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更新时间:2022-01-17 11:34:0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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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哲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3个,作为创始成员之一成立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牵头发起中国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并当选理事长单位。学校在与财政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良性互动中,打造了一批高质量智库。现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委智库3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以及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联合组建的行业研究基地等20多个高水平学术平台。
一、招生类型及招生计划数
(一)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2022年学校拟招收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220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1〕1号)要求,学校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招收28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其中招收汉族在职考生不超过3人。
(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思政骨干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拟招收“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攻读专业为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高等教育管理方向。
(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拟招收“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受援高校为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对象是受援高校在职教师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
(五)招生名额分配
1.各专业拟招收人数详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实施细则(链接)
2.在报名环节,考生按招生专业进行报考;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各培养单位实际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和导师综合考评等因素确定。学校以“基数加调节”方式确定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取得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每人分配1个“非专项招生计划基数”;对于在博士生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博士生培养单位或导师,在按“非专项招生计划基数”分配后有剩余时给予政策倾斜,由培养单位自主使用。
4.限定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专项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专项计划考生不超过1名。现职校领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名(含专项计划考生)。
二、招考方式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过“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招考方式开展。
(一)“申请-考核”制:我校所有学院培养单位2022年均采用“申请-考核”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包含各类专项计划。相关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0〕11号)为准(见附件2)。
(二)硕博连读:学校从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按照一定程序和条件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考方式不含专项计划。相关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0〕15号)为准(见附件3)。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培养单位相关规定。
2.已获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学科背景、学术水平、外语水平符合培养单位规定。
6.培养单位规定的其它报考条件。
(二)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5.获得本学科专业2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6.本、硕在学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7.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8.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2.考生只按招生专业报考,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拟录取之后,如出现个别博导招生资格异动,拟录取考生的导师由对应专业导师组解决。
3.网报时间:2022年1月8日0点—2月28日24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考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网上缴费: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费200元/人。
(二)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报考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4.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7.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的总结报告。
8.体现考生本人学习、研究能力、潜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的成果清单、获奖情况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9.考生本人撰写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
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另需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向报考培养单位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1.报考培养单位招生细则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以纸质复印件或原件扫描电子件提交,具体要求以报考培养单位的规定为准。
(三)网上报名要求
1.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提交材料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报结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名费一律不退。报名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核安排
考核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培养单位规定。
考核具体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0〕1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0〕15号)及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为准。
六、录取
(一)根据考核成绩,全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1.拟录取的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仅限于全日制,录取类别仅限于“非定向就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方可正式录取。
2.拟录取的少骨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应在录取前签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含在职、非在职)。其中,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在职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非在职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提交签字盖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养协议书》且协议书的类型(在职、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记表》的类型、登记表的签字盖章单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以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3.拟录取的思政专项和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三)非专项计划与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各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七、培养
(一)学制
2022级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提前完成全部培养目标,成绩特别优异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半年毕业。
(二)培养要求
博士研究生除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修读任务外,还需完成综合素质与学术能力训练,包括广泛的文献阅读、助教与助研经历、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经历、参加学术会议、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等。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明确综合素质与学术能力训练的具体内容,写入专业培养方案。
(三)中期考核
我校录取的各类博士研究生(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必须在通过学校组织的中期考核后,方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入学后未按要求通过中期考核的,则作分流处理。
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内容根据学科分为以下几种:
(1)哲学、法学和公共管理类博士研究生分别考核研究方法、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专业经典文献;
(2)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类博士研究生分别考核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研究方法、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专业经典文献;
(3)工商管理类博士研究生分别考核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研究方法、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专业经典文献。
2.入学后三个学年内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培养计划中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为分流对象。分流途径有以下三种: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2)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按硕士毕业条件撰写学位、参加论文答辩,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和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不合格者按硕士研究生结业处理;
