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17:5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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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河北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本须知主要针对普通招考考生申请、考核全流程,以及拟录取硕博连读生的网上报名环节。
一、“申请-考核”制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我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开展报名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机制,由考生按要求提交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等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和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初试(笔试),学院组织专家结合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复试(面试等),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
原则上,我校2022年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在被拟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不予注册博士研究生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80人左右,具体名额分配见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最终计划根据国家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申请条件
我校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申请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五)申请人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全部硕士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已完成硕士论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报告须能够体现申请人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六)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五、申请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3日
2.考生报名入口: https://yz.chsi.com.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请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报名信息,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3.缴费方式: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成功完成缴费并生成报名号,则网报成功。
(二)提交申请材料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征得所报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后,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或寄至申请学科(专业)所属学院,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和复印件纸张均为A4幅面。
1.《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两份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具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证明章)。
7.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体现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9.学院规定以及申请者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4月27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能参加初试(硕博连读申请人不需网上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5月15日。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初试考核
(一)初试英语的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14日(周六)上午8:30-11:30。
(二)初试专业课的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14日(周六)下午专业课一:13:30-15:30;专业课二:16:30-18:30。
(三)跨学科报考的申请人在初试时须加试一门所申请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笔试。笔试由学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免相关科目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1.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免英语初试和专业课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英语初试: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及以上;
(4)TOEFL成绩60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以上成绩近五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日,成绩证明超出期限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初试。
3.满足学院制定的初试专业课免试条件的,可以免专业课初试。
4.免试资格以学院公布的免试名单为准。
七、复试考核及录取
(一)学院根据各科(含英语)初试成绩,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按照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范围的单科(含英语)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自定,一般不低于120%。获得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二)学院结合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我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开展报名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机制,由考生按要求提交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等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和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初试(笔试),学院组织专家结合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复试(面试等),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
原则上,我校2022年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在被拟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不予注册博士研究生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80人左右,具体名额分配见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最终计划根据国家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申请条件
我校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申请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五)申请人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全部硕士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已完成硕士论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报告须能够体现申请人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六)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五、申请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3日
2.考生报名入口: https://yz.chsi.com.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请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报名信息,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3.缴费方式: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成功完成缴费并生成报名号,则网报成功。
(二)提交申请材料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征得所报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后,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或寄至申请学科(专业)所属学院,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和复印件纸张均为A4幅面。
1.《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两份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具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证明章)。
7.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体现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9.学院规定以及申请者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4月27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能参加初试(硕博连读申请人不需网上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5月15日。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初试考核
(一)初试英语的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14日(周六)上午8:30-11:30。
(二)初试专业课的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14日(周六)下午专业课一:13:30-15:30;专业课二:16:30-18:30。
(三)跨学科报考的申请人在初试时须加试一门所申请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笔试。笔试由学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免相关科目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1.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免英语初试和专业课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英语初试: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及以上;
(4)TOEFL成绩60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以上成绩近五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日,成绩证明超出期限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初试。
3.满足学院制定的初试专业课免试条件的,可以免专业课初试。
4.免试资格以学院公布的免试名单为准。
七、复试考核及录取
(一)学院根据各科(含英语)初试成绩,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按照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范围的单科(含英语)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自定,一般不低于120%。获得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二)学院结合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河北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本须知主要针对普通招考考生申请、考核全流程,以及已预录取硕博连读生的网上报名环节。一、“申请-考核”制
我校2021年博士生普通招考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我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开展报名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机制,由考生按要求提交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等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和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初试(笔试),学院组织专家结合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复试(面试等),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
我校2021年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非定向”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在被拟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不予注册博士生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计划为170人左右,其中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为40人左右,最终计划以省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四、申请条件
我校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申请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五)申请人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全部硕士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已完成硕士论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报告须能够体现申请人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六)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五、申请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15日
2.报名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https://yz.chsi.com.cn/),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请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报名信息,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3.缴费方式: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成功完成缴费并生成报名号,则网报成功。
(二)提交申请材料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征得所报博士生导师同意后,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或寄至申请学科(专业)所属学院,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和复印件纸张均为A4幅面。
1.《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两份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具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证明章)。
7.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体现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9.学院规定以及申请者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至3月2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至3月13日。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初试考核
(一)初试英语的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3月13日(周六)上午8:30-11:30。
(二)初试专业课的笔试由学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跨学科报考的申请人在初试时须加试一门所申请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笔试。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免相关科目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1.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免英语初试和专业课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英语初试: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及以上;
