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更新时间:2022-01-17 11:50:0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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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财经大学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上海财经大学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上海财经大学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上海财经大学考研四级没过来自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历年考研分数线数据的汇总(学校网站一般不稳定,或存留的分数线年限较少)。以下即是上海财经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上海财经大学复试考研报考有用。
上海财经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 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年限为 3 年; 经济学院、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 院、 数学学院、 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和商学院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习年限为 4 年。
三、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80 名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 调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 从获得学士 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还须修读过报考专业硕士生的主要课程,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 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 经审查同意后, 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报考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考生,除符合上述 1-5 的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7.报考直接攻博选拔方式的考生,除符合上述第 1、3 、4 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 《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 理办法(2020 年 9 月修订)》(上财行规〔2021〕25 号) 的各项要求及报考学院(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选拔方式
(一) 申请考核
1.申请与考核流程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 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年限为 3 年; 经济学院、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 院、 数学学院、 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和商学院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习年限为 4 年。
三、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80 名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 调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 从获得学士 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还须修读过报考专业硕士生的主要课程,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 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 经审查同意后, 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报考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考生,除符合上述 1-5 的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7.报考直接攻博选拔方式的考生,除符合上述第 1、3 、4 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 《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 理办法(2020 年 9 月修订)》(上财行规〔2021〕25 号) 的各项要求及报考学院(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选拔方式
(一) 申请考核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网上支付报考费 250 元) →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等材料→初审→资格审查 (仅针对进入综合考 核阶段考生) →综合考核→拟录取公示。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按报考学院(所) 的要求在系统填写或上传申请材料, 完成在线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学校和报考学院(所) 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
3.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者须按报考学院(所) 的要求, 寄(送)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 份、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2 份、专家推荐书及其他要求 寄送的纸质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4.初审
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学科、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 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5.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 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二) 直接攻博
2022 年我校继续在经济学院、 商学院、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院、 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 学院选拔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细流程见《上海财经大学 2022 年 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方案》。
(三) 硕博连读
2022 年我校继续在经济学院、 商学院、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金融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 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 详细流 程见《上海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七、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综合考核或复试阶段对考生学位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综合考核或复试。 参加申请考核综合考核的考生应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准考证; 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 ④研究生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的认证报告) 于综合考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参加直接攻博复试考核的考生请根据复试通知至报考学院(所) 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管理信息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 如 隐瞒病史, 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按报考学院(所) 的要求在系统填写或上传申请材料, 完成在线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学校和报考学院(所) 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
3.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者须按报考学院(所) 的要求, 寄(送)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 份、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2 份、专家推荐书及其他要求 寄送的纸质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4.初审
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学科、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 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5.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 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二) 直接攻博
2022 年我校继续在经济学院、 商学院、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院、 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 学院选拔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细流程见《上海财经大学 2022 年 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方案》。
(三) 硕博连读
2022 年我校继续在经济学院、 商学院、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金融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 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 详细流 程见《上海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七、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综合考核或复试阶段对考生学位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综合考核或复试。 参加申请考核综合考核的考生应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准考证; 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 ④研究生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的认证报告) 于综合考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参加直接攻博复试考核的考生请根据复试通知至报考学院(所) 进行资格审查。
八、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宁缺毋滥, 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或复试成绩, 以及思想政 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 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 历证书者, 取消录取资格。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哲学(代码 0101)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 0305)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9000 元,其余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制内每学年学费 为 10000 元。奖助体系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sufe.edu.cn/)查询。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 学院(所) 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 通过申 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等“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十、其他
