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18:3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华东理工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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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招生人数

2022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其中各学院招收在职人员(即报考类别为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
2022年我校将在“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和“电子信息”四个专业学位点招收工程博士,具体报考信息另行公布。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等招考信息请参阅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school.ecust.edu.cn)。
二、招生方式
2022年我校博士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
其中,普通招考是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从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22年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具体细则由各招生学院决定,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生均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即要求学生在学期间全脱产在校学习。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直博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工程博士学制与学习年限另行公布。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同等学力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被评聘为高级职称;
 (3)近两年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2)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奖励;
 (4)工作单位委托培养(即报考类别为定向);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
 (六)本校教职工须经学院(部门)和人事处同意后方可报考。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出具“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交人事处留存。
 (七)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本招生单位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录取
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各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学院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1)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对口支援、少民骨干计划除外)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在报考、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
硕博连读指选拔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阶段选拔和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
直接攻博指从符合条件的专业中,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目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招生信息,接受考生监督。
2、申诉渠道: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252453,邮箱:yzb@ecust.edu.cn
七、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有关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考生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相关文件:
1、《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2017]34号(2017年7月修订))
2、《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方案及实施细则》(校研〔2021〕21号)
 查询网址:https://gschool.ecust.edu.cn/12734/list.htm
八、其他
1、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22年普通招考的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3、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由此引起后续问题,考生自行解决。
4、本简章若有不符合教育部2022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之处,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5、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有关通知。
  
 单位代码:10251
 联系部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 (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电子邮箱:yzb@ecust.edu.cn
九、学院相关链接(请直接点击学院名称,陆续更新)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化工学院 李老师 021-64252359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1-64253230
生物工程学院 余老师 021-64253841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97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021-6425395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820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黄老师 021-64252399
药学院 许老师 021-64251093
数学学院 曾老师 021-64252308
物理学院 江老师 021-64252006
商学院 李老师 021-64253644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185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彭老师 021-642532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宋老师 021-64252046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1月




附件1:华东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2: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考生体检通知.docx
附件3: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docx
一、招生人数

2022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其中各学院招收在职人员(即报考类别为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
2022年我校将在“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和“电子信息”四个专业学位点招收工程博士,具体报考信息另行公布。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等招考信息请参阅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school.ecust.edu.cn)。
二、招生方式
2022年我校博士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
其中,普通招考是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从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22年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具体细则由各招生学院决定,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生均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即要求学生在学期间全脱产在校学习。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直博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工程博士学制与学习年限另行公布。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同等学力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被评聘为高级职称;
 (3)近两年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2)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奖励;
 (4)工作单位委托培养(即报考类别为定向);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
 (六)本校教职工须经学院(部门)和人事处同意后方可报考。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出具“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交人事处留存。
 (七)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本招生单位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录取
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各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学院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1)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对口支援、少民骨干计划除外)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在报考、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
硕博连读指选拔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阶段选拔和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
直接攻博指从符合条件的专业中,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目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招生信息,接受考生监督。
2、申诉渠道: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252453,邮箱:yzb@ecust.edu.cn
七、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有关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考生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相关文件:
1、《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2017]34号(2017年7月修订))
2、《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方案及实施细则》(校研〔2021〕21号)
 查询网址:https://gschool.ecust.edu.cn/12734/list.htm
八、其他
1、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22年普通招考的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3、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由此引起后续问题,考生自行解决。
4、本简章若有不符合教育部2022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之处,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5、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有关通知。
  
 单位代码:10251
 联系部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 (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电子邮箱:yzb@ecust.edu.cn
九、学院相关链接(请直接点击学院名称,陆续更新)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化工学院 李老师 021-64252359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1-64253230
生物工程学院 余老师 021-64253841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97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021-6425395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820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黄老师 021-64252399
药学院 许老师 021-64251093
数学学院 曾老师 021-64252308
物理学院 江老师 021-64252006
商学院 李老师 021-64253644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185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彭老师 021-642532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宋老师 021-64252046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1月




附件1:华东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2: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考生体检通知.docx
附件3: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docx



一、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50多名,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其中各学院招收在职人员(即报考类别为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
2021年我校将继续与中科院上海分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见招生目录),我校与中科院相关研究所均接受考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实行双导师、双学籍管理,并以第一导师所在方为主。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等招考信息请参阅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

