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更新时间:2022-01-17 11:49:5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山东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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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章 招生类别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五条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后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注明“单考非全日制”的为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未注明的为全日制招生专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2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4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八条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计划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和部分专项计划招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根据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人数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九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九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报考人员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五年一贯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3. 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其中,临床医学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专业为“临床医学”的考生,可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任一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专业为儿科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等具体专业的考生,仅可报考与本科专业对应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请查看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九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为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第十三条 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报考另有其他要求,具体报考要求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招录办法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通知。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六章 报名
第十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山东大学,并根据我校安排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以下考生在报考时可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报考我校且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济南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且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济南市的考生,以及所有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
  第十六条 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四)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八)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相关单位联系。
(九)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七条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须按所选择报考点的规定和安排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没有办理确认手续或确认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效。
(二)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七章 初试
第十九条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二十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招生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和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发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
第二十一条 初试成绩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章 复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达到学校和校内各招生单位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第二十三条 复试时间为2022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我校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二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第二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八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项目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由我校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九章 调剂
第三十条 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我校接收调剂生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第三十一条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申请往其他高校调剂,无需到我校办理任何手续。
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二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三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内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一章 录取
第三十四条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五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录取时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参加非全日制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不予录取。
第三十六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信息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校内招生单位、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三十九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二章 学制学费
第四十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适当延长。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各招生专业的学制和学费标准,将另行公布。
第十三章 培养地点
第四十一条 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办学地点分布如下:
(一)办学地点在济南市各校区的招生单位为: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经济学院、经济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国际教育学院、儒学高等研究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学院、金融研究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微电子学院、晶体材料研究院(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新一代半导体材料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等技术研究院(热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土建与水利学院、软件学院、体育学院、齐鲁交通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高等医学研究院、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口腔医学院、护理与康复学院、药学院。法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部分学生在济南培养,MBA教育中心的部分学生在青岛、威海培养。
(二)办学地点在威海校区的招生单位为:东北亚学院、商学院、法学院(威海)、文化传播学院、翻译学院、艺术学院(威海)、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海洋学院、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威海)。MBA教育中心的部分学生在威海培养。
(三)办学地点在青岛校区的招生单位为:法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文化遗产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微生物技术研究院(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研究院、激光与红外系统集成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研究院、前沿交叉科学青岛研究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数学与交叉科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和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部分学生在济南培养,MBA教育中心的部分学生在青岛培养。
(四)济宁医学院的办学地点在济宁市。
第四十二条 因学校发展规划、院系调整、住宿安排、培养实习等原因,校内部分招生单位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校内招生单位的教学安排为准。
第十四章 奖助学金
第四十三条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校长奖、学术之星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道德风尚奖、创新竞赛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以及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第十五章 违规处理
第四十四条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内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符合规定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我校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下,可自主选择报考专业。强军计划考生按相关规定报考,初试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为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与单独考试考试大纲相同。
第四十六条 招录港澳台地区考生研究生招生简章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发布。
第四十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第四十八条 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如有调整,以学校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为准。
第四十九条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531-88364334;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官方网站:http://www.yz.sdu.edu.cn。
第五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1-88364422。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一、学院介绍
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具有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授予权。现有教职工104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44人,硕士生导师57人(含外聘2人),外籍教师2人,柔性引进国外教授1人,省高校优秀创新团队1个,省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校级教学名师各1人,6人次在国家级学会担任理事。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27人。毕业生实现100%就业,流向主要包括攻读博士,到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等。学院设有新旧动能转换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6个,与美国、英国等多个国家高校开展了广泛合作与交流。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5项,省部级课题70余项,承担政府或企业委托项目30余项,获得省社科奖励6项,在《Science》、《管理科学学报》和《中国软科学》等期刊发表论文350余篇。
二、学院优势和特色
学院秉持“汲取人类管理智慧,造就中国管理栋梁”的教育理念,注重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创新,通过任课教师的倾囊相授和指导教师的言传身教,帮助学生提升自我,实现事业腾飞。
(一)以夯实学术能力为基础
注重学生学术能力培养,多名学生考取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暨南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博士研究生,仅2019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博率为20%。
(二)以培育实践能力为核心
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课堂注重案例教学,通过情景再现和理论复盘,实现实践到理论飞跃。密切与大型制造企业、先进服务企业的联系,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实习机遇,鼓励学生突破自我,寻找更高职业起点。
(三)以拓宽职业路径为重点
注重学生就业工作,因材施教和因材器使,帮助学生自我发现职业生涯道路。密切与社会联系,为学生争取更多的就业渠道和机会,帮助学生实现职业理想“梦想成真”。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管理科学与工程(全日制学术学位、一级学科)
设管理科学理论方法与应用、信息管理与智能科学、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工业工程与服务科学、能源工程与管理5个研究方向。
拟招生13人,具体数量根据国家计划、上线人数动态调整。
(二)工商管理(全日制学术学位、一级学科)
设企业管理理论与应用、现代财务与会计、创新创业管理、农业组织与管理4个研究方向。
拟招生13人,具体数量根据国家计划、上线人数动态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注:同等学力考生原则上不能跨学科报考,初试成绩合格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
我院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统考。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1.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
(2)报名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名确认时凭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照相、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
2.没有参加报名确认、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3.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日期:具体日期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第一天下午外国语
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数学)
第二天下午业务课二(管理学原理或管理运筹学)
复试:2022年3-4月初在山东理工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h.sdut.edu.cn/)。复试时间如有变化,请密切关注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以上招考信息以当年教育部通知为准。
六、咨询电话:
电话:15253319253(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微信电话同号加时请注明报考专业)
0533-2786275;0533-2315727;
网址:https://bs.sdut.edu.cn/(管理学院),https://yjsh.sdut.edu.cn/(研究生院)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88号
山东理工大学(东校区)管理学院
招生QQ群:山理工管院2021考研群(1091812218)
 