1.2022 年学校将继续实施“扶优扶强”专项计划招生培养改革, 使高水平指导教师在招生阶段即可确定与学生的指导关系, 具体实施程序请查询《上 海财经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扶优扶强”专项改革实施方案》。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仅能报考我校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各专业。
3.我校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获得国家或学校提供的出国留学资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资助我校一流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 流导师攻读博士学位(限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在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 或者联合培养(限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相关政策可登陆我 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4.学院 (所) 采取的其他招生培养改革措施详见各学院(所) 招生专业目录。
5.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6.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 yzb@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 021-65903795 、021-65903941; 网址:https://gs.shufe.edu.cn/; 新浪微博: https://weibo.com/shcjdxyzb;微信公众号: sufeyzb。
校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 sufejwsj@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 021-65903870;传真: 021-65903593。
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年限为 3 年; 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统计与管 理学院、法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和商学院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习年限为 4 年。
三、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80 名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入学时未毕业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 取资格); 同等学力者;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 与硕士学 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 考试成绩无效。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的要求外, 还须满足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7.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上述第 1、3、4 条规定, 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六、选拔方式
(一) 申请考核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网上支付报考费 250 元) →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书→初审→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 →综合考核→拟录取公示。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年限为 3 年; 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统计与管 理学院、法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和商学院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习年限为 4 年。
三、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80 名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入学时未毕业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 取资格); 同等学力者;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 与硕士学 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 考试成绩无效。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的要求外, 还须满足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7.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上述第 1、3、4 条规定, 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六、选拔方式
(一) 申请考核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网上支付报考费 250 元) →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书→初审→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 →综合考核→拟录取公示。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 按报考院(所) 的要求在系统填写或上传申请材料,完成在线 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院(所) 的申请条件,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 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者须按报考院(所) 的要求,寄(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 份、含正反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份、专家推荐书及其它要求寄送的纸质材料(自备 信封统一装入; 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4.初审
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学科、导师的基本意向, 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 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5.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 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 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6.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于综合考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二) 直接攻博
2021 年我校在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 选拔综合素 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细流程见《上海财经大学 2021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 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方案》。
七、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或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 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未通过申请考核综合考核的考生均不 予录取。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八、健康状态申报
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 “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 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 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哲学(代码 0101)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 0305)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9000 元,其余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10000 元,《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院(所) 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 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 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 按报考院(所) 的要求在系统填写或上传申请材料,完成在线 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院(所) 的申请条件,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 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者须按报考院(所) 的要求,寄(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 份、含正反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份、专家推荐书及其它要求寄送的纸质材料(自备 信封统一装入; 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4.初审
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学科、导师的基本意向, 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 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5.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 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 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6.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于综合考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二) 直接攻博
2021 年我校在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 选拔综合素 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细流程见《上海财经大学 2021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 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方案》。
七、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或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 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未通过申请考核综合考核的考生均不 予录取。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八、健康状态申报
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 “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 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 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哲学(代码 0101)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 0305)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9000 元,其余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10000 元,《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院(所) 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 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 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十、其他
