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42:3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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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湖南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坐落于湘江之滨、岳麓山下,起源于公元976年创建的岳麓书院,1926年正式定名为湖南大学,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美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与“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及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招生计划
湖南大学2022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1000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和援疆博士师资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除工程类专业博士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可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博士生外,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博士生。
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招收对象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四类专项计划以及工程类专业博士的考生。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毕业时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
三、学制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学制为4年。
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为5年(博士生阶段至少满3年)。
四、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五、报考条件
(一)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最新一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且有学术发展潜力的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可不受此限制。
其中,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符合学院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具体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
(四)工程类专业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本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高校在编在岗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教师,截至报名截止日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有两名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在线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直接攻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缴费,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考生阅读报名公告,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并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和要求请查阅报名公告。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4日-3月1日。
(二)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
(1)硕士学历材料。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身份证;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身份证;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9)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的申请条件要求,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建议以PDF或JPG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4.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
5.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纸质版《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加盖所在省教育厅的民族教育处公章)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寄送至研招办。
7.“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和工程类专业博士的考生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寄送至研招办。
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考核与评价
(一)申请-考核制
1.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考核时间:2022年3-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在学科综合考核前将网上报名提交过的电子版材料打印装订后,按时提交至学院。学院根据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3.学科综合考核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差额比例由各学院确定。考核方式为面试或者笔试与面试结合,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各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为准。
4.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成立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
5.学科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6.体检
考生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硕博连读生的申请程序和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
(三)直接攻博生的申请程序和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
九、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十、学费与奖助
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4000元/生·年。
奖助:学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填各项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原则上只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三)“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四)入学报到:新生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公告、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六)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包括导师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学生的情况。
(七)我校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学院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八)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联系部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
湖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湖南大学2020年预计招收37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13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按照“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四、报考类别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中“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向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2各项要求外,还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检察工作的经验。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具体程序请查看《湖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欢迎各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预计招收60名,该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重点向理工类、专业学位倾斜。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为取得骨干计划报名资格,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在2019年11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写上报名号)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招收20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并在2019年11月9日前并将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写上报名号)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程序:考生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单位的公告要求和报考须知,提交报考信息,选择好报考点(即现场确认地点)。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在2019年11月2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 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2019年10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现场确认。
5.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
6. 在学信网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需经过所在高校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二)现场确认:按照各报考点的公告规定完成。
(三)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考试资格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
十一、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三) 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十二、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十三、复试
(一)学校自行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时间一般在2020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网上报名时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四、体检
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检,待新生开学报到后再进行体检。
十五、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学籍。
十六、学费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领域学费标准见下表:
学科大类 | 专业学位类别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1.经济学类(02) | 0251 金融 | 20000 |
0253税务 | 20000 | |
0254国际商务 | 20000 | |
0255 保险 | 14000 | |
2.法学类(03) | 0351 法律 | 15000 |
3.教育类(04) | 0451 教育 | 10000 |
4.文学类(05) | 0552 新闻与传播 | 13000 |
5.工学类(08) |
|
12000 |
6.管理学类(12) | 1251 工商管理(MBA) | 30000 |
1252 公共管理(MPA) | 20000 | |
1253 会计 | 25000 | |
1256工程管理 | 另行通知 |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