(3)对不参加中期考核或不愿转为硕士培养或未取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者,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中期考核的具体办法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
八、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8万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
1.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7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3.博士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1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30%),二等奖10000元/生•年(奖励比例70%)。
2022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全部按照12000元/生•年标准发放博士学业奖学金。
4.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个人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5.“三助”酬金用于支付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酬金标准一般为54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6.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7.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相关说明
(一)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被录取及无法完成学业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各类招考均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考核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三)2022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uel.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咨询电话:(027)883867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Email:yjszsb@zuel.edu.cn。
 
附件1:2022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pdf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pdf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3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3个基地;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学校占地2800余亩,建筑面积120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拥有图文藏书993万余册,中外文学术文献资源数据库81个、子库416个。
学校学术氛围浓厚,学风严谨朴实,在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秉承了“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的校训,践行着“砥砺德行、守望正义、崇尚创新、止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形成了“人文化成,融通创新”的研究生教育特色,桃李遍及海内外。
  一、招生规模、考试方式及学习方式
(一)招生规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相关规定,我校2021年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等)。各学院(中心)目前公布的2021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汇总表》(附件5),拟招生人数是以2020年实际录取人数为基数,包括推免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仅供报名时参考。接收推免生人数须以当年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学校最终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当年印发的分单位招生计划文件下达数为准。录取时学校会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
(二)考试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近1300名,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于2020年9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名、复试、录取、奖励措施等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推免生工作”栏目发布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等专项工作通知。
我校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将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约为10月中旬),请考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前及时查阅。
(三)学习方式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下“研究方向”处注明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招生类别,考生应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国家仅对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生均拨款。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2021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审计专硕、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各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详见相应学院、中心招生简章(链接:http://yzb.zuel.edu.cn/4640/list.htm)。
  二、报考条件
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教育部、湖北省考试院各类招生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及具体要求。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各专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专硕除外)。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方向)、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EMBA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报名实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相关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9月发布的《考点须知》。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初。具体时间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和公布,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10月底发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公告》。
2、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摄像等,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应届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往届考生应就近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
8、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和摄像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计于11月发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和具体要求,在初复试、录取检查等各阶段教育部、学校和学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各阶段成绩无效,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社会工作、国际商务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
5、我校非全日制各专业及研究方向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非全日制专业、方向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
  四、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会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
我校除上述专业的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
  五、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21年4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实行差额复试。
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等。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七、拟录取和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入学后,如在资格复查中发现其在拟录取、录取阶段存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之规定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学制与培养
(一)学制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4号)相关规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校相关规定,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基本学制2年。
(二)培养
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链接:http://yjsb.zuel.edu.cn/news2_list.asp?lmid=372)。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见相关学院、中心的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规定。
学校设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通过5大平台、17类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推荐优秀研究生进行国内访学、国际化联合培养。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链接:http://yjsy.zuel.edu.cn/2016/1024/c4320a119494/page.htm)。
  九、收费和奖助体系
(一)收费
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如下:
收费项目 学费标准 计费单位 学制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生·学年 3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社会工作 8000 元/生·学年 2年
(2)国际商务 15000 元/生·学年 2年
(3)税务 18000 元/生·学年 2年
(4)金融 15000 元/生·学年 2年
(5)保险 15000 元/生·学年 2年
(6)英语笔译 13000 元/生·学年 2年
(7)英语口译 13000 元/生·学年 2年
(8)新闻与传播 8000 元/生·学年 2年
(9)资产评估 15000 元/生·学年 2年
(10)农村发展 10000 元/生·学年 2年
(11)农业管理 10000 元/生·学年 2年
(12)会计 30000 元/生·学年 2年
(13)公共管理(MPA,全日制) 19000 元/生·学年 2年