1.2021 年学校将深化“扶优扶强”专项计划招生培养改革, 给予“扶优扶强”申请者更大的招生自主权, 使高水平指导教师在招生阶段即可确定与学生的指导关 系,具体实施程序请查询《上海财经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扶优扶强”专项改革实施方案》。
2.2021 年我校将继续按照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有关规定招收 2 名该计划博士研究生。
3.我校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获得国家或学校提供的出国留学资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资助我校一流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博 士学位(限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在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或者联合培养(限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我校还设有专项经费每年资助 10 名左右在读 博士生出国联合培养。相关政策等具体介绍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4.金融学院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的 02 金融风险计量与控制方向和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的 02 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 依托我校的上海市金融信 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通过实验室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应用研究项目,培养金融、信息交叉领域的优秀人才。
5.商学院借鉴国外商学院 DBA(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培养模式,自 2014 年起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在博士层次进行现 代高级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具体事项请查询《商学院 2021 年招收攻读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简章》。
6.学院采取的其他招生培养改革措施详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7.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8.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研 究生招生办公室 : 电子 邮箱 : yzb@mail.shufe.edu.cn; 联系 电话 :021-65903795 、021-65903941 ;网址:https://gs.shufe.edu.cn/; 新浪微博: https://weibo.com/shcjdxyzb;微信公众号: sufeyzb。
校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 sufejwsj@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 021-65903870;传真: 021-65903593。
上海财经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年限为 3 年; 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统计与管 理学院、法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和商学院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习年限为 4 年。
三、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70 名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入学时未毕业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 取资格); 同等学力者;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 与硕士学 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 考试成绩无效。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的要求外, 还须满足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7.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上述第 1、3、4 条规定, 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六、选拔方式
(一)普通招考
2020 年我校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实施普通招考选拔方式。
1.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网上支付报考费) →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书→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 →复试、递交相关材料→拟录取公示。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年限为 3 年; 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统计与管 理学院、法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和商学院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习年限为 4 年。
三、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70 名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入学时未毕业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 取资格); 同等学力者;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 与硕士学 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 考试成绩无效。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的要求外, 还须满足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7.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上述第 1、3、4 条规定, 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六、选拔方式
(一)普通招考
2020 年我校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实施普通招考选拔方式。
1.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网上支付报考费) →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书→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 →复试、递交相关材料→拟录取公示。
2.网上报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 在线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2) 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士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扫描件, 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 告扫描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 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3)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4)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扫描件;
(5) 其他获奖证明扫描件或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材料。
3.递交报考材料:
报考者应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前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 份、含正反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份、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出 具的专家推荐书特快专递、挂号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报考费(250 元) 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否则按放弃报名处理。
4.初试: 初试科目为外语、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时间为 3 小时, 每门满分为 100 分, 总分共 300 分。初试将于 2020 年 3 月中下旬进行, 地点由我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于复 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6.复试:由招生院(所) 自行组织,包含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以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 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 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 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及两门硕士学位专业课(笔试), 其中经济学、管理学门类统考经济数学(运筹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 计)。
7.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 新能力进行评价,该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 申请考核
2020 年我校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 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和商学院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实施“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2) 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士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扫描件, 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 告扫描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 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3)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4)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扫描件;
(5) 其他获奖证明扫描件或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材料。
3.递交报考材料:
报考者应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前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 份、含正反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份、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出 具的专家推荐书特快专递、挂号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报考费(250 元) 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否则按放弃报名处理。
4.初试: 初试科目为外语、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时间为 3 小时, 每门满分为 100 分, 总分共 300 分。初试将于 2020 年 3 月中下旬进行, 地点由我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于复 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6.复试:由招生院(所) 自行组织,包含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以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 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 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 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及两门硕士学位专业课(笔试), 其中经济学、管理学门类统考经济数学(运筹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 计)。
