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更新时间:2022-01-16 22:53:2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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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预计招生规模为55人(最终以教育部批准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脱产学习。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三、学习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原则上不超过六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
我校各专业(中国民商法发展史、中国现当代政治史专业除外)接受获得学士学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博士研究生,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三)、(四)、(五)项之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5年以上(含5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博士录取当年的8月31日);
2.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
3.在已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七)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八)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九)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31日。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8日——9日。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先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名。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报名
(一)报名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向我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办公室寄送下列材料(通信地址见“六、(二)”),并在2021年3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无效)提交下列材料:
1.《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
2.《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表(须密封);
4.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于初试时现场审验);
5.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6.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7.最高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以同等学历报考者需提供修读过相关硕士生4门以上主要课程的成绩证明(报名时须提供成绩单原件);
8.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学术论文复印件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均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9.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复印件;(学位证认证报告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咨询电话:010-82379480)
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咨询电话:010-82199588)
10.博士研究生报考只能报考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多次报考的以系统库最后记录为准)请报考人员认真对待,否则后果自负,如有问题及时与学院主管老师联系。
(二)报名程序
1.我校只接受网报
考生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网报后,将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各学院办公室(本校师生也可直接将报考材料送到各招生学院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报考历史学院考生材料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徐秀芸老师收,电话18194285182;
报考计算机学院考生材料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学院路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贾泽宇老师收,贾老师电话18997224065;
报考地理科学学院考生材料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学院路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张娜娜老师收,电话15297186269。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3月31日
3.公布初试名单:我校审核完考生材料后将于2021年4月12日——16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2020年5月7日进行现场审核,请报考我校的考生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4.准考证:请于2021年5月1日——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七、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时间:2021年5月8日——9日
1.初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
2.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①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准予免考)
②外国语(不含听力)
③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
复试时间:2021年5月10日
复试地点与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于初试后次日在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由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主干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
(三)体检:所有考生均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时间:2021年5月11日。
八、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21年7月初结束。
(二)从2014年秋季起,学校已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三)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入学前不转人事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且不享受助学政策。
九、其他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的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根据考生的初试(含加试科目)、复试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学科专业导师计划择优录取。入学后待遇、收费及奖助学金标准等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青海师范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序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青海师范大学,必须署名青海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青海师范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青海师范大学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如学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则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补充并公布实施。
《2021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上公布,供考生参考。
(五)其它
欢迎广大考生及时浏览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gl.qhnu.edu.cn/。查看招生相关信息、下载相关表格等。
考生报考基本流程:
网报—>寄送报名材料—>缴纳报名费—>网上查阅审核名单—>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青海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2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定为1030人(最终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其中学术型研究生330人,专业学位700人(其中全日制490人,非全日制210人)。
三、学习方式、学费及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学费每生8000元/年。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2-3年(其中法律(非法学)、艺术硕士、电子信息学制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3-4年(其中法律(非法学)学制3.5年、艺术硕士学制4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 (从毕业到2022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不接受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需提供定向就业协议。
9.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
10.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地点、办法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为少数民族地区。网报信息中的就业单位与现场所提供的就业协议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一志愿报考我校,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我校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调剂考生)
5.已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9.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10.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1.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真实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12月18日—— 12月2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在复试时提供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已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6.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七、考 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1.初试日期: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考生于2021年12月18 日——12月2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及时间。
3.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我校2022年对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一级学科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体育、应用心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我校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体育硕士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体育综合,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满分为300分。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5.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选拔、培养需要,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我校2022年招收的的应用经济学属于此范畴,2022年我校应用经济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数学三。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及命题形式改革的通知》(教学厅[2008]11号)要求和我校实际,2022年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理学学科,第三单元、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9〕5号)文件要求更名为电子信息,电子信息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采用联考的数学一或数学二,我校采用数学二,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2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8.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成绩上报教育部审核后公布。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
9.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初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10.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我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各补考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八、调剂
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其中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九、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十、其它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青海师范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1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定为1010人(最终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其中学术型研究生330人,专业学位680人(其中全日制470人,非全日制210人)。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2-3年(其中法律(非法学)、艺术硕士3年、电子信息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3-4年(其中法律(非法学)3.5年、艺术硕士4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 (从毕业到2021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需提供定向就业协议。
9.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
10.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地点、办法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为少数民族地区。网报信息中的就业单位与现场所提供的就业协议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一志愿报考我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我校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调剂考生)
5.已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9.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10.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1.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真实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12月19日—— 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在复试时提供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已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6.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七、考 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1.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考生于2020年12月19 日——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及时间。
3.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我校2021年对教育学、中国史一级学科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我校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满分为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5.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选拔、培养需要,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我校2021年招收的的应用经济学属于此范畴,2021年我校应用经济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数学三。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及命题形式改革的通知》(教学厅[2008]11号)要求和我校实际,2021年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理学学科,第三单元、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9〕5号)文件要求更名为电子信息,电子信息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采用联考的数学一或数学二,我校采用数学二,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8.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成绩上报教育部审核后公布。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
9.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初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10.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我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各补考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公示时间为准。
八、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其它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青海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0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定为813人(最终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60人,专业学位513人(其中全日制343人,非全日制210人)。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2-3年(其中法律(非法学)、艺术硕士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3-4年(其中法律(非法学)3.5年、艺术硕士4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 (从毕业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需提供定向就业协议。
