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更新时间:2022-01-16 22:53: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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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泉州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泉州师范学院坐落于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泉州市。泉州是 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 入列世界遗产名录,经济总量连续22年位居福建省首位。学校于2000 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系福建省第一所新建地方性省属本科高校,由 创办于1923年的泉州师范学校、1939年的南安师范学校、1951年的泉 州教育学院和1958年的泉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
近百年办学历程筚路蓝缕,一甲子高等教育薪火相传。一代又一 代泉师人秉承“善学如泉、正心至大”校训精神,继往开来、砥砺前 行,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200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 平评估。2011年获批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2 年获批福建省海外华文教育基地。2013年获批福建省首批“2011协同 创新中心”、 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 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以来,获批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 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 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获批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和硕士 研究生资格。学校荣获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 平安校园等一批高级别荣誉称号,蝉联八届省级文明学校( 文明校 园) 。办学以来,为社会培养了20多万名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福建省 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以来,遵照习 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建设作出的 “建设多学科的大学”重要指示精神, 学校制定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工程”建设,全 面掀起“二次创业”新热潮,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应 用型大学奋勇前行。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216名(含接收推免生)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详见附件1: 泉州师范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 目)。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我校面向港澳台 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情况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另行通 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22年9月份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2022年9月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两个阶段。所有参加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网上或到报考点 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 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 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手续; 其他考 生应选择工作或户 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 日至10月25 日,每天9:00 — — 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 日至9月27 日每天9:00 — — 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 //yz.chsi.cn, 以下 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 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 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 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 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领域或方向。待考试结束,教 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 务系统了解招生院系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 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 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 2022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 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 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严肃处理。
(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 本人学历(学籍) 信息。
(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 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 认(现场确认) 、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5)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 户名和密码等。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须在 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 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 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程序
(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 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 员进行核对。
(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 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 5)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 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 6)报考点和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 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并遵守相关约 定及要求。
四、初试
( 一)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 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 《准考证》 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 初试。
(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 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 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 四)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二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 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 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外语听力考试 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 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详见附件2: 泉州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 ,否则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六) 初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五、复试
(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 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 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 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 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 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 信息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 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
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简表》 为准。
( 三) 复试日期安排在2022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和各院系 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 四)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 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报考的考 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 五)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 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内容。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 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 试录取实施细则。
(六)外国语听力及 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调剂
调剂工作在2022年3-4月份开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 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主要包括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 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 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 通过 “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
〔2010〕 2号) 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我校将提出本单位体 检具体要求。
八、录取
( 一)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 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 ,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 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 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 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22年5月中旬结束, 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 二)录取类别: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 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 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 位工作。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 三) 保留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 至2 年,再入学学习。
(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 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 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 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应通 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考 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 政处分; 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 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 育考试诚信档案》 ,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 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入学
2022年9月份,考生按我校《研究生入学须知》 的要求办理有关 报到入学手续。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 并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详见附件3: 泉州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 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 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 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 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 开。
十一、学制和学费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 年。
学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为8000元。
住宿费: 每生收费1300 元/学年(宿舍有空调) 。
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十二、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 元。优秀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学业成绩优异 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 “三助” 工作,根据工作量获得一定酬金。
