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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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1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相关资讯,以下是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中国药科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2021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pdf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
    中国药科大学的前身为国立药学专科学校(四年制),始建于1936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1955年开始招收硏究生。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行列。2000年,学校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17年9月,跻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建校80多年来,中国药科大学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育药界精英、硏发普惠良药、员献幸福生活”为使命,坚持“学术第一、师生为本、共生共赢”的理念,兴药为民,荣校报国,努力成为“全球最受尊敬的药学高等学府”。存心以仁,任事以诚,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铸就了独特的治校品格,现已发展成为以药学为特色,各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占地近2200亩。建筑面积56余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硏行政用房面积30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3.4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20.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8.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55万余册,可利用电子资源361万册。
    学校现有药学、中药学、生物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覆盖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覆盖点);药学、中药学、生物与医药、应用统计、公共管理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科硏流动站,24个学科专业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药学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所覆盖的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等6个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药学学科获得A+好成绩,位列第一档。2017年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药学、生物学学科获“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建设。化学、工商管理学科为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培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为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最新的全球ESI学科排名中,我校药理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四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X“药理学与毒理学”(Pharmacology&Toxicology)学科排名跨入全球前1%。,位列全球第32位、亚洲高校第1位、国内高校第1位。在2020USNews世界最佳大学学科排名中,我校在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领域位列全球第18位、亚洲高校第1位、国内高校第1位。标志着我校部分学科建设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了众多知名的药学专家。在职教职工1715人,其中专任教师1046Ao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92.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16A,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92人;博士生导师298A,硕士生导师555Ao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德国科学院院±1A,“长江学者”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江苏省教学名师7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硏究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111”引智基地4个。多名教师在中国药学会、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中国药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免疫学会、药典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中担任主要职务,在医药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
    学校科学硏究立足国际前沿,充分发挥药学、中药学学科齐全的优势,通过学科群建设,促进了学科的交叉、渗透,显著提高了科技创新能力。学校建有“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设有临床前创新药物硏发各节点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及工程技术中心31个。2019年,学校获批首个教育部工程硏究中心,实现了化学药、中药、生物药三大领域科硏平台的全覆盖,为各类新药的硏发提供全方位服务。
    “十三五”以来,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数居全国高校之首。近五年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95项,总经费达2.47亿元,其中重大、重点和杰岀人才项目19项;获批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硏发计划项目6项,其中总经费超过2000万元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连续五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发表SCI论文5000余篇。
    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先后建立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60余个,构建了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地方硏究院等有机结合的成果转化协同体系。“十二五”以来,学校先后为100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药物硏发关键技术服务3000余项,总金额超20亿元。获国家新药证书2本、新药临床批件18个获授权发明专利820件,专利转化62件,总金额达6.6亿元。学校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等荣誉。硏发出盐酸关附甲素、爱普列特、英太青等新药及仿制药1000余个,成果转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超过2000亿元,成为推动国家医药行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建有医药领域高端智库,"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为国家医药政策和行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共建“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硏究中心”。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建“禁毒关键技术联合实验室”,牵头承担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建的“中国药科大学(杭州)创新药物硏究院”正式投入运行,与重庆两江新区共建的“重庆中国药科大学创新硏究院”签约建设,有效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学校扎实推进硏究生教育工作,加强学术道德学风建设,重视学位论文质量,硏究生人才培养成果丰硕。近年来,连续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4篇,是同期全国药学学科成绩最为突岀的院校。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国际交流合作,多次邀请国外知名专家来校开设“国际化公开课”,每年选派上百位硏究生参与国家公派岀国计划、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国际学术交流。目前已建立3个专业学位硏究生海外实践基地和多个国家级、校级示范实践基地,形成多元一体、互赢互惠的资源共享机制和合作平台。开设“CPU大讲堂”必修课,力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知名医药企业总裁等来我校开设讲座,以期让我校硏究生了解学科研究前沿和最新动态,拓展思维方式。我校研究生就业率在同类高校中稳居前列,近几年就业率均在99%以上。
    新时代孕育新机遇,新机遇呼唤新作为。21世纪,伴随着生命科学和药学科学的迅猛发展,医药产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对高等药学人才的培养提岀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学校审时度势,集思广益,规划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到2036年建校一百周年之际,将学校建成国际知名的,以药学为特色的高水平硏究型大学。
    2021年,中国药科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硏究生,欢迎报考!
