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56:4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天津理工大学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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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招生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是指学校不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导师、学院及专家组进行考核的选拔方式。
根据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到校考试或面试的时间有可能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申请人的学术道德、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学术专长的创新型人才。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
二、申请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入学报到时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申请人硕士学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年龄原则上未满40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1年9月1日及以后);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七)申请人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后方可申请;
(八)在职人员申请人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申请人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九)符合拟报考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三、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四、申请-考核程序
(一)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 3月9日-4月5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选择“天津理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缴费(230元/人),缴费成功方为有效报名。(请考生先确认报考资格,且跟报考导师联系确认同意报考后再进行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 申请人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后方可申请,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材料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将随时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二)材料审查
材料邮寄时间:预计4月5日-4月15日
具体时间安排、邮寄地址见各博士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招网报名确认后打印)
2.报考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1)《天津理工大学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报考导师需签字同意考生报考);
(2)《天津理工大学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个人文字陈述》;
(3)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正反面打印一页),推荐书必须为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撰写。推荐书撰写完成后(需推荐人手书),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4)《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5)《同意申请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证明》;
3.其它材料
(1)申请人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的正式成绩单1份(必须包括申请人需要完成的全部课程成绩),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中除标明为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全部要求为原件。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排序,专家推荐书请按照要求密封,附在最后。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将对初审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申请人可以在研招网下载《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英语统一笔试、综合考核、复试等环节。
(三)专业考核
采用英语成绩合格认定和综合考核、复试相结合的办法。
1.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1)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改革后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④第一作者在国际期刊发表英文高水平论文1篇。(注:高水平论文由各博士招生学院自行认定)
如有申请者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上述要求,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统一测试考试。
(2)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统一笔试
英语(不含听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综合考核
科目一:专业基础测试
科目二: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单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测试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综合考核时间、地点,见各博士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3.复试
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合格成绩不能录取。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按照所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
五、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申请人专业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监督及申诉
研究生督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考核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招生全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博士研究生导师不能接收亲属攻读本人博士研究生,且不能参加亲属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材料审查小组和专业考核小组。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申请人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受理申诉部门: 研究生院 纪检监察组
受理申诉电话:022-60215566 022-60216276
受理电子邮箱:jjc@tjut.edu.cn
七、其他说明
1.考生须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或未提前跟导师联系,导师不同意考生报考等情况,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考费、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确认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2.若发生申请人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申请人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调至学校,录取申请人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3.往届考生自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5天内需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寄到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4.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杨老师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2-60214447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罗老师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22-60216906
管理学院 朱老师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管理学院 022-60216989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2-60215100转8005
联系地址:天津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26号楼
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网站公布。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天津理工大学!
 
