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27:1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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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西安石油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学校学科特色鲜明,针对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实力不断提升。学校建有28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地,1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5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形成了油气勘探理论技术与工程应用等7大特色优势科研领域。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紧跟学术前沿,具有国际学术视野,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和跨文化能力,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三、招生方式
我校实行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的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或诚信不良记录。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仅招收读博期间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招生体检要求。
5.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以下报名手续,否则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2021年3月6日—2021年4月6日)
拟报考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个人原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有权要求考生随时提供学籍、学历或学位认证证明。
2.现场确认(2021年4月1日— 2021年4月9日)
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提交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报考信息确认,逾期将不再受理。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该表由研招网生成,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西安石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3)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附件2);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培养单位校级主管部门盖章有效);
(5)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生提供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证书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所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西安石油大学拟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意向表(附件3)。
六、考试与评价
考试与评价过程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复试由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负责实施。
1.初试(2021年4月17日—2021年4月18日)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科目包括英语和2门业务课,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按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学校备案后组织实施。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七、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体检合格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八、学制
入学时间为2021年9月。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含休学)。
九、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10000元/年。
2.奖助体系
符合相关要求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我校奖助体系:
(1)优秀生源奖学金: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对应学科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及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每生20000元;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我校的优秀学生,每生10000元。
(2)国家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每生30000元。
(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3000元。
(4)学业奖学金:经导师确认,每生每年18000元。
(5)科研补助:经费来源于导师科研经费,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0元。
(6)研究生创新实践计划资助:创新实践计划设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技作品、创业培育、社会调研、实验设计、学术交流等7类。
(7)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十、专业目录
详细信息见《西安石油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yjs.xsyu.edu.cn/info/1063/4328.htm)。
十一、其他说明
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以及教育部门的相关安排,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如受疫情影响导致现场确认、初试及复试时间变动,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考试信息。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05
学校名称:西安石油大学
网 址:http://yjs.xsyu.edu.cn/
联 系 人:闫老师 杨老师 倪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328 029-88382673
电子邮箱:yanzb@xsy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雁塔校区第二教学楼902室
西安石油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学校学科特色鲜明,针对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实力不断提升。建有2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3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形成了油气勘探理论技术与工程应用等7大特色优势科研领域。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紧跟学术前沿,具有国际学术视野,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和跨文化能力,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以下达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我校实行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的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或诚信不良记录。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仅招收读博期间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招生体检要求。
5.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所有报考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履行以下报名手续,否则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2020年3月9日—2020年4月10日)
拟报考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个人原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有权利要求考生随时提供学籍、学历或学位认证证明。
2.现场确认(2020年4月13日— 2020年4月22日)
所有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提交西安石油大学研招办,进行报考信息确认,逾期将不再接受其报考。考生应提交的报考材料如下:
(1)西安石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2)西安石油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3)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附件2);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有效);
(5)往届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6)所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西安石油大学拟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意向表(附件3)。
六、考试与评价
考试与评价过程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复试由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负责实施。
1.初试(2020年4月28日—2020年4月29日)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科目包括英语和2门业务课,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值为100分。
2.复试(2020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按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学校备案后组织实施。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七、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体检合格后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八、学制
入学时间为2020年9月。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含休学)。
九、学费、住宿及奖助体系
1.学费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10000元/年。
2.住宿
学生宿舍在雁塔校区,博士研究生单人单间,住宿费每间按2600元/学年收取。
3.奖助体系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享受我校奖助体系:
(1)优秀生源奖学金: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及中国科学院各个研究所,每生20000元;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我校的优秀学生,每生1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每生30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3000元。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经导师确认,每生每年18000元。
(5)科研补助:经费来源于导师科研经费,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0元。
(6)研究生创新实践计划资助:创新实践计划设置学术作品、科技作品、创业培育、社会调研、学术交流、学科竞赛等6类。
(7)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十、详细信息见《西安石油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他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未尽事宜请与研招办或学院联系。
十一、其他说明
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以及教育部门的相关安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如受疫情影响引起现场确认、初试及复试时间变动,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希望大家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备考。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05
学校名称:西安石油大学
学校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学校邮编:710065
部门网址:http://yjs.xsyu.edu.cn/
研招办联系人:闫高斌 杨沁宇 倪永良
研招办电话:029-88382328(传真) 029-88382673
研招办E-mail:yanzb@xsyu.edu.cn
研招办地址:雁塔校区第二教学楼902室
西安石油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学校学科特色鲜明,针对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实力不断提升。建有2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形成了油气勘探理论技术与工程应用等7大特色优势科研领域。学校拥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紧跟学术前沿,具有国际学术视野,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和跨文化能力,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以下达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我校实行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的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或诚信不良记录。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仅招收读博期间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招生体检要求。