7.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 新能力进行评价,该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 申请考核
2020 年我校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 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和商学院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实施“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网上支付报考费) →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书→初审→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综合 考核阶段考生) →综合考核→拟录取公示。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根据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 在线报名。网上 报名时申请者须按报考院(所) 的要求在系统填写或上传申请材料。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院(所) 的申请条件,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 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者须按报考院(所) 的要求,寄(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 份、含正反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份、专家推荐书及其它要求寄送的纸质材料(自备 信封统一装入; 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 元) 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否则按放弃报考 处理。
4.初审
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学科、导师的基本意向, 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 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5.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 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 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6.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于综合考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三) 直接攻博
2020 年起我校在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 选拔综合 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细流程见《上海财经大学 2020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 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方案》。
七、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或综合考核成绩, 结合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 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普通招考复试不及格或未 通过申请考核综合考核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八、健康状态申报
参加复试或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 “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 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网上支付报考费) →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书→初审→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综合 考核阶段考生) →综合考核→拟录取公示。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根据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 在线报名。网上 报名时申请者须按报考院(所) 的要求在系统填写或上传申请材料。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院(所) 的申请条件,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 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者须按报考院(所) 的要求,寄(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 份、含正反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份、专家推荐书及其它要求寄送的纸质材料(自备 信封统一装入; 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 元) 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否则按放弃报考 处理。
4.初审
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学科、导师的基本意向, 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 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5.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 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 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6.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于综合考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三) 直接攻博
2020 年起我校在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 选拔综合 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细流程见《上海财经大学 2020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 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方案》。
七、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或综合考核成绩, 结合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 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普通招考复试不及格或未 通过申请考核综合考核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八、健康状态申报
参加复试或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 “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 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 自 2014 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哲学(代码 0101) 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 0305)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9000 元, 其余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10000 元,《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院(所) 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 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十、其他
1.学校拟自 2020 年起在部分具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应二级学科内, 选拔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详见《上海财经大学 2020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方案》。
2.2020 年学校将深化“扶优扶强”专项计划招生培养改革, 给予“扶优扶强”申请者更大的招生自主权, 使高水平指导教师在招生阶段即可确定与学生的指导关 系,具体实施程序请查询《上海财经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扶优扶强”专项改革实施方案》。
3.2020 年我校继续实行按专业或按门类招收博士研究生, 学习一定期限或经综合考试进入论文阶段后,再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或导师。
4.2020 年我校将继续按照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有关规定招收 2 名该计划博士研究生。
5.我校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获得国家或学校的出国留学资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每年资助我校一流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博士学位(限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和在读一年级博士生) 或者联合培养 6-24 个月(限我校在读博士生)。我校还设有专项经费每年资助 15 名左右在读博士生出国联合 培养 3-12 个月。具体介绍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6.金融学院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的 02 金融风险计量与控制方向和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的 02 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 依托我校的上海市金融信 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通过实验室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应用研究项目,培养金融、信息交叉领域的优秀人才。
7.商学院借鉴国外商学院 DBA(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培养模式,自 2014 年起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在博士层次进行现 代高级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具体事项请查询《商学院 2020 年招收攻读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简章》。
8.学院采取的其他招生培养改革措施详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9.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10.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 yzb@mail.shufe.edu.cn; 联系电话: 021-65903795、021-65903941; 传真: 021-65904319; 网址: https://gs.shufe.edu.cn/; 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shcjdxyzb;微信公众号: sufeyzb。
校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 sufejwsj@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 021-65903870;传真: 021-65903593。
2022年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首席经济学家方向) 研究生招生简章
[ 项目背景 ]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迫切需要一批能够服务于国家乃至区域金融政策制定、服务于国家在国际金融事务中话语权提升、服务于金融机构策略研判与选择、服务于科技公司与智能产业战略发展与创新的未来经济学家。近年来,国内高校开始逐步加大对首席分析师和首席财务官的培养力度,但尚未出现对首席经济学家培养机制的有效探索。面对国家经济发展需求与首席经济学家人才稀缺之间日益突显的矛盾,我校作为国内顶尖的财经类院校,充分发挥自身的学科特长与优势,学习借鉴国外优秀培养模式,形成领 航首席经济学家培养的“上财方案”,为政府部门、国际组织、金融机构和科创企业长期输送国际视野宽广、学科基础扎实、洞悉前沿科技、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未来经济学家,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地发展。