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审核”制。招生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申请—审核”制,是指学校不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导师、学院及专家组进行审核的选拔方式。
根据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到校考试或面试的时间有可能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通知。
(2020年天津理工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申请人的学术道德、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学术专长的创新型人才。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
二、申请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
2.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或毕业证);
3.仅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英语水平通过CET-6(拥有CET-6合格证书或CET-6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福成绩达到75 分或雅思总成绩达到6.0 分。
中文核心期刊源或EI正刊或SCI检索源或SSCI检索源公开发表论文1篇。(发表和录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境外所获得学位只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三)申请人硕士学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及以后);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七)申请人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后方可申请;
(八)在职人员申请人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申请人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九)符合拟报考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三、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四、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 2月17日-3月29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选择“天津理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缴费(230元/人),缴费成功方为有效报名。(请考生先确认报考资格,且跟报考导师联系确认同意报考后再进行缴费。)
   (二)审核阶段
1.材料审核:
材料邮寄时间:3月30日-4月6日
邮寄地址:
学院 邮寄接收人员 邮寄地址 电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邢老师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2-60214447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22-60215808
管理学院 刘老师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管理学院
022-60214760
 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A.提交《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
B.《天津理工大学报考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1)《天津理工大学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报考导师需签字同意考生报考);
(2)《天津理工大学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个人文字陈述》;
(3)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正反面打印一页),推荐书必须为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撰写。推荐书撰写完成后(需推荐人手书),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4)《天津理工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5)《同意申请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证明》。
C.申请人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的正式成绩单1份(必须包括申请人需要完成的全部课程成绩),并加盖公章;
D.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E.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F.在职人员申请人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申请人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G.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中除标明为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全部要求为原件。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排序,专家推荐书请按照要求密封,附在最后。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将对初审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申请人可以在研招网下载《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英语统一笔试、综合考核、复试等环节。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4月13日8:00-11:00
现场确认地址:天津理工大学26号楼研究生院
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原件
3.专业审核:
采用英语成绩合格认定和综合考核、复试相结合的办法。
A.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1)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
④EI正刊或SCI检索源或SSCI检索源公开发表1篇英文文章,并被检索(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2)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统一笔试
英语统一笔试时间:4月13日 14:00-17:00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英语(不含听力),满分100分
B.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4月14日-4月17日
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一:专业基础测试
科目二: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单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测试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
C.复试
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合格成绩不能录取。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按照所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
五、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申请人专业审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监督及申诉
研究生督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审核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招生全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博士研究生导师不能接收亲属攻读本人博士研究生,且不能参加亲属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材料审核小组和专业审核小组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申请人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受理申诉部门: 研究生院    纪委、监察室
受理申诉电话:022-60215566 022-60216276
受理电子邮箱:jjc@tjut.edu.cn
七、其他说明
1.考生须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或未提前跟导师联系,导师不同考生报考等情况,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考费、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2.若发生申请人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申请人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调至学校,录取申请人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4.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将随时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5.往届考生自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5天内需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寄到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6.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奖助政策
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我校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A类5.1万元/人•年,B类4.5万元/人•年,C类3.9万元/人•年)。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新生奖学金1.8万元/人•年,第二学年及以后A类1.8万元/人•年,B类1.2万元/人•年)。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电话(传真): 022-60215566
附件【2.天津理工大学报考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普通招考).doc

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审核”制。招生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申请—审核”制,是指学校不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导师、学院及专家组进行审核的选拔方式。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申请人的学术道德、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学术专长的创新型人才。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

二、申请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

2.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或毕业证);

3.仅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英语水平通过CET-6(拥有CET-6合格证书或CET-6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福成绩达到75 分或雅思总成绩达到6.0 分。

B.中文核心期刊源或EI正刊或SCI检索源公开发表论文1篇。(发表和录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C.境外所获得学位只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三)申请人硕士学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七)申请人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后方可申请;

(八)在职人员申请人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申请人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九)符合拟报考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三、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四、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 2月26日-4月7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选择“天津理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缴费(230元/人),缴费成功方为有效报名。

(二)审核阶段

1.材料审核:

材料邮寄时间:4月1日-4月7日

邮寄地址:

学院 邮寄接收人员 邮寄地址 电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邢老师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2-60214447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22-60215808
管理学院 刘老师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管理学院
022-60214760

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A.提交《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

B.《天津理工大学报考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1)《2019年报考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天津理工大学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个人文字陈述》;

(3)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正反面打印一页),推荐书必须为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撰写。推荐书撰写完成后,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4)《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政治审查表》。

C.申请人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的正式成绩单1份(必须包括申请人需要完成的全部课程成绩),并加盖公章;

D.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E.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F.在职人员申请人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申请人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G.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中除标明为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全部要求为原件。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排序,专家推荐书请按照要求密封,附在最后。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将对初审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申请人可以在研招网下载《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英语统一笔试、综合考核、复试等环节。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14:00-17:00

现场确认地址:天津理工大学26号楼203室

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原件

3.专业审核:

采用英语成绩合格认定和综合考核、复试相结合的办法。

A.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1)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00分;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

④正式发表1篇英文期刊文章(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

(2)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统一笔试

英语统一笔试时间:4月16日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英语(不含听力),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申请人可于考试前一天到学校确认考场位置。

B.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4月17日-4月19日

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一:专业基础测试

科目二: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单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测试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

C.复试

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合格成绩不能录取。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按照所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

五、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申请人专业审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监督及申诉