不超过20万 (3年共26万) |
十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执行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规定,基本学制为3年。
十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部分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十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我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十、其他事项
1. 《湖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而产生的变动(增加或减少)。
2.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u_gra_edu_cn),请考生密切关注。
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
4.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5.如2020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湖南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
湖南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湖南大学2019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700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和援疆博士师资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除工程博士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可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博士生外,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博士生。
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招收对象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这四类专项计划以及工程博士的考生。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毕业时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除以上专项计划考生外,我校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
三、学制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学制为4年。
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为5年(博士生阶段至少满3年)。
四、选拔方式
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的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
境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3.须在入学前同时取得硕士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6.符合报考学院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具体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
(四)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境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3.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要求:英语(PETS5)笔试总分≥45分;法语(TNF)笔试总分≥50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0分;德语(NTD)笔试总分≥50分。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总分≥425分。
(3)托福考试成绩≥85分。
(4)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5.5分。
(5)英语专业毕业者(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硕士)。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留学并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者。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符合报考学院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
(五)工程博士报考条件等事宜详见《湖南大学2019年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简章》。
(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报名条件详见《湖南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六、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直接攻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缴费,不再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
(一)考生阅读报名公告,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和要求请查阅报名公告。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28日-3月8日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3-29日
(二)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9.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的申请条件要求,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将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
3.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须以PDF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4.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
5.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1日前将《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加盖所在省教育厅的民族教育处公章)寄送至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考核与评价
(一)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
1.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考核时间:2019年3月11-20日。
2.普通招考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初试和学科综合考核。
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两门专业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学校不统一指定专业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提供历年试题。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初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准考证。综合面试考核时间2019年4月13-16日。
3.考生在学科综合考核前将网上报名提交过的电子版材料打印装订后,按时提交至学院。学院根据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4.学科综合考核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差额比例由各学院确定。考核方式为面试或者笔试与面试相结合,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各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为准。
5.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成立相关学科的考核小组,各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
6.学科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7.体检
考生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硕博连读生的申请程序和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19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
(三)直接攻博生的申请程序和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
九、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2019年5月31日前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十、学费与奖助
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全日制学术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工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4000元/生﹒年。
奖助:学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二)考生同时被我校和外校录取的,须在 2019年 5月 21 日前作出取舍并以书面形式告之我校。之后发现重复录取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优先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五)入学报到:新生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公告、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七)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包括导师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学生的情况。
(八)我校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学院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联系部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传真电话:0731—88822863
电子邮箱:yzb@hnu.edu.cn
湖南大学2019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700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和援疆博士师资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除工程博士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可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博士生外,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博士生。
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招收对象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这四类专项计划以及工程博士的考生。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毕业时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除以上专项计划考生外,我校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
三、学制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学制为4年。
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为5年(博士生阶段至少满3年)。
四、选拔方式
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的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
境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3.须在入学前同时取得硕士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6.符合报考学院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具体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
(四)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境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3.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要求:英语(PETS5)笔试总分≥45分;法语(TNF)笔试总分≥50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0分;德语(NTD)笔试总分≥50分。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总分≥425分。
(3)托福考试成绩≥85分。