(14)应用统计 12000 元/生·学年 2年
(15)电子信息 10000 元/生·学年 2年
(16)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 10000 元/生·学年 2年
(17)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 10000 元/生·学年 3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金融(非全日制) 35000 元/生·学年 2年
(2)工商管理(MBA方向) 63000 元/生·学年 2年
(3)工商管理(EMBA方向) 99000 元/生·学年 2年
(4)审计 69000 元/生·学年 2年
(5)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 25000 元/生·学年 2年
(6)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 22000 元/生·学年 2年
(7)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 22000 元/生·学年 3年
 
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1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按其录取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二)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2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5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3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3、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按以下规则排序位列前10%:(1)学术学位硕士新生按一级学科区分进行排序;(2)专业学位硕士新生按相同考试科目区分进行排序。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4、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项目用于奖励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完成的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译)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或创新创业项目等。
5、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6、“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7、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十、硕博连读及公派留学
1、硕博连读接收条件、专业、人数比例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硕博连读生的申请条件、选拔流程等相关规定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链接:http://yjsy.zuel.edu.cn/2015/1119/c4303a119672/page.htm)。
2、我校每年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优秀研究生(限我校在籍学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者进行联合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十一、其它
1、推免生接收工作。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3、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4、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及学校专门招生简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有关文件及学校专门招生简章。
6、我校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
7、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8、我校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链接:http://yjsb.zuel.edu.cn/news.asp?id=4669)。
9、学校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辅导与培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10、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请务必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了解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十二、联系方式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zuel.edu.cn
研招办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研招办联系方式:电话:(027)88386706;电子邮箱:yjszsb@zuel.edu.c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集经济、法律与管理为一体的财经政法类高校,将学校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的学科融通性和学生培养的应用性结合起来,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的学科结构与学生的知识结构对接起来,形成我校MPA教育的主要特色。
一、专业介绍
我校MPA教育主要以公共管理学院相关学科为依托。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13个硕士点,拥有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授权点。学院还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并设有七个博士点。
    MPA中心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学科优势,以及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平台,选聘校内外优秀师资、著名专家学者为MPA学生授课,并聘用公共部门管理人员为合作导师。
  二、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
非全日制:学制2年,学习年限2年-4年,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在校学习,分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
全日制:基本学制2年,采用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详见研究生院网页上的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链接:http://yjsb.zuel.edu.cn/news2_list.asp?lmid=372)。
    四、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以备用。
2. 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3.按照报名要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网上报名特别提醒:报考非全日制方向考生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除“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硕士。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10日。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须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摄像等。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就近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未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缴费和摄像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计于11月发布《现场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2.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我校网上通知。
    五、初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2019年12月14-23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
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科。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五)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
六、复试
复试在2020年4月份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各专业复试安排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八、录取
拟录取手续: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拟录取的非全日制MPA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协议的签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等方能录取。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入学后,如在资格复查中发现其在拟录取、录取阶段存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之规定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毕业与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学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非全日制MPA学生的学费标准为25000元/生·学年,按2学年缴纳。全日制MPA学生学费标准为19000元/生·学年,按2学年缴纳。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意外情况退学的,所缴纳的学费一律不退。
    此收费标准从2020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0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
    十一、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430060
联系方式:027-88046295(柯老师 周老师 龚老师)027-88324933(王老师)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znufe.edu.cn
校研招办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我校金融学科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2010年获全国首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权与专业学位授予权。我校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依托金融学国家重点学科并融合我校经、法、管的办学优势,办学历史悠久,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一流。2015年,我校有2篇学位论文获评第一届全国优秀金融硕士学位论文(全国仅有中国人民大学和我校有2篇获奖);在金融硕士学位授权点首轮评估中,我校金融硕士专项评估通讯评审得分在83所院校中位列前20%,处于第一区间段。2020年招生在即,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咨询和报考。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07人,其中,正教授28人,副教授4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4人,享受湖北省政府津贴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获得海外博士学位19人。周骏教授是中共湖北省委命名表彰的首批“荆楚社科名家”之一,荣获2012年度中国金融学科终身成就奖;张中华教授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新蓉教授荣获“湖北名师”称号和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2015-2016年度金融学杰出教师奖”。专任教师中近90%具有博士学位,60%以上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经历。学院还先后从密歇根大学、波士顿大学、迈阿密大学、香港大学、曼彻斯特大学等著名学府聘请了多位教授担任“长江学者”、“楚天学者”和“文澜学者”讲座教授,聘请了罗伯特·蒙代尔(Robert Mundell)、迈克尔·科诺利(Michael Connolly)等国际著名经济学家以及刘鸿儒、李扬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名誉教授或兼职教授。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2210人,硕士研究生978人,博士研究生78人,博士后研究人员数人,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研究”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多年来,各层次的毕业生一直保持高就业率和高就业质量,多次被学校授予“学生就业先进单位”称号。2018届本科毕业生中,190人出国深造,128人进入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知名学府深造。
