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38:0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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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上海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硕博
连读和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三种选拔方式,择优录
取。硕博连读选拔详见《上海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等与推荐
免试硕士生相同,详见《上海大学 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
究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22 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参考 2021 年实际
招生人数及学科发展规划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最终以上海市正式
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2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人数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jszs.shu.edu.cn/。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
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 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
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5. 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6.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7. 有至少两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
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 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 满足报考专业的其他申请条件,具体参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8:00~2022 年 2 月 10 日
14:00,报名及缴费网址:https://gmis.shu.edu.cn/BSBM.html。
报名费人民币 250 元,必须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同报名时间,未
在报名截止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报
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缴费。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
还。
2.报考材料上传及邮寄
请考生务必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期间,将报
考材料整理完毕,在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到学院
指定地点。
电子版需内容清晰,按照 A4 纸张正常大小,扫描成 PDF 版本在
报名系统上传;纸质材料需按照要求顺序整理好,邮寄到各报考学院。
学院未收到材料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报考材
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报考材料如下:
(1)《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网
上报名成功后下载,A4 纸正反打印);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学位认证报告);
①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历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的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须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后复印,具
体申请操作方法见:https://www.chsi.com.cn/wssq/;
②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查询学位,并截图打印,
如不成功须申请中文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后打印,具体申请操作方法
见:http://www.cdgdc.edu.cn/cn/;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
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
申请学籍验证并下载打印学籍认证报告;
④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认证报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成绩单;
(6)至少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
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原件(点击下载: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
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5000 字)
(点击下载:上海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doc);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
录;
(10)证明本人研究和创新能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1)招生院(系)要求的科研成果及其他材料。
注:纸质材料请按照材料清单里的 11 项准备(每一项内容装订
后,请标明顺序,按照顺序放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袋背面请注明报
考号、姓名、导师姓名和报考学院,牛皮纸袋封面请列出 11 项清单
列表,以备查验勾选),请在规定时间递交所有报考材料(电子/纸
质)。
四、考核和录取
“申请-考核”制流程及要求、录取程序详见《上海大学博士研
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及报考院(系)招生
简章。学校按照国家要求及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思想政
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学制、学费及奖助
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具体学制参见《上海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汇总表》。
学费及奖助信息可查询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有关奖助学金规
定和教育收费标准(https://yjszs.shu.edu.cn/xxcx/xfcx.htm)。
六、其他说明
1.我校将在考核时对考生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弄
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
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严肃处理。
2.应届生在博士入学前未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将取消其
入学资格。
3.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
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
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
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后须将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和学校有
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考生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
就业方式,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5.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
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
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同定向或合同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
而不能录取或入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有一定比例限制,报考定向就业的
博士生,须征得报考院系同意方可报名,否则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
考生自行承担。
7. 部分导师因意向招收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或因下达的招生
计划限制可能无普通招考名额。请考生在报考前与导师联系,咨询导
师是否有招生名额,仔细斟酌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8. 如遇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中的各环节、
流程将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上海大学 A 楼 611 室
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
传真:021-66132245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zs.sh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大学研招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上海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采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三种选拔方式,择优录取。硕博连读选拔详见《上海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等与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详见《上海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参考2020年实际招生人数及学科发展规划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最终以上海市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1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人数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mis.shu.edu.cn/ZSJZ/BS/2021/。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5.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7.有至少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满足报考专业的其他申请条件,具体参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8日9:00~2021年1月4日14:00,报名及缴费网址:https://gmis.shu.edu.cn/BSBM.html。

报名费人民币250元,必须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同报名时间一致,未在报名截止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缴费。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2.报考材料上传及邮寄

请考生务必于2021年1月15日之前,将报考材料整理完毕,在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到学院指定地点。

电子版需内容清晰,按照A4纸张正常大小,扫描成PDF版本在报名系统上传;纸质材料需按照要求顺序整理好,邮寄到各报考学院。学院未收到材料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报考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报考材料如下:

(1) 《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A4纸正反打印);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

①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须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后复印,具体申请操作见:https://www.chsi.com.cn/wssq/;

②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查询学位,并截图打印,如不成功须申请中文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后打印,具体申请操作见:http://www.cdgdc.edu.cn/cn/;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下载打印学籍认证报告;

④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成绩单;

(6)至少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原件(点击下载     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点击下载   上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书.doc.);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0)证明本人研究和创新能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1)招生院(系)要求的科研成果及其他材料。

