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6 22:32:1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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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坚决维护复试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
    二、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审定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技术组、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宣传组、巡查组等六个工作组,分别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图书馆与信息中心、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梅山校区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宣传部等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建学院远程复试技术保障组、复试小组、思想政治面试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廉政建设等工作,同时对各小组进行相应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各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复试比例。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5.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诚信复试。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违反远程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招生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及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专业知识(含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原则上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上机考试。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需单独计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时间应适当延长。
    6.如果同一专业复试人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随机确定。
    7.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各项成绩评定、计算应根据学校统一划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
    8.复试实行全程录像、录音。
    9.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统一组织复试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寄往招生学院。
    详情见官网: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5909.htm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25  作者:研究生办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19〕156号)等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专业招生计划

 二、复试
(一)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学院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1.2 倍的,复试比例为1:1.2,少于1.2倍的以实际上线人数进行面试。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5.一般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进行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诚信复试。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违反远程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我院将对考生复试资格及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


(三)复试内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原笔试科目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3.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面试和思政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上机考试。
4.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
6.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时间应适当延长。
7.地理学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随机确定。
8.复试实行全程录像、录音
9.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统一组织复试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复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将体检报告原件寄往招生学院。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评分标准及成绩计算办法(分思政、外语、专业面试、加试)
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500/300 0.7 将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
2 专业面试 100 0.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00 0.1
4 加试考核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
2.初试满分为500各专业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7 + 复试成绩×0.3
初试满分为300各专业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7 + 复试成绩×0.3
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调剂
 1、调剂名单确定基本原则:
(1)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和土木水利(测绘与遥感工程)专业接收调剂生 。
(2)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须同时达到或超过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6)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方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中法合作))(全日制):
(1)初试报考“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
(2)初试科目与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数学三(或数学二、数学一)。
(3)分数达到管理学A类国家线,总分(341分)及单科(政治、英语一48分,数学三以及其他业务课72分)。


旅游管理(MTA)研究生(非全日制)
(1)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其中,第一志愿报考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
(2)调剂考生初试分数需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总分及单科成绩国家线。
 (3)本科毕业满3年或专科毕业满5年(年限计算从毕业日期至2021年9月1日)。


土木水利(测绘与遥感工程)(全日制):
 (1) 初试科目与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或英语一)和数学二(或数学一)。
(2) 调剂考生初试分数需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总分及单科成绩国家线。



  四、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应分开排序,若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多名考生以上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初试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学生违反远程复试相关纪律要求,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lhxy.nbu.edu.cn/index.jsp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5579
学院申诉电话:周老师 0574-87605592



六、复试时间安排
1、地理学(全日制)
日期 内容 时间 面试平台
3月25日 资格审查、面试系统连线测试   复试考生发送资格审查材料到指定邮箱,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学院和考生连线测试面试系统
3月26日 全天 专业面试
外语面试
8:00开始 研招网复试面试系统(备用系统:腾讯会议)
3月26日 下午 思政面试(第一组) 14:00开始 研招网复试面试系统(备用系统:腾讯会议)
3月26日 下午 思政面试(第二组) 14:00开始 研招网复试面试系统(备用系统:腾讯会议)
           
 

2、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中法合作))(全日制)
日期 内容 时间 面试平台
3月24日 资格审查、面试系统连线测试   复试考生发送资格审查材料到指定邮箱,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学院和考生连线测试面试系统
3月25日 上午 专业面试
外语面试
800开始 研招网复试面试系统(备用系统:腾讯会议)
3月25日 上午 思政面试 1000开始 研招网复试面试系统(备用系统:腾讯会议)
           
 

3、旅游管理(MTA)(非全日制)
日期 内容 时间 面试平台
3月24日 资格审查、面试系统连线测试   复试考生发送资格审查材料到指定邮箱,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学院和考生连线测试面试系统
3月25日 上午 专业面试
外语面试
800开始 研招网复试面试系统(备用系统:腾讯会议)
3月25日 上午 思政面试 1000开始 研招网复试面试系统(备用系统:腾讯会议)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坚决维护复试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
二、专业招生计划
学习形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数 备注
全日制 071000 生物学 68 含6个新药技术研究院指标;含30个植物病毒学研究所指标
090800 水产 59 含1个推免计划;含1个士兵专项计划指标
09510 农业 渔业发展 70 含1个士兵专项计划指标
农村发展 12 含1个士兵专项计划指标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复试比例为1:1.2(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4.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5. 农业专业按研究方向进行复试、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前考生需准备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或清晰照片(JPG格式),需提交的材料见链接: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5904.htm,请考生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
资格审核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分别命名为:
1、身份证;2、准考证;3、诚信复试承诺书;4、资格审查单;5、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6、大学成绩单;7、科研成果佐证材料8、毕业论文/毕业设计;9、学生证/在读证明;10、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1、专升本录取名册/学生证;12、毕业证书;13、学位证书;1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5、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6、6门本科课程主干成绩; 17、入伍批准书;18、退出现役证。
(2)请即将参加我院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将本人需要提交的以上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复试资格审查。例:水产-张三-复试资格审查,文件夹以压缩包的形式于2021年3月26日8:00前发送至邮箱1439151153@qq.com;邮件主题:报考专业-姓名-复试资格审查。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要求发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按要求发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院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我院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主平台为:腾讯会议。请即将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在电脑端、手机端下载腾讯会议和微信,注册账号,确保登录顺畅。并准备好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以便复试开始前验证考生身份。(为保证考生熟悉网络面试步骤,复试开始前学院工作人员会与考生联系,请务必保证研招网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讯顺畅)。
2.笔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考生组内面试顺序随机确定;生物学及水产专业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随机确定。
6.成绩计算原则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500 0.7 将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
2 专业面试 100 0.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00 0.1
4 思想政治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7+ 复试成绩×0.3
(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7.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统一组织复试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寄到我院(收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七星南路169号,邮编:315832,收件人:邵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00891)。
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学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并报学校批准。
(四)学院思想政治面试小组成员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我院水产专业、农业专业-渔业发展方向接收调剂生。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须同时达到或超过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我院水产专业要求初试科目中有数学(农)或化学(农),调剂分数线参照国家线;调剂渔业发展方向要求本科专业背景为生物学、水产、兽医、畜牧学等相关专业,调剂分数线参照国家线。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方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符合我院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参照各专业的调剂名额,以不低于150%的比例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出现同分情况时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科学选拔原则;坚持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
2.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工作具体要求
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按照初试的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1.思想政治考核、体检中若出现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在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haiyang.nbu.edu.cn/
学院咨询渠道:
联系部门:海洋学院科教办
联系人:邵老师
咨询电话:0574-87600891(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1:20,下午13:00-16:30)
电子邮箱:shaojuan@nb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海洋学院行政中心310
学院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海洋学院纪检委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574-87609576
电子邮箱:lizheng@nb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海洋学院行政中心314
八、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九、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方式 参加人员 备注
3月26日上午 资格审查 线上 一志愿考生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26日早8:00。
3月27日 专业面试、外语考核、思政面试 线上 一志愿考生 远程复试相关信息请关注QQ群通知。


