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9-2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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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一、招生说明
(一)2023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800 人,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260 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从 2017 年开始,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达到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三)收费标准及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
半脱产。收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日制标准 (万元/年) 非全日制标准 (万元/年) 学制 (年)
125300 会计 1.7 2 3
125100 工商管理 2 3
125601 工程管理 1.8 3
135108 艺术设计 1 1.5 3
055101 英语笔译 0.8 1.3 3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8 1.2 3
035102 法律(法学) 0.8 1.2 3
025100 金融 0.8 1.2 3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0.8 1.2 3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8 1.2 3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 0.8 1.5 3
085701 环境工程 0.8 1.2 3
085702 安全工程 0.8 1.2 3
085705 矿业工程 0.8 1.2 3
其他专业 0.8 3
二、报名条件
(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 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 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 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 符合 ( 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普 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 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2.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 符合 ( 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仅普 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 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的人员可以报考) 。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 ( 一) 中前三项 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 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 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 〔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三) 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除工商管理(MBA)、工 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我校其他各

学科 (类别) 、专业 (领域) 均接收推免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 2023 年接收 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欢迎广大推免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事宜。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 一)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 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考 生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 公 网 网 址 :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 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 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 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 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 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 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 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 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 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 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 未按规定网上确认、缴纳报考费的考生 ,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三)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 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 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 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 一) 初试
初试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 (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 17:00)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6 日进行 (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考试 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 承认。
初试地点: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武汉工程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 复试
复试于 2023 年 4 月初左右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形式、要求等 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https://yjs.wit.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于 2017 年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2023 年预 计招收 25 名左右,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 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 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 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 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其他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 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 206 号  邮编:430205
网址:https://yjs.wit.edu.cn/  单位代码:10490
电话:027-87940025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欢迎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

武汉工程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20000 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 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 100%享受。一等奖学金 10000 元/年、二等奖学金 6000 元/年 、三等奖学金 2000 元/年。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 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 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推免生
1.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
2.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 元/人)。 3.推免生硕士期间如选择继续攻读我校博士学位可以提前修读博士期间课
程,符合条件可以提前毕业,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满 2 年且达到相关 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作为学校人才引进。
若学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武汉工程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地址
 
1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话:027-87195661  
屈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 2 号楼 A 区 323
QQ 群:542860486
邮箱:405559068@qq.com
 
102 机电工程学院
电话:027-81624809  
马老师
 
流芳校区4A 实验楼 208 室
QQ 群:736498861
邮箱:576087826@qq.com
 
103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电话:027-87195652  
杨老师 (全日制)
武昌校区二号教学 楼土木工程与建筑 学院 206 室
QQ 群:864280897
邮箱:2913340578@qq.com
 
104 电气信息学院
电话:027-87992157  
黄老师
 
流芳校区4B 实验楼 321 室
QQ 群:695798080
邮箱:1005309305@qq.com
 
105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 工智能学院
电话:027-87992128  
卢老师
 
流芳校区计算机大 楼 123 室
QQ 群:661898889
邮箱:witcsyjs@qq.com
 
106 化工与制药学院
电话:027-87194882  
孙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 607 室
QQ 群:698463453
邮箱:85116862@qq.com
 
107 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 数理学院
电话:027-87992089  
周老师
 
流芳校区二实验楼 2 楼 2213 室
QQ 群:676431803
邮箱:644304835@qq.com
 
 
 
 
 
 
108 管理学院
电话:027-81624580  
肖老师
(学硕)
 
流芳校区文科楼 514 室
QQ 群:786697442
邮箱:wit2020@126.com
电话:027-87992119 胡老师
(MBA)
流芳校区文科楼 514 室
邮箱:491529812@qq.com
电话:027-87992195  
黄老师 (Mpacc)
 
流芳校区文科楼 529 室
QQ 群:797488341
邮箱:1798108562@qq.com

 
 
109 法商学院
电话:027-65524927  
穆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 2 号楼 201 室
QQ 群:162498175
邮箱:witfsyjs@163.com
 
1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电话:027-65522537  
王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副 楼 209 室
QQ 群:496141617
邮箱:526992445@qq.com
 
112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电话:027-87195170  
程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 713 室
QQ 群:258117149
邮箱:404740025@qq.com
 
113 外语学院
电话:027-87992165  
陈老师
 
流芳校区文科楼 325 室
QQ 群:564799186
邮箱:wyxy1213@163.com
 
114 艺术设计学院
电话:027-87992105  
崔老师
 
流芳校区艺术设计 学院 314 室
QQ 群:916510342
邮箱:1019016890@163.com
 
 
115 体育部
电话:027-87992030、
17507134828
 
 
刘老师
 
流芳校区体育部 118 室
QQ 群:613309669
邮箱:275846441@qq.com
 
117 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电话:027-65522073  
靖老师
 
流芳校区 4 号教学 楼 4310-2
QQ 群:692038804
邮箱:whgchsxyyz@163.com
 
118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兴发 矿业学院)
电话:027-87193799  
傅老师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 316
QQ 群:745953252
邮箱:174659857@qq.com
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 (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 部工程研究中心) 电话:15102753892  
马老师
 
武昌校区西配楼 520
QQ 群:553669482
邮箱:94300914@qq.com
 
药物研究院
电话:15208215504  
汪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 1709 室
QQ 群:955846301
邮箱:wang520520wei@163.com
 
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 室
电话:18171336927  
张老师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 418
QQ 群:126862108
邮箱:557480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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