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39: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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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进行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52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92名,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60名。
三、招生方式
2021年全日制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培养类型
分两种类型:
(一)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均以“100”开头)
医学学术性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均以“105”开头)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具有本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专科临床实践技能、熟悉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心理学和社会知识的临床医师为目标,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或“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六、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心理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心理健康要求,能够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三)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境外所获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2、全日制在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取得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申请,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达到我校要求的英语水平。
(六)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研究生毕业专业相同。应届毕业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否合格以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2、临床医学、中医硕士学术性学位研究生,本科须为全日制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且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
3、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医师,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作要求,但须符合1、2款要求,且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相同。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原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1号)文件要求,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毕业研究生,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作要求,但须符合1、2、3款要求,同时须获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为3至8学年。
八、报名及提交材料方式
(一)请考生5月1日-10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注册登录进行网上信息提交和下载填写相应的表格。相应表格也可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学院)网页(http://yjsxy.xjm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二)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及填写个人信息(切记:仅限报考一名相关专业的导师)。考生报名前请查看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1、专业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2)。网报时务必将导师姓名及报考学院填写在考生备用信息栏内(网上报名流程见附件2)。凡不符合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方式: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费全部采用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逾期不提交报名材料及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信息,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
(四)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提交的审核材料(PDF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并发送至各学院指定的邮箱: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历届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地(无工作单位)审查并签章);
3.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见附件3);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在职研究生仅需提供硕士学位证扫描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6.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4);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9.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等;
10.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报告等);
11.考生须根据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2.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支撑材料,录取后博士新生报到时,验证所有证书原件。
九、考核方式
我校2021年拟采用线上远程网络面试,拟定使用教育部开发的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或者腾讯、钉钉等软件,各学院5月20日左右完成考核,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通知为准。对考生的线上远程网络面试要求同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要求(见附件5)。
十、选拔与录取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录取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6)。选拔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安排参见各招生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2、博士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体检和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十二、学费
我校各专业学费具体以《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为标准执行。
十三、奖学金和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学校奖助贷体系,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十五、其他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核实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退还报名费。
2、报考前请考生确认报考的学位类型,专业学位代码为105XXX,其余代码为学术学位。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提交后将不予更改。
3、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务必严格按要求如实填报各信息,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信息须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分清门类,准确填写各代码和名称。因为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结束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及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1)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
2)复查体检不合格;
3)提供的原始材料不真实;
4)应届毕业生在博士入学报到时未获得硕士学位;
5)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应届考生在博士入学前未能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入学三个月内复查不合格。
5、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所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考生的报名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十六、如在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七、招生咨询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在相应的时间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新疆医科大学(http://www.xjmu.edu.cn/)或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首页(http://yjsxy.xjmu.edu.cn/)。
(二)咨询电话: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备注
基础医学院 杜老师 13899828379 3236039695@qq.com  
公共卫生学院 闫老师 13579939479 539960230@qq.com  
药学院 陈老师 0991-2110356 1160225070@qq.com  
中医学院(含附属中医医院) 刘老师 13139912104 274514273@qq.com
812182963@qq.com
中医学院
郭老师 0991-5565907 546521042@qq.com 第四临床医学院
护理学院 杜老师 0991-2110346 290503951@qq.com  
口腔医学院 马老师 0991-4362628 87885339@qq.com  
儿科学院 张老师 13579426801 46190667@qq.com  
临床医学院(含附属医院及非隶属医院) 萨拉老师 13609902087 xjmuyfyyjs@126.com
1274283548@qq.com
第一临床医学院
李老师 13565832063 31401013@qq.com 第二临床医学院
董老师,张老师 0991-7968169 506069215@qq.com
329825860@qq.com
第三临床医学院
古丽老师 0991-2638013 630506885@qq.com 第六临床医学院
龙老师 0991-8562285 459897823@qq.com 自治区人民医院
丁老师 0991-4992029 476629254@qq.com 新疆军区总医院
研究生学院 穆老师、刘老师 0991-2110117 xyyjszb@16..com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流程
3.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
4.新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书
5.远程网络复试要求
6.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
研究生学院2021年4月29日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进行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方面具有创造性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分两种类型:
(一)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均以“100”开头)
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均以“105”开头)