二、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
其中,普通招考是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从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21年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公开招考,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学院决定,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次招收的博士生均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即要求学生在学期间全脱产在校学习。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直博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同等学力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被评聘为高级职称;
(3)近两年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2名)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奖励;
(4)工作单位委托培养(即报考类别为定向);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
(六)本校教职工须经学院(部门)和人事处同意后方可报考。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出具“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交人事处留存。
(七)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本招生单位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录取
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各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学院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对口支援、少民骨干计划除外)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在报考、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
硕博连读指选拔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阶段选拔和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
直接攻博指从符合条件的专业中,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目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招生信息,接受考生监督。
2、申诉渠道: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252453,邮箱:yzb@ecust.edu.cn

七、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有关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考生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相关文件:
1、《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2017]34号(2017年7月修订))
2、《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试行)》(校研〔2014〕85号)
查询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xggd/list.htm

八、其他
1、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21年普通招考的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3、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由此引起后续问题,考生自行解决。
4、本简章若有不符合教育部2021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之处,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5、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有关通知。
 
单位代码:10251
联系部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 (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电子邮箱:yzb@ecust.edu.cn

九、学院相关链接(请直接点击学院名称,陆续更新)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 化工学院 李老师 021-64252359
002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商老师 021-64253230
003 生物工程学院 余老师 021-64253841
004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976
0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021-64253952
00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820
007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黄老师 021-64252399
008 药学院 殷老师 021-64252153
009 理学院 江老师 021-64252006
010 商学院 李老师 021-64253644
011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185
013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彭老师 021-64253214
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021-64252046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
一、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0多名,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其中各学院招收在职人员(即报考类别为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
2020年我校将继续与中科院上海分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见招生目录),我校与中科院相关研究所均接受考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实行双导师、双学籍管理,并以第一导师所在方为主。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等招考信息请参阅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

、招生方式
2020年我校博士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
其中,普通招考是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从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20年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公开招考,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学院决定,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次招收的博士生均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即要求学生在学期间全脱产在校学习。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直博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同等学力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被评聘为高级职称;
(3)近两年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2名)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奖励;
(4)工作单位委托培养(即报考类别为定向);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
(六)本校教职工须经学院(部门)和人事处同意后方可报考。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出具“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交人事处留存。
(七)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本招生单位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录取
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各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学院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对口支援、少民骨干计划除外)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在报考、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
硕博连读指选拔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阶段选拔和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直接攻博方式录取:
直接攻博指从符合条件的专业中,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信息公开与监督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目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招生信息,接受考生监督。
2、申诉渠道: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252453,邮箱:yzb@ecust.edu.cn

、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有关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考生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相关文件:
1、《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2017]34号(2017年7月修订))
2、《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试行)》(校研〔2014〕85号)
查询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xggd/list.htm

、其他
1、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20 年普通招考的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3、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由此引起后续问题,考生自行解决。
4、本简章若有不符合教育部2020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之处,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单位代码:10251
联系部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 (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电子邮箱:yzb@ecust.edu.cn

、学院相关链接(请直接点击学院名称,陆续更新)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 化工学院 李老师 021-64252359
002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商老师 021-64253230
003 生物工程学院 余老师 021-64253841
004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976
0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021-64253952
00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246
007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黄老师 021-64252399
008 药学院 殷老师 021-64252153
009 理学院 江老师 021-64252006
010 商学院 李老师 021-64253644
011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185
013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钱老师 021-64253226
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宋老师 021-64252046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
一、招生人数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0名左右,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其中各学院招收在职人员(即报考类别为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因教育部将于2019年3月下达招生规模,故我校博士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2019年我校将继续与中科院上海分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见招生目录),我校与中科院相关研究所均接受考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实行双导师、双学籍管理,并以第一导师所在方为主。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等招考信息请参阅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

、招生方式
2019年我校博士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
其中,普通招考是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从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19年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公开招考,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学院决定,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次招收的博士生均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直博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届时未获得学位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不招收提前毕业的在校硕士生。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MBA、EMBA和MPA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4、具有同等学力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截止到入学时);
(2)已被评聘为高级职称;
(3)近两年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2名)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奖励;
(4)工作单位委托培养(即报考类别为定向);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4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
(六)本校教职工须经学院(部门)和人事处同意后方可报考。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出具“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交人事处留存。
(七)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本招生单位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录取
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各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学院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在报考、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
硕博连读指选拔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阶段选拔和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直接攻博方式录取:
直接攻博指从符合条件的专业中,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信息公开与监督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目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招生信息,接受考生监督。
2、申诉渠道: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252453,邮箱:yzb@ecust.edu.cn

、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有关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考生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相关文件:
1、《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2017]34号(2017年7月修订))
2、《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试行)》(校研〔2014〕85号)
查询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xggd/list.htm