请所有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务必第一时间加入宁大海洋21年一志愿复试群:QQ群号为538427723。(申请进群时注明真实姓名,入群后将群备注修改为真实姓名!)
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形式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基本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入学考核标准的主要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学院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3.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工作具体要求
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
对于某一专业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11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体检、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考核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满分为 100 分)者不予录取。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4.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和上报。
六、信息公开公示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七、时间安排及其他1.4 月 3 日前,学院完成一志愿和第一批调剂志愿的复试录取工作。
2.4 月 9 日前,学院报送盈余计划。
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五)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专业知识(含同等学力加试)。
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面试、综8合面试和思政面试(详见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章节),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2.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 5 分钟。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如果同一专业复试人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抽签决定。
5.相关加分政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上述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研究生院审核。
6.根据 200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2010 年起取消乙肝三系检查项目)进行体检工作。
宁波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四)复试资格审查学院在复试前须根据《2019 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见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3554.htm)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研究生院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抽查。
资格审查内容:
1.核查考生的《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转学院思想政治面试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2.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考生。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明确工作单位,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8.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
9.复试时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根据《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了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坚持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招专业分数线要统一。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研究生教育的分管校长为组长,研究生院、学生处、后勤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和领导,审定《宁波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成立以相关校领导、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组成的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巡查工作小组,履行监督职责。
(三)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学位点(或方向)负责人组成。
该小组主要负责制订“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建学院“复试小组”、“思想政治面试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廉政建设等工作,同时对各小组进行相应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
1.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兼顾各二级学科或学科方向。
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具体的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
每个复试小组均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
2.学院思想政治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2 人,组长由下属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3.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 3 人,组长由二级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的纪律3检查工作。
三、调剂与复试工作调剂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更是体现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一)调剂基本原则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少于该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的,应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应体现对同类调剂考生的公平性;第一志愿报考的,上线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招生人数 1.2 倍时,一般不接受调剂。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我校的复试分数线;调剂须符合我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一般须有数学,不考数学的专业调入考数学的专业需加试数学。
4.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剂到这 7 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方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 调剂工作要求1.根据“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的各学科(专业)调剂办法的有关规定,学院开展调剂工作。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需要调剂生的学院在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照调剂基本条件和调剂生挑选原则,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规定时间(36 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的考生可除外),否则无效。
5.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拟定调剂生名单,调剂名单一旦公布,不可随意更改、撤销。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统筹把关,学校根据该“计划”的学校分数线,确定各专业调剂复试名单。
学院若有调剂考生生源需及时跟研究生院联系。
(三)复试基本原则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6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1.2,各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差额比例,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5.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6.一般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学院在复试前须根据《2019 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见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3554.htm)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研究生院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抽查。
资格审查内容:
1.核查考生的《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转学院思想政治面试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2.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考生。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明确工作单位,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8.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
9.复试时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专业知识(含同等学力加试)。
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面试、综8合面试和思政面试(详见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章节),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2.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 5 分钟。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如果同一专业复试人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抽签决定。
5.相关加分政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上述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研究生院审核。
6.根据 200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2010 年起取消乙肝三系检查项目)进行体检工作。
(六)复试工作具体要求
1.根据 “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学院结合专业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复试各项成绩评定、计算应根据学校统一划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
3.复试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须严格按当年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 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学院思想政治面试小组成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基本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入学考核标准的主要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学院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3.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工作具体要求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
对于某一专业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11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体检、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考核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满分为 100 分)者不予录取。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4.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和上报。
六、信息公开公示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七、时间安排及其他1.4 月 3 日前,学院完成一志愿和第一批调剂志愿的复试录取工作。
2.4 月 9 日前,学院报送盈余计划。
研究生院根据相关学院的招生计划需求和实际生源情况拟定盈余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案,提交学校审定后,及时告知相关学院的二次配置招生计划数。
3.4 月 15 日前,学院完成相关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咨询电话:0574-87609165申诉电话:0574-87600226申诉邮箱:yanzhao@nbu.edu.cn通迅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 818 号 宁波大学研究12生院研招办邮编:315211九、若上级对复试录取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83/13124.htm附件: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宁波大学研究生院2019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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