招生对象与培养方式
 
Admission Object and Training Methods
 
招生对象
 
1.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领域,125601)
 
 招生对象:往届毕业生(非全日制)
 
2.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125603)
 
 招生对象: 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培养方式
 
1.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培养和在职培养二种方式:
 
 (1)全日制培养方式:周一至周五白天授课,满足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学习和提高的需要。
 
 (2)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利用周末集中学习或假期集中学习,满足在职人员学习和提高的需要。
 
2.采用课堂学习、学术交流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3.课程以模块的方式进行设置,分为工程管理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学位课、领域方向课等模块。课程设置充分反映工程管理实践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突出工程与管理学科相结合。课程内容具有前沿性和综合性,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4.课程教学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项目训练等方法。师资配备以本校知名教授和企业高层工程管理人士参与教学。
 
5.上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88号,山东理工大学(东校区)管理学院。
 
学制、学费与招生人数
 
School System, Tuition fees and Number of students enrolled
 
学制
 
MEM学制为3年,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学费
 
三年3.6万元。
 
招生人数
 
2021年录取66人。2022年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及报考、上线人数等动态增减。
 
报考条件与流程
 
Entrance Examination Conditions and Procedures
 
报考条件
 
1.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领域,125601)
 
根据国家规定,报考人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3年或3年以上(2019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2)专科毕业5年或5年以上(2017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或2年以上(2020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2.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125603)
 
根据国家规定,报考人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2020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报考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考我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并在指定的报考点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具体时间和流程请及时浏览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按照相关流程和时间及时办理。
 
(1)网上报名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每年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安排请以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信息为准)。
 
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注:网上报名选择:招生单位——山东理工大学;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报考专业选择——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领域,125601); 或(专业学位)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管理领域,125603)。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每年11月初(具体时间安排请以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信息为准)。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于报名当年12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入学考试初试科目包括“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英语二”(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其中数学75分、逻辑推理60分、写作65分)。
 
(2)复试
 
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参加由山东理工大学安排的复试,所有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复试时都参加面试和英语笔试。报考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125603)的考生复试时增加专业课笔试环节。复试在3月进行。
 
联系方式
 
Contact Information
 
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电话:0533-2786275;0533-2786624
 
网址:https://bs.sdut.edu.cn/(管理学院),https://yjsh.sdut.edu.cn/(研究生院)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88号
 
