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38:3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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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苏州科技大学地处素有“人间天堂”美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由原建设部直属高校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铁道部直属高校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17 年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同年获批江苏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 6 个学科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4 个学科入选“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拥有 16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苏州科技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及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类型、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招生专业详见
《苏州科技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等综合因素做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五)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须在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报考须知和相关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
(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时间截止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及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前,我校还将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考试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
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7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不超过 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学校公告。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形式由我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自定。复试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三方),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
十、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其中全日制金融硕士、教育
硕士学制为 2 年。
(二)学费:
招生类型 招生学科/类别 学习方式 学费
学术型 所有招生学科 全日制 8000 元/年
专业学位 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金融、教育
全日制
10000 元/年
艺术 全日制 15000 元/年
资源与环境 非全日制 15000 元/年
艺术、金融 非全日制 20000 元/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捐赠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组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 20000 元/生·年。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 600 元/月,每年发放 10 个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 6000-12000 元/生·年。
“三助”岗位津贴:助教 500 元/人·月,助研原则上不低于 200 元/人·月,
助管 500 元/人·月。
具体奖助政策,请详见我校学生处或研究生部网站。十一、其它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
(二)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所在培养学院分布在江枫校区、石湖校区和天平校区。
(三)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复试通知、复试情况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由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提供给相关招生学院,复试阶段我校将发布相关公告。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及培训,不提供历年试题。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32 邮政编码:215009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 99 号学校主页:http://www.usts.edu.cn/
联系部门: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部门网站:http://yjsb.usts.edu.cn/
联系人:呼老师、董老师电话:0512-68093182
Email:yzb@mail.usts.edu.cn
  苏州科技大学地处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由原建设部直属高校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铁道部直属高校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17年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同年获批江苏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6个学科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4个学科入选“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拥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招生专业详见《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等综合因素做适当调整,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及标准,培养坚持同一标准并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五)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须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报考须知和相关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及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前,我校还将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学校公告。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形式由我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自定。复试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九、录取
 
  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三方),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全日制金融硕士、教育硕士学制为2年。
 
  (二)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非全日制非脱产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捐赠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组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线录取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调剂录取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设三个等级:
 
  等级
 
  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学业奖学金
 
  三等学业奖学金
 
  比例
 
  参评人数的20%
 
  参评人数的50%
 
  参评人数的30%
 
  标准
 
  12000元/生·年
 
  8000元/生·年
 
  6000元/生·年
 
  “三助”岗位津贴:助教500元/人·月,助研原则上不低于200元/人·月,助管500元/人·月。
 
  具体奖助政策,请详见我校学生处或研究生部网站。
 
  十一、其它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当年学校住宿计划分布情况及学生本人申请等综合因素,在学制内,如有余量,予以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二)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所在培养学院主要分布在江枫校区、石湖校区和天平校区。
 
  (三)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复试通知、复试情况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由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提供给相关招生学院,复试阶段我校将发布相关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32邮政编码:215009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
 
  学校主页:http://www.usts.edu.cn/
 
  联系部门: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部门网站:http://yjsb.usts.edu.cn/
 
  联系人:呼老师、董老师
 
  电话:0512-68093182
 
  Email:yzb@mail.usts.edu.cn
苏州科技大学地处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由原建设部直属高校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铁道部直属高校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17年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同年获批江苏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6个学科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4个学科入选“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拥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苏州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招生专业详见《苏州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等综合因素做适当调整,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及标准,培养坚持同一标准并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考生限报相同或相近专业,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请附上:1.已学过的相应专业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封底)。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我校部分专业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见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
(六)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须在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报考须知和相关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及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前,我校还将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上午8:30至下午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学校公告。
(二)复试
复试内容及形式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对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九、录取
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三方),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金融硕士、教育硕士学制为2年。
(二)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非全日制非脱产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捐赠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组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线录取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调剂录取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设三个等级:
   等级         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学业奖学金     三等学业奖学金
   比例         参评人数的20%     参评人数的50%     参评人数的30%
   标准         12000元/生·年    8000元/生·年       6000元/生·年
“三助”岗位津贴:助教500元/人·月,助研原则上不低于200元/人·月,助管500元/人·月。
具体奖助政策,请详见我校学生处或研究生部网站。
十一、其它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当年学校住宿计划分布情况及学生本人申请等综合因素,在学制内,如有余量,予以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二)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所在培养学院主要分布在江枫校区、石湖校区和天平校区。
(三)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复试通知、复试情况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由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提供给相关招生学院,复试阶段我校将发布相关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32   邮政编码:215009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
学校主页:http://www.usts.edu.cn/
联系部门:苏州科技大学研招办    
部门网站:http://yjsb.usts.edu.cn/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512-68093182
Email:yzb@mail.usts.edu.cn