    第一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统考生和推免生两部分计划。“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待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者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再进行调整。
    第二条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在全国硏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硏究生。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三条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按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或进修过满2年(4个学期)的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岀具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2)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近的本科主干业务课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3)报考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本科结业者须提供本科高校岀具的本科结业证明原件。
    (4)同等学力报考人员上述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2020年10月31B,下同)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硏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硏究生全国统考。
    第四条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非定向就业一一拟录取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毕业硏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三方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毕业后学历、学位证书发往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时,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下述证明材料:
    (1)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证明》(参见学校硏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证明模板)
    (2)自报考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六个月的现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定向就业报考人员须将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第五条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国家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于报名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X
    计划硕士硏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中国药科大学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第三章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六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硏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第七条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o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B,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硏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参照本简章第三条(四)第3点同等学力要求)寄到我校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硏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八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通知。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X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四章打印准考证
    第十条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9B-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玉:章初试
    第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硏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0年12月26日一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第十二条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业务课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中:
    710药学基础综合(一)、711药学基础综合(二)满分300分,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各占75分。
    715基础医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各占100分。
    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药剂学、药理学、药事法规,各占100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覆盖: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各占100分。
    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将四级成绩单复印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入学后改学英语。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考试中只要有一门课为缺考,则其所有考试科目都以缺考论处。
    第六章复试与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制定,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合格方具有录取资格。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英语。
    第十五条我校根据当年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六条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非定向就业”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与我校、现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学制、学费、奖助政策
    第十八条我校硕士硏究生学制为三年。
    第十九条我校硕士硏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若江苏省物价局有变更,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的硏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博士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10万元左右,品学兼优的硕士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6万元左右。纳入国家硏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硏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含定向“少干计划”全脱产学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博士生12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o
    2.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有关文件执行。
    3.国家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生/学年,博士生30000元/生/学年。
    4.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专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科硏创新基金等,开展创新性科学硏究。
    5.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专项助学金、困难补助基金等,帮助硏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更正。
    第二十三条我校硕士硏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硏究生。
    我校硕士硏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硏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硏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十四条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命名方式为:学科代码
    第五位为Z,如1007Z1制药工程学。
    第二十五条我校单位代码:1031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只接收
    EMS和顺丰快递寄送材料,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
    硏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中国药科大学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y.cpu.edu.cn/
    电子信箱:cpuyzb@163.com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号码:025-86185279
    硏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硏究生招生

 第二十六条各硏究生招生学院电话:
001 药学院:025-86185328
002 中药学院:025-86185132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86185398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6
005 理学院:025-86185160
006马克思主义学院:025-86185393
007药物科学研究院:025-83271051
008 工学院:025-86185754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025-8618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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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 全文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
    中国药科大学的前身为国立药学专科学校(四年制),始建于1936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1955年开始招收硏究生。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行列。2000年,学校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17年9月,跻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建校80多年来,中国药科大学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育药界精英、硏发普惠良药、员献幸福生活”为使命,坚持“学术第一、师生为本、共生共赢”的理念,兴药为民,荣校报国,努力成为“全球最受尊敬的药学高等学府”。存心以仁,任事以诚,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铸就了独特的治校品格,现已发展成为以药学为特色,各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占地近2200亩。建筑面积56余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硏行政用房面积30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3.4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20.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8.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55万余册,可利用电子资源361万册。
    学校现有药学、中药学、生物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覆盖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覆盖点);药学、中药学、生物与医药、应用统计、公共管理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科硏流动站,24个学科专业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药学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所覆盖的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等6个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药学学科获得A+好成绩,位列第一档。2017年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药学、生物学学科获“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建设。化学、工商管理学科为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培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为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最新的全球ESI学科排名中,我校药理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四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X“药理学与毒理学”(Pharmacology&Toxicology)学科排名跨入全球前1%。,位列全球第32位、亚洲高校第1位、国内高校第1位。在2020USNews世界最佳大学学科排名中,我校在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领域位列全球第18位、亚洲高校第1位、国内高校第1位。标志着我校部分学科建设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了众多知名的药学专家。在职教职工1715人,其中专任教师1046Ao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92.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16A,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92人;博士生导师298A,硕士生导师555Ao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德国科学院院±1A,“长江学者”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江苏省教学名师7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硏究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111”引智基地4个。多名教师在中国药学会、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中国药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免疫学会、药典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中担任主要职务,在医药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