山东理工大学(东校区)管理学院
 
招生微信:jb176246674
 
招生Q群:山理工管院2022考研群(1091812218)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大学。学校是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单位、全国教育信息化首批试点单位、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美术学院始建于1989年,设置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三个本科专业和一个中韩合作办学项目“环境设计”本科专业;美术学专业是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省级重点学科。学院自2007年开始招收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为省内外培养了近200名硕士研究生,2019年招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
美术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已逐渐形成了“乐教、好学、和谐、创新”的良好院风,具有鲜明特色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模式。学院近年来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项目3项,获得教育部、中国文联、国家民委、山东省社会科学等省部级项目10余项,获得山东省文学艺术最高政府奖“泰山文艺奖”,有20余件作品在中国美协等国家级展览中获奖,涌现出了一批在美术界、设计界具有较高声誉的专业教师,学生作品频繁在全国或省内艺术类比赛中获奖。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0号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0日,下同)或两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同等学历人员报考学科(领域)应为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详情见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美术领域研究方向
中国画创作
陶艺创作
美术教育
三、招生计划拟招人数(具体人数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全 日 制18(2)人
非全日制5人
四、学费
全 日 制:每生每学年10000元
非全日制:每生每学年12000元
五、学习方式
全 日 制:学制3年
非全日制:学制4年,采取定期集中面授学习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毕业创作,达到毕业条件,创作和论文通过学位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获得MFA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事宜请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1.网上报名
2021年10月(以教育部正式公告为准)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生应浏览网报公告,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或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后果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
2021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录取当年9月10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按报名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考试方式(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
  ①101政治理论 艺术创作
  ②204英语二
  ③608中国美术史
  ④968外国美术史
八、录取
在学科及学科方向招生名额内,依据向考生公布的学科复试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九、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3-2782143
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0533-2780551、2781790(郇老师、高老师)
咨询网址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h.sdut.edu.cn/)
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http://msxy.sdut.edu.cn/)
联系地址
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11号教学楼201、211室)
邮政编码255000
学科联系人及电话
高老师133-5529-5158、0533-2781790
E-mail:gaomingwei_1996@163.com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章 招生类别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五条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注明“单考非全日制”的为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未注明的为全日制招生专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1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4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5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八条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计划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和专项计划招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提供与学术论文相当的其他科研成果1项。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九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非全日制的人员须为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第十三条 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报考另有其他要求,具体报考要求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招录办法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通知。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六章 报名
  第十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山东大学,并根据我校安排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以下考生在报考时可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报考我校且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济南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且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济南的考生,以及所有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
  第十六条 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相关单位联系。
  (八)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七条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须按所选择报考点的规定和安排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没有办理确认手续或确认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效。
  (二)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七章 初试
  第十九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二十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发布的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
  第二十一条 初试成绩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章 复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达到学校和校内各招生单位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第二十三条 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我校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二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第二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八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二十九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由我校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九章 调剂
  第三十条 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我校接收调剂生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第三十一条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申请往其他高校调剂,无需到我校办理任何手续。
  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二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三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一章 录取
  第三十四条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五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录取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参加非全日制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不予录取。
  第三十六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信息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三十九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二章 学制学费
  第四十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适当延长。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具体学制和学费标准,将另行公布。
  第十三章 培养地点
  第四十一条 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办学地点分布如下:
  (一)办学地点在济南市各校区的招生单位为: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经济学院、经济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国际教育学院、儒学高等研究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学院、金融研究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微电子学院、晶体材料研究所、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新一代半导体材料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热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高等技术研究院、土建与水利学院、软件学院、体育学院、齐鲁交通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高等医学研究院、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法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部分学生在济南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的部分学生在青岛、威海培养。
  (二)办学地点在威海校区的招生单位为:东北亚学院、商学院、法学院(威海)、文化传播学院、翻译学院、艺术学院(威海)、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海洋学院、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威海)。工商管理硕士的部分学生在威海培养。
  (三)办学地点在青岛校区的招生单位为:法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文化遗产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微生物技术研究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研究院、激光与红外系统集成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研究院、前沿交叉科学青岛研究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数学与交叉科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和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部分学生在济南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的部分学生在青岛培养。
  (四)济宁医学院的办学地点在济宁市。
  第四十二条 因学校发展规划、院系调整、住宿安排、培养实习等原因,部分招生单位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招生单位的教学安排为准。
  第十四章 奖助学金
  第四十三条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校长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术成果奖、实践成果奖以及创新竞赛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社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第十五章 违规处理
  第四十四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我校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的情况下,自主选择报考专业。
  第四十六条 招录港澳台地区考生研究生招生简章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发布。
  第四十七条 学校原则上不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对确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安排,但不保证申请者都能安排,不保证住宿地点与所在学院在同一校区。
  第四十八条 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如有调整,以正式公告或通知为准。
  第四十九条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官方网站: http://www.yz.sd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531-88364334;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 0531-88363636。
  第五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山东大学创建于1901年,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也是山东省最早具有MBA教育办学权、山东省唯一具有EMBA教育办学权、山东省唯一具有MBA/EMBA自主划线权的高校。
山东大学MBA/EMBA教育依托综合性百年名校,立足“孔孟桑梓之乡,文明礼仪之邦”的齐鲁大地,致力于培养全球化背景下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新时代儒商,树立儒商旗帜,打造儒商品牌,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为不断提升教学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学校专门成立了MBA教育中心(1999年),办公室设于管理学院。管理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设施、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MBA/EMBA教学经验,二十多年来已为企业和政府部门培养管理人才5000余名,其中许多人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科获评A档。巨大而优质的师资与校友资源不仅是山东大学的宝贵财富,也是学员职业发展的坚强后盾。
2019年,山东大学MBA开始实施一校三地一体化办学,在济南(管理学院)、青岛(国际创新转化学院)和威海(商学院)分别设立了教学点;2020年,依托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济南),增设金融管理研究方向。山东大学MBA招生、培养各环节工作由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统一组织,MBA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就读地点。授课地点与专业研究方向、和依托单位关系可参考下图:
  授课地点 专业研究方向 依托单位
济南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商管理硕士(MBA 管理学院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工商管理硕士(金融管理) 经济学院
青岛 山东大学国际创新转化示范基地(青岛市北区中联自由港湾)、山东大学(青岛) 工商管理硕士(MBA 管理学院、国际创新转化学院
威海 山东大学(威海) 工商管理硕士(MBA 商学院
二、招生人数
1.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1工商管理方向:486人
2.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2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方向:50
3.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3工商管理(金融管理)方向:50
注:招生计划数为三校区总计划数,以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最终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准。
三、全国联考报名条件(MBA/EMBA相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山东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招生方式与申请流程
1.考生类型
1B类考生:提前面试+全国联考+山东大学自划线B线
符合B类申请条件的考生在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www.mba.sdu.edu.cn)的“MBA/EMBA考生提前面试申请系统”注册申请成功后,在线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给予申请人提前面试资格。获得提前面试资格的申请人,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后,参加山东大学MBA中心组织的提前面试(含教育部要求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提前面试成绩作为复试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通过者参加全国MBA联考,且成绩达到山东大学MBA自主划线B线,可不再参加3月底(或4月初)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组织的复试,由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即获得拟录取资格。
2A类考生:全国联考+山东大学自划线A线+复试
没有申请提前面试,或申请提前面试但材料评审未通过,或参加提前面试但未通过的考生,均属于A类考生。该类考生参加全国MBA联考,成绩达到山东大学MBA自主划线A线者,参加3月底(4月初)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组织的复试。复试结束后,三个教学点根据录取成绩统一排名并按顺序择优录取。
A类考生与B类考生的录取类别统一为“定向就业”。
2.分数线划定
复试分数线划分为AB两条线,以招生当年山东大学正式公布的分数线为准。