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本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重点加强从事专科相关临床实践技能训练、熟悉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心理学和社会知识,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或“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医疗事业献身的奉献精神。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在 2019年 11 月1 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体检要求,能够保证在校正常学习,原则上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必须为全日制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且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博士入学报到时必须提供)。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内。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为3至8学年。
五、报名方式
(一)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填报志愿及填写个人信息。考生报名前请查看新疆医科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1:学术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2:专业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网报时须将导师姓名写在考生备用信息1栏内,专业基础课具体名称写在备用信息2专业课具体名称写在备用信息3(见附件2: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流程
(二)报名方式: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费全部采用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逾期不提交报名材料及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信息,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
(三)请考生于2019年12月12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考生注册登录进行网上信息提交和下载填写相应的表格。相应表格也可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学院)网页(http://yjsxy.xjmu.edu.cn/)下载中心下载。如遇网站维护,也可登陆新疆医科大学首页中通知公告下载查询(http://www.xjmu.edu.cn/)。
六、现场确认
(一)时间 :2020年1月3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7:30。
(二)地点:新疆医科大学体育馆。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
1、网报成功后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历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2、须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分别填写《新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书》(见附件3)。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后博士新生报到时提交)、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价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注意: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请尽快向就读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咨询。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能提供者,将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凡上述材料和照片提交齐全者,研究生处(学院)招生办即可开通网上打印准考证功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一律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本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考试科目:①公共外语(含听力);②专业基础课;③专业课(各学科、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时间:初试时间在2020年3月初(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准)。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准。
(二)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采取笔试、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报考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复试具体通知拟在2020年4月下旬公布,具体时间请在初试后登陆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学院)网页查看。
九、录取
根据考生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生本人提供的报考材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其他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核实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退还报名费。
2、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务必严格按要求如实填报各信息,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信息须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分清门类,准确填写各代码和名称。因为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结束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及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应届毕业生在博士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3)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应届考生在博士入学前未能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
4、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所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考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6、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十一、学费
我校各专业学费具体以《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为标准执行。
十二、奖学金和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学校奖助贷体系,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同时学校对学术有突出创新学生给予奖励。
十三、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十四、招生咨询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上发布,如考试通知、初试成绩、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等。请各位考生在相应的时间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新疆医科大学(http://www.xjmu.edu.cn/)或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首页(http://yjsxy.xjmu.edu.cn/)。
(二)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学院)招生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0991-4365220
、如在2020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一、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方式: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普通招考、推荐免试和“5+3”一体化(医学长学制)三种招生方式。
(二)招生计划:2022年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规模不超过总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及本校医学长学制人数以最终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最终录取人数我校将在2021年11月公布)。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计划,后期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接收推免人数、医学长学制人数及报考情况做适当调整。医疗人才“组团式”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具体以复试时相关通知为准。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二)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仅招收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和护理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培养类型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授予医学、理学、法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
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专业范围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代码为“1051**、105200、1057**”)
具体培养类型所含专业请查看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除满足教育部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如发现考生伪造或隐瞒真相,因不符合《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试、现场确认、复试、录取或新生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应届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同等学力人员仅限于报考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民族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513)及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11**,105400)。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务必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前联系报考学院提供相关证明。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应遵守教育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规定,违约者不得报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放射肿瘤学(105122)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放射影像学(105123)、超声医学(105124)及核医学(10512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儿科学(105102)、儿外科学(105112)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00):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4.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对于报考我校临床类专业学位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全脱产学习。
(七)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
