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27:5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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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2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30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审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6.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在SCI、SSCI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要求。
4.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较为出色的研究成果:近五年内,应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一级论文或2篇二级A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同学生第一作者),往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一级论文(其中1篇一级论文可用2篇二级A论文替代);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
论文级别以我校科研处认定的定级标准为依据;学术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研究生案例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级别以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标准为依据;在本学科领域、本行业中确有公认影响力但未获得学校认定的论文或竞赛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可纳入“申请审核”范畴,但须在相关招生细则中提前公布,未经报备的成果不予认可。
5.有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须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8.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两个条件:
(1)录取前,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确保第一年能够集中脱产学习。
(2)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1篇相关领域学术论文。
五、报名方式
(一)申请审核
1.报名(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2月28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2年2月28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
(2)《浙江财经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3)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9)个人科研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
(10)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11)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3月上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2)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反馈给招生学院(研究院)。
(3)招生学院(研究院)汇总各导师综合意见,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研究生院招生办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的审核情况,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3月中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3)考核完毕后,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将考核成绩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录取(3月下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经“申请审核”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申请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二)普通招考
1.报名(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3月31日)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22年3月31日前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与《浙江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并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研招办。报考登记表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报考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3)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4)考生初试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初试
考试时间:2022年4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于考试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5)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3.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组织进行。
4.录取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初试及复试总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博士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
七、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 标准(元/年) | 比例(%) |
一等奖 | 18000 | 20 |
二等奖 | 15000 | 30 |
三等奖 | 10000 | 50 |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兼职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7557116、86754635;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址:http://gs.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571-) | 网址 |
财政税务学院 | 朱老师 | 86735176 | https://cz.zufe.edu.cn |
金融学院 | 叶老师 | 86735861 | https://jrxy.zufe.edu.cn |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 唐老师 | 87557123 | http://info.zufe.edu.cn/ |
经济学院 | 陶老师 | 87557441 | http://jm.zufe.edu.cn |
数据科学学院 | 安老师 | 87557159 | http://ds.zufe.edu.cn |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 陈老师 | 86732579 | https://irr.zufe.edu.cn |
中国金融研究院 | 凌老师 | 86735252 | http://cafr.zufe.edu.cn/ |
九、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5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审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6.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在SCI、SSCI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要求。
4.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较为出色的研究成果:近五年内,应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一级论文或2篇二级A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同学生第一作者),往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一级论文(其中1篇一级论文可用2篇二级A论文替代);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
论文级别以我校科研处认定的定级标准为依据;学术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研究生案例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级别以学校教务处、创业学院认定的标准为依据;在本学科领域、本行业中确有公认影响力但未获得学校认定的论文或竞赛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可纳入“申请审核”范畴,但须在相关招生细则中提前公布,未经报备的成果不予认可。
5.有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8.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两个条件:
(1)录取前,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确保第一年能够集中脱产学习。
(2)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1篇相关领域学术论文。
五、报名方式
(一)申请审核
1.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8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1年2月28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财经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3)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9)个人科研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
(10)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11)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3月上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2)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反馈给招生学院(研究院)。
(3)招生学院(研究院)汇总各导师综合意见,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研究生院招生办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的审核情况,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3月中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3)考核完毕后,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将考核成绩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录取(3月下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经“申请审核”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申请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二)普通招考
1.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3月31日)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与《浙江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并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研招办。报考登记表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3)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4)考生初试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初试
考试时间:2021年4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于考试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5)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3.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组织进行。
4.录取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初试及复试总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博士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
七、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二)研究生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兼职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87557116;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gs.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九、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专业目录及考试参考书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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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5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审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6.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在SCI、SSCI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要求。
4.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较为出色的研究成果:近五年内,应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一级论文或2篇二级A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同学生第一作者),往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一级论文(其中1篇一级论文可用2篇二级A论文替代);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
论文级别以我校科研处认定的定级标准为依据;学术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研究生案例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级别以学校教务处、创业学院认定的标准为依据;在本学科领域、本行业中确有公认影响力但未获得学校认定的论文或竞赛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可纳入“申请审核”范畴,但须在相关招生细则中提前公布,未经报备的成果不予认可。
5.有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8.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两个条件:
(1)录取前,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确保第一年能够集中脱产学习。
(2)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1篇相关领域学术论文。
五、报名方式
(一)申请审核
1.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8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1年2月28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财经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3)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9)个人科研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