首席经济学家教育项目以培养一流人才队伍为目标,以深度融入国际一体化为动力,培养学生在实践中了解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变化和把握全球经济市场结构性变化发展规律的能力,引领推动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推动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发展和我国实体经济能级的不断增强,切实提升中国国际经济影响力和国际地位。首席经济学家教育项目汇聚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经济、会计和商学院的优势资源,将国内一流高校的一流专业、区域性国际组织、全球著名金融机构和高科技公司的产学研能力转化为培养优势,以应用型高端经济学人才培养为引领,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下共同开设首席经济学家方向。
[ 项目特色与优势 ]
1、“产学研”一体化协同支撑的“全程双元”人才培养模式
本项目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学科交叉,借助校企联动达到产教融合,通过实习基地实践教学做到知行合一,培养学生复合型知识结构、敏锐分析判断能力和前瞻性战略思维。
本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中证金融研究院支持。
本项目建设单位与中信证券、广发证券、上海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等知名券商开展紧密合作,为项目学生提供了规范的实习实践平台,便于理论研究学习与业界实务相结合。
本项目建设单位与业界成立战略咨询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战略咨询委员会致力于为项目改革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 改革事项提出咨询意见,战略咨询委员会主任由上海财经大学相关领导与合作单位领导共同担任。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业界知名首席经济学家与上海财经大学知名学者共同组成,在办学方向、人才培养定位、教学内容等提供具体意见和指导,主任委员由知名首席经济学家和上海财经大学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校长共同担任。
2、雄厚的师资力量
首席经济学家教育项目汇聚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经济、会计和商学院的一流师资,既有长期从事中国经济、金融等方面研究的资深教师,又有海外名 校毕业、多年科研进修、载誉而归的优秀教师;同时还与支持单位、合作单位等知名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汇聚业界精英、科技创新行业领袖和区域性国际组织专家,形成中西合璧、产学研多元共享的师资网络。
3、跨学科交叉培养打造复合型人才
本项目通过校内校外联动,校内跨学科复合交叉培养实现学生复合型能力的塑造。本项目学生在修读必要课程之外,还可以辅修读会计、商学等相关专业课程。
4、先进的课程体系
开设《首席经济学家系列讲座》、《首席分析师系列讲座》、《(中国)宏观经济分析与预 测》、《论文与研究报告写作》等课程,培养学生熟悉首席经济学家实务技能。
通过开设《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国民经济核算》等课程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经济理论基础和分析能力。
通过开设《经济史与经济思想史专题》、《国际经济学》、《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历史人文素养。
通过开设《财政学》、《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等课程培养学生对政府与行业监管的理解。
通过开设《产业经济学》、《金融经济学》、《投资学》、《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货币理论与政策》、《发展经济学》等课程,让学生具备良好的专业理论与金融投资知识。
5、全面推行双导师制
每位学生在校内导师和业界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专业学习、企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6、企业实践融入课堂,学术交流形成学术熏陶
本项目发挥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经济、会计、国际商务四大学科雄厚的学科优势,依托国内外优质金融、经济、管理会计和国际商务教学资源,采用课程学习和实践学习并重的教学方式,特别强调实习的重要性,必须有6个月以上的时间到指定签约合作单位实习,实习单位与上海财经大学共同给出实习成绩;强调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的教学方式,重视讨论班、读书报告会、学术论坛、前沿讲座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途径,通过高水平、高密度的学术交流对学生形成学术熏陶,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
7、强大的校友资源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与商学院拥有海内外的数万名优秀校友,凭借着扎实广厚的学识、干练务实的作风和坚韧不拔的品格,在各自的领域内尤其是金融经济领域内辛勤耕耘、建功立业,取得了骄人的业绩。首席经济学家教育项目秉持联系校友、服务校友、关心校友的理念,定期举办优质校友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整合金融、经济及会计的海内外校友网络,助力学生交流行业经验,拓展人脉资源。
8、直通的深造通道
本项目毕业生申请首席经济学家博士项目,在同等情况下将被优先录取。
[ 培养目标 ]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兼具全球化视野和高度国家社会责任感,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和财务管理理论基础,富有较强的金融创新能力和进取精神,精通财务理论与技能方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水准、战略与创新思维、组织与领导才略,数据治理与信息分析技能,以及现代商业洞察预 测能力的高素质、创新性、国际化的未来首席经济学家,通过系统的理论教学和管理实践、高水平的专题研究,打造“新一代首席经济学家人才培养摇篮”的品牌效应。
[ 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
本项目由上海财经大学“首席经济学家中心”发起建设,“首席经济学家中心”由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和商学院共同发起成立和管理,汇聚四家学院的核心师资力量和研究资源,旨在研究首席经济学家现象及其影响,考察首席经济学家群体与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关系,以增进对首席经济学家这一现象和发展规律的了解,促进首席经济学家群与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
本项目实施统一的培养方案,学生统一管理的方式。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 招生名额 ]
预计招收学生:30名(含推免生)
[ 学位授予 ]
修完规定的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上海财经大学颁发金融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同时发放由著名的首席经济学家签发的首席经济学家教育项目培养证书;辅修国际商务、会计相关专业课程的学生,在各完成商务和会计模块一定数量选修课程并达到相应要求之后,还可获得相应的国际商务和会计硕士课程辅修证书。
[ 报考条件 ]
符合《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且: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以下学历不予考虑。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与考试 ]
1、报名
学生统一在上海财经大学“首席经济学家中心”金融专业硕士类目下进行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
2、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
初试时间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科目共有四门,包括: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1数学三④431金融学综合。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三个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订,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金融学综合”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范围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
复试约在2022年3月底至4月上旬进行,包括笔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综合能力等。
[ 资格审查与体检 ]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 录 取 ]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 学费与奖学金 ]
学费为人民币25万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奖助体系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Home/NewsDetail/1057)查询。该项目成绩优异的在校生可参加学校、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 联系方式 ]
上海财经大学首席经济学家中心
联系人:俞老师、姚老师
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
电话:021-65903444、021-65902427
传真:021-65902167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研究生院105室
电话:021-65903795/65903941
传真:021-65904319
上海财经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和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2021 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 工商管理硕士 02-04 方向、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11 方向、工程管理硕士,其余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 02 和 03 方向、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11 方向、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为 2.5
年,西方经济学 04 方向、数量经济学 02 方向、金融硕士 06、07 和 12 方向、应用统计硕士 05 方向、国际商务硕士 03 方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03 方向、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概率论与数理金融、最优化与控制、应用概率、软件工程技术、软件服务工程、软件工程理论与计算复杂性、金融领域软件工程、会计硕士 02 方向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
习年限为 3 年,其他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均为 2 年。三、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
2021 年我校学术学位在 7 个学科门类的 79 个学科专业,13 个专业学位的 15 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490 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因教育部
尚未下达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和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2021 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 工商管理硕士 02-04 方向、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11 方向、工程管理硕士,其余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 02 和 03 方向、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11 方向、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为 2.5
年,西方经济学 04 方向、数量经济学 02 方向、金融硕士 06、07 和 12 方向、应用统计硕士 05 方向、国际商务硕士 03 方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03 方向、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概率论与数理金融、最优化与控制、应用概率、软件工程技术、软件服务工程、软件工程理论与计算复杂性、金融领域软件工程、会计硕士 02 方向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