注:纸质材料请按照材料清单里的11项准备(每一项内容装订后,请标明顺序,按照顺序放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背面请注明报考号、姓名、导师姓名和报考学院,牛皮袋封面请列出11项清单列表,以备查验勾选),请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所有报考材料(电子/纸质)。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在2021年3月中旬进入网报系统查询报名状态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和录取
申请—考核制流程及要求、录取程序详见   上海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pdf及报考院(系)招生简章。学校按照国家要求及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学制、学费及奖助
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部分专业为4年。

学费及奖助信息可查询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奖助学金规定和教育收费标准,详见:https://yjszs.shu.edu.cn/xxcx/xfcx.htm。

六、其他说明
1.我校将在考核时对考生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届生在博士入学前未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后须将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考生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就业方式,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5.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同定向或合同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录取或入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有一定比例限制。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须征得报考院系同意方可报名,否则,如造成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 部分导师因意向招收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或因下达的招生计划限制可能无普通招考名额。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导师联系,咨询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仔细斟酌后再做决定是否报考。

8.如遇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中的各环节、流程将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A楼611室

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

传真:021-66132245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zs.shu.edu.cn/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

凡报考上海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此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  招生方式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采用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选拔方式,择优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等与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详见《上海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硕博连读选拔详见《上海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二、  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参考2019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及学科发展规划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录取时根据学校发展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2020年3-4月份上海市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0年我校招生计划按学院分配,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进行再分配。

三、  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   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5.   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6.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7.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   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   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的报考者,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申请条件,具体参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四、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2020年1月6日,报名网址:http://gs.shu.edu.cn/bsbm。

说明:

(1)考生登陆网站后,需用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申请报名号,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申请一个报名号,报名号务必牢记。报考“申请-考核”制专业的考生,报名类别一栏中请选择“申请-考核”。

(2)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报名费不予退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报信息中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及应届硕士生注册学号填写不正确的将无法通过教育部名单审核,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正确填写。

2.上传证件照:

证件照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背景必须为蓝色。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不能选择自拍照片,照片审核不通过会导致报名不成功。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报名费人民币250元,必须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同报名时间,未在报名截止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

4.邮寄(或自送)报名材料:

请考生务必于2020年2月7日-2月14日邮寄(或工作日自送)到各报考学院(寄送地址和要求请查看《上海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材料邮寄地址》),学院未收到报考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报考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需邮寄的报名材料如下所示,请考生将报名材料分两部分分别装订:

第一部分:

(1)上海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书原件(点击下载: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3)硕士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

说明:

①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历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须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后复印,具体申请操作见:(https://www.chsi.com.cn/wssq/)。

②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查询学位,并截图打印,如不成功须申请中文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后打印,具体申请操作见:http://www.cdgdc.edu.cn/cn/。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下载打印学籍认证报告。

④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5)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

第二部分: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点击下载);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0)各招生院(系)要求的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详见各学院招生简章。

(11)突显本人能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2)招生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各学院招生简章。

5.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在2020年3月初至3月14日进入网报系统查询报名状态并打印准考证。

五、  考核

申请-考核制流程及要求详见《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及报考专业招生简章。

1.外国语水平考试:考试时间2020年3月14日,具体形式、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2.专业考核,由报考学院组织。

六、  录取

按照国家要求及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  学制、学费及奖助

学制:3年,部分学院学制4年。

学费及资助:可查询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有关奖助学金规定和教育收费标准(http://yjszs.shu.edu.cn/xxcx/xfcx.htm)

八、  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  其它说明

1.我校将在考核时对考生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

2.应届生在博士入学前未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考生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就业方式,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5.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同定向或合同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录取或入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有一定比例限制,报考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征得报考院系同意方可报名,否则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公布。