五、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校设报考点,只接受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吐鲁番市等地报考新疆医科大学的考生,报考点代码为:6510,学校代码为:10760。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准考、复试和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①请特别注意“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时,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建议应届生填写家庭所在地地址),认真填写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并在填写家庭成员时写清家庭成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④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6.报考点的选择要慎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相关公告要求的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四)初试科目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数学、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五)自命题综合科目涵盖内容
1.基础医学综合(618):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
2.卫生综合(353):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
3.卫生管理综合(611):卫生事业管理、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管理学基础。
4.药学综合(349):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
5.护理综合(308):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6.健康管理综合(617):健康服务与管理导论、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技能、管理学基础。
7.口腔综合(352):口腔内科学、口外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8.维医药综合(613):维医基础理论、维医方剂学、维药学、维医内科学、维医皮肤病学。
9.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50):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10.中医综合(616):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药学。
11.西医综合(615):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六)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
1.基础医学:病理学、生理学。
2.护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理学。
3.民族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513):维医基础理论、维医诊断学。
七、复试
(一)复试一般在4月初进行。
(二)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校执行二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此类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户籍和就业单位等相关证明材料。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录取)类别(定向就业)等报考信息以上传“研招网”的数据为准,后期不允许修改。
(三)复试前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仅应届生提供)等报名材料原件,报考资格不符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复试内容主要为外语听说能力、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综合能力考核等。
(六)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应届本科生参加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等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历届考生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符合我校录取规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规定建立学校奖助贷体系,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
十二、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我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定向就业学生毕业后须回原单位工作,我校不负责就业手续办理。近3年来,新疆医科大学每年毕业约11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每年整体就业率超过90%,其中85%的毕业生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就业。
十三、其他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件1)。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宿舍分别坐落于雪莲山校区、新医路校区及招生学院。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新疆医科大学或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上发布,如考试通知、初试成绩、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调剂信息、拟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等。请各位考生在相应的时间登录官网查询,我们不再另行通知。网址:新疆医科大学(http://www.xjmu.edu.cn/)或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首页(http://yjsxy.xjmu.edu.cn/)。
(四)如在2022年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五)学校地址
1.雪莲山校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
2.新医路校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
对本简章目录有不明之处,敬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招生学院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 2110117,新疆医科大学各招生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咨询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欢迎愿献身医学事业的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六)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
    1.基础医学:病理学、生理学。
    2.护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理学。
    3.民族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513):中医基础理论(维医方向)、中医诊断学(维医方向)。
    七、复试
    (一)复试一般在4月初进行。
    (二)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校执行二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此类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户籍和就业单位等相关证明材料。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前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仅应届生提供)等报名材料原件,报考资格不符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复试内容主要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综合能力考核等。
    (六)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应届本科生参加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等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历届考生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符合我校录取规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规定建立学校奖助贷体系,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同时学校对学术有突出创新学生给予一定奖励。
    十二、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我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定向就业学生毕业后须回原单位工作,我校不负责就业手续办理。近3年来,新疆医科大学每年毕业约11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每年整体就业率超过90%,其中85%的毕业生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就业。
    十三、其他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件2)。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宿舍分别坐落于雪莲山校区、新医路校区及招生学院。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新疆医科大学或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上发布,如考试通知、初试成绩、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调剂信息、拟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等。请各位考生在相应的时间登录官网查询,我们不再另行通知。网址:新疆医科大学(http://www.xjmu.edu.cn/)或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首页(http://yjsxy.xjmu.edu.cn/)。
    (四)如在2021年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五)学校地址
    1.雪莲山校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
    2.新医路校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
    对本简章目录有不明之处,敬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招生学院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2110117,新疆医科大学各招生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欢迎愿献身医学事业的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一、培养目标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科学作风严谨,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掌握公共英语,并通过国家六级〔四级〕考试。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专业论文。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教学、医疗和科研实践的学习。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主要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医学、理学、法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051**,105200,1057**”):主要以培养高级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合格者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按照国家要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合格者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2.公共卫生硕士(专业代码为“105300):为公共卫生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机构、检验检疫等机构培养具有扎实的预防医学知识,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专门人才。