(10)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11)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3月上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2)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反馈给招生学院(研究院)。
(3)招生学院(研究院)汇总各导师综合意见,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研究生院招生办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的审核情况,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3月中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3)考核完毕后,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将考核成绩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录取(3月下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经“申请审核”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申请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二)普通招考
1.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3月31日)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与《浙江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并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研招办。报考登记表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3)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4)考生初试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初试
考试时间:2021年4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于考试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5)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3.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组织进行。
4.录取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初试及复试总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博士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
七、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 标准(元/年) | 比例(%) |
一等奖 | 18000 | 20 |
二等奖 | 15000 | 30 |
三等奖 | 10000 | 50 |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兼职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87557116;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gs.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571-) | 网址 |
财政税务学院 | 杨老师 | 86754691 | https://cz.zufe.edu.cn |
金融学院 | 叶老师 | 86735861 | https://jrxy.zufe.edu.cn |
经济学院 | 陶老师 | 87557441 | http://jm.zufe.edu.cn |
数据科学学院 | 安老师 | 87557159 | http://ds.zufe.edu.cn |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 陈老师 | 86732579 | https://irr.zufe.edu.cn |
中国金融研究院 | 凌老师 | 86735252 | http://cafr.zufe.edu.cn |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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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5名,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二)研究生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兼职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87557116;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yjsc.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九、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专业目录及考试参考书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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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5名,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审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6.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在SCI、SSCI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要求。
4.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较为出色的研究成果:近五年内,应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一级论文或2篇二级A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同学生第一作者),往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一级论文(其中1篇一级论文可用2篇二级A论文替代);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
论文级别以我校科研处认定的定级标准为依据;学术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研究生案例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级别以学校教务处、创业学院认定的标准为依据;在本学科领域、本行业中确有公认影响力但未获得学校认定的论文或竞赛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可纳入“申请审核”范畴,但须在相关招生细则中提前公布,未经报备的成果不予认可。
5.有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8.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方式
(一)申请审核
1.报名(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bszs.zufe.edu.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0年2月20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财经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9)个人科研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
(10)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1)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3月上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2)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反馈招生学院(研究院)。
(3)招生学院(研究院)汇总各导师综合意见,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研究生院招生办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的审核情况,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3月中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3)考核完毕后,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将考核成绩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录取(3月下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经“申请审核”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申请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二)普通招考
1.报名(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3月25日)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bszs.zufe.edu.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20年3月25日前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与《浙江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并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研招办。报考登记表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3)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4)考生初试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初试
考试时间:2020年5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于考试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5)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3.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组织进行。
4.录取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初试及复试总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博士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
七、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 标准(元/年) | 比例(%) |
---|---|---|
一等奖 | 18000 | 20 |
二等奖 | 15000 | 30 |
三等奖 | 10000 | 50 |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兼职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87557116;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yjsc.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0571-) |
网址 |
财政税务学院 | 吕老师 | 86754691 | https://cz.zufe.edu.cn |
金融学院 | 叶老师 | 86735861 | https://jrxy.zufe.edu.cn |
经济学院 | 陶老师 | 87557441 | http://jm.zufe.edu.cn |
数据科学学院 | 蒋老师 | 87557159 | http://ds.zufe.edu.cn |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 陈老师 | 86732579 | https://irr.zufe.edu.cn |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专业目录及考试参考书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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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9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0名,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已获得高级职称。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5日。
(二)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 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递交申请材料-----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资格审查(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复试------拟录取公示。
(三)报名方式
1.2019年博士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考生请登录以下网址进行在线报名:http://bszs.zufe.edu.cn/bsbmxt。(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递交以下材料及交纳报名费:
(1)《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无签章的报名无效)。
(2)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 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并将缴费凭证复印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递交至研招办。材料递交请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或者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行政楼216室)。
3.考生报名时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成功名单或已发准考证名单。为避免因学籍或学位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查询或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rz/)上进行学位(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建议先行办理好本科及硕士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以备复试时资格审查使用。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入学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9年5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
(三)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仅针对同等学历考生)、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学历和学位证明查验
考试时进行二代身份证与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查验学历和学位证明原件(已获硕士学历或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
(五)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组织进行。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且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研究生学生证原件)
(3)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5)专家推荐信二份(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6)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三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7)同等学力者提供报考条件(四)中的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录取