目前,学院有来自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名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留学生,与美国迈阿密大学(University of Miami)、法国雷恩商学院(ESC RENNES)等国外高校建立了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流项目,与美国罗德岛大学(University of Rhode Island)和西乔治亚大学(University of West Georgia)合作建立了“2.5+1.5”金融学双学士联合培养项目,与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University of Canterbury)合作建立了双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  
一、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是为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的精神和进取的品格,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能力,适应银行业、证券业、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以及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门、企业资金运营部门等高层次金融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招生名额
1.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限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2.招生名额:我校2020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F非全日制方向)招生名额暂定为20人(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及报名生源及考试情况确定)。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相关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9月发布的《考点须知》。
(二)现场确认
我校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10日,具体以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信息为准。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须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摄像等。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应届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往届生应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未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缴费和摄像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计于11月发布《现场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
四、初试
1.考试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研究生入学初试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另有金融学综合(由我校自主命题)。
2.2019年12月14-23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20年4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学院和中心发布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及复试通知书中注明的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手续: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拟录取的金融硕士(MF非全日制研究方向)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协议的签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政审,并按要求完成拟录取手续等各项要求后方能进入录取检查。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培养方式与学制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结合在职学习的特点采取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周末授课,授课地点为武汉,学制为2年-4年。学员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院及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可同时获得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被录取后,不转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不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
八、收费标准
经湖北省物价局批准,2020级我校在职金融专业硕士的学费标准为人民币7万元整(包括授课费、论文指导费、答辩费、调研费等)。2年内注册前分两次交清,每次3.5万元。报名考试费及其他费用按我校有关规定缴纳。学习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学员自行解决。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意外情况退学的,所缴纳的学费一律不退。
九、其他
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报名、现场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金融学院的网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
十、联系方式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uel.edu.cn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1室
邮政编码:430073
电话:(027)88386706
2.金融学院网址:http://finance.zuel.edu.cn/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泉楼南411室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电话:(027)88386612
联系人:王老师


时间:2019-09-30浏览:9620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简称《报名工作通知》,鄂高考〔2019〕23号)、《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简称《网报须知》)有关要求,以及我校《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特制定我校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特色与优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深厚人文底蕴和财经政法特色
    学校由陈毅和邓小平创办于1948年。目前形成了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秉承“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的校训,打造以财经、政法为特色,人文底蕴深厚的人文社科类一流大学。
    ◆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05年9月,学校跨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经、法、管”为特色的国家重点学科群
学校目前拥有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民商法学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经济史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形成了“经、法、管”领域的学科集群优势。学校突出“融通性、创新型和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强调经、法、管三大学科的交叉互动、渗透与融合,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MBA教育特色与优势
我校是全国第二批举办MBA教育的院校,1994年开始招收MBA。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作为MBA教育的主管学院,秉承“立足中南,面向世界,成为经法管融通的一流商学院”的愿景,以“创造商学新知,贡献商业智慧,培养商界精英”为使命,知行求真,诚信致远,打造中国和世界商科教育领域的“中南派”!经过二十余年发展,我校MBA教育形成了以下特色与优势:
 ◆举全校之力:专业整合二十多年MBA办学经验
学校是全国第二批办MBA教育,第一批办EMBA教育的院校,树立“举全校之力”办MBA教育的方针,设立专门的MBA教育中心,作为学校整合校内外资源,举全校之力,专业办MBA教育的平台。专业、专注的办学体制,保障我校MBA教育办学资源与质量,累积了持续的竞争优势。
 ◆学科特色优势:整合全校“经、管、法”优势学科资源
 MBA教育以会计、金融、法律、财政四大国家重点学科师资为基础,围绕每一门核心课程构建了20个虚拟课程教研室,从全校相关领域优选教师团队,保障了MBA教育师资质量。
 ◆复合技能导向:“精财务、通管理、懂法律、善投资”
 MBA项目整合了学校“经、管、法”优势学科资源,设计了独特的课程体系,除了工商管理核心课程外,突出“经、管、法”领域的特色内容,教学中通过案例教学、团队项目、企业调研突出“经、管、法”知识的融合,培养财经与政法融通、专业与责任并重的复合型高级工商管理人才,影响和引领中国商业文明。
 ◆项目价值影响:第三方权威媒体评选“中国最具价值MB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项目连续占据《世界经理人》杂志评选的“中国最具影响力MBA排行榜”前15位,多次入选“中国最具价值MBA”和“中国最具成长性MBA”。2017年,入选由商学院传播联盟、INEMBA、品牌时代国际传媒联合部分主流财经、教育媒体共同评选的《中国最具价值50MBA》。
 ◆校友网络资源:汇集财经与政法精英
学校已毕业MBA学生超4000人,已毕业EMBA学生超3000人,校友资源遍布全国各地,其中金融、投资、政法领域校友超过30%,培养了包括董明珠、车建新、李绍烛、祝九胜、梁允超等一大批杰出商界领袖。
 ◆国际认证质量:中国大陆第7个获AMBA国际认证MBA项目
 2011年8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顺利通过全球三大商学院认证之一的AMBA国际认证﹙Association of MBAs,简称AMBA﹚认证,成为大陆地区第七家AMBA国际认证会员。2014年以优秀成绩通过AMBA认证复评,2019年再次通过现场评估,办学质量获得国际认可。
三、招生类别与规模
 2020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研究生,招生计划基数分别为170人、30人。实际招生人数还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总数,以“基数加调节”方式可能有所增加。
所有考生报考类别均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拟录取阶段按规定提交单位盖章的《定向合同》。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或因信息不一致影响录取,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学制与学习形式和学费