十、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A楼611室

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021-66134020

传真:021-66132245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zs.shu.edu.cn/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2022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大学将努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现设有30个学院,1个学部和1个校管系。设有94个本科专业,4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8个交叉学科博士点,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本年度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海大学2022年学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五、招生计划
预计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在2022年2-3月份正式下达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我校2022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00名左右(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名左右。
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按照统考招生和推免招生计划分别公布,是根据2021年录取人数及学校学科发展适当调整后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各专业已接收的推免生人数、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2022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数将在推免录取时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拟招收推免生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我校将在推免录取阶段及时更新各专业推免生已录取人数,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便在统考报名阶段做适当选择。
六、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特殊情况,部分专业可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做适当延长。
各专业具体学制请参见招生目录。
七、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并通过8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② 同等学力报考需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有一项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排序前五名)或者有一项地市级(厅级)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排序前五名)。
③ 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特定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 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第1、2、3项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2022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
八、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推免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上海大学考点由于标准化考场座位限制,除本市高校应届生和本市户籍生源外,其他考生须提供2021年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上海社保记录方可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报考点代码:3112。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02—07研究方向)、设计学(专业代码130500)(01研究方向、03—08研究方向)、音乐与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0)、美术(专业代码135107)、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5108)的考生以及所有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此类考生无需提供上海社保记录(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除上述艺术类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6.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约为25名,具体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为准,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报考,也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
7.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1. 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十、初试
1. 初试日期: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十一、复试
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参见复试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shu.edu.cn/)的相关通知。
我校将在国家A类地区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招生规模、考生生源、师资、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的复试比例划定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十二、调剂
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情况,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有调剂需求,请考生在复试阶段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专业,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我校相关工作办法,通过“研招网”开展调剂工作。
十三、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我校将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十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五、学费及奖助
1. 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财务处网站(https://cwc.shu.edu.cn/)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2. 奖、助学金标准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3. 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除国家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有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等多种特种奖学金及相关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三助”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十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我校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七、其他说明
1. 上海大学学校代码:10280。
2. 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
3.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
4. 定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
6.对于考生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如网报中未找到毕业院校信息,考生须在“毕业院校”一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学校名称。因网报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7. 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我校将在接收推免生录取阶段及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密切关注以便及时调整报考学校和报考专业。
8. 我校自2020年起,在全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博士生招收计划的20%。
9. 选择上海大学考点(3112)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考试报名流程和时间。
10. 复试时将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材料将在2022年复试前另行公布。
11. 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须接受资格复查,未按规定参加学校入学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13. 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14. 我校个别专业如有缺额需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
15.我校内部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禁止在校生参与考研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也不会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辅导培训和组织活动;同时,我校不会向社会泄露考生个人信息,请广大考生提高认识,切莫相信任何非官方发布的信息。我校不提供历年考研试卷,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自命题科目和复试科目不局限于所列参考书目。
16. 报考我校艺术类的研究生,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含有技能型考试的专业,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小组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复试具体办法和要求我校将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
17. 我校理工科部分专业(仅限学术学位硕士)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生录取后为上海大学学籍,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所有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学制均为3年,具体招生简章详见联合培养院所招生目录。
18.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八、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宝山校区A楼611)
电话号码:(021)66133763/66134020
传真:(021)66132245
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邮箱:yzb@oa.shu.edu.cn
微信公众号:shu-yz(上海大学研招)
2. 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纪检监察
邮箱:sdjwjc@mail.shu.edu.cn
一、院校简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由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所和上海大学双共建的新闻传播学院。在第四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全国排名并列第9。学院已建成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科体系,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流动站等。
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06年设立,现有教授22名,兼职教授20余名,副教授22名,硕士生导师近50名。近五年学院承担了3项国家社科重大项目、10多项国家社科一般项目,几十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学术成果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励,20多篇决策咨询报告得到中央领导与省市领导重要批示。

二、招生情况简析

1.计划招生人数
根据上海大学官网《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大学新闻与传播专硕拟招收75人(含推免人数55人)。
注:上海大学新闻与传播专硕2020年原定计划招生68人(含推免人数48人),实际招收72人(含推免人数49人,其中支教团1人)。


2.2018年~2020年分数线
2018年上海大学新闻与传播专硕官方复试线为390分;
2019年上海大学新闻与传播专硕官方复试线为379分;
2020年上海大学新闻与传播专硕官方复试线为361分。
 


3.研究方向
(1)影像传播与新闻实务
(2)广告与会展
(2)新媒体传播


三、考试科目及专业课参考书单


1.考试科目
(1)上海大学新闻与传播专硕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或[203]日语或[244]德语(二外)或[245]法语(二外);[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2)上海大学新闻与传播专硕复试科目:专业综合知识。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1.学制及学费
上海大学新闻与传播专硕全日制学制2年,学费为23,000元/年。