(一)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入学时须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二)研究生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学生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注:上述收费与奖助政策若有调整,以学校执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yjsc.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专业目录及考试参考书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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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9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0名,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已获得高级职称。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5日。
(二)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 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递交申请材料-----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资格审查(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复试------拟录取公示。
(三)报名方式
1.2019年博士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考生请登录以下网址进行在线报名:http://bszs.zufe.edu.cn/bsbmxt。(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递交以下材料及交纳报名费:
(1)《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无签章的报名无效)。
(2)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 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并将缴费凭证复印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递交至研招办。材料递交请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或者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行政楼216室)。
3.考生报名时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成功名单或已发准考证名单。为避免因学籍或学位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查询或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rz/)上进行学位(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建议先行办理好本科及硕士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以备复试时资格审查使用。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入学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9年5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
(三)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仅针对同等学历考生)、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学历和学位证明查验
考试时进行二代身份证与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查验学历和学位证明原件(已获硕士学历或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
(五)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组织进行。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且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研究生学生证原件)
(3)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5)专家推荐信二份(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6)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三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7)同等学力者提供报考条件(四)中的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录取
(一)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入学时须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 标准(元/年) | 比例(%) |
一等奖 | 18000 | 20 |
二等奖 | 15000 | 30 |
三等奖 | 10000 | 50 |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学生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注:上述收费与奖助政策若有调整,以学校执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yjsc.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0571-) |
网址 |
财政税务学院 | 吕老师 | 86754691 | https://cz.zufe.edu.cn |
金融学院 | 叶老师 | 86735861 | https://jrxy.zufe.edu.cn |
经济学院 | 陶老师 | 87557441 | http://jm.zufe.edu.cn |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 陈老师 | 86732579 | https://irr.zufe.edu.cn |
专业目录及考试参考书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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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获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199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下沙、文华、翠苑和长安4个校区,占地2300亩,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设置有1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4个研究院。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自建有诺贝尔经济学奖文献馆、孙冶方经济科学奖文献馆、政府管制文献馆、浙财文库、专业经典阅读文库等5个特色库。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核心资源,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实力。在校教职工1600余人,专任教师1160余人,正高级职称170余人,副高级职称38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720余人。设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特级专家、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选等省级以上人才110余人。另聘有12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确立了“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创业型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大类人才培养为方向,实施专业准入准出制度,突出学生培养路径的自主性,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不断拓展、优化学生修读主专业和辅修专业的途径。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1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4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4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等国家级教材,70部省级重点教材、“十二五”优秀教材、“十三五”新形态教材,15个省级以上校外实验、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学校坚持把学科建设作为发展龙头,大力加强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等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笔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1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应用经济学为省优势特色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等2个学科为省A类一流学科,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等4个学科为省B类一流学科。
学校坚持把科研创新作为强校之路,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1个,省新型高校智库3个,省重点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先后有4位教师的独著或合著成果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近年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94项,承担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401项、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1080项,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位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战略合作,大力加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众多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的重要批示,为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智力支持。
学校坚持把开放办学作为桥梁纽带,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33个国家和地区的136所高校建立良好的校际关系,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科研合作等国际交流,举办中加会计学本科教育项目、中美市场营销本科教育项目、中英金融学本科教育项目以及中新应用金融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生数量逐年增长,先后有7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拥有浙江省最早的ACCA、CGA考试中心,被认证为ACCA白金级认可教育机构。
浙江财经大学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践行“明德笃学,经邦济世,崇实创新,勇立潮头”的浙财精神,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浙江财税干部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家的沃土、企业家的殿堂。学校正在大力实施“党建领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创新强校、文化荣校、校友名校”的发展战略,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富有开拓精神和学习能力,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通晓国际规则与地方经验,兼备较强政策分析及执行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学制
学术学位专业为3年,专业学位专业为2.5年,其中“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为3年。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MBA(工商管理硕士)和 MP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我校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招生专业仅限全日制专业硕士。
(五)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四)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
(一)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近三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二)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2022年复试公告为准。
(三)复试环节各专业均需笔试一门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统考考生(MPA、MBA专业除外),在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体格检查
考生根据复试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收费及奖助政策
(一)收费政策
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1. 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 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MBA、MPA、MPAcc等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办法由所在学院另行制定并报学校备案。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如下:
(2)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3.专项奖学金
(1)励学奖励计划
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学位论文评选中获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国(境)外访学等情况,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2)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奖励额度、评审办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费用由设奖单位承担。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设立院级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助学金按500元/月、一学期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其中,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120小时;学生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年12个月计发,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不超过20个小时。
6.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7.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包括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每学年审定一次,分为两个等级,补助标准为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临时困难补助单次不超过5000元/人。
8.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十一、就业
全日制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近三年来,虽受疫情影响,我校硕士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仍稳定在95.8%以上,其中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占15.29%,进入金融机构的占37.58%,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在省属高校中领先。从就业区域看,杭州就业毕业生约占52.17%,其余毕业生就业区域分布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深圳等20多个省市,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
十二、其它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招收港、澳、台人士和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生的具体办法另订。
(五)我校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历年专业课试卷的邮购,专业课试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可以下载。欢迎广大考生上网浏览或电话垂询!