(一)学制与学习形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和EMBA项目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2年,学习时间最长可延长至4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的主要课程学习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完成,学习形式包括:周末学习、每月集中学习;非主要课程学习采取游学、集中地点教学和企业调研课堂等形式。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EMBA)研究生的主要课程学习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完成,学习形式包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一次四天;非主要课程学习采取游学、集中地点教学和企业调研课堂等形式。
学校对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EMBA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二)学费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方向)研究生学费标准:12.6万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研究生学费标准:19.8万元。学费分两次缴清,分别在第一、二学年开学时各交纳50%。
实际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当年批复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工商管理硕士(MBA方向)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20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5.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2)企业最高决策层(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及少数优秀中高级管理人才。
 6.湖北武汉地区仅接受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有居住证)的往届考生报考。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工作或户口所在地非湖北省的考生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后均需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相关要求均以学校11月初发布的《现场确认工作通知》内容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报名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网报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
 6.全省不再统一购置考生文具,考生自带必备文具参加考试。不得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挂钟,不得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我校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9年11月初(具体时间以《现场确认工作通知》为准)。现场确认须知如下:
 1.考生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提前进行网上缴费,本人按时亲自到报考点照相、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点击了报考点而未按要求缴费、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不能用照片代替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3.凭有效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现在还未办理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身份证入场,没有有效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4.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计于11月初发布《现场确认工作通知》,相关事宜以通知信息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政策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教育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以及招生单位的其他文件对报考要求的详细说明。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院、学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将在复试、录取检查、入学资格复核等各个阶段多次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任何阶段,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所有阶段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3)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
 2.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不要选错了报考点。因为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确认并参加考试。
(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原则上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非全日制专业、方向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定向合同》签字盖章的定向单位一致。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填报范式如下:XX省XX市XX区+定向就业单位全称。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3)如报名成功后,发现确实需要修改,请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原有报名信息所对应的报名号现场不确认则自动作废。每个注册账户可提交多条网上报名数据,无需重复注册。
七、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及考场安排查询
 1.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为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
 2.选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uel.edu.cn/)查询考场安排。
报名、现场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和学院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
八、初试
工商管理硕士MBA和EMBA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满分值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九、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20年4月左右进行,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进行复试报到和体检。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信息及复试通知书中注明的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拟录取及入学
 1.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按联考成绩、复试成绩加总后得出总成绩进行排名,符合学校《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的,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以当年公布的MBA和EMBA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为准。
十一、重要说明
 1.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2.因特殊情况,录取当年不能入学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链接:http://yjsb.zuel.edu.cn/news.asp?id=4669
 3.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4.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MBA教育中心为MBA和EMBA相关招生政策唯一解释机构。
 5.本简章未尽事宜,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本招生章程之前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十二、信息查询与咨询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查询与咨询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uel.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E-mail:yjszsb@zuel.edu.cn。
(二)MBA教育中心招生信息查询与咨询
 MBA教育中心网址:http://mba.zuel.edu.cn/
通信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文汇楼204办公室。
电话:027-88047866,88050500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感谢您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项目的关注和支持,预祝您报考顺利!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作为增量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65人,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超过10%。
我校分省招生计划分布如下:内蒙古6人、黑龙江2人、湖北2人、湖南2人、广西6人、重庆4人、四川5人、贵州6人、云南6人、西藏4人、甘肃3人、青海3人、宁夏6人、新疆8人,新疆兵团2人。
三、报考条件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上述生源硕士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4.具体报考条件请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相关网上公告。
四、报名
1.报考资格确认。考生须持《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并领取网报校验码。
2.网报及现场确认。考生凭网报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网报成功后,根据各报考点现场确认工作通知的要求,按规定办理照相和信息确认等手续。湖北省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10日。
3.考生将《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于2019年11月7日之前寄(送)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邮政编码:430073)。注:《考生登记表》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友情提示:因学校周边快递投递方式有差异,建议考生选用顺丰快递寄发。网报时请准确填写定向委培单位。
五、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22日。初试科目与报考相同学科(专业)全国统考的考试科目相同。考试形式为笔试。
2.复试时间:2020年4月左右。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二)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4.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单位进行培养,各招生单位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保持一致。
5.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其中,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在职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非在职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提交签字盖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养协议书》且协议书的类型(在职、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记表》的类型、登记表的签字盖章单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六、其他