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3.护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05400):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护理学专业知识,具有合格的临床专科护理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的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对下级护士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专科领域的临床工作水平。授予“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4.药学硕士(专业代码为“105500):培养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5.中药学硕士(专业代码为“105600):培养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授予“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6.工程硕士(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为086000):为我国医药企业、医药事业单位、政府医药管理部门培养从事药品制造、新工艺、新设备、新品种的开发、放大和设计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授予“工程硕士(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仅招收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和护理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分别为“105300”,“105400”)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达到毕业要求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颁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上注明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安排住宿, 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回原单位就业(无派遣证)。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仅限于报考基础医学、民族医学“学术学位”、护理学专业):
1)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应届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在通过初试后,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5. 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
如发现考生伪造或隐瞒真相,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录取或新生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 我校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由本科就读学校提供所学专业证明,新疆医科大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即可)。
2.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要求,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者,必须取得相关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3.具有全日制专升本学历的考生,专科与本科毕业专业与研究生报考专业必须一致。
4.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及高年资临床医师原则上不得报考,可报考医学学术学位专业。
5.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必须一致。其中: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五年制本科专业毕业仅可分别报考本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眼视光医学仅可报考眼科学专业学位;精神医学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医学检验专业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1.网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二)网上报名须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3.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 ①请特别注意“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 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 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并且到 2020年7月中旬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⑤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4.报考点的选择要慎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5.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新疆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新疆医科大学 xx 学院 xx 级xx班”。新疆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新疆医科大学”。“本人联系电话”栏可多填,以便于联系。
   8.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
   9.新疆医科大学正式职工(包括六所附属医院)报考的,在“备用信息”填上“新疆医科大学职工”和工作证编号。 “档案单位”填“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或“新疆医科大学 xx 附属医院人事科”。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新疆医科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自行关注有关省网报公告的特殊要求,按时网上缴费。
五、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特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现场确认,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生现场确认持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
(四)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名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如已入学取消学籍。
六、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四)复试在3月底进行。
(五)初试科目中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统一命题,自命题科目内容详见第七条。
七、自命题考试科目
(一)卫生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二)药学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天然药物化学。
(三)化学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四)口腔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五)卫生管理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卫生事业管理学、管理学基础、组织行为学、医院管理学。
(六)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七)护理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专业基础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九)维医药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维医方剂学、维医成药学、维医内科学、维医皮肤病学、维医妇科学。
(十)哈医药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哈萨克医学基础理论、哈萨克医学诊断学、哈萨克医学内科学、哈萨克医学药物学。
(十一)生理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二)生物化学与医学分子生物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理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三)遗传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四)西医综合(自命题)试题涵盖课程: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十五)基础医学综合试题涵盖课程: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解剖学、组织学。
(十六)中医综合(自命题)试题涵盖课程: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药学。
(十七)健康管理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健康管理学、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技能、职业健康服务与管理。
八、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
基础医学:病理学、生理学。
护理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
民族医学(维医药方向):维医基础理论、维医诊断学。
民族医学(哈医药方向):哈萨克医学基础理论、哈萨克医学药物学。
九、奖学金和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规定,建立学校奖助贷体系,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同时学校对学术有突出创新学生应给予一定奖励。
十、 毕业就业
近3年来,新疆医科大学每年毕业约11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每年整体就业率超过90%,其中85%的毕业生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就业。
十一、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 3-6年
十二、其他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具体以《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为标准执行。



新疆医科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 硕士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博士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备注
法学 5800   思想政治教育
理学 580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
医学 7000 9000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中药学、药学
管理学 5800   公共管理

新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 层次 全日制统招生学费(元/生/学年) 专业分类
医学类 硕士 8000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民族医学
工程 硕士 6000 生物与医药
学科 层次 非全日制统招生学费(元/生学年) 专业分类
医学类 硕士 10000 公共卫生、护理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宿舍分别坐落于新校区、新医路校区及培养单位。
(三)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发布,如考试通知、初试成绩、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调剂信息、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等。请各位考生在相应的时间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查询,我们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新疆医科大学(http://www.xjmu.edu.cn/)或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首页(http://yjsxy.xjmu.edu.cn/)。
(五)如在2020年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