5.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所有报考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履行以下报名手续,否则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19日)
拟报考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个人原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有权利要求考生随时提供学籍、学历或学位认证证明。
2.现场确认(2019年4月20日— 2019年4月28日)
所有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提交西安石油大学研招办,进行报考信息确认,逾期将不再接受其报考。考生应提交的报考材料如下:
(1)西安石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2)西安石油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3)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附件2);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有效);
(5)往届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6)所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西安石油大学拟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意向表(附件3)。
六、考试与评价
考试与评价过程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复试由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负责实施。
1.初试(2019年4月29日—2019年4月30日)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科目为:英语、2门业务课,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值为100分。
2.复试(2019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按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学校备案后组织实施。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七、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八、学制
入学时间为2019年9月。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含休学)。
九、学费、住宿及奖助体系
1.学费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10000元/年。
2.住宿
学生宿舍在雁塔校区,博士研究生单人单间,住宿费每间按2600元/学年收取。
3.奖助体系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享受我校奖助体系:
(1)优秀生源奖学金: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及中国科学院各个研究所,每生20000元;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我校的优秀学生,每生1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每生30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3000元。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经导师确认,每生每年20000元。
(5)科研补助:经费来源于导师科研经费,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0元。
(6)研究生创新实践计划资助:创新实践计划设置学术作品、科技作品、创业培育、社会调研、学术交流、学科竞赛等6类。
(7)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十、详细信息见《西安石油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他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未尽事宜请与研招办或学院联系。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05
学校名称:西安石油大学
学校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学校邮编:710065
部门网址:http://yjs.xsyu.edu.cn/
研招办联系人:高 辉 杨沁宇
研招办电话:029-88382328(传真)029-88382673
研招办E-mail:yanzb@xsyu.edu.cn
研招办地址:雁塔校区第二教学楼902室
西安石油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西安石油大学于1990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1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99年获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授予资格;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单位;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2013年获批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9年获批成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
学校学科特色鲜明,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具有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研究生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现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2011年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是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学校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1个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7个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1个陕西省普通高校社会科学特色建设项目。学校现有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4300余人,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50余人。
西安石油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v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v 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0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2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6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v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和项目管理(代码:125602)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1-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我校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
v 报 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照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我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待定,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v 打印准考证
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v 考 试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v 基本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
1.基本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艺术设计领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2.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汉语国际教育、翻译、体育:10000元/年;
会计(MPAcc):12000元/年;
艺术设计:15000元/年。
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汉语国际教育、翻译、体育:10000元/年;
艺术设计:15000元/年;
项目管理、工商管理(MBA):18000元/年;
会计(MPAcc):20000元/年;
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00元/年。
注:联合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照联合培养协议执行。
v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
2.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发放对象为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包括非脱产学习、有固定工资收入、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未全部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
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学业奖学金 8000 元,二等学业奖学金 5000 元,三等学业奖学金 3000 元。
(2)王涛英才奖学金:20000元/年,获奖名额以当年通知文件为准。
(3)中石油奖学金:6000元/年,获奖名额以当年通知文件为准。
学 校 代 码:10705 学 校 名 称:西安石油大学
学 校 地 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 政 编 码: 710065
部 门 网 址:http://yjs.xsyu.edu.cn/
研招办联系人:闫老师 倪老师 杨老师
研招办电话:(029)88382328(传真)
研招办E-mail:yanzb@xsyu.edu.cn
研招办地址:雁塔校区第二教学楼902室
西安石油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石油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西安石油大学于1990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1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99年获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授予资格;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单位;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2013年获批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9年获批成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
学校学科特色鲜明,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具有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研究生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现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2011年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是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学校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1个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7个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1个陕西省普通高校社会科学特色建设项目。学校现有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50余人。
西安石油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v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v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5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5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1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6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v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和项目管理(代码:125602)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1-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我校欢迎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
v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照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我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拟定为2020年11月上旬,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v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v考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v基本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
1.基本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艺术设计领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2.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艺术设计、会计(MPAcc):12000元/年;
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部分专业收费标准正在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将在物价部门备案后,予以公布。
注:联合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照联合培养协议执行。
v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