(4)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5.5分。
(5)英语专业毕业者(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硕士)。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留学并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者。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符合报考学院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
(五)工程博士报考条件等事宜详见《湖南大学2019年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简章》。
(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报名条件详见《湖南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六、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直接攻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缴费,不再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
(一)考生阅读报名公告,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和要求请查阅报名公告。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28日-3月8日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3-29日
(二)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9.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的申请条件要求,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将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
3.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须以PDF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4.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
5.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1日前将《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加盖所在省教育厅的民族教育处公章)寄送至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考核与评价
(一)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
1.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考核时间:2019年3月11-20日。
2.普通招考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初试和学科综合考核。
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两门专业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学校不统一指定专业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提供历年试题。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初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准考证。综合面试考核时间2019年4月13-16日。
3.考生在学科综合考核前将网上报名提交过的电子版材料打印装订后,按时提交至学院。学院根据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4.学科综合考核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差额比例由各学院确定。考核方式为面试或者笔试与面试相结合,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各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为准。
5.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成立相关学科的考核小组,各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
6.学科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7.体检
考生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硕博连读生的申请程序和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19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
(三)直接攻博生的申请程序和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
九、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2019年5月31日前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十、学费与奖助
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全日制学术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工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4000元/生﹒年。
奖助:学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二)考生同时被我校和外校录取的,须在 2019年 5月 21 日前作出取舍并以书面形式告之我校。之后发现重复录取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优先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五)入学报到:新生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公告、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七)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包括导师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学生的情况。
(八)我校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学院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联系部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传真电话:0731—88822863
电子邮箱:yzb@hnu.edu.cn
湖南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湖南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坐落于湘江之滨、岳麓山下,起源于公元976年创建的岳麓书院,1926年正式定名为湖南大学,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美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与“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及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招生计划
湖南大学2022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900余名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50余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是指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是指研究生毕业后在市场上进行自主择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以报考。
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中“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向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2各项要求外,还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检察工作的经验。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EDM)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接收推荐免试生
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EDM)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具体程序请查看《湖南大学2022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欢迎各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预计招收50名,该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面向该计划招生。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资格,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于2021年11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注明报名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招收20名,所有专业均面向该计划招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并于2021年11月9日前并将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1年10月5—25日,每天9:00-22:00。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程序:考生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单位的公告要求和报考须知,提交报考信息,选择好报考点。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考生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11月2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
5.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10月25日前将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网上确认。
6.在学信网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需经过所在高校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按照各报考点的公告规定完成。
(三)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考试资格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
十、初试
(一)2021年12月18-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三)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十一、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十二、复试
(一)学校自行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培养单位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时间一般在2022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网上报名时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学籍。
十四、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学费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门类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一、学术学位 | |
各专业 | 8000 |
二、专业学位 | |
1.经济学类(02) | 14000 |
2.法学类(03) | 10000 |
3.教育类(04) | 10000 |
4.文学类(05) | 13000 |
5.历史学类(06) | 8000 |
6.工学类(08) | 12000 |
7.管理学类(12)(不含MBA) | 14000 |
8.艺术学类(13) | 9000 |
9.工商管理硕士(MBA) | 20000 |
学科门类 | 专业学位类别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
1.经济学类(02) | 0251金融 | 30000 | |
0253税务 | 25000 | ||
0254国际商务 | |||
0255保险 | 20000 | ||
2.法学类(03) | 0351法律 | 20000 | |
3.教育类(04) | 045101教育管理 | 13000 | |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
3.教育类(04)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13000 | |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 15000 | ||
4.文学类(05) | 0552新闻与传播 | 18000 | |
5.工学类(08) | 0851建筑学 | 18000 | |
0853城市规划 | |||
0855机械 | 12000 | ||
0856材料与化工 |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54电子信息 | 18000 | |