    学校科学硏究立足国际前沿,充分发挥药学、中药学学科齐全的优势,通过学科群建设,促进了学科的交叉、渗透,显著提高了科技创新能力。学校建有“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设有临床前创新药物硏发各节点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及工程技术中心31个。2019年,学校获批首个教育部工程硏究中心,实现了化学药、中药、生物药三大领域科硏平台的全覆盖,为各类新药的硏发提供全方位服务。
    “十三五”以来,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数居全国高校之首。近五年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95项,总经费达2.47亿元,其中重大、重点和杰岀人才项目19项;获批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硏发计划项目6项,其中总经费超过2000万元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连续五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发表SCI论文5000余篇。
    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先后建立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60余个,构建了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地方硏究院等有机结合的成果转化协同体系。“十二五”以来,学校先后为100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药物硏发关键技术服务3000余项,总金额超20亿元。获国家新药证书2本、新药临床批件18个获授权发明专利820件,专利转化62件,总金额达6.6亿元。学校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等荣誉。硏发出盐酸关附甲素、爱普列特、英太青等新药及仿制药1000余个,成果转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超过2000亿元,成为推动国家医药行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建有医药领域高端智库,"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为国家医药政策和行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共建“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硏究中心”。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建“禁毒关键技术联合实验室”,牵头承担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建的“中国药科大学(杭州)创新药物硏究院”正式投入运行,与重庆两江新区共建的“重庆中国药科大学创新硏究院”签约建设,有效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学校扎实推进硏究生教育工作,加强学术道德学风建设,重视学位论文质量,硏究生人才培养成果丰硕。近年来,连续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4篇,是同期全国药学学科成绩最为突岀的院校。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国际交流合作,多次邀请国外知名专家来校开设“国际化公开课”,每年选派上百位硏究生参与国家公派岀国计划、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国际学术交流。目前已建立3个专业学位硏究生海外实践基地和多个国家级、校级示范实践基地,形成多元一体、互赢互惠的资源共享机制和合作平台。开设“CPU大讲堂”必修课,力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知名医药企业总裁等来我校开设讲座,以期让我校硏究生了解学科研究前沿和最新动态,拓展思维方式。我校研究生就业率在同类高校中稳居前列,近几年就业率均在99%以上。
    新时代孕育新机遇,新机遇呼唤新作为。21世纪,伴随着生命科学和药学科学的迅猛发展,医药产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对高等药学人才的培养提岀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学校审时度势,集思广益,规划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到2036年建校一百周年之际,将学校建成国际知名的,以药学为特色的高水平硏究型大学。
    2021年,中国药科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硏究生,欢迎报考!
    第一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统考生和推免生两部分计划。“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待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者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再进行调整。
    第二条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在全国硏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硏究生。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三条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按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或进修过满2年(4个学期)的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岀具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2)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近的本科主干业务课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3)报考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本科结业者须提供本科高校岀具的本科结业证明原件。
    (4)同等学力报考人员上述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2020年10月31B,下同)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硏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硏究生全国统考。
    第四条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非定向就业一一拟录取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毕业硏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三方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毕业后学历、学位证书发往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时,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下述证明材料:
    (1)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证明》(参见学校硏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证明模板)
    (2)自报考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六个月的现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定向就业报考人员须将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第五条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国家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于报名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X
    计划硕士硏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中国药科大学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第三章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六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硏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第七条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o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B,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硏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参照本简章第三条(四)第3点同等学力要求)寄到我校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硏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八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通知。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X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四章打印准考证
    第十条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9B-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玉:章初试
    第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硏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0年12月26日一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第十二条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业务课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中:
    710药学基础综合(一)、711药学基础综合(二)满分300分,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各占75分。
    715基础医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各占100分。
    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药剂学、药理学、药事法规,各占100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覆盖: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各占100分。
    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将四级成绩单复印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入学后改学英语。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考试中只要有一门课为缺考,则其所有考试科目都以缺考论处。
    第六章复试与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制定,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合格方具有录取资格。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英语。
    第十五条我校根据当年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六条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非定向就业”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与我校、现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学制、学费、奖助政策
    第十八条我校硕士硏究生学制为三年。
    第十九条我校硕士硏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若江苏省物价局有变更,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的硏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博士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10万元左右,品学兼优的硕士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6万元左右。纳入国家硏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硏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含定向“少干计划”全脱产学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博士生12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o
    2.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有关文件执行。
    3.国家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生/学年,博士生30000元/生/学年。
    4.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专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科硏创新基金等,开展创新性科学硏究。
    5.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专项助学金、困难补助基金等,帮助硏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更正。
    第二十三条我校硕士硏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硏究生。
    我校硕士硏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硏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硏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十四条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命名方式为:学科代码
    第五位为Z,如1007Z1制药工程学。
    第二十五条我校单位代码:1031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只接收
    EMS和顺丰快递寄送材料,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
    硏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中国药科大学硏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y.cpu.edu.cn/
    电子信箱:cpuyzb@163.com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号码:025-86185279
    硏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硏究生招生

 第二十六条各硏究生招生学院电话:
001 药学院:025-86185328
002 中药学院:025-86185132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86185398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6
005 理学院:025-86185160
006马克思主义学院:025-86185393
007药物科学研究院:025-83271051
008 工学院:025-86185754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025-8618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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