2.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发放对象为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包括非脱产学习、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未全部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
3.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学业奖学金、行业奖学金和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具体评选要求和奖励标准按照学校当年下发的文件执行。
学校代码:10705学校名称:西安石油大学
学校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邮编:710065
部门网址:http://yjs.xsyu.edu.cn/
研招办联系人:闫老师倪老师杨老师
研招办电话:(029)88382328(传真)
研招办E-mail:yanzb@xsyu.edu.cn
研招办地址:雁塔校区第二教学楼9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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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陕西省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西安石油大学,英文名称为Xi’an Shiyou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705,学校是由国家设立、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中央与地方共建的西北地区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第四条 学校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邮政编码为710065;鄠邑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大道18号,邮政编码为710300。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证书:凡具有西安石油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纪委书记、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各院(部、系)院长(主任)、教务处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及有效监督,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纪委监察处、本科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四条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对享受教育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第十八条江苏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选测科目中的必修科目等级,若相同则比较另一门选测科目,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条 俄语专业仅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和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六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如有变动,以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本科新生奖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塔里木油田奖学金、辽河油田奖学金、杰瑞奖学金、陕西燃气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腾辉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学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陕西省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审查或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9)88382310、(029)88382299;传真为(029)88382304;电子邮箱为zhshban@xsyu.edu.cn;咨询QQ为800118123 2719290494;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zb.xsyu.edu.cn;通信地址为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为710065。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陕西省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西安石油大学,英文名称为Xi’an Shiyou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705,学校是由国家设立、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中央与地方共建的西北地区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第四条 学校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邮政编码为710065;鄠邑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大道18号,邮政编码为710300。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证书:凡具有西安石油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纪委书记、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各院(部、系)院长(主任)、教务处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及有效监督,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纪委监察处、本科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四条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对享受教育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第十八条江苏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选测科目中的必修科目等级,若相同则比较另一门选测科目,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条 俄语专业仅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和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六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如有变动,以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本科新生奖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塔里木油田奖学金、辽河油田奖学金、杰瑞奖学金、陕西燃气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腾辉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学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陕西省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审查或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9)88382310、(029)88382299;传真为(029)88382304;电子邮箱为zhshban@xsyu.edu.cn;咨询QQ为800118123 2719290494;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zb.xsyu.edu.cn;通信地址为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为710065。
西安石油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陕西省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西安石油大学,英文名称为Xi’an Shiyou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705,学校是由国家设立、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中央与地方共建的西北地区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第四条 学校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邮政编码为710065;鄠邑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大道18号,邮政编码为710300。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证书:凡具有西安石油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纪委书记、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各院(部、系)院长(主任)、教务处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及有效监督,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纪委监察处、本科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四条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对享受教育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第十八条江苏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选测科目中的必修科目等级,若相同则比较另一门选测科目,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条 俄语专业仅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和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六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如有变动,以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本科新生奖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塔里木油田奖学金、辽河油田奖学金、杰瑞奖学金、陕西燃气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腾辉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学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陕西省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审查或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9)88382310、(029)88382299;传真为(029)88382304;电子邮箱为zhshban@xsyu.edu.cn;咨询QQ为800118123 2719290494;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zb.xsyu.edu.cn;通信地址为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为710065。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陕西省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西安石油大学,英文名称为Xi’an Shiyou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705,学校是由国家设立、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中央与地方共建的西北地区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第四条 学校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邮政编码为710065;鄠邑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大道18号,邮政编码为710300。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证书:凡具有西安石油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纪委书记、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各院(部、系)院长(主任)、教务处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及有效监督,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纪委监察处、本科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四条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对享受教育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第十八条江苏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选测科目中的必修科目等级,若相同则比较另一门选测科目,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条 俄语专业仅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和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六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如有变动,以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本科新生奖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塔里木油田奖学金、辽河油田奖学金、杰瑞奖学金、陕西燃气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腾辉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学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陕西省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审查或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9)88382310、(029)88382299;传真为(029)88382304;电子邮箱为zhshban@xsyu.edu.cn;咨询QQ为800118123 2719290494;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zb.xsyu.edu.cn;通信地址为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为7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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