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敬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91-4365220,传真电话:0991-4314513
欢迎愿献身医学事业的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一、培养目标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科学作风严谨,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掌握公共英语,并通过国家六级〔四级〕考试。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专业论文。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教学、医疗和科研实践的学习。
二、培养类型
分两种类型:
(一)学术学位:主要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医学、理学、法学硕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均以“105”开头)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以培养高级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合格者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按照国家要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合格者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2.公共卫生硕士:为公共卫生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机构、检验检疫等机构培养具有扎实的预防医学知识,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专门人才。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3.药学硕士:培养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4.中药学硕士:培养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授予“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5.护理硕士: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护理学专业知识,具有合格的临床专科护理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的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对下级护士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专科领域的临床工作水平。授予“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6.工程硕士(制药工程):为我国医药企业、医药事业单位、政府医药管理部门培养从事药品制造、新工艺、新设备、新品种的开发、放大和设计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授予“工程硕士(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四、统招统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而且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
(1)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复试时加试的两门业务课合格;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 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7.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发现考生伪造或隐瞒真相,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录取或新生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由本科就读学校提供所学专业证明,新疆医科大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即可)。
2. 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要求,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者,必须取得相关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3.具有全日制专升本学历的考生,专科与本科毕业专业与研究生报考专业必须一致。
4.本科结业生,未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的专科生、成教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均不得报考。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以及高年资临床医师不建议报考,可报考医学学术学位专业。
5. 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必须一致。其中: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五年制本科专业毕业仅可分别报考本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眼视光医学仅可报考眼科学专业学位;精神医学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医学检验专业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五、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考条件,复试阶段还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1.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 9 月 24日至 9 月 27日,每天 9:00-22:00。
(三)请在网报时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如网报后随意更改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收不到录取通知书和紧急通知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网上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五)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请尽快向就读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咨询。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准考证下载时间和初试时间
(一)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七、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复试时间在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详见网站
(三)初试科目中统考科目有政治、外国语、数学、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统一命题,自命题科目内容详见第八条。
八、初试自命题考试内容
(一)卫生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二)药学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天然药物化学;
(三)化学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四)口腔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五)卫生管理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卫生事业管理学、管理学基础、组织行为学、医院管理学;
(六)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七)护理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础科目为:伦理学;
(九)维医药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维医方剂学、维医成药学、维医内科学、维医皮肤病学、维医妇科学;
(十)哈医药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哈萨克医学基础理论、哈萨克医学诊断学、哈萨克医学内科学、哈萨克医学药物学;
(十一)生理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二)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理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三)遗传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四)西医综合(学术)试题涵盖科目: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十五)中医综合(学术)试题涵盖科目: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药学;
(十六)健康管理综合试题覆盖科目:健康管理学、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技能、职业健康服务与管理;
九、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人员指:高职高专毕业生、成教应届本科生、本科结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临床医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
口腔医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
药学专业:统计学、药理学。
预防医学专业:卫生毒理学、流行病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流行病学、卫生事业管理。
基础医学:病理学、生理学。
中医学:内经、伤寒。
中药学:中药学、中药化学。
护理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
民族医学(维医药方向):维医基础理论、维医诊断学。
民族医学(哈医药方向):哈萨克医学基础理论、哈萨克医学药物学。
政治思想教育: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
十、奖学金和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学校奖助贷体系,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同时学校对学术有突出创新学生给予奖励。
十一、毕业就业
近3年来,新疆医科大学每年约10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每年整体就业率超过90%;约80%的毕业生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就业。
十二、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脱产3年。
十三、其他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具体以《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为标准执行。





新疆医科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 硕士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博士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备注
法学 5800   思想政治教育
理学 580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
医学 7000 9000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中药学、药学
管理学 5800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

新疆医科大学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 层次 全日制统招生学费(元/生/学年) 专业分类
医学类 硕士 8000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民族医学、制药工程
学科 层次 非全日制统招生学费(元/生学年) 专业分类
医学类 硕士 10000 公共卫生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宿舍分别坐落于校本部以及北校区。
(三)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发布,如考试通知、初试成绩、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调剂信息、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等。请各位考生在相应的时间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查询,我们不再另行通知。网址:新疆医科大学(http://www.xjmu.edu.cn/)。
(五)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敬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91-4365220,传真电话:0991-4314513