习年限为 3 年,其他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均为 2 年。三、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
2021 年我校学术学位在 7 个学科门类的 79 个学科专业,13 个专业学位的 15 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490 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因教育部
尚未下达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
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3 条中的各项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加金融专业学位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并在复试之前达到项目外方合作院校的最低录取条件,主要包括:①本科期间 GPA 达到 3.0 及以上(满分 4.0);②有效期内的 GMAT 或 GRE 成绩:GMAT600 分以上或 GRE 成绩优秀,其中数学部分均须达到总分的 85% 及以上;③有效期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雅思 6.5 分及以上或网考托福 83 分及以上或机考托福 220 分及以上或纸考托福 550 分及以上;④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详见项目招生简章。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5) 报名参加应用统计专业学位上财-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和金融科技硕士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并在复试之前达到波士顿大学的相关最低录取条件:①有效期内的 GMAT 或 GRE 成绩,GMAT710 分以上或 GRE 成绩 324 分以上②有效期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雅思每个部分必须 6.5 分及以上或 PBT 最低分数为 600 分或 IBT 最低分数为 90 分;③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详见项目招生简章。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6) 报名参加上述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
6. 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 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 2021 年仅接受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3 条中的各项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加金融专业学位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并在复试之前达到项目外方合作院校的最低录取条件,主要包括:①本科期间 GPA 达到 3.0 及以上(满分 4.0);②有效期内的 GMAT 或 GRE 成绩:GMAT600 分以上或 GRE 成绩优秀,其中数学部分均须达到总分的 85% 及以上;③有效期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雅思 6.5 分及以上或网考托福 83 分及以上或机考托福 220 分及以上或纸考托福 550 分及以上;④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详见项目招生简章。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5) 报名参加应用统计专业学位上财-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和金融科技硕士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并在复试之前达到波士顿大学的相关最低录取条件:①有效期内的 GMAT 或 GRE 成绩,GMAT710 分以上或 GRE 成绩 324 分以上②有效期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雅思每个部分必须 6.5 分及以上或 PBT 最低分数为 600 分或 IBT 最低分数为 90 分;③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详见项目招生简章。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6) 报名参加上述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
6. 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 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 2021 年仅接受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8.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仅能报考我校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各专业。 五、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s://yz.chsi.cn。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试
(1) 初试: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上海财经大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我校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或我校编写,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 复试:约在 2021 年的 3 月底至 4 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推荐免试考生的报名与考试,根据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为准。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管理信息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1.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s://yz.chsi.cn。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试
(1) 初试: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上海财经大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我校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或我校编写,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 复试:约在 2021 年的 3 月底至 4 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推荐免试考生的报名与考试,根据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为准。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管理信息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各学院(所)具体复试考核内容,复试录取方案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 2021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三个一级学科在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7000 元外,其他学科在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8000 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 该方向为国际合作双学位项目,其中 2 年在我校学习,1 年在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费标准为人民币 138000 元+外方学费,外方学费根据学分互认原则,在学生修满国内相应课程学分后,外方学校给予相应学费减免后的学费。
2 该方向获得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工程学硕士录取资格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赴美国修读金融工程学硕士课程,学费自理。
3 该方向为国际合作项目,其中 1.5 年在我校学习,1.5 年在波士顿大学学习,学费标准为人民币 200000 元+外方学费,外方学费根据学分互认原则,学生修读国内相应课程学分后,外方学校给予相应学费减免后的学费。
我校 2021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三个一级学科在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7000 元外,其他学科在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8000 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领域名称 金融硕士(金融分析师、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金融科技方向) 金融硕士(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方向)1 金融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金融学院)方 向) 金融硕士(财富管理、金融计量方向) 金融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经济学院)方 向) 金融硕士(上财-伯克利金融学与金融工程硕士方向)2 应用统计硕士(数据科学与商务统计、人工智 能与金融统计、机器学习与健康统计、大数据技术与经济统计、统计计算与数据建模方向) |
学费总额(元) 、 138000 138000 138000 168000 168000 280000 150000 |
学制(年) 2 2+1 3 2 3 2 2 |
专业领域名称 学法律硕士(法学)(财经法、国际金融法方 向) 法律硕士(法学)(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向)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英语笔译日语笔译 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全球)方向) 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方向) |
费总额(元) 60000 60000 70000 60000 60000 288000 328000 |
学制(年) 2 3 2 2 2 2 2.5 |
应用统计硕士(上财-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和 金融科技硕士方向)3 |
200000 |
1.5+1.5 |
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金融投资)方向) |
368000 |
2.5 |
1 该方向为国际合作双学位项目,其中 2 年在我校学习,1 年在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费标准为人民币 138000 元+外方学费,外方学费根据学分互认原则,在学生修满国内相应课程学分后,外方学校给予相应学费减免后的学费。
2 该方向获得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工程学硕士录取资格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赴美国修读金融工程学硕士课程,学费自理。
3 该方向为国际合作项目,其中 1.5 年在我校学习,1.5 年在波士顿大学学习,学费标准为人民币 200000 元+外方学费,外方学费根据学分互认原则,学生修读国内相应课程学分后,外方学校给予相应学费减免后的学费。
专业领域名称 | 学费总额(元) | 学制(年) | 专业领域名称 | 学费总额(元 | ) 学制(年) |
税务硕士 |
128000 |
2 |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方向) |
428000 |
2 |
国际商务硕士(国际贸易与投融资管理、产业 分析方向) |
98000 |
2 |
公共管理硕士 |
98000 |
2.5 |
国际商务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向) | 98000 | 3 | 会计硕士(会计理论与实务方向) | 138000 | 2 |
保险硕士 | 138000 | 2 | 会计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向) | 138000 | 3 |
资产评估硕士 | 128000 | 2 | 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 | 228000 | 2.5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69000 |
3 |
工程管理硕士 |
180000 |
2.5 |
九、其他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资助我校一流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进行学习和研究。我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一年级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资助,在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资助。