八、其他
1、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19 年普通招考的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3、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由此引起后续问题,考生自行解决。
4、本简章若有不符合教育部2019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之处,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单位代码:10251
联系部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电子邮箱:yzb@ecust.edu.cn

九、学院相关链接(请直接点击学院名称,陆续更新)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 化工学院 李老师 021-64252359
002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商老师 021-64253230
003 生物工程学院 余老师 021-64253841
004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程老师 021-64252976
0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021-64253952
00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朱老师 021-64253531
007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1-64252399
008 药学院 殷老师 021-64252153
009 理学院 江老师 021-64252006
010 商学院 李老师 021-64253644
011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185
013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钱老师 021-64253226
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宋老师 021-64252046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0月
依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起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学校学科设置涵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艺术、哲学、教育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拥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0个上海市重点学科、7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化学工程与工艺”是中国大陆高校首个通过ABET认证的专业,“化学专业”是中国大陆高校首个通过中俄联合国际理科专业认证的专业。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药理学和毒理学、农业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化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
学校现有徐汇、奉贤和金山三个校区。2022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00余名(含推荐免试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余名。教育部将于2022年3月左右下达研究生招生规模,故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各专业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招生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享受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我校工商管理(非全日制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定向培养的人员。    
4.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若报考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若报考非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和第4项中的(2)、(3)、(4)的要求。
(三)我校2022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对本人曾经所受奖惩情况要作如实的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按报考点要求采集本人图像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形式:具体时间和形式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外),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的成绩证明资料(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同等学力身份认定参见报考条件。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其中,教育学、医学门类,以及药学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七、复试及录取
(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学科专业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要求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间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四)复试加试
1.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即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九、其他
(一)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研究生收费标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贷款和其他多种计划外奖学金在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可咨询我校研工部(联系电话:021-64251021,021-64253035)。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可咨询专业所在学院招生联系人。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均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2022级研究生新生住宿和教学活动安排为徐汇校区和奉贤校区。我校全日制工商管理(MBA)专业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四)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报考。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特别提醒: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点并参加考试,无需集中统一来我校报考点参加考试。
(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中下旬;我校将适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专业。
(八)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chool.ecust.edu.cn。考生如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联系邮箱:yzb@ecust.edu.cn
监督电话:021-64252580
监督邮箱:jjch@ecust.edu.cn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九月
  
附件一:华东理工大学各学院招生联系人一览表.xls
附件二: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方案及实施细则
附件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
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含全日制、非全日制).pdf
更多研究生招生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微信号:ecustu)
https://gschool.ecust.edu.cn/_upload/article/images/09/72/39f77f8b40ca953ad29bdc14778c/7ef7ad7a-88c3-45b5-b3c2-88799d14e6a8.png
一、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50多名,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其中各学院招收在职人员(即报考类别为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
2021年我校将继续与中科院上海分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见招生目录),我校与中科院相关研究所均接受考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实行双导师、双学籍管理,并以第一导师所在方为主。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等招考信息请参阅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
二、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
其中,普通招考是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从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21年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公开招考,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学院决定,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次招收的博士生均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即要求学生在学期间全脱产在校学习。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直博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同等学力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被评聘为高级职称;
(3)近两年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2名)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奖励;
(4)工作单位委托培养(即报考类别为定向);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
(六)本校教职工须经学院(部门)和人事处同意后方可报考。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出具“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交人事处留存。
(七)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本招生单位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录取
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各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学院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对口支援、少民骨干计划除外)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在报考、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
硕博连读指选拔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阶段选拔和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
直接攻博指从符合条件的专业中,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目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招生信息,接受考生监督。
2、申诉渠道: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252453,邮箱:yzb@ecust.edu.cn
七、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有关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考生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相关文件:
1、《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2017]34号(2017年7月修订))
2、《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试行)》(校研〔2014〕85号)
查询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xggd/list.htm
八、其他
1、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21年普通招考的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3、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由此引起后续问题,考生自行解决。
4、本简章若有不符合教育部2021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之处,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5、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有关通知。
 
单位代码:10251
联系部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 (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电子邮箱:yzb@ecust.edu.cn
九、学院相关链接(请直接点击学院名称,陆续更新)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 化工学院 李老师 021-64252359
002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商老师 021-64253230
003 生物工程学院 余老师 021-64253841
004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976
0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021-64253952
00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820
007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黄老师 021-64252399
008 药学院 殷老师 021-64252153
009 理学院 江老师 021-64252006
010 商学院 李老师 021-64253644
011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周老师 021-64252185
013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彭老师 021-64253214
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021-6425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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