十三、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754635, 87557116
传真:0571-86754626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址:http://gs.zufe.edu.cn/
学校现有下沙、文华、翠苑和长安4个校区,占地2300亩,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设置有1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4个研究院。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自建有诺贝尔经济学奖文献馆、孙冶方经济科学奖文献馆、政府管制文献馆、浙财文库、专业经典阅读文库等5个特色库。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核心资源,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实力。在校教职工1600余人,专任教师1160余人,正高级职称170余人,副高级职称38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720余人。设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特级专家、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选等省级以上人才110余人。另聘有12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确立了“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创业型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大类人才培养为方向,实施专业准入准出制度,突出学生培养路径的自主性,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不断拓展、优化学生修读主专业和辅修专业的途径。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1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4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4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等国家级教材,70部省级重点教材、“十二五”优秀教材、“十三五”新形态教材,15个省级以上校外实验、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学校坚持把学科建设作为发展龙头,大力加强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等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笔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1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应用经济学为省优势特色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等2个学科为省A类一流学科,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等4个学科为省B类一流学科。
学校坚持把科研创新作为强校之路,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1个,省新型高校智库3个,省重点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先后有4位教师的独著或合著成果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近年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94项,承担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401项、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1080项,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位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战略合作,大力加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众多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的重要批示,为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智力支持。
学校坚持把开放办学作为桥梁纽带,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33个国家和地区的136所高校建立良好的校际关系,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科研合作等国际交流,举办中加会计学本科教育项目、中美市场营销本科教育项目、中英金融学本科教育项目以及中新应用金融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生数量逐年增长,先后有7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拥有浙江省最早的ACCA、CGA考试中心,被认证为ACCA白金级认可教育机构。
浙江财经大学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践行“明德笃学,经邦济世,崇实创新,勇立潮头”的浙财精神,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浙江财税干部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家的沃土、企业家的殿堂。学校正在大力实施“党建领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创新强校、文化荣校、校友名校”的发展战略,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富有开拓精神和学习能力,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通晓国际规则与地方经验,兼备较强政策分析及执行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学制
学术学位专业为3年,专业学位专业为2.5年,其中“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为3年。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MBA(工商管理硕士)和 MP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我校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招生专业仅限全日制专业硕士。
(五)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四)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
(一)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近三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年度 | 复试分数线 |
2019年 | 税务381分,资产评估368分,会计学371分,会计硕士175分,审计硕士233分,金融学359分,金融硕士355分,区域经济学348分,国际贸易学358分,法学理论334分,经济法学365分,英语笔译361分,管制经济学365分,其他国家A类线。 |
2020年 | 税务357分,行政管理350分,资产评估347分,审计203分,金融硕士(金融学院)358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54分,国际法学354分,应用概率统计329分,其他国家A类线。 |
2021年 | 行政管理361分,会计学350分,审计220分,法律(非法学)342分,应用统计354分,其他国家A类线。 |
(三)复试环节各专业均需笔试一门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统考考生(MPA、MBA专业除外),在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体格检查
考生根据复试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收费及奖助政策
(一)收费政策
学习方式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 8000元/年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10000元/年 | |
非全日制 | MBA(工商管理硕士) | 全程收费8.5万元 |
MPA(公共管理硕士) | 全程收费5.6万元 | |
MPAcc(会计硕士) | 全程收费8万元 |
(二)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1. 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 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MBA、MPA、MPAcc等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办法由所在学院另行制定并报学校备案。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如下:
等级 | 标准(元/年) | 奖励条件 |
