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时间:2017-08-10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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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转发于做好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对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孟梅
成员:杨俊孝、蒲春玲、谭刚、王承武、范永茂、王戎、王志强
二、成立专家组
第一组:孟梅、谭刚、张杰、王华丽、关志强
第二组:刘新平、杨俊孝、王承武、朱峰
三、复试程序
1.准备工作:复试专业课命题、通知学生复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2.资格审查(3月21日)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下列材料:
(1)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3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面试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106教室
(3)面试专业: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农村与区域发展
4.组织笔试
(1)英语及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时间:3月23日下午10:00(北京时间)
(2)笔试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106教室
(3)参加笔试专业: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农村与区域发展
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表1-1。
表1-1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一览表
表1-1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一览表
5.组织体检
3月24日上午空腹到校医院体检
6.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分2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3)录取原则:学院实行差额复试。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外语成绩未达到学院(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即笔试或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或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总结。总结复试,上报材料到研究生处备案。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
2015年3月18日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孟梅
成员:杨俊孝、蒲春玲、谭刚、王承武、范永茂、王戎、王志强
二、成立专家组
第一组:孟梅、谭刚、张杰、王华丽、关志强
第二组:刘新平、杨俊孝、王承武、朱峰
三、复试程序
1.准备工作:复试专业课命题、通知学生复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2.资格审查(3月21日)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下列材料:
(1)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3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面试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106教室
(3)面试专业: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农村与区域发展
4.组织笔试
(1)英语及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时间:3月23日下午10:00(北京时间)
(2)笔试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106教室
(3)参加笔试专业: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农村与区域发展
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表1-1。
表1-1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一览表
表1-1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一览表
土地资源管理 | 复试科目 | 地籍管理 |
加试科目 | 统计学 | |
土地法学 | ||
行政管理 | 复试科目 | 行政管理学 |
加试科目 | 统计学 | |
管理学 | ||
社会保障 | 复试科目 | 社会保障学 |
加试科目 | 统计学 | |
管理学 | ||
专业学位 | 复试科目 | 统计学 |
加试科目 | 农村发展经济学 | |
农村区域发展规划 |
3月24日上午空腹到校医院体检
6.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分2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3)录取原则:学院实行差额复试。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外语成绩未达到学院(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即笔试或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或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总结。总结复试,上报材料到研究生处备案。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