0858能源动力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4电子信息 | 15000 | |
0859土木水利 | 15000 | ||
6.管理学类(12) | 1251工商管理(MBA) | 40000 | |
1252公共管理(MPA) | 20000 | ||
1253会计 | 30000 | ||
1256工程管理 |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
每生每年 不超过20万 |
||
7.艺术学类(13) | 1351艺术 | 18000 |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艺术、法律(非法学)、工程类、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类型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十七、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等,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给研究生,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我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九、监督
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我校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8822856;
研招办电子邮箱: yzb@hnu.edu.cn。
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8821680 。
二十、其他事项
1.《湖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而有所变动(增加或减少)。
2.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u_gra_edu_cn),请考生密切关注。
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4.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5.如果2022招生年度国家再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招生工作将根据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2021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及招生学科专业简介
学院设有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4 个本科专业。新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为湖南省特色专业。建有文化传播二级学科博士点、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点 (MJC)。其中学术型硕士点设置六个研究方向:新闻学、传播学、媒介经营管理、广告学、网络舆情与新媒体、影视文化传播;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点设置两个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实务、新媒体内容生产(联合培养)。在校学生 1200 多人,其中本科
生 800 余人,硕士研究生 450 余人,博士研究生 21 人。拥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新闻传播学类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和省级实践教学平台;建有国家视频公开课、慕课、海外知名教授讲学课程等 6 门;拥有湖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文化产业硏究基地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中心、传播学研究所、舆情研究所等 8 个校级科硏机构,以及中国轨道交通文化硏
究院、湖南红网网络传播研究中心 2 个产学研一体化科研平台。
在 2017 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新闻传播学科在国内高校
并列排名第 17 位。
现有专任教师 53 人,其中,教授 14 人,副教授 23 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36 人,50以上专任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聘有业界兼职教授和校外研究生导师 55 位。专任教师中有马工程首
席专家 1 人,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2 人,教育部新世纪人
才 3 人,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 2 人;1 人担任教育部新闻
学院设有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4 个本科专业。新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为湖南省特色专业。建有文化传播二级学科博士点、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点 (MJC)。其中学术型硕士点设置六个研究方向:新闻学、传播学、媒介经营管理、广告学、网络舆情与新媒体、影视文化传播;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点设置两个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实务、新媒体内容生产(联合培养)。在校学生 1200 多人,其中本科
生 800 余人,硕士研究生 450 余人,博士研究生 21 人。拥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新闻传播学类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和省级实践教学平台;建有国家视频公开课、慕课、海外知名教授讲学课程等 6 门;拥有湖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文化产业硏究基地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中心、传播学研究所、舆情研究所等 8 个校级科硏机构,以及中国轨道交通文化硏
究院、湖南红网网络传播研究中心 2 个产学研一体化科研平台。
在 2017 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新闻传播学科在国内高校
并列排名第 17 位。
现有专任教师 53 人,其中,教授 14 人,副教授 23 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36 人,50以上专任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聘有业界兼职教授和校外研究生导师 55 位。专任教师中有马工程首
席专家 1 人,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2 人,教育部新世纪人
才 3 人,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 2 人;1 人担任教育部新闻
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 人担任全国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 人担任全国卓越新闻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委员,2 人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 6 人入选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 人入选湖南省首批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近五年来,学院教师承担各类科研项目 230 多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2 项,国家社
科基金重点项目 2 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 1
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1 项,国家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重点项目 2 项,科研到账经费 2600 多万元;出版专著
21 部,发表论文 328 篇,其中 CSSCI 来源期刊 182 篇,A 类期刊
论文 38 篇。获教育部社科成果奖二等奖 1 项、三等奖 1 项,湖
南省社科成果奖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3 项。
学院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探索并建立了“一纵三横”的实践教学模式,以专业实验室为基础平台, 以校园媒体为强化平台,以新闻媒体为实战平台,构建了三级实践教学平台。学院坚持统一安排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科学规范, 卓有成效。学院建立了校媒联合培养机制,与中央及省市媒体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并与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科学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人民网、红网等主流媒体建立了 40 多家签约实习基地。在读学生参加国内外学习交流和专业竞赛成为制度。近五年来,学生获得全国大学生专业竞赛特等奖、一等奖 6 项,省级一等奖 44 项。学院主办的全国红枫大学生记者节已成为高校知名校园文化品牌。先后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3 项。
科基金重点项目 2 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 1
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1 项,国家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重点项目 2 项,科研到账经费 2600 多万元;出版专著
21 部,发表论文 328 篇,其中 CSSCI 来源期刊 182 篇,A 类期刊
论文 38 篇。获教育部社科成果奖二等奖 1 项、三等奖 1 项,湖
南省社科成果奖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3 项。
学院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探索并建立了“一纵三横”的实践教学模式,以专业实验室为基础平台, 以校园媒体为强化平台,以新闻媒体为实战平台,构建了三级实践教学平台。学院坚持统一安排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科学规范, 卓有成效。学院建立了校媒联合培养机制,与中央及省市媒体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并与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科学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人民网、红网等主流媒体建立了 40 多家签约实习基地。在读学生参加国内外学习交流和专业竞赛成为制度。近五年来,学生获得全国大学生专业竞赛特等奖、一等奖 6 项,省级一等奖 44 项。学院主办的全国红枫大学生记者节已成为高校知名校园文化品牌。先后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3 项。
多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 96以上,毕业生遍及国
内各大媒体,并受到用人单位好评。在 2017 年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学院新闻传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排名第19 位,毕业生质量排名第 18 名。学院先后培养出了中共十九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全国青年创业典型, 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全国学联驻会执行主席,湖南省道德模范、湖南省人民政府一等功臣、湖南省宣传系统抗冰救灾先进个人, 人民日报记者、新华社记者、中国广播电视总台首席出镜记者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
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理念,有效借助国际媒体资源,助力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国际化发展。先后与美国密苏里大学、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韩国湖南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台湾铭传大学、世新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浸会大学等国家和地区高校的新闻传播院系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开展人员互访和本科生、研究生联合培养等合作,与中国日报社、美国国际日报、韩国MBC 电视台等海外媒体合作建立了 3 家海外媒体实习基地,建立起开放式的学术交流与办学平台。每年有 40以上的本科毕业生
选择升学和出国深造。近年来,在世界排名前 100 的大学攻读研
究生的学生有 80 多人。
湖南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南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坐落在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学校办学起源于公元976年创建的岳麓书院,历史悠久、教育传统优良,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招生计划