2. 学校在研究生培养中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利用各大学院的优秀师资力量,培养复合型人才。如: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依托学校国际经济、金融、法律与会计等学科优势,整合外语、国际商务、国际金融、国际法、会计等学科资源,探索国际组织需要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自由贸易·金融·法律”特班项目, 主要面向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由商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选派教学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共同开设自贸区相关专业课程,并聘请实务界导师参与课程的设计和讲授。特班学生将有机会参加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的各类研究项目,借助协同中心的合作机制,参与自贸区的相关政策改革试验;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围绕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战略需求和金融发展中的前沿、重大问题,与行业领先的企业合作, 通过金融学、经济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由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交叉科学研究院由来自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等学院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的 10 余名年轻教师构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重视在数据处理和决策方面的分析能力,强调运筹优化、统计与数据、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理论基础和计算机实现能力,外延与运营管理、信息科学、金融科技等多个学科结合应用,致力于培养高端复合型硕博连读人才。
3. 金融硕士上财-伯克利金融学与金融工程硕士方向,由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联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举办,课程参照国际标准设置,融合了上海财 经大学金融学院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的特色与优势。录取学生不仅能够接受系统严谨的知识和技能训练,还能充分享有上海和伯克利的优质教育资源, 并有机会到国内外的著名金融机构学习和实践,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4. 金融硕士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方向,由金融学院联合美国华盛顿大学奥林商学院(圣路易斯)、美国马里兰大学罗伯特·史密斯商学院、新加坡管理大学李光
前商学院、荷兰蒂尔堡大学等 10 国外高校举办,项目的学制为 3 年,实行“1+1+1”联合培养模式,由上海财经大学和国外合作院校共同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和服务, 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5. 应用统计硕士上财-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和金融科技硕士方向,由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和波士顿大学凯斯特罗姆商学院联合举办,本项目学制为 3 年, 实行“1+1.5+0.5”联合培养模式,学生达到上财应用统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及波士顿大学学位授予要求后,可分别获得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硕士学位证书及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硕士学位证书及金融科技高级研究生证书。项目融合应用统计硕士人工智能与金融统计方向及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和金融科技方向的先进课程体系,制订了完善的具备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录取学生在上财修读的主要课程,将由海外知名高校毕业的优秀教师进行全英文授课,学生可共享上财和波士顿大学的优质教学资源,并可获得到国内外著名金融和互联网等机构学习和实践的机会,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6. 我校初试科目中的自命题科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7. 部分学院 2021 年继续实行招生培养改革措施,详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8.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9. 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021-65903795、021-65903941;传真:021-65904319;网址:https://gs.shufe.edu.cn/; 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shcjdxyzb;微信公众号:sufeyzb。
校纪委监察处:电子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021-65903870;传真:021-65903593。
上海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和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2020 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11 方向、工商管理硕士 02-04 方向,其余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
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02-03 方向、会计硕士 11 方向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为 2.5 年,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概率论与数理金融、最优化与控制、应用概率、软件工程技术、软件服务工程、软件工程理论与计算复杂性、金融领域软件工程、西方经济学 04 方向、数量经济学 02 方向、金融硕士 06 方向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为 3 年,其他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均为 2 年。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2020 年我校学术学位在 7 个学科门类的 75 个学科专业,13 个专业学位的 14 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250 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
因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2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3 条中的各项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金融专业学位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并在复试之前达到项目外方合作院校的最低录取条件,主要包括:①本科期间 GPA 达到 3.0 及以上(满分 4.0);②有效期内的 GMAT 或 GRE 成绩:GMAT600 分以上或 GRE 成绩优秀,其中数学部分均须达到总分的 85%及以上;③有效期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雅思 6.5 分及以上或网考托福 83 分及以上或机考托福 220 分及以上或纸考托福 550 分及以上;④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5)报名参加上述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
6.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 2020 年仅接受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仅能报考我校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各专业。
五、报名与考试1.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其中选择上海财经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09)的考生须通过网银支付报考费,支付详细说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公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试(1)初试: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
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上海财经大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我校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或我校编写,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约在 2020 年的 3 月底至 4 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
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推荐免试考生的报名与考试,根据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为准。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管理信息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各学院(所)具体复试考核内容,复试录取方案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1 该方向为国际合作双学位项目,其中 2 年在我校学习,1 年在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费标准为人民币 138000 元+外方学费,外方学费根据学分互认原则,在学生修满国内相应课程学分后,外方学校给予相应学费减免后的学费。
2 该方向获得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工程学硕士录取资格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赴美国修读金融工程学硕士课程,学费自理。
6奖助体系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Home/NewsDetail/1057)查询。
研究生还可参加学校、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九、其他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资助我校一流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进行学习和研究。
我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一年级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资助,在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资助。
2.学校在研究生培养中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利用各大学院的优秀师资力量,培养复合型人才。
如: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依托学校国际经济、金融、法律与会计等学科优势,整合外语、国际商务、国际金融、国际法、会计等学科资源,探索国际组织需要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自由贸易·金融·法律”特班项目,主要面向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由商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选派教学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共同开设自贸区相关专业课程,并聘请实务界导师参与课程的设计和讲授。
特班学生将有机会参加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的各类研究项目,借助协同中心的合作机制,参与自贸区的相关政策改革试验;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围绕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战略需求和金融发展中的前沿、重大问题,与行业领先的企业合作,通过金融学、经济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由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交叉科学研究院由来自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等学院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的 10 余名年轻教师构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重视在数据处理和决策方面的分析能力,强调运筹优化、统计与数据、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理论基础和计算机实现能力,外延与运营管理、信息科学、金融科技等多个学科结合应用,致力于培养高端复合型硕博连读人才。
