峡联合研究院的招生计划单列(导师姓名带*号的为海峡联合研究院导师),具体分配请待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详询海峡联合研究院,联系电话:0591-83593201。


十三、联系方式:

0591-83789215、83769584(郑老师,饶老师)。

本章程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一、学习形式
202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下达,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预计招收攻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500名左右(注:其中含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对应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考试合格可作为主干课程之一予以替代认定。
(5)我校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我校自2019年起不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2年6月底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存。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知。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及以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七、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5门以上对应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 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考试合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复试外,须另加试2门专业课程,具体参见招生学院复试要求。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制
学制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学费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会计专硕的学费,可向MBA、MPAcc教育中心(0591—22852351、22852163),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1-83769605、83703405)咨询;其他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具体以当年学校发布的收费办法为准。
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每生每年7200元。
2、“三助”津贴。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二)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2、严家显奖学金。为缅怀前辈鞠育人才的业绩,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贡献的研究生而设立的。硕士生每学年评选8名,每生奖励20000元。
3、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评选比例100%。
(三)学校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设立“优秀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等资助项目,开展优秀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等评选活动,举办“研究生科技周”等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到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访学交流。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源,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四)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生二年级可以参加学校硕博连读选拔。
(五)录取类别为定向(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进行就业派遣。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带薪。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当年学校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复印、考试参考书目等与招考无关的业务工作。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考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选报专业(未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可以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1年招生情况进行微调后预计的2022年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须等教育部确定总招生人数并扣除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数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系部门: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人:郑老师、饶老师
咨询电话:0591—83789215
邮箱:fafuyzb804@163.com
本招生章程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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