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考研四六级
更新时间:2022-01-16 22:58:5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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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考研四六级: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兰州理工大学2022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入学方式及招生规模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方式拟按照“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四种方式进行。2021年秋季学期组织一次,以“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方式进行,2022年春节学期进行第二次,根据国家下达我校计划情况,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三种方式进行。
直博生: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中,直接从本科推免生中选拔优秀生源攻读博士学位。
硕博连读: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学术型在校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和办法见《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5号)。
申请-考核:面向校内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和办法见《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2号)
公开招考:根据博士招生进展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我校自行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2022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为110人左右(含各种入学方式和各专项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公布。现在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一)“硕博连读”按照学校文件及学院的实施细则执行。
(二)“申请-考核”按照学校文件及学院的实施细则执行。
(三)通过本科“直博”方式的考生按学校及学院的实施细则文件执行。
(四)公开招考,报名成功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三门课程考试和学院组织的复试面试。
(以下前三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后四项依据要求及个人实际看是否符合)
1、已获博士、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原件)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在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以上(含6年,工作年限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计算)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在教学、科研和专业技术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者:①高水平论文三篇(第一作者);且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排名前三)完成科研项目,并获省级科技奖或厅局级一等奖。报考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和相应的复印件。
(3)报考时应出具在我校或国内外其他高校(和我校有相同或相近硕士授权点)所修读的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具有副高职称以上者可录取后补修硕士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心理健康。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副高级以上或相当职称)书面推荐意见。
6、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持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定向研究生还须加开原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介绍信)。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四.招生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直博生
各学科专业牵头学院,以学校文件为基础,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按照一级学科制定“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2021年10月,和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推荐接收工作一并进行,由院级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二)申请-考核
各学科专业牵头学院,以学校文件为基础,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按照一级学科制定“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2021年10月前组织第一次,由院级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备案。2022年4月视各学科专业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二次。
(三)硕博连读
各学科专业牵头学院,以学校文件为基础,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按照一级学科制定硕博连读实施细则,2021年10月前组织第一次,前由院级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备案。2022年4月视各学科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二次。
(三)公开招考
拟参加公开招考方式的考生应及时关注3月底公布的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考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4-5月份。考试内容为外国语(1xxx)、业务课一(2xxx)、业务课二(3xxx),均为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公开招考的复试时间、地点及安排见各招生学院通知。(同等学力考生进入复试后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各种入学方式均须参加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直博生在推免平台直接报名),但考生每年只能选择一种入学方式。网上报名时间及确认时间和地点以研招办公布的时间为准。
最终录取的考生均于2022年9月统一入学。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ge.lut.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考务费210元,索取相应报名表格或从我校网站(http://ge.lut.edu.cn招生下载区)下载。
报名确认地点:兰州理工大学校本部八号楼406室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ge.lut.edu.cn E-mail:gdyzhb@lut.edu.cn
五.报名手续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文件要求和实施细则规定,提交材料并参加考核,学院汇总后按照名单顺序将汇总名单及初审通过的考生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备查保存1年。
参加公开招考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交如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②专家推荐书;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④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以及硕士学位证复印件(须先出示原件,应届毕业生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⑥政治审查表。
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现场确认者,须写好委托书申明原因由代办人代办,如因本人未参加现场确认可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同等学力人员③、④两项材料参照本简章“报名条件”部分执行。除填写报考登记表外,还须填写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登记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及证明,一旦发现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或者无效,不论招生工作或培养工作进展到那个环节,学校立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乃至取消授予的博士学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奖助学金
我校有完备的奖助学金管理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
七.学习方式、基本学制、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我校目前只录取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基本学制3年,直博生基本学制5年,硕博连读基本学制5年,硕博连读基本学制3年。学费、住宿费和医疗保险费用以财务处公布为准。
八.其他
1.2022年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数量为准。
2.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按照通知文件要求,责任到人,招生到人,选拔优秀生源,优先完成招生任务。
3.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提前和拟报考的导师联系,确认导师当年有招生资格方可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4.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以教育部当年文件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5.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复习资料。
6.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并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从符合条件的已复试合格考生中顺序递补。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
(1)应届生学籍认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
(3)往届生学位认证: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
8.学校将在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兰州理工大学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入学方式及招生规模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方式分为“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三种。
硕博连读: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学术型在校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和办法见《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5号)。
申请考核:面向校内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和办法见《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2号)
公开招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我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2021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101人(含1名直博生、10名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一)“硕博连读”按照学校文件及学院的实施细则执行。
(二)“申请-考核”按照学校文件及学院的实施细则执行。
(三)通过本科直博方式申请的考生按《兰州理工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和《兰州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执行。