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苏州科技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古城苏州,毗邻石湖水,坐拥上方山,校园环境优美,风景迤逦。学校前身苏州科技学院由原建设部直属高校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铁道部直属高校苏州铁道师范学院于2001年9月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7年我校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共建单位、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拥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学科方向),12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招生专业详见《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名额将据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综合因素做适当调整,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及标准,培养坚持同一标准并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考生限报相同或相近专业,且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请附上:1.已学过的相应专业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封底)。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见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须在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报考须知和相关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名费和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前,我校还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学校公告。
(二)复试
我校复试一般在3月底4月初进行,复试内容及形式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公布。
对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九、录取
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三方),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二方),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按相关专业教指委要求执行)
(二)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非全日制非脱产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捐赠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特困补助基金组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线录取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调剂录取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设三个等级:
 “三助”岗位津贴:助教500元/人·月,助研原则上不低于200元/人·月,助管500元/人·月。
具体奖助政策,请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十一、其它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当年学校住宿计划分布情况及学生本人申请等综合因素,在学制内,如有余量,予以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二)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所在培养学院主要分布在江枫校区和石湖校区。
(三)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复试通知由考生从网上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32   邮政编码:215009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科锐路1号 
学校主页:http://www.usts.edu.cn/
联系部门:苏州科技大学研招办      
部门网站:http://yjsc.usts.edu.cn/2013/ 
联系人:彭老师、申老师
电话:0512-68093182 
Email: yzb@mail.usts.edu.cn
 
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19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2018年我校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规模数及各专业生源情况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考生限报相同或相近专业,且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请附上:1.已学过的相应专业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封底)。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校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我校核查报名信息时,须向我校递交认证报告。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须在11月(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名费和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前,我校还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学校公告。
(二)复试
我校复试一般在3月底4月初进行,复试内容及形式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公布。
对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三方),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二方),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二)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非全日制非脱产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捐赠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特困补助基金组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线录取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调剂录取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设三个等级:

等级 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学业奖学金 三等学业奖学金
比例 参评人数的20% 参评人数的50% 参评人数的30%
标准 12000元/生·年 8000元/生·年 6000元/生·年

 “三助”岗位津贴:助教500元/人·月,助研原则上不低于200元/人·月,助管400元/人·月。
具体奖助政策,请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八、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九、其它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复试通知由考生从网上下载。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32   邮政编码:215009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科锐路1号 
学校主页:http://www.usts.edu.cn/
联系部门:苏州科技大学研招办      
部门网站:http://yjsc.usts.edu.cn/2013/ 
联系人:彭老师、申老师
电话:0512-68093182 
Email: yzb@mail.usts.edu.cn
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18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苏州科技大学地处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由原建设部直属高校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铁道部直属高校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17年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同年获批江苏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6个学科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4个学科入选“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拥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苏州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招生专业详见《苏州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等综合因素做适当调整,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及标准,培养坚持同一标准并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考生限报相同或相近专业,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请附上:1.已学过的相应专业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封底)。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我校部分专业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见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
(六)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须在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报考须知和相关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及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前,我校还将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上午8:30至下午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学校公告。
(二)复试
复试内容及形式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对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九、录取
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三方),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金融硕士、教育硕士学制为2年。
(二)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非全日制非脱产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捐赠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组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线录取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调剂录取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设三个等级:
   等级         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学业奖学金     三等学业奖学金
   比例         参评人数的20%     参评人数的50%     参评人数的30%
   标准         12000元/生·年    8000元/生·年       6000元/生·年
“三助”岗位津贴:助教500元/人·月,助研原则上不低于200元/人·月,助管500元/人·月。
具体奖助政策,请详见我校学生处或研究生部网站。
十一、其它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当年学校住宿计划分布情况及学生本人申请等综合因素,在学制内,如有余量,予以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二)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所在培养学院主要分布在江枫校区、石湖校区和天平校区。
(三)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复试通知、复试情况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由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提供给相关招生学院,复试阶段我校将发布相关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32   邮政编码:215009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
学校主页:http://www.usts.edu.cn/
联系部门:苏州科技大学研招办    
部门网站:http://yjsb.usts.edu.cn/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512-68093182
Email:yzb@mail.usts.edu.cn

 

  2017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硕士研究生共540人左右(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规模数确定并依据生源情况与复试情况作相应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考生限报相同或相近专业,且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请附上:1.已学过的相应专业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2.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封底)。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校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我校核查报名信息时,须向我校递交认证报告。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须在11月9日-12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前,我校还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二)复试

  我校复试一般在3月底4月初进行,复试内容及形式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公布。

  对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二)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非全日制非脱产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捐赠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特困补助基金组成。新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可获得奖助学金不低于14000元,二、三年级获得奖助学金最高可达45000元/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线录取的,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二、三年级设三个等级:

等级

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学业奖学金

三等学业奖学金

比例

参评人数的20%

参评人数的50%

参评人数的30%

标准

12000/生·年

8000/生·年

6000/生·年

  具体奖助政策,请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三助”岗位津贴:助教500元/人·月,助研原则上不低于200元/人·月,助管400元/人·月。

  (四)硕士研究生培养业务经费:工科5000元/人,理科4000元/人,人文社科3000元/人。

  (五)科研立项资助经费。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分人文社科类项目和自然科学类项目两类及省立省助、省立校助、校立项目三个级别。其中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一般分别为20000元/项(省立省助)、3000元/项(省立校助)、1500元/项(校立项目),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一般分别为20000元/项(省立省助)、5000元/项(省立校助)、2500元/项(校立项目)。具体资助经费以当年省、校实际有关政策为准。

  八、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九、其它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复试通知由考生从网上下载。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32邮政编码:215009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科锐路1号

  学校主页:

  联系部门:苏州科技大学研招办

  部门网站:

  联系人:彭老师、申老师

  电话:0512-68093182

  Email:yzb@mail.us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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