一等奖 | 12000 | 免试推荐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于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以上(含),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含),录取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考生。 |
二等奖 | 8000 | 其他考生。 |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 标准(元/年) | 比例(%) |
一等奖 | 12000 | 20 |
二等奖 | 8000 | 30 |
三等奖 | 6000 | 50 |
(1)励学奖励计划
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学位论文评选中获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国(境)外访学等情况,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2)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奖励额度、评审办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费用由设奖单位承担。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设立院级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助学金按500元/月、一学期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其中,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120小时;学生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年12个月计发,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不超过20个小时。
6.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7.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包括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每学年审定一次,分为两个等级,补助标准为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临时困难补助单次不超过5000元/人。
8.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十一、就业
全日制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近三年来,虽受疫情影响,我校硕士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仍稳定在95.8%以上,其中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占15.29%,进入金融机构的占37.58%,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在省属高校中领先。从就业区域看,杭州就业毕业生约占52.17%,其余毕业生就业区域分布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深圳等20多个省市,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
十二、其它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招收港、澳、台人士和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生的具体办法另订。
(五)我校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历年专业课试卷的邮购,专业课试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可以下载。欢迎广大考生上网浏览或电话垂询!
十三、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754635, 87557116
传真:0571-86754626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址:http://gs.zufe.edu.cn/
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组织,培养一流的懂财经善管理的公共部门的领导人才。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重点打造四个专业方向: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城市管理与公用事业监管、金融政策与金融监管、环境保护与国土规划管理。一、培养特色与优势
●打造经管复合型领导人才
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注重发挥经济学、管理学的优势,在教学培养中突出经济和管理的交叉特色,结合学校的财经大背景,培养能够将公共管理知识运用到经济管理领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环境,具有领导力和执行力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
●厚植于一流的公共管理学科
浙江财经大学MPA依托学校优质资源和强势平台,其支撑学科包括浙江省一流学科——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交叉学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管制;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管理学;以及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紧扣社会发展的需要
浙江财经大学MPA专业方向设置了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城市管理与公用事业监管、金融政策与金融监管、环境保护国土与规划管理等公共管理重要领域,除符合浙江重要窗口建设的专业发展需要外,还新增了应急管理方向,响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实在需求。在专业方向的选择上,紧密把握新时代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并结合浙江先发地区对公共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和新理念。
●开创特色的案例教学课程体系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政治学、地方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学等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问题主导和案例主导,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符合地方政府实际的系列课程体系。专门打造的“行政论坛”定期邀请地方政府领导为学生开展实践领域前沿问题讲座,了解公共管理最前沿的实务,为培养公共管理的领导人才创设了最佳的情境模拟。
●提供更大平台的学生人脉资源
凭借招生人数的优势,加上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如新生派对、素质拓展、新老生联谊、社会实践调研等模式,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给予了学生在浙江省内独有的人脉优势。
专业方向介绍:
(1)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该方向主要面向地方各级党务系统、政府部门、群团组织、政策制定与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等系统,系统掌握政府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发展的新动向,培养具管理现代化能力政府部门与政策研究系统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
(2)城市管理与公用事业监管:该方向主要面向城市街区管理、城市交通、市容环卫、城市公共设施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系统掌握城市智慧管理和公用事业监管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发展动态,培养具有较高的城市管理实务能力和公用事业监管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
(3)应急管理:该方向主要面向城市公共安全、城市应急管理、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基层应急管理、应急科学研究等部门,系统掌握城市公共安全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发展动态,培养具有较高的应急管理实务能力和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
(4)公共财政与金融监管:该方向主要面向财政税务、海关、国资管理部门、银保监会、证监会、各类金融业管理、投融资平台管理机构等系统,系统掌握公共财政与金融政策和金融监管业务,适应智慧财税与互联网金融趋势下的新形势新要求,培养具有较高的财税政策制定、关税管理与金融政策和金融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
(5)国土规划管理与环境保护:该方向主要面向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部门,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程序和管理实务,培养具有较高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和高水平综合应用型管理人才。