(四)公开招考(以下前三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已获博士、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原件)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在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以上(含6年,工作年限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计算)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在教学、科研和专业技术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者:①高水平论文三篇(第一作者);且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排名前三)完成科研项目,并获省级科技奖或厅局级一等奖。报考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和相应的复印件。
(3)报考时应出具在我校或国内外其他高校(和我校有相同或相近硕士授权点)所修读的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具有副高职称以上者可录取后补修硕士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心理健康。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副高级以上或相当职称)书面推荐意见。
6、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持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定向研究生还须加开原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介绍信)。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四.招生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考核
各学科专业牵头学院,以学校文件为基础,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按照一级学科制定“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2021年4月14日前由院级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学院公布实施细则后,即可开始生源组织、材料收集审核、面试考核等环节。
5月10日之前,招生学院组织不少于7人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确定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并公示,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5月20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7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PPT汇报、答辩等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公告栏对外公示不少于3天。
(二)硕博连读
各学科专业牵头学院,以学校文件为基础,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按照一级学科制定硕博连读实施细则,2021年4月14日前由院级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学院公布实施细则后,即可开始生源组织、材料收集审核、面试考核等环节。
5月10日之前,招生学院组织不少于7人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确定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并公示,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5月20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7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PPT汇报、答辩等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公告栏对外公示不少于3天。
(三)公开招考
拟参加公开招考方式的考生应及时关注4月底我校公布的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考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份。考试内容为外国语(1xxx)、业务课一(2xxx)、业务课二(3xxx),均为笔试,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各招生学院通知。(同等学力考生进入复试后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三种入学方式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考生每年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开始,进行网上报名,5月5日截止,5月6日下午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兰工坪校区行政楼研招办406室,确认网上报考信息。
最终的录取考生均于2021年9月统一入学。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ge.lut.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考务费210元,索取相应报名表格或从我校网站(http://ge.lut.edu.cn招生下载区)下载。
报名确认地点:兰州理工大学校本部八号楼406室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ge.lut.edu.cn E-mail:gdyzhb@lut.edu.cn
五.报名手续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文件要求和实施细则规定,提交材料并参加考核,学院汇总后按照名单顺序将汇总名单及初审通过的考生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备查保存1年。
参加公开招考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交如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②专家推荐书;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④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以及硕士学位证复印件(须先出示原件,应届毕业生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⑥政治审查表。
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现场确认者,须写好委托书申明原因由代办人代办,如因本人未参加现场确认可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同等学力人员③、④两项材料参照本简章“报名条件”部分执行。除填写报考登记表外,还须填写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登记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及证明,一旦发现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或者无效,不论招生工作或培养工作进展到那个环节,学校立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乃至取消授予的博士学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奖助学金
本次招考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录取的非定向属性的新生仍享受新生奖学金,公开招考录取的新生不再享受新生奖学金。
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学习方式、基本学制、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我校目前只录取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10000元/生·年,共计30000元,学费按照年度缴纳。
收费项目 | 文件依据(文号) | 规定标准 |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 | 甘发改收费【2014】1129号 | 10000元/生·年 |
兰工坪校区研究生公寓住宿费 | 甘价费【2007】177号(2人间) | 1100元/生·年 |
彭家坪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 | 甘价费【2006】215号(2人间) | 1200元/生·年 |
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 甘医保发【2019】52号 | 250元/生•年 |
八.其他
1.2021年招生实际计划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2.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责任到人,招生到人,选拔优秀生源,完成招生任务。
3.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提前和拟报考的导师联系,确认导师当年有招生资格方可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4.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以教育部当年文件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5.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6.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并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
(1)应届生学籍认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
(3)往届生学位认证: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
8.学校将在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兰州理工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兰州理工大学位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和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高校。经过近百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工科实力雄厚、理科水平不断提高、文科领域具有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理工科大学。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430亩,校舍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239.6万册,电子图书113.6万册。
学校设有19个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并设有研究生院、温州研究生分院。师资导师介绍详见官网https://yz.chsi.com.cn/sch/viewZszc--infoId-2413274270,categoryId-10461790,schId-368588,mindex-12.dhtml。
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现有9个学科门类,涵盖了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经济学,有20个省级重点学科,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冶金工程、自动化8个专业通过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3个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4个学科进入B档。“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学校有“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4个、教育部科研基地6个,省部级科研机构34个。学校与兰州市、酒泉市、白银市、金昌市、温州市等20余个省内外城市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酒钢公司、金川公司、兰州石化公司、兰石集团等200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学校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40余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项目院校,加入了“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与台湾中正大学、昆山科技大学、静宜大学等签署了校际间的合作交流协议,与东南大学签署了第二轮(2018-2022)对口支援协议。学校通过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西部特别项目、“2+2”、“1+2+1”等交流项目,每年派出300余名 师生赴国外学习交流。学校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招生资格,有来自34个国家的413名国际学生在校学习。
学校秉承“奋进求是”的校训,大力弘扬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主要内涵的“红柳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研究型专门人才,2021年我校计划在23个一级学科和89个二级硕士授权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硕士计划招生预计2000人左右。