图示:山东大学MBA申请流程
五、学制与学习方式
1.学制:学制3年,实行弹性学习,学习年限为3-5年。
2.MBA:上课时间为两年(4个学期),周六至周日上课(寒暑假与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撰写论文一年。
3.EMBA:上课时间为两年(4个学期),周六至周日上课(寒暑假与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撰写论文一年。部分师资聘请自国内及境外一流院校或相关机构顶级权威专家。
六、研究方向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分为01工商管理、02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03工商管理(金融管理)三个研究方向,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七、学历与学位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并成绩合格,完成实践、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准予毕业并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八、学费
1.工商管理硕士(MBA)4/年,学制3年,学费按学校规定收取,分年缴纳。
2.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6.6/年,学制3年,学费按学校规定收取,分年缴纳。
九、全国联考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报名时间:待定。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现场确认时间:待定。
4.联考时间: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准。(参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1912月底。)
5.联考科目与形式:
联考科目:①英语二②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联考形式:全国统一考试,笔试。
十、提前面试及复试
提前面试及复试由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统一组织,流程及要求详见《山东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十一、B线申报条件
1.必要条件
取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以上(201991日前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6年以上(201591日前毕业)或大专毕业后工作满9年以上(201291日前毕业)。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提出破格申请,经招生委员会批准可适当放宽1-2年。
2.符合必要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需上传相应材料:
1)本人创业,公司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万以上者,请提交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公司年审报告(最近一年)、本人实际负责公司经营的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创业总结;
2)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CPA)证书、注册金融分析师(也称“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证书者,请提交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或资格认证证书、本人职务描述(或岗位说明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单位负责人推荐信(注明负责人姓名及办公电话)、个人业绩报告;
3)担任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职务且业绩突出者,请提交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公司最近一年年审报告或能够体现公司最近一年经营规模及经济效益的其他真实材料(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单位任命文件、本人职务描述(含组织架构图和个人所在具体部门及岗位说明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单位负责人推荐信(注明负责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4)大中型企业资深或高级员工,在工作期间获省、市级以上奖励或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请提交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公司最近一年年审报告或能够体现公司最近一年经营规模及经济效益的其他真实材料(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奖励证书、本人职务描述(或岗位说明书)、个人业绩报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单位负责人推荐信(注明负责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5)在经济、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承担重要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大影响者,请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职务描述(含组织架构图和个人所在具体部门及岗位说明书)、单位任命文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注:
①单位任命文件、单位负责人推荐信、本人职务描述(含组织架构图和个人所在具体部门及岗位说明书)、个人业绩报告、各类奖励证书等,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所有申请者均需提交所在单位的主页网址和截图、本人名片。
③以上所有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将原件扫描后导入申请系统中,面试时必须提供原件。
④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考生报考其他学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B类考生提前面试申请方式
1.系统登录网址
凡符合提前面试申请条件的MBAEMBA考生,可登录“山东大学MBA/EMBA考生提前面试申请系统”进行申请,网址为:http://219.218.118.142/Registration/
2.日程安排
批次 在线申请起止时间 评审结果查询 面试时间 面试结果公布
第一批 91-927 930 1010日、11 1015
第二批 930-1014 1019 1024日、25 1029
 