研究生督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审核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招生全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博士研究生导师不能接收亲属攻读本人博士研究生,且不能参加亲属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材料审核小组和专业审核小组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申请人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受理申诉部门: 研究生院    纪委、监察室

    受理申诉电话:022-60215566 022-60216276

    受理电子邮箱:jjc@tjut.edu.cn

七、其他说明

1.若发生申请人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申请人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调至学校,录取申请人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3.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将随时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4.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奖助政策

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我校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A类5.1万元/人•年,B类4.5万元/人•年,C类3.9万元/人•年)。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新生奖学金1.8万元/人•年,第二学年及以后A类1.8万元/人•年,B类1.2万元/人•年)。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电话(传真): 022-60215566

附件【2.天津理工大学报考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普通招考).doc】
    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重点理工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我校各硕士招生专业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2020年我校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7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7人。2021年我校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待推免生录取结束后,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在中国科技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3.不能跨专业报考;
    4.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报考我校管理学院工程管理(125601)专业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以前毕业);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或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七)报考我校聋人工学院电子信息(085400)、艺术(135100)专业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听力障碍)。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艺术学院设计学(130500)、艺术(135100);聋人工学院电子信息(085400)、艺术(135100)”专业的外省市考生必须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40)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其他专业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招生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入学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报名前须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其他证明材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二)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报考我校聋人工学院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听力障碍)》;
    3.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居住证。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的报名考试。
    4.报考我校“艺术学院设计学(130500)、艺术(135100);聋人工学院电子信息(085400)、艺术(135100)”的考生无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
    5.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自考生提供自考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提供学生证。
    6.其他证明材料。
    (三)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六)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021年天津理工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不超过14:30)。
    注意: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要求执行。
    (五)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会计硕士(12530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聋人工学院面向听障学生单招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依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及公开
    (一)在复试阶段,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各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一)我校可接收推免硕士生,接收办法及专业见《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硕士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请随时关注我们网站的招生信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为准。
    (三)申诉渠道
    邮编:300384
    邮箱:jyjs@tjut.edu.cn
    电话(传真):022-602155666
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重点理工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0年我校各硕士招生专业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2019年我校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6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人。2020年我校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待推免生录取结束后,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在国家科技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3.不能跨专业报考;  
4.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报考我校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7年9月1日以前毕业);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或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七)我校可接收推免硕士生,接收办法及专业见《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硕士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设计学(130500)、艺术硕士(135100)”专业的外省市考生应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40)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其他专业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招生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按规定在研招网网上支付报名费。
(四)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材料。
三、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确定后对外公布。
(二)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现场确认时自考生携带自考的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携带学生证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020年天津理工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要求执行。
(五)工程管理硕士(12560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依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及公开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未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请随时关注我们网站的招生信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为准。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咨询请拨打各学院招生电话。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yjs.tjut.edu.cn/info/1016/2005.htm
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重点理工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我校各硕士招生专业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预计招生全日制人数为1050人左右,非全日制150人左右(实际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在国家科技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3.不能跨专业报考;  
4.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报考我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125600)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9月1日以前毕业);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或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七)我校可接收推免生,接收办法及专业见《天津理工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设计学(130500)、艺术硕士(135100)”专业的外省市考生应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40)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其他专业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四)考生按规定在研招网网上支付报名费。
(五)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确定后对外公布。
(二)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现场确认时自考生携带自考的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携带学生证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要求执行。
(五)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12560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及公开
拟录取名单要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请随时关注我们网站的招生信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咨询请拨打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院招生电话。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在国家科技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3.不能跨专业报考;
4.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报考我校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5年9月1日以前毕业);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或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七)我校可接收推免生,接收办法及专业见《天津理工大学2018年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设计艺术学(1305L1)”专业的外省市考生应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40)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 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四)考生按规定在研招网网上支付报名费。
(五)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确定后对外公布。
(二)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七)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施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要求执行。
(五)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我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法定节假日或业余时间授课。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及公开
拟录取名单要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请随时关注我们网站的招生信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咨询请拨打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院招生电话。
 

招生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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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天津理工大学研招办
电话(传真):022-6021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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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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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22-60216276
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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