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4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我校注册当年新生学籍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位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报名参加专业硕士各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请提前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
4.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落实好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按照对应的考点的公告按时按点进行,逾期不再补办,按照规定流程配合图像采集、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初试
五、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六、复试
复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根据目前的考研形势和我校近年来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就业工作实际,理工科专业一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个别一志愿不满的专业有可能会有极少量的调剂名额,有接收个别调剂考生的可能。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1:1.2比例的,原则上不接收调剂考生。
七、录取
录取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七、学业奖学金
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新生)奖学金(具体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除外)。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
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此外我校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 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5.其他各种社会奖学金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批复的文件执行,具体查询我校网站或咨询我校财务处。
九、其他说明
1.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为准。如有细节微调,恕不另行通知,以教育部政策为准。中国研招网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为上年度的实际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可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仅供报考及复试参考,导师以录取后入学时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为准)。
3.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4.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非全日制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执行)。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实际培养过程,按照各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段在企业现场进行,我校提供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目前和我校开展校企联合培养的单位充足,完全可以满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保障,其中通过省教育厅评估后设立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土木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机械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石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白银新材料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5.从2017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为准,无其他奖助学金待遇。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年,上课方式等问题请咨询招生学院。热忱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人力资源部门和我校商洽高层次、实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职培养事宜,直接联系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1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经毕业的,撤销毕业证书,按照流程取消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
7.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国家新政策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8.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成绩单盖章的请在我校复试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9.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录取类别必须明确为“定向”或“非定向”,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非定向生须在入学前调取本人人事档案到我校答案馆。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10.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1.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主要招收部分动力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12.鉴于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的不确定性,原则上取得本科证书后方可报考。一志愿报考且初试通过后复试环节必须按照同等学力加试2门专业基础课。
13.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既可招收全日制,也可招收非全日制,具体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14.由于国家对专业硕士领域进行了调整,我校的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原则上需要具备工科专业背景,具体的条件咨询机电学院和电信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
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2020 年我校计划在 16 个一级学科和 96 个二级硕士授权学科
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硕士计划招生预计 1800 人左右。
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
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
理人才,2020 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300 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
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我校注册当年新生学籍前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
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位要求的人员,按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报名参加专业硕士各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 1、2、3 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
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请提前咨询我校 MBA 教育中心。
4.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
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落实好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
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
4收推免生。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 至 22:00。现场确认按照对应的考点的公告按时
按点进行,逾期不再补办,按照规定流程配合图像采集、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
证》。
四、初试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3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
过 14:30)。
五、复试
复试一般在每年的 3 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根据目前的考研形势和我校近年来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就业工作实际,理工科专业一般一志愿报考,达到
国家二区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个别一志愿不满的专业有可能会有极少量的调剂名额,有接收个别调剂考生
的可能。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 1:1.2 比例的,原则上不接收调剂考生。
六、录取
录取一般在每年的 4 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七、学业奖学金
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新生)奖学金(具体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工商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除外)。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16000 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
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8000 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
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6000 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
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此外我校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 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20000 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8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6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4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30%。
5.其他各种社会奖学金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批复的文件执行,具体查询我校网站或咨询我校财务处。
九、其他说明
1.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 2020 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 2020 年招生文件为准。如有细节微调,
5恕不另行通知,以教育部政策为准。中国研招网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为上年度的实
际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需要在“备用信息 1”中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仅供报考
及复试参考,以录取后入学时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为准)。
3.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
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4.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制 3 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非全日制除外,非全
日制研究生按照学院的具体要求执行)。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实际培养过程,按照各专业硕士教学指