9.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
10.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地点、办法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为少数民族地区。网报信息中的就业单位与现场所提供的就业协议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一志愿报考我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我校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调剂考生)
5.已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9.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10.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真实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12月14日—— 12月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在复试时提供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已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6.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七、考 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1.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考生于2019年12月14 日——2019年12月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及时间。
3.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我校2020年对教育学、中国史一级学科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我校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满分为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5.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选拔、培养需要,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我校2020年招收的的应用经济学属于此范畴,2020年我校应用经济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数学三。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及命题形式改革的通知》(教学厅[2008]11号)要求和我校实际,2020年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理学学科,第三单元、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软件工程专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9〕5号)文件要求更名为电子信息,电子信息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采用联考的数学一或数学二,我校采用数学二,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8.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成绩上报教育部审核后公布。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
9.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初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10.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我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各补考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公示时间为准。
八、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其它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9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定为708人(最终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20人,专业学位488人(其中全日制278人,非全日制210人)。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二年。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七)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
(九)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地点、办法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为少数民族地区。网报信息中的就业单位与现场所提供的就业协议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一志愿报考我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我校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调剂考生)
5.已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9.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10.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真实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12月14日——12月2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在复试时提供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已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6.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七、考 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1.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考生于2018年12月14日——201年12月2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及时间;
3.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我校2019年对教育学、中国史一级学科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我校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满分为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5.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选拔、培养需要,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我校2019年招收的的应用经济学属于此范畴,2019年我校应用经济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数学三;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及命题形式改革的通知》(教学厅[2008]11号)要求和我校实际,2019年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理学学科,第三单元、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软件工程专业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采用联考的数学一或数学二,我校采用数学二,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8.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成绩上报教育部审核后公布。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
11.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初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八、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其它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附件1:
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专业目录.xls
附件2:
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硕士全日制)专业目录 .xls
附件3:
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硕士非全日制含体硕)专业目录.xls
附件4:
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参考书目.xls
附件5: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简介.doc
附件6:
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doc
附件7:
学院联系方式.doc
青海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8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定为695人(最终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20人,专业学位475人(其中全日制228人,非全日制247人)。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限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限二年至三年不等。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进修过4—6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跨专业报考。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三)推免生相关规定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及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2018年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 月 24日至 9月 27 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地点、办法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为少数民族地区。网报信息中的就业单位与现场所提供的就业协议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一志愿报考我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我校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调剂考生)
5.已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9.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10.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真实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12月14日—— 12月25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在复试时提供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已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6.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七、考 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1.初试日期: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考生于2017年12月14 日——2017年12月25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及时间。
3.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函[2007]55号文件,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体育学学科下的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满分为300分。
2018年对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等三个一级学科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5.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选拔、培养需要,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我校2018招收的的区域经济学属于此范畴,2018年我校区域经济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数学三。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及命题形式改革的通知》(教学厅[2008]11号)要求和我校实际,2018年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理学学科,第三单元、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软件工程专业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采用联考的数学一或数学二,我校采用数学二,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
7.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8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8.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9.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10.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
11.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初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八、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招收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或协议书。
九、其它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青海师范大学2011年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0年我校有11个院(系)在23个学科专业的85个方向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定为245人(最终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生的计划人数,所有专业均脱产学习。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三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进修过4——6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5、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一级学科)。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2011年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地点、办法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考生可于9月中下旬在青海师范大学网站查阅详细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qhnu.edu.cn)。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真实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在复试时,资格审查中若发现所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将取消复试资格。
2、考生在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后,注意从网上下载或在现场打印个人报名信息表,在复试时将报名信息表交至我校。
3、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在复试时提供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已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报名信息时,报考志愿可填写同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应试外语语种按专业目录上的规定填写。我校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中国古典文献学藏族古典文献方向的考生外语语种可选择梵语。
5、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院(系)、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6、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七、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2、初试日期:2011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
3、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为了更好地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和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2007年国家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进行改革。我校2011年招收的教育学原理专业、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中国古代史专业、专门史专业属于改革范畴。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函[2007]55号文件,我校教育学、历史学二个学科门类所属的专业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的满分值为3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为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相应能力。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下的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满分为300分。其它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中,对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等三个一级学科各设置一门统一命题科目。
5、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选拔、培养需要,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我校2011年招收的的区域经济学属于此范畴,2011年我校法商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改为数学三。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及命题形式改革的通知》(教学厅[2008]11号)要求和我校实际,2011年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理学学科,第三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第四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采用联考的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7、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8、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我校自行命题的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9、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
10、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初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八、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招收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或协议书;招收自筹经费研究生,在录取之前由招生单位,拟录取的研究生双方签订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的协议书。
九、其它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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