十三、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 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 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四、其他
(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 考前辅导班。
(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 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 四 ) 请 考 生 关 注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网 页 http://www.qztc.edu.cn/yjszsw, 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2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 五)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 10399
通讯地址: 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
街398号文科楼A229) 邮编: 362000
联系电话: (0595)22918022, 传真: (0595)22918022。
关于所报考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学 院咨询,联系方式见《泉州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 方式一览表》
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泉州师范学院坐落于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的泉州市。泉州是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经济总量连续21年位居福建省首位。学校于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系福建省第一所新建地方性省属本科高校,由创办于1923年的泉州师范学校、1939年的南安师范学校、1951年的泉州教育学院和1958年的泉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
近百年办学历程筚路蓝缕,一代又一代泉师人秉承“善学如泉、正心至大”校训精神,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200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批福建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以来,获批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学校荣获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平安校园等一批高级别荣誉称号,蝉联七届省级文明学校(文明校园)。办学以来,为社会培养了20多万名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福建省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以来,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建设作出的“建设多学科大学”重要指示精神,学校制定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工程”建设,全面掀起“二次创业”新热潮,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多学科的地方大学奋勇前行。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211名(含接收推免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我校面向港澳台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情况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21年9月份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领域或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院系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1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前将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认证报告。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等。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6)报考点和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二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详见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五、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21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内容。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调剂
调剂工作在2021年3-4月份开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主要包括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我校将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21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入学
2021年9月份,考生按我校《研究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详见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学制和学费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为8000元。
住宿费:每生收费1300元/学年(宿舍有空调)。
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十二、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的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自第二学年始,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最高奖学金8000元。优秀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研究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三助”工作,根据工作量支付一定酬金。
十三、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四、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http://www.qztc.edu.cn/yjszsw,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399
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文科楼A-223)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918022,传真:(0595)22918022。
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拟招收73名(含接收推免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我校面向港澳台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情况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20年9月份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院系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0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入学考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等。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入学考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在入学考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二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详见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六、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20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内容。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办法。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调剂
调剂工作在2020年3-4月份开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我校将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九、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20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 至2 年,再入学学习。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入学
2020年9月份,考生按我校《研究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详见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二、学制和学费
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 年。
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为8000元。
住宿费:每生收费1300 元/学年(宿舍有空调)。
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十三、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的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自第二学年始,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最高奖学金8000元。优秀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研究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三助”工作,根据工作量支付一定酬金。
十四、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五、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http://www.qztc.edu.cn/yjszsw,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399
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文科楼A-223)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918022, 传真:(0595)22918022。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
专业领域 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拟招生计划数(含接收推免生数)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135101 | 音乐 |
南音演唱 南音演奏 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 作曲 钢琴演奏 声乐演唱 二胡演奏 古筝演奏 琵琶演奏 打击乐演奏 合唱指挥 音乐教育 长笛演奏 大提琴演奏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4 英语二 |
701 艺术概论 |
801 中外音乐史 |
26(4) |
135106 | 舞蹈 |
舞蹈教育 舞蹈编导 |
802 中西舞蹈史 |
7(1) | |||
135107 | 美术 | 书法 |
803 书法史论 |
22(3) | |||
漆艺创作 |
804 中外美术史 |
3 | |||||
油画创作 |
3 |
||||||
135108 | 艺术设计 | 服装艺术设计 |
805 中外设计史 |
4 | |||
135108 | 艺术设计 | 服饰艺术设计 | 5 | ||||
135108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
合计 | 73(8) |
附件2:
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 | |||
序号 | 科目名称 | 参考书目 | 备注 |
1 | 艺术概论 |
1.彭吉象著,《艺术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2.林少雄主编,《新编艺术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 |
|
2 | 中外音乐史 |
1.孙继南、周柱铨主编,《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1版。 2.田可文编著,《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 年9 月第1 版。 3.张洪岛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 年版。 4.冯志平主编,《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 年8 月第1版。 |
|
3 | 中西舞蹈史 |
1.王克芬著,《中国舞蹈发展史》,上海音乐出版社,2014年6月。 2.欧建平著,《外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1月。 |
|
4 | 书法史论 |
1.《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注:参考注释本一《汉魏六朝书画论》(画论部分不考),潘运告编著,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4月第一版。注释本二《初唐书论》,萧元编著,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4月第一版】 2.《中国书法简史》,王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
|
5 | 中外美术史 |
1.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编,《中国美术简史》,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2年版; 2.洪再新编,《中国美术史》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 3.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外国美术史教研室编,《外国美术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4.陈洛加编,《外国美术史纲要》,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
|
6 | 中外设计史 |
1.田自秉,《中国工艺美术史》,东方出版中心。 2.董占军,《西方现代设计艺术史》,山东教育出版社。 |
附件3:
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招生学院 | 专业领域 | 研究方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及邮箱 | 学院网址 | 备注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 舞蹈 |
吴老师 |
0595-22737900 376141852@qq.com |
http://www.qztc.edu.cn/ywxy/main.htm |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美术 | 书法 | 刘老师 |