导委员会的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段在企业现场进行,我校提供以下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保障培养质量。
目前我校设立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土木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机械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石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白银新材料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5.从 2017 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我校文件
为准,无其他奖助学金待遇。学制为 3-5 年,上课方式等其他问题请咨询相关学院。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或
行业协会、人力资源部门和我校商洽高层次、实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职培养事宜,直接联系
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
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
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0 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
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经毕业的,撤销毕业证书,按照流程取消所授学位,
并追究造假责任。
7.若 2020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国家新政策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
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8.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成绩单盖章的请在我
校复试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9.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录取类别必须明确为“定向”或“非定向”,
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考生直接回原工作单位;非定向生须在入学
前调取本人人事档案。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10.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
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1.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主要招收部分动力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
程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612.鉴于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的不确
定性,原则上取得本科证书后方可报考。一志愿报考且初试通过后复试环节必须按照同等学力加试 2 门专业
基础课。
13.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既可招收全日制,也可招收非全日制,
具体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14.2020 年国家对专业硕士领域调整,我校的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原则上需要具备工科专业背景,具体的条
件咨询机电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
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2019 年我校计划在 16 个一级学科和 96 个二级硕士授权学科
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硕士计划招生预计 1700 人左右。
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
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
理人才,2019 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300 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
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
达,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位要求的人员,按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报名参加工程硕士各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 1、2、3 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
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
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3.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6(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特别提醒:报考条件请考生及时咨询招生学院,并认真对照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5.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 MBA 教育中心。
6.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
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落实好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
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硕士的考生应选择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
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报考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 或者 http://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两个阶段报名均为正式报名,数据均有效,不需重复报名。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
上公告要求填报报名信息,按照要求缴费,凡不按要求报名、缴费、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
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按照推免生管理平台的要求进行。
3.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
省(区、市)的报考点。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
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
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招生单
位有关报考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提前与招生单位联系咨询。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
数民族地区。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
7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
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现场确认
所有报考考生均须到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的时
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6.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
《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
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初试时间: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4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
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3.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详见《兰州理工大学 2019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中国研招网(请保留好网报的账号和密码)或者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五、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分数线,特别是自设学科专业及交叉学科专业,按照招生代码前 2 位所在学科专业
执行相应的分数线。
今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共 5 人,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
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
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见我校各院(部)发布的复试通知。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
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
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部)联系。
5.考生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
取消录取资格。由我校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
8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进行。
六、录取
1、各招生院(部)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
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优先录取,
个别专业一志愿不满的,可招收部分调剂考生,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标准开展招生工作。我校按考
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录取,考生报考时填写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不涉及导师选择问题,
我校在当年 9 月份新生入校时实行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
2、录取类别及就业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均可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
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三方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
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学业奖学金
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新生)奖学金。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
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16000 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
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8000 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
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6000 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
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此外我校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 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20000 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8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6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4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30%。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严格执行文件!