注:
1)以上时间为初步计划时间,若有变更,请以MBA教育中心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2)每位考生每年仅有1次申请机会,请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在线申请,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注册方式
往年已注册过的考生,进入系统后点击“老考生注册”;今年新注册的考生,进入系统后点击“新考生注册”。
4.材料提交
1)新考生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2)老考生注册成功后,需将系统中已有的个人信息进一步更新完善,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可不再重复提交。去年已通过B线评审的考生,若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比如更换工作单位或有职务变动等情况),需按要求提交新的证明材料;若工作情况未发生变化,需提交单位证明,证实本人目前仍就职于该单位,并担任原职务,该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重要提示:
1.以上信息若有变更,请以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最新通知为准。
2.以上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所有,如招生政策与学校相关政策冲突,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十三、招生咨询电话
济南授课地点:肖老师0531-88362667、杜老师0531-88363021
吕老师0531-88369187(金融管理方向)
青岛授课地点:于老师0532-58631801
威海授课地点:于老师0631-568707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注明“单考非全日制”的为单独考试专业,未注明的为全日制招生专业。
       四、招生计划
       (一)我校2020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4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00人,其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比例约占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40%,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计划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最终录取的考试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近三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CSSCI或SSCI、SCI、EI收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参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为在职人员。
       (五)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报考另有其他要求,具体报考要求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招录办法见我校当年发布的推免生招生简章。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山东大学,并根据我校安排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相关单位联系。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5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和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须按所选择报考点的规定和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我校将于2020年2月10日左右公布考生初试成绩。
       八、复试
       (一)我校将于2020年2月底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二)我校将于2020年3月10日起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我校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由我校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
       (一)3月25日左右,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调剂生复试时间初步定在4月15日左右。具体时间和要求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往其他高校调剂,无需到我校办理任何手续。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一、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参加非全日制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不予录取。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信息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适当延长。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
       具体学制和学费标准,将另行公布。
       十三、培养所在校区
       (一)培养地点在济南各校区的招生单位为: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基地、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基地、经济学院、经济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文艺美学研究基地、国际教育学院、儒学高等研究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学院、金融研究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微电子学院、晶体材料研究所、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新一代半导体材料集成攻关大平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热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高等技术研究院、土建与水利学院、软件学院、体育学院、齐鲁交通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高等医学研究院、公共卫生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法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部分学生在济南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的部分学生在青岛、威海培养。
       (二)培养地点在威海校区的招生单位为:东北亚学院、商学院、法学院(威海)、文化传播学院、翻译学院、艺术学院(威海)、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海洋学院、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威海)。工商管理硕士的部分学生在威海培养。
       (三)培养地点在青岛校区的招生单位为:法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当代社会主义研究基地、文化遗产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微生物技术研究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研究院、激光与红外系统集成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研究院、前沿交叉科学青岛研究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法学院和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部分学生在济南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的部分学生在青岛培养。
       (四)济宁医学院的培养地点在济宁。
       (五)因学校发展规划、院系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部分招生单位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招生单位的安排为准。
       十四、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助学金。硕士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大学且无固定工资收入)。
       (二)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三)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
       (四)“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
       (五)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符合我校相关规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全部给予奖励。
       (六)单项奖学金。我校设有10余种单项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七)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励资助资金。
       十五、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六、其他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报名、录取办法按国家的相关文件执行。
       (二)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均是我校自命题,其他科目与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考试科目相同。
       (三)招录港澳台地区考生研究生招生简章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发布。
       (四)学校原则上不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对确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安排,但不保证申请者都能安排,不保证住宿地点与所在学院在同一校区。
       (五)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往年试题、往年分数线等信息可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是我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唯一官方网站,我校各招生单位均在其单位网站上开辟了招生专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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