2.奖助体系
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年。
 
发布于 2020-09-17
    2021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现有30个学院、1个学部(筹)和1个校管系。设有91个本科专业;4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6个交叉学科博士点;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上海市高峰学科、16个上海市高原学科,9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是拥有国家试点学院的17所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首批高校之一,是中宣部、教育部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之一。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首批50所“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6年被教育部评为首批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9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9.21%,近五年就业率均居于上海市同类高校前列。
    上海大学科研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高校先进行列。国际三大检索(SCI、EI、CPCI-S)收录的学术论文数分别位于全国高校第49、43、28位。上海大学拥有国际化的校园,截至2020年5月,学校已与51个国家和地区的210所大学或机构签署校际合作协议,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本年度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海大学2021年学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五、招生计划
    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预计在2021年2-3月份正式下达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700名左右(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50名左右。
    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按照统考招生和推免招生计划分别公布,是根据2020年录取人数及学校学科发展适当调整后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各专业已接收的推免生人数、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2021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数将在推免录取时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拟招收推免生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我校将在推免录取阶段及时更新各专业推免生已录取人数,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便在统考报名阶段做适当选择。
    六、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特殊情况,部分专业可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做适当延长。
    各专业具体学制请参见招生目录。
    七、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并通过8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②同等学力报考需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除报考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要满足报考条件(二)中第3条的工作年限要求外,其他所有专业报考条件与全日制相同。
    (四)我校2021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八、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推免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上海大学考点由于标准化考场座位限制,除本市高校应届生和本市户籍生源外,其他考生须提供2020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上海社保记录方可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报考点代码:3112)。
    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专业(02—07研究方向)、设计学(130500)专业(01研究方向、03—08研究方向)、音乐与舞蹈学(130200)专业、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的考生以及按同等学力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不受社保记录限制(具体研究生方向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除上述艺术类和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1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5.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约为20名,具体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为准,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报考,也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9.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国家各类招生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网上(现场)确认及注意事项:
    1.网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网上(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布。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十、初试
    1.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开始时间8:30,结束时间不超过14:30)。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3.《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准考证》在考试期间正反面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一、复试
    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参见复试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shu.edu.cn/)的相关通知。
    我校将在国家A类地区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招生规模、考生生源、师资、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进入复试的比例划定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十二、调剂
    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情况,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有调剂需求,请考生在复试阶段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专业,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我校相关工作办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展调剂工作。
    十三、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我校将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十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五、学费及奖助
    1.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财务处网站(https://cwc.shu.edu.cn/)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2.奖、助学金标准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3.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除国家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有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等多种特种奖学金及相关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三助”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为鼓励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开拓学术视野,我校专门设立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短期出国访学,每年有近千名研究生获得资助前往境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
    十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我校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评价依据。
    十七、其他说明
    1.上海大学学校代码:10280。
    2.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
    3.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
    4.在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原则上我校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6.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对于考生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如网报中未找到毕业院校信息,考生须在“毕业院校”一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学校名称。因网报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7.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一般为10月25日;我校将在接收推免生录取阶段及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密切关注以便及时调整报考学校和报考专业。
    8.我校自2020年起,在全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简称“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博士生招收计划的20%。
    9.选择上海大学考点(3112)的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前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考试报名费网络缴费流程和缴费时间。
    10.复试时将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材料将在2021年复试前另行公布。
    11.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须接受资格复查,未按规定参加学校入学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13.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14.我校个别专业如有缺额需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
    15.我校内部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禁止在校生参与考研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也不会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辅导培训和组织活动;同时,我校不会向社会泄露考生个人信息,请广大考生提高认识,切莫相信任何非官方发布的信息。我校不提供历年考研试卷,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自命题科目和复试科目不局限于所列参考书目。
    16.报考我校艺术类的研究生,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含有技能型考试的专业,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小组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复试具体办法和要求我校将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
    17.我校理工科部分专业(仅限学术型硕士学位)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生录取后为上海大学学籍,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所有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学制均为3年,具体招生简章详见联合培养院所招生目录。
    18.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八、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宝山校区A楼611)
    电话号码:(021)66133763/66134020
    传真:(021)66132245
    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邮箱:yzb@oa.shu.edu.cn
    微信公众号:shu-yz(上海大学研招)
    二维码:
    2.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纪检监察
    邮箱:sdjwjc@mail.shu.edu.cn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0日