3.金融硕士上财-伯克利金融学与金融工程硕士方向,由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联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举办,课程参照国际标准设置,融合了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的特色与优势。
录取学生不仅能够接受系统严谨的知识和技能训练,还能充分享有上海和伯克利的优质教育资源,并有机会到国内外的著名金融机构学习和实践,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4.金融硕士(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方向)由金融学院联合美国华盛顿大学奥林商学院(圣路易斯)、美国马里兰大学罗伯特·史密斯商学院、新加坡管理大学李光前商学院、荷兰蒂尔堡大学等 10 国外高校举办,项目的学制为 3 年,实行“1+1+1”联合培养模式,由上海财经大学和国外合作院校共同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和服务,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5.我校初试科目中的自命题科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6.部分学院 2020 年继续实行招生培养改革措施,详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7.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8.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021-65903795、021-65903941;传真:021-65904319;网址:https://gs.shufe.edu.cn/;新浪微博:http://weibo.com/shcjdxyzb;微信公众号:sufeyzb。
校纪委监察处:电子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021-65903870;传真:021-65903593。
上海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和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2019 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 05 方向、会计硕士 02 方向、工商管理硕士 02-04 方向,其余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
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 05 方向、工商管理硕士 02-03 方向、会计硕士 02 方向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为 2.5 年,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概率论与数理金融、最优化与控制、应用概率、软件工程技术、软件服务工程、软件工程理论与计算复杂性、金融领域软件工程、西方经济学 04 方向、数量经济学 02 方向、金融硕士 06 方向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为 3 年,其他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均为 2 年。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2019 年我校学术学位在 7 个学科门类的 79 个学科专业,13 个专业学位的 14 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230 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
因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9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2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3 条中的各项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金融专业学位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项目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并在复试之前达到项目外方合作院校的最低录取条件,主要包括:①本科期间 GPA 达到 3.0 及以上(满分 4.0);②有效期内的 GMAT 或 GRE 成绩:GMAT600 分以上或 GRE 成绩优秀,其中数学部分均须达到总分的 85%及以上;③有效期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雅思 6.5 分及以上或网考托福 83 分及以上或机考托福 220 分及以上或纸考托福 550 分及以上;④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5)报名参加上述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
6.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 1-4 条中的各项要求,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仅能报考我校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各专业。
五、报名与考试1.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其中选择上海财经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09)的考生须通过网银支付报考费,支付详细说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公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试(1)初试: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2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
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小时。
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上海财经大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我校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或我校编写,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约在 2019 年的 3 月底至 4 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
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推荐免试考生的报名与考试,根据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为准。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管理信息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各学院(所)具体复试考核内容,复试录取方案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5我校 2019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三个一级学科在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7000 元外,其他学科在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专业领域名称 学费总额(元) 学制(年) 专业领域名称 学费总额(元) 学制(年) 金融硕士(金融分析师、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金融科技、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金融学院)方向)注*:该方向为国际合作双学位项目,其中 2 年在我校学习,1 年在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费标准为人民币 138000 元+外方学费,外方学费根据学分互认原则,在学生修满国内相应课程学分后,外方学校给予相应学费减免后的学费奖助体系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Home/NewsDetail/1057)查询。
研究生还可参加学校、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九、其他1.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每年资助我校一流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学位或者联合培养(限我校在读博士),我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获得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资助。
2.学校在研究生培养中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利用各大学院的优秀师资力量,培养复合型人才。
如: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依托学校国际经济、金融与会计等学科优势,整合外语、国际商务、国际金融、国际法等学科资源,探索国际组织需要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自由贸易·金融·法律”特班,在入校的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组建自贸区专门化硕士研究生项目,由商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选派教学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共同开设自贸区相关专业课程,并聘请实务界导师参与课程的设计和讲授。
特班学生将有机会参加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的各类研究项目,借助协同中心的合作机制,参与自贸区的相关政策改革试验;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围绕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战略需求和金融发展中的前沿、重大问题,与行业领先的企业合作,通过金融学、经济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由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交叉科学研究院由来自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等学院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的 10 余名年轻教师构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重视在数据处理和决策方面的分析能力,强调运筹优化、统计与数据、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理论基础和计算机实现能力,外延与运营管理、信息科学、金融科技等多个学科结合应用,致力于培养高端复合型硕博连读人才。
3.金融硕士专业上财-伯克利全球财富管理方向,由金融学院、上海财经大学青岛财富管理研究院联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举办,授课地点在山东省青岛市,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4.金融硕士专业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方向由金融学院联合新加坡管理大学李光前商学院、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夏洛特分校贝克商学院、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林德尔商学院等国外高校举办,项目的学制为 3 年,实行“1+1+1”联合培养模式,由上海财经大学和国外合作院校共同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和服务,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5.我校初试科目中的自命题科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6.部分学院 2019 年继续实行招生培养改革措施,详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7.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8.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021-65903795、021-65903941;传真:021-65904319;网址:https://gs.shufe.edu.cn/;新浪微博:http://weibo.com/shcjdxyzb;微信公众号:sufeyzb。
校纪委监察处:电子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021-65903870;传真:021-6590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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