九、其他说明
1、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 2019 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 2019 年招生文件为准。如有细节微调,
恕不另行通知,以教育部政策为准。中国研招网上,本文档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再提供“招生人数”,实际
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
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3、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习年限均为 3 年。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各领域培养过
程,规定时段必须在各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进行培养。
目前我校设立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
9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土木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机械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石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4、按照国家政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
5、从 2017 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我校文
件为准,无其他奖助学金待遇。学制为 3-5 年,上课方式等其他问题请咨询相关学院。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及各项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
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
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 年全国硕
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
取资格、学籍乃至毕业证书及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7、若 2019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国家新政策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
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8、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盖章的请在我校复试
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9、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必须有工作单位,学
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工作单位,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10、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
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11、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主要供部分动力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
程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兰州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2018年我校计划在133个二级硕士研究生授权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硕士计划招生预计1500人左右。
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18年我校计划在23个专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3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达,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位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持海外学历考生在报名时须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所有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都是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报名参加工程硕士各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特别提醒:报考条件请考生及时咨询招生学院,并认真对照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5.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
6.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落实好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奖学金。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硕士的考生应选择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者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两个阶段报名均为正式报名,数据均有效,不需重复报名。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填报报名信息,按照要求缴费,凡不按要求报名、缴费、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按照推免生管理平台的要求进行。
3.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提前与招生单位联系咨询。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现场确认
所有报考考生均须到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6.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初试时间: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3.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详见《兰州理工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中国研招网(请保留好网报的账号和密码)或者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五、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今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共5人,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见我校各院(部)发布的复试通知。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部)联系。
5.考生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由我校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
六、录取
1、各招生院(部)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优先录取,个别专业一志愿不满的,可招收部分调剂考生,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标准开展招生工作。我校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录取,考生报考时填写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不涉及导师选择问题,我校在当年9月份新生入校时实行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
2、录取类别及就业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均可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三方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学业奖学金
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新生)奖学金。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收费项目 | 文件依据(文号) | 规定标准 |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 | 甘发改收费【2014】1129号 | 8000元/生·年 |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 | 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 | 8000元/生·年 |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 | 甘发改收费【2013】1212号 | 15000元/生·年 |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 甘发改收费【2017】719号 | 15000元/生·年 |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 甘发改收费【2017】719号 | 20000元/生·年 |
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 甘发改收费【2017】719号 | 15000元/生·年 |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 甘发改收费【2017】719号 | 20000元/生·年 |
非全日制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 甘发改收费【2017】719号 | 20000元/生·年 |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 甘发改收费【2017】719号 | 20000元/生·年 |
研究生公寓住宿费 | 甘价费【2007】177号(4人间) | 1100元/生·年 |
西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 | 甘价费【2006】215号(4人间) | 1200元/生·年 |
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 甘人社通【2017】305号 | 100元/生•年 |
1、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2018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2018年招生文件为准。如有细节微调,恕不另行通知,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我校在中国研招网2018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部)“招生人数”,为我校各院(部)根据往年录取情况确定的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并视当年生源的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本文档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再提供“招生人数”。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3、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习年限均为3年。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各领域培养过程,规定时段必须在各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进行培养。
目前我校设立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土木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机械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石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4、按照国家政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
5、从2017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我校最终发文为准,无其他奖助学金待遇。学制为3-5年,上课方式等其他问题均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及各项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乃至毕业证书及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7、若2018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国家新政策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8、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盖章的请在我校复试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9、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必须有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工作单位,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10、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11、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主要供部分动力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踊跃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
兰州理工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兰州理工大学位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经过百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工科实力比较雄厚、理科水平不断提高、文科具有一定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理工科大学。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2430 亩,校舍建筑面积 107 万平方
米,图书馆馆藏图书 239.6 万册,电子图书 113.6 万册。
学校设有 19 个学院、1 个教学研究部,设有研究生院、温州研究生分院。面向全国招生, 有全日制在校生 28214 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459 人,博士研究生 403 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 95%以上。
学校有教职工 2309 人,其中专任教师 1478 人,高级职称 869 人,博士生导师 156 人,博