0595-22918736 wcyjs@qztc.edu.cn |
http://www.qztc.edu.cn/wcxy/main.htm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 | 漆艺创作 | 兰老师 |
0595-22912172 237440560@qq.com |
http://www.qztc.edu.cn/msxy | |
油画创作 |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
纺织与服装学院 | 艺术设计 |
服装艺术设计 服饰艺术设计 |
何老师 |
0595-22609836 48813820@qq.com |
http://www.qztc.edu.cn/fzxy |
泉州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拟招收40名(含接收推免生)左右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我校面向港澳台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情况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院系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9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入学考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等。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入学考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在入学考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英语二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详见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六、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19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办法。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调剂
调剂工作在2019年3-4月份开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我校将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九、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19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 至2 年,再入学学习。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入学
2019年9月份,考生按《研究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二、学制和学费
我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 年,实行全日制培养模式。
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交6000元,全程收费为18000元。
住宿费:每生收费2000 元/学年(宿舍有空调)。
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十三、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的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自第二学年始,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最高奖学金8000元。优秀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研究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三助”工作,根据工作量支付一定酬金。
十四、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五、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9
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918022, 传真:(0595)22918022。
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18年我校拟招收50名(含接收推免生、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左右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要求可上网查阅:http://www.moe.edu.cn/。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8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等。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英语二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详见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六、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18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办法。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调剂
调剂工作在2018年4月份开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我校将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九、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18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 至2 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入学
2018年9月份,考生按《研究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二、学制和学费
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 年,实行全日制培养模式。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我校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学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十三、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的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自第二学年始,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最高奖学金8000元。在读研究生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三助”工作,根据工作量支付一定酬金。
十四、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五、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9
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918022, 传真:(0595)22918022。
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拟招收40名(含接收推免生、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左右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要求可上网查阅:http://www.moe.edu.cn/。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7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等。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英语二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网页上查询。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详见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初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六、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17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办法。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调剂
调剂工作在2017年4月份开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我校将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九、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17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入学
2017年9月份,考生按《研究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二、学制和学费
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实行全日制培养模式。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我校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学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十三、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的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自第二学年始,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最高奖学金8000元。在读研究生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三助”工作,根据工作量支付一定酬金。
十四、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五、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9
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918022,传真:(0595)22918022。
泉州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研究生招生简章
泉州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本科大学(院校代码:10399),成立于1958年。200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0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1年获教育部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成为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首批拥有硕士专业学位点的高校之一。学校坐落在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国际花园城市--泉州市;内设15个学院,4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和25个高职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10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文科研究基地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各1个。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教职员工1125人。其中专任教师700多人,教授、副教授278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4人,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 3人, “福建省新建本科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 9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人,泉州市“桐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
多年来,学校坚持“厚基础、强素质、重能力”的人才培养观,“立足泉州,服务泉州”的办学思想,以质量促提升,以特色促发展,努力把学校办成开放型、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性大学。
2012年学校开始招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开设6个专业方向,欢迎符合调剂要求的广大考生报考。
一、调剂专业
招生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方向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135100 | 艺术硕士 | 南音演唱 |
南音演奏 | |||
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 | |||
器乐演奏(小提琴、二胡、钢琴) | |||
声乐演唱 | |||
舞蹈编导 |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专业硕士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含学术型)。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5.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具体调剂要求。
三、调剂流程
第一阶段:预报名。从我校网站下载并填写《调剂申请表》(下载地址),发送至邮箱22222182@163.com 我们会及时与您联系。
第二阶段:开始调剂。
1.考生使用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要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按照我院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并在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
四、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
1.复试内容
学校将根据不同专业方向确定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创新能力的考核。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 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艺术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复试方式
艺术硕士招生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为20分钟。
(二)录取
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折算公式:综合分 = (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初试满分+初试成绩。
五、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69659(吴老师)
0595-22792900(林老师)
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0595-22919508(肖老师)
(二)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邮政编码:362000
(三)泉州师范学院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qz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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