(4)TOEFL成绩60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以上成绩近五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成绩证明超出期限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初试。
3.满足学院制定的初试专业课免试条件的,可以免专业课初试。
七、复试考核及录取
(一)学院根据各科(含英语)初试成绩,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按照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范围的单科(含英语)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自定,一般不低于120%。获得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二)学院结合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修业年限:我校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博士生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博士生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等组成,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评审和发放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每生每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000元(经管类2000元)。
九、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12 | 机械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022-60202077 |
013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邬老师 | 022-60435005 |
014 | 电气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022-60203542 |
015 | 化工学院 | 郭老师 | 022-60204275 |
016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纪老师 | 022-60436457 |
017 | 经济管理学院 | 成老师 | 022-60435165 |
0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侯老师 | 022-60202006 |
019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齐老师、张老师 | 022-60435718 |
028 |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 | 常老师、孙老师 | 022-60435864 |
河北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学术型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参见《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申请考核:从我校2017级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生中,通过本人申请、学院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参见《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以“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直接攻博:在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内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参见《河北工业大学关于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二、学位类别和学习形式
学位类别均为学术型,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70名左右(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包含各种招生方式招收的人数,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攻博拟录取人数以公示名单为准。普通招考招生计划50人左右,普通招考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终计划以及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攻博实际录取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填报准确完整的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我校2020年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攻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普通招考计划中,拟录取定向生10人左右,各相关学院录取定向生控制在1人左右。
五、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条件如下,其它招生方式的报考条件参见相应的通知。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并体检合格。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指能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毕业证的在校生,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已获硕士学位者。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报名相关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报名相关材料要求如下,其它招生方式的报名材料要求参见相应的通知。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纸张要求均为A4纸。
(一)“河北工业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材料”(点击此处下载)。基本信息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二)思想政治情况表。
(三)两份书面专家推荐书。
(四)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五)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往届生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六)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建议2008年9月1日后获得硕士学位者在“中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替代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七)最高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八)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被录取,在入学时须补交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九)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右下角空白处写上报考专业名称)。
七、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招考考生报名程序如下,其它招生方式的报名程序参见相应的通知。
(一)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将整理完备的报名材料送交我校研招办,只接收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可委托他人代交),不接收快递邮寄报名材料。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者报名无效。
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时间:2019年12月2日(周一)至12月6日(周五)。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区二楼214室,电话:022-60438348。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指定网站、交费方式等将以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我校将根据有关通知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公布网报公告。
考生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不按规则填写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三)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届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查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图像采集、领取《准考证》等。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或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八、考试时间和地点
普通招考考生考试时间:
2020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科目一,下午14:00-17:00科目二
2020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科目三
普通招考考生考试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
九、考试内容
科目一:1101英语,满分为100分,英语初试中无听力测试。听力、口语等英语能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科目二:2×××专业课一,满分为100分。科目代码及名称详见招生目录。
科目三:3×××专业课二,满分为100分。科目代码及名称详见招生目录。
十、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
(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硕博连读励志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提供的助研津贴等组成,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发放和评审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标准如下:
(1)硕博连读生: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励志奖学金10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000元(经管类2000元)。
(2)非硕博连读生: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000元(经管类2000元)。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二、本通知内容如与教育部、河北省关于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中的政策和程序不符的,将以省部文件规定为准。本须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河北工业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工业大学地处天津,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6年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院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目前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5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5个专业学位类别、1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我校MPA的主要培养方向为:
1.公共政策与区域治理;
2.行政管理与依法行政;
3.公共管理文秘与文案策划;
4.社会化养老服务与公益组织管理;
5.高校学生事务管理。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考试科目:
(1)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204英语二。
考试时间:
12月中下旬,
上午8:30-11:30,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英语。
2、复试
复试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专业素质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测试。
三、复试时间:
4月左右,具体时间和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河北工大研招办和我中心网站通知。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现场确认:
由网上确认和报考点组织现场确认两种方式。
五、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复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结合考生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六、学习形式
学习内容包括课程学习、实践和毕业论文。MPA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9学分。课程学习采取不脱产(利用周末等节假日)和脱产两种上课方式。
七、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计划名额40人,全日制计划名额45人,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八、项目特色
1.依托河北工业大学“双一流”学科平台和研究交流网络。
2.基于学校京津冀区位优势和办学历史形成的分布在京津冀地区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各级公检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统的60余家实践教学基地。
3.聘请60多位具有丰富领导和实践经验的实践导师辅以教学和实践指导。
九、学制与费用
设学制2.5年,学费五万。
十、学位授予
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河北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河北工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 河北工业大学东院第七教学楼305(近北洋桥校区)
电话: 022-60204312 13920957170 张老师
邮箱: hebutmpa@163.com
网站: http://mpa.hebut.edu.cn/ https://wenfa.hebut.edu.cn/
河工大MPA备考交流QQ群号码:567448488
河北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共有14个学院49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226人左右(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1985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41人左右。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2020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推免生接收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为: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填报准确完整的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初试方式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推荐免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除外)均招收推免生,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考条件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特别强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注意招生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一)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报考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招生计划为20人左右。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和单科分成绩要求暂定为国家线。实际复试分数要求及录取办法将在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公布。
七、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历(学籍)网上校验存在问题的考生,应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查询到的信息对相关填报内容(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名称等)进行更正。
(四)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联系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在2020年6月30日前有效的通信地址和电话。
(五)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二)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已经网上支付的,不再现场缴费)。
(五)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九、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须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十、初试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为:
2019年12月21日(周六)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19年12月21日(周六)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2019年12月22日(周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2019年12月22日(周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2019年12月23日(周一)8:30-14:30 报考建筑与艺术学院的考生6小时设计科目。
十一、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国家线出台后,我校组织一志愿考生先行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为130%,未满13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划定复试范围。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如个别专业招生计划存在缺额,则该专业接收考生调剂,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缺额的200%。
初试总分权重和复试总分权重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50%。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联考类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各复试环节采取单项淘汰制,各项复试成绩、复试总分未及格者(满分分值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具体的复试内容、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十二、修业年限
1.修业年限为2年:工商管理(125100)。
2.修业年限为2.5年:金融(025100)、英语笔译(055101)、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
3.修业年限为3年: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专业。
十三、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下述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
公共管理(125200)学费为2万元/年。
金融(025100)、会计(125300)学费为2.4万元/年。
工商管理(125100):MBA学费3万元/年,EMBA学费7.5万元/年。
十四、奖助
(一)国家助学金: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二)国家奖学金: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学业奖学金: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准执行。
(四)优秀生源奖:以《河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试行)》为准执行。生源奖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一次性发放。
对来自“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4万元、经管类3万元、其他2万元;参加全国统考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2.5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5万元。
对来自“211工程”高校及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3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万元;参加全国统考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1.5万元、经管类1万元、其他0.5万元。
(五)三助一辅: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的岗位获得资助。
河北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河北工业大学2019年共有14个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110人左右(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187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40人左右。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2019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为: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其他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生。
三、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初试方式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推荐免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300除外)均招收推荐免试生,具体接收办法请查看《河北工业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特别强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注意招生目录内的备注说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一)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招生计划为20人。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完整地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我校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暂定为报考专业所在门类国家线总分降40分(联考类考生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实际复试分数要求将在我校《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公布。
七、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三)我校作为招生单位(代码10080),可接受全国各地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作为报考点(代码1246),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只接收以下考生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和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天津市辖区各高校(含河北工业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市的往届考生。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历(学籍)网上校验存在问题的考生,应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查询到的信息对相关填报内容(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名称等)进行更正。
(五)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联系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在2019年6月30日前有效的通信地址和电话。
(六)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我校作为报考点,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均在北辰校区,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页公布。
(二)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已经网上支付的,不再现场缴费)。
(五)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九、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须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十、初试时间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为:
2018年12月22日(周六)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18年12月22日(周六)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2018年12月23日(周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2018年12月23日(周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2018年12月24日(周一)8:30-14:30 报考建筑与艺术学院的考生6小时设计科目
十一、复试
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30%。
十二、修业年限
1.修业年限为2年:工商管理(125100)。
2.修业年限为2.5年:金融(025100)、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英语笔译(055101)、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
3.修业年限为3年: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专业。
十三、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下述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
公共管理(125200)学费为2万元/年。
金融(025100)、会计(125300)学费为2.4万元/年。
工商管理(125100):MBA学费3万元/年,EMBA学费7.5万元/年。
十四、奖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发放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准执行。
(四)优秀生源奖发放以《河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试行)》为准执行。生源奖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一次性发放。
对来自“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4万元、经管类3万元、其他2万元;参加全国统考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2.5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5万元。
对来自“211工程”高校及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3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万元;参加全国统考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1.5万元、经管类1万元、其他0.5万元。
(五)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共有15个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11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1855名(学术型1050名左右,专业学位805名左右,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55名左右。专业目录中拟招人数仅供参考,2018年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上报教育部备案的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学习形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特定类别为:工商管理硕士(125100)、会计硕士(125300),其他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各研究方向名称前加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进行标注。
三、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仍留存就业单位的考生应选择定向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初试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含MBA、EMBA)的考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除复试科目外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注意招生目录内的备注说明。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均招收推荐免试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除外),具体接收办法请查看《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均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编号等信息。
八、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确定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我校作为招生单位(代码10080),可接受全国各地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作为报考点(代码1246),根据规定,只接收以下考生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和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天津市辖区各高校(含河北工业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市的往届考生。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查询到的信息准确填报毕业院校、专业名称、证书编号等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校验。
(五)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联系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在2018年6月30日前稳定有效的通信地址和电话。
(六)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我校作为报考点,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均在北辰校区,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页公布。
(二)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五)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已经网上支付的,不再现场缴费)。
(七)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十、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做任何标记。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初试和复试阶段均需提供《准考证》,《准考证》须保留至2018年7月。
十一、初试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日期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6小时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8:30-14:30,中间不休息。
十二、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根据国家、河北省财政厅、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艺术学门类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法学门类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学费为8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程硕士和艺术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翻译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学费为7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金融硕士和会计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学费为2.4万/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商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中MBA学费3万元/年,EMBA学费7.5万元/年。
(二)国家助学金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国家奖学金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学业奖学金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准执行。
(五)优秀生源奖以《河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试行)》为准执行。生源奖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一次性发放。
对来自“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4万元、经管类3万元、其他2万元;参加全国统考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2.5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5万元。
对来自“211工程”高校及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3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万元;参加全国统考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1.5万元、经管类1万元、其他0.5万元。
(六)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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