一、学校简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拥有4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8个交叉学科博士点,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上海大学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拥有美术学、戏剧影视学、社会学等特色人文社会学科;拥有国防科工局国防特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特种军用材料)、机械电子工程(特种机器人)、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其中以无人艇特种机器人为代表性成果的智能运载科学与工程被评为国家一流学科,是近几年上海大学快速崛起的新的特色学科。
依托全国经济最发达的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上海大学的研究生就业率达到99%,2019年全球QS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中国内地高校排行榜中,上海大学位居16位。
上海大学拥有国际化的校园,截止2019年5月,学校已与53个国家和地区的206所大学或机构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在校留学生人数4505人,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学校设有专门的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每年有近千名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招生简章中所列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本年度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海大学2020年学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zs.shu.edu.cn/zsjz/sszsjz.htm)。
五、招生计划
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预计在2020年2-3月份正式下达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规模为440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规模为600名左右。
全日制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按照统考招生和推免招生计划分别公布,是参考2019年实际录取人数并做适当调整初步拟定的,简章公布数略少于实际招生数,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校的学科特色、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2020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数将在推免录取时根据推免生实际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拟招收推免生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我校将在推免录取阶段及时更新各专业推免生已录取人数,请统考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便在统考报名阶段做适当选择。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共有14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可查看《上海大学2020年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标记有(非全日制)字样的专业均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年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数为参考2019年实际招生人数并做适当调整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具体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和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做适当调整。
六、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般为2.5-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为2-3年,特殊情况,部分专业可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做适当延长。
各专业具体学制请参见招生目录。
七、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学习的考生报考前须已取得学历证书且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考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除报考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要满足报名条件(二)中第3条的工作年限要求外,其他所有专业报考条件与全日制相同。
(四)我校2020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各省(市)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个人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1.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国家唯一指定报名网站)(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预计2019年9月28日-10月25日,但具体结束录取推免生日期请咨询相关报考学院或我校研招办。
统考考生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专业(03——08研究方向)、设计学(130500)专业(01研究方向、03——10研究方向)、音乐与舞蹈学(130200)专业、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的考生以及按同等学力报考其他专 业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并到上海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研究生方向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2. 除上述艺术类和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上海大学考点由于标准化考场座位限制,除本市高校应届生和本市户籍生源外,根据上海市考点要求,本市其他考生须提供距考试日期向前推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记录等材料方可选择上海大学考点。
3.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5.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总规模为20名,其中学术型10名,专业型10名,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报考,也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
6.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9.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国家各类招生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10.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现场确认及注意事项:
1. 现场确认时间: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为准,预计为2019年11月9日左右,为期4天,每天8:30-16:00。
2. 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前述艺术类考生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非本市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 考生携带下述“现场确认须知”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到上海大学报考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5. 现场确认须知
(1) 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须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
(3) 往届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 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新考试方式的须提供CET-4成绩单〉=425分)。
(6) 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并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 考生需携带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字。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说明
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2. 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九、初试
1. 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开始时间8:30,结束时间不超过14:30)。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3.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在考试期间正反面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复试
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具体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参见复试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shu.edu.cn/)的相关通知。
我校将依据国家A类地区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招生规模、考生生源、师资、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进入复试的比例划定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十一、调剂
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情况,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有调剂需求,请考生在复试阶段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专业,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调剂要求和政策及我校相关调剂办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展调剂工作。
十二、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我校将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十三、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四、学费及奖助
1. 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财务处网站(http://www.cwc.shu.edu.cn)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2. 奖、助学金标准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3. 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除国家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有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等多种特种奖学金及相关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三助”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为鼓励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开拓学术视野,我校专门设立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短期出国访学,每年有数百名研究生获得资助前往欧美等发达国家。
十五、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评价依据。
十六、其他说明
1. 上海大学学校代码:10280
2. 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
3. 我校2020年部分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后两位为“00”)。
4. 我校《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前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凡标记“(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均可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5.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
6. 在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 原则上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8.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对于考生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对于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考生在网报时“毕业院校”一栏必须选择“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学校名称。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9. 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一般为10月25日;我校将在接收推免生录取阶段及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学校和报考专业。
10. 我校自2020年起,在全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简称“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博士生招收计划的20%。
11. 选择上海大学考点(3112)的考生,现场确认前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初试报名费网络缴费流程和缴费时间。
12. 复试时将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材料将在2020年复试前另行公布。
13. 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4.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须接受资格复查,不接受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5. 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16. 我校个别专业如有缺额需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
17. 我校内部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禁止在校生参与考研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也不会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辅导培训和组织活动,同时我校不会向社会泄露考生个人信息,请广大考生提高认识,切莫相信任何非官方发布的信息。我校不提供历年考研试卷,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自命题科目和复试科目不局限于所列参考书目。
18. 报考我校艺术类的研究生,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含有技能型考试的专业,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小组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复试具体办法和要求我校将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
19. 我校理工科部分专业(仅限学术型硕士学位)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学生录取后为上海大学学籍,实行“上大导师+所里导师”双导师制,所有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学制均为3年,具体招生简章详见联合培养院所招生目录。
20. 2020年根据国家最新文件要求,原工程硕士领域名称有所调整,请考生报名时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以免报错院系和领域。
21.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七、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宝山校区A楼611)
电话号码:(021)66133763/66134020
传真:(021)66132245
网址:http://yjszs.shu.edu.cn/
邮箱:E-mail: yzb@oa.shu.edu.cn
微信公众号:shu-yz(上海大学研招)
    
2. 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纪检监察
邮箱:sdjwjc@mail.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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