湖南大学2021年预计招收39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125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类别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中“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向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2各项要求外,还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检察工作的经验。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除外),具体程序请查看《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欢迎各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预计招收50名,该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重点向理工类、专业学位倾斜。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为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资格,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在2020年11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写上报名号)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招收20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并在2020年11月9日前并将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写上报名号)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程序:考生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单位的公告要求和报考须知,提交报考信息,选择好报考点。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在2020年11月2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2020年10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5.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
6.在学信网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需经过所在高校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按照各报考点的公告规定完成。
(三)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因考试场地有限,湖南大学报考点只接受以下两种情况的报名:
1.报考湖南大学的考生。
2.湖南大学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十、考试资格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
十一、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三)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十二、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十三、复试
(一)学校自行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时间一般在2021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网上报名时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四、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学籍。
十五、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学费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门类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 .年) |
一、学术学位 | |
各专业 | 8000 |
二、专业学位 | |
1.经济学类(02) | 14000 |
2.法学类(03) | 10000 |
3.教育类(04) | 10000 |
4.文学类(05) | 13000 |
5.历史学类(06) | 8000 |
6.工学类(08) | 12000 |
7.管理学类(12)(不含MBA) | 14000 |
8.艺术学类(13) | 9000 |
9.工商管理硕士(MBA) | 20000 |
学科门类 | 专业学位类别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
1.经济学类(02) | 0251金融 | 30000 | |
0253税务 | 25000 | ||
0254国际商务 | |||
0255保险 | 20000 | ||
2.法学类(03) | 0351法律 | 20000 | |
3.教育类(04) | 045101教育管理 | 13000 | |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 15000 | ||
4.文学类(05) | 0552新闻与传播 | 18000 | |
5.工学类(08) | 0851建筑学 | 18000 | |
0853城市规划 | |||
0855机械 | 12000 | ||
0856材料与化工 |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54电子信息 | 18000 | |
0858能源动力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4电子信息 | 15000 | |
0859土木水利 | 15000 | ||
6.管理学类(12) | 1251工商管理(MBA) | 40000 | |
1252公共管理(MPA) | 20000 | ||
1253会计 | 30000 | ||
1256工程管理 |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 不超过20万 (3年共26万) | ||
7.艺术学类(13) | 1351艺术 | 18000 |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艺术、法律(非法学)、工程类、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类型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十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等,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给研究生,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十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我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十、监督
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 yzb@hnu.edu.cn。
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8821680 。
二十一、其他事项
1.《湖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而产生的变动(增加或减少)。
2.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u_gra_edu_cn),请考生密切关注。
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
4.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5.如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湖南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湖南大学2020年预计招收37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13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按照“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四、报考类别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中“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向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2各项要求外,还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检察工作的经验。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具体程序请查看《湖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欢迎各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预计招收60名,该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重点向理工类、专业学位倾斜。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为取得骨干计划报名资格,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在2019年11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写上报名号)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招收20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并在2019年11月9日前并将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写上报名号)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程序:考生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单位的公告要求和报考须知,提交报考信息,选择好报考点(即现场确认地点)。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在2019年11月2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 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2019年10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现场确认。
5.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
6. 在学信网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需经过所在高校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二)现场确认:按照各报考点的公告规定完成。
(三)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考试资格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
十一、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三) 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十二、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十三、复试
(一)学校自行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时间一般在2020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网上报名时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四、体检
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检,待新生开学报到后再进行体检。
十五、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学籍。
十六、学费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领域学费标准见下表:
学科大类 | 专业学位类别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1.经济学类(02) | 0251 金融 | 20000 |
0253税务 | 20000 | |
0254国际商务 | 20000 | |
0255 保险 | 14000 | |
2.法学类(03) | 0351 法律 | 15000 |
3.教育类(04) | 0451 教育 | 10000 |
4.文学类(05) | 0552 新闻与传播 | 13000 |
5.工学类(08) |
|
12000 |
6.管理学类(12) | 1251 工商管理(MBA) | 30000 |
1252 公共管理(MPA) | 20000 | |
1253 会计 | 25000 | |
1256工程管理 | 另行通知 |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
不超过20万 (3年共26万) |
十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执行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规定,基本学制为3年。
十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部分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十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我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十、其他事项
1. 《湖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而产生的变动(增加或减少)。
2.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u_gra_edu_cn),请考生密切关注。
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
4.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5.如2020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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