欢迎愿献身医学事业的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一、培养目标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科学作风严谨,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掌握公共英语,并通过国家六级〔四级〕考试。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专业论文。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教学、医疗和科研实践的学习。
二、培养类型
分两种类型:
(一)学术学位:主要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医学、理学、法学硕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均以“105”开头)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以培养高级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合格者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按照国家要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合格者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2.公共卫生硕士:为公共卫生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机构、检验检疫等机构培养具有扎实的预防医学知识,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专门人才。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3.药学硕士:培养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4.中药学硕士:培养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授予“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5.护理硕士: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护理学专业知识,具有合格的临床专科护理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的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对下级护士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专科领域的临床工作水平。授予“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6.工程硕士(制药工程):为我国医药企业、医药事业单位、政府医药管理部门培养从事药品制造、新工艺、新设备、新品种的开发、放大和设计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授予“工程硕士(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四、统招统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而且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
(1)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复试时加试的两门业务课合格;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 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7.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发现考生伪造或隐瞒真相,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录取或新生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由本科就读学校提供所学专业证明,新疆医科大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即可)。
2. 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要求,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者,必须取得相关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3.具有全日制专升本学历的考生,专科与本科毕业专业与研究生报考专业必须一致。
4.本科结业生,未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的专科生、成教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均不得报考。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以及高年资临床医师不建议报考,可报考医学学术学位专业。
5. 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必须一致。其中: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五年制本科专业毕业仅可分别报考本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眼视光医学仅可报考眼科学专业学位;精神医学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医学检验专业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五、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考条件,复试阶段还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1.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 9 月 24日至 9 月 27日,每天 9:00-22:00。
(三)请在网报时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如网报后随意更改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收不到录取通知书和紧急通知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网上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五)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请尽快向就读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咨询。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准考证下载时间和初试时间
(一)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七、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复试时间在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详见网站
(三)初试科目中统考科目有政治、外国语、数学、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统一命题,自命题科目内容详见第八条。
八、初试自命题考试内容
(一)卫生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二)药学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天然药物化学;
(三)化学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四)口腔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五)卫生管理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卫生事业管理学、管理学基础、组织行为学、医院管理学;
(六)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七)护理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础科目为:伦理学;
(九)维医药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维医方剂学、维医成药学、维医内科学、维医皮肤病学、维医妇科学;
(十)哈医药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哈萨克医学基础理论、哈萨克医学诊断学、哈萨克医学内科学、哈萨克医学药物学;
(十一)生理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二)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理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三)遗传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四)西医综合(学术)试题涵盖科目: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十五)中医综合(学术)试题涵盖科目: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药学;
(十六)健康管理综合试题覆盖科目:健康管理学、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技能、职业健康服务与管理;
九、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人员指:高职高专毕业生、成教应届本科生、本科结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临床医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
口腔医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
药学专业:统计学、药理学。
预防医学专业:卫生毒理学、流行病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流行病学、卫生事业管理。
基础医学:病理学、生理学。
中医学:内经、伤寒。
中药学:中药学、中药化学。
护理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
民族医学(维医药方向):维医基础理论、维医诊断学。
民族医学(哈医药方向):哈萨克医学基础理论、哈萨克医学药物学。
政治思想教育: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
十、奖学金和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学校奖助贷体系,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同时学校对学术有突出创新学生给予奖励。
十一、毕业就业
近3年来,新疆医科大学每年约10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每年整体就业率超过90%;约80%的毕业生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就业。
十二、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脱产3年。
十三、其他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具体以《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为标准执行。





新疆医科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 硕士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博士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备注
法学 5800   思想政治教育
理学 580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
医学 7000 9000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中药学、药学
管理学 5800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

新疆医科大学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 层次 全日制统招生学费(元/生/学年) 专业分类
医学类 硕士 8000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民族医学、制药工程
学科 层次 非全日制统招生学费(元/生学年) 专业分类
医学类 硕士 10000 公共卫生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宿舍分别坐落于校本部以及北校区。
(三)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发布,如考试通知、初试成绩、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调剂信息、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等。请各位考生在相应的时间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查询,我们不再另行通知。网址:新疆医科大学(http://www.xjmu.edu.cn/)。
(五)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敬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91-4365220,传真电话:0991-4314513
欢迎愿献身医学事业的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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