三、申请条件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MPA资格的考生,均可申请提前批面试。
考生学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正式入学前(2022.09.01)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学历,且正式入学前(2022.09.01)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且正式入学前(2022.09.01)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学历、学位授予
通过十二月份MPA联考,修满学分,论文答辩通过,可颁发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证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
五、报名及录取程序
(一)资料提交
1.下载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MPA提前批面试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信息;
2.点击链接: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MPA提前批面试申请
https://docs.qq.com/form/page/DZW1ueFZNRFhZc1VH?_w_tencentdocx_form=1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3.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08月30号17:00;
3.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MPA提前批面试申请表》原件在组织面试当天现场校验。
(二)资格审查、录取
报名资料提交后,学院会在7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审核未通过的学员,审核通过的学员不再单独通知;学院预估将在2021年9月中旬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六、学习费用
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为准;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网址:http://yjsc.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网址:http://mpa.zufe.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3号学渊楼213室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22732
电子信箱:mpa@zufe.edu.cn
附件【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MPA考生提前批面试申请表.doc】已下载451次
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以财经类人才培养享誉省内外,在浙江省内素有“会计师的摇篮”、“银行家的沃土”、“财税干部的黄浦军校”等美誉,连续13年招生分数线位列省属高校首位。浙财大MBA项目以执著的专业精神、权威的师资阵容,完善的学习体系,致力培育卓越管理人才,倾力打造“管理者的殿堂”!一、培养目标
坚持在通用办学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个性化、专业化发展道路,突出体现财经特色,培养具有扎实财务金融知识与能力的商界精英。专注培养“通政经、掌金融、精管理、济天下”的高级工商管理人才。
l 通政经:敏锐感知宏观政治、经济和社会之影响。
l 掌金融:熟练掌握前沿金融投资理论与实务知识。
l 精管理:通晓并善于运用工商企业管理基本规律。
l 济天下:心系家国社会,怀抱服务社会大众理想。
二、项目优势
l 财经特色,学科优势——财经MBA以培养专业型MBA为宗旨,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突出财经类专业课程设置,深受学生欢迎。
l 以人为本,因材施教——设置普通MBA和金融MBA项目,精心设计课程体系,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学生需要。
l 快乐学习,精彩体验——设置学前模块和集中班,有效规划时间,减轻学习负担,推行快乐管理,使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管理真谛。
l 名校联手,彰显非凡——聘请国内外知名高校一流学者授课,使学生有机会接受到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
l 国际视野,中西合璧——组织学生赴欧美、亚洲等国进行短期游学,在国外高校聆听大师教诲,参观当地知名企业,感受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丰富多彩的异域文化。
三、课程体系
l 素质模块:团队管理、职业测评与规划、管理沟通、领导力体验、创意思维与战略视野
l 知识模块:管理经济学、财务会计、公司理财、组织行为学、战略管理、营销管理、运营管理
l 能力模块: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企业税收筹划、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创业管理、大数据挖掘与应用、金融投资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管理等
l 实训模块:掘金之旅、管理高尔夫、ERP沙盘实训、证券期货投资实务、企业经验决策模拟等
l 实践模块:财经论道、商学讲堂、聚业沙龙、移动课堂、境外访学、校友俱乐部
四、学习年限
采用不脱产教学模式。学制为2.5年,最长至4.5年内完成答辩,申请学位。
五、学历学位
研究生修满48学分,按要求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
六、报考条件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l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l 2022年8月31日止,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以上时间的计算全部是从毕业到录取入学的时间)。
l 年龄不限。
l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网上报名
l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l 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底,每天9:00-22:00。
l 正式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l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
l 准考证下载:2021年12月
l 初试时间:2021年12月
l 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l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n 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n 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22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以免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
n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是属于一区高校。
n 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现场确认
11月会进行现场确认,采用网上确认的形式。具体形式依照当年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来定。
九、复试
l 时间:2022年4月。
l 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为国家A类线。
l 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我校MBA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浙江财经大学MBA学院网站2022年复试公告为准。
十、体检
考生根据复试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十一、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十二、学习费用
全程8.5万元(经省发改委价格处批复)。
十三、联系方式
l 网 址:mba.zufe.edu.cn
l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3号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MBA学院学渊楼4楼
l 邮 编:310012
l 招生热线:0571-88922888金老师、88922789周老师(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l 电子邮箱:mbazs@z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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