士学位教师 538 人,硕士学位 946 人,目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220 人。我校教师队伍中有共享
院士 4 人,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 人,柔性引进“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9 人, 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 35 人、“飞天学者”33 人。
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有 5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 个一级学科硕士、13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现有 9 个学科门类,涵盖了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经济学,有 20 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冶金工程、自动化 8 个专业通过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 3 个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工程学”、“材料科学”两个学科进入“ESI 排名全球前 1%”。
学校有“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是甘肃省首家拥有“军品三证”的高校。学校与兰州市、酒泉市、白银市、金昌市、温州市等 20 余个省内外城市建立
了全面合作关系,与酒钢公司、金川公司、兰州石化公司、兰石集团等 200 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学校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 40 余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项目院校, 加入了“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与台湾中正大学、昆山科技大学、静宜大学等签署了校际间的合作交流协议,与东南大学签署了第二轮(2018-2022)对口支援协议。学校通过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西部特别项目、“2+2”、“1+2+1”等交流项目,每年派出 300 余名师生赴国外学
习交流。学校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招生资格,有来自 34 个国家的外国留学生 413 名国际学生在校学习。
学校秉承“奋进求是”的校训,大力弘扬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为主要内涵的“红柳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努力在 2019 年建校百年之际,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工科、坚实理科、特色文科的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2020 年我校计划在 16 个一级学科和 96 个二级硕士授权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硕士计划招生预计 1800 人左右。
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 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20 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300 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 达,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位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 报名参加专业硕士各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 1、2、3 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
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3. 按照国家要求,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暂停招生 2 年。
4. 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 MBA 教育中心。
5. 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 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落实好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月初,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四、初试
初试一般在每年 12 月底,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五、复试
复试一般在每年的 3 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根据目前的考研形势和我校近年来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就业工作实际,理工科专业一般一志愿报考,达到 国家二区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个别一志愿不满的专业有可能会有极少量的调剂名额,有接收个别调剂考生的可能。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 1:1.2 比例的,原则上不接收调剂考生。
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新生)奖学金(具体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工商管理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除外)。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16000 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 向”的硕士研究生。
2. 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8000 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
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6000 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此外我校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 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20000 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8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10%。
(3) 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6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20%。
(4) 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4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30%。5.其他各种社会奖学金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
1. 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 2020 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 2020 年招生文件为准。如有细节微调, 恕不另行通知,以教育部政策为准。中国研招网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再提供“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 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需要在备注里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仅供报考及复试参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一般在每年的 9 月底和 10 月份,现场确认在每年的 11月初,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四、初试
初试一般在每年 12 月底,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五、复试
复试一般在每年的 3 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根据目前的考研形势和我校近年来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就业工作实际,理工科专业一般一志愿报考,达到 国家二区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个别一志愿不满的专业有可能会有极少量的调剂名额,有接收个别调剂考生的可能。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 1:1.2 比例的,原则上不接收调剂考生。
六、录取
录取一般在每年的 4 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七、学业奖学金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新生)奖学金(具体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工商管理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除外)。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16000 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 向”的硕士研究生。
2. 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8000 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
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6000 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此外我校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 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20000 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8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10%。
(3) 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6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20%。
(4) 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4000 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 30%。5.其他各种社会奖学金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批复的文件执行,具体查询我校网站或咨询我校财务处。九、其他说明1. 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 2020 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 2020 年招生文件为准。如有细节微调, 恕不另行通知,以教育部政策为准。中国研招网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再提供“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 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需要在备注里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仅供报考及复试参
考,以录取后入学时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为准)。
3. 按照国家政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4. 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习年限均为 3 年。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各领域培养过程,规定时段必须在各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进行培养。
目前我校设立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土木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机械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石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白银新材料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5. 从 2017 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我校文件
为准,无其他奖助学金待遇。学制为 3-5 年,上课方式等其他问题请咨询相关学院。
6.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及各项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 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乃至毕业证书及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
7. 若 2020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国家新政策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8. 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盖章的请在我校复试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9.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录取后由工作单位、学 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考生直接回原工作单位,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10.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 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11. 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主要供部分动力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 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12. 鉴于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的不确 定性,原则上取得本科证书后方可报考。一志愿报考且初试通过后复试环节必须按照同等学力加试 2 门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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