1.以本计划录取的新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参加强化基础培训。
2.在校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自理,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学费标准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3.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以本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5.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yzb.zuel.edu.cn)。
咨询电话:027-883867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七、附件
 附件1: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docx
 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docx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2017年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5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16〕7号)相关规定,我校2017年预计共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9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等),预计包括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2511、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440。2017年我校最终招生计划总额以教育部印发的分单位招生计划文件下达数为准。
各学院(中心)目前公布的2017年拟招生人数以2016年实际录取人数为基数,包括了推免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拟接收推免生人数须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和推荐免试等。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各专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会计专硕的CFO与财富管理方向除外)。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报考前在本科的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在之前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国家仅对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生均拨款。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16〕7号),从2017年起,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下达,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各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详见相应学院、中心招生简章。链接:http://yzb.znufe.edu.cn/list.aspx?cid=6。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相关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9月发布的《考点须知》。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我校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6年11月7日-11日,具体以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信息为准。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须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摄像等。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就近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未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缴费和摄像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计于11月发布《现场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和具体要求,在复试、录取检查等阶段教育部、学校和学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各阶段成绩无效,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我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社会工作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
5.非全日制的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专硕(MT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原则上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除少骨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录取。
6.报名、现场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有:会计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MTA)和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
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和数学(三),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2016年12月15-26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25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17年4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及复试通知书中注明的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六、拟录取和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手续: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合同》。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协议的签订,否则不予录取。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专硕(MT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上述专业拟录取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及政审,并按要求完成拟录取手续等各项要求后方能进入录取检查。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制与培养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7号)相关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实行有条件的弹性学习年限,学习期限为2至4年,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提前毕业。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8号)执行。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8号)相关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是2-3年,具体由各专业学位点根据本学位点的具体情况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规定来确定。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学习(含专业实践)任务或未能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由本人于答辩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经所在导师组、学院(中心)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准许延长学习年限,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我校的研究生培养单位,除MAB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在首义校区,其余全部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详见研究生院网页上的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链接:http://yjsb.zuel.edu.cn/news2_list.asp?lmid=372)。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见相关学院、中心的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规定。
八、学费和奖助体系
1.除有单独说明的之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的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专硕(MTA)、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等专业的学费见相应学院(中心)公告。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4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2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5.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学位类型及学科门类排名前10%的新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6.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7.“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8.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九、其它
1.推免生接收工作。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专硕(MTA)和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外,其它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2.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3.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4.我校2017年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及学校专门招生章程。链接:http://yzb.znufe.edu.cn/list.aspx?cid=6。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我校2017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章程。链接:http://yzb.znufe.edu.cn/list.aspx?cid=6。
7.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8.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链接:http://yjsb.zuel.edu.cn/news.asp?id=4669。
9.学校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辅导与培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10.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十、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E-mail:yjszsb@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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