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农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2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塔里木大学农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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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农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正文

根据《塔里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为确保2022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农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万素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兵任副组长,各学位点负责人何良荣、陈国栋、冯宏祖、支金虎为成员。
(二)成立作物学、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三个学科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纪律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工作整个流程环节的监督指导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提醒考生复试期间自我防护等工作。为确保安全,今年我院研究生复试全部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做好网络远端防作弊技术保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要针对远程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复试,复试平台为钉钉及腾讯会议。
2.复试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3月底,调剂考生复试于4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复试小组通知到考生。
3.复试成绩要求
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要求如下:
农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分数线
类型 学科门类 总分
要求
单科要求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学术学位 农学[09] 242 30 30 45 45
专业学位 农业[0951] 242 30 30 45 4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总分与非此专项相应专业总分要求一致,单科成绩不限。
 
4.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1)考生需提供复试审核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毕业证、健康情况表,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复试参考材料: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或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或专家推荐信。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供照片或扫描件,开学报到时核查原件,如有不符,取消录取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主动配合我校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复试场地及设备设置。
2.加分资格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所有加分人员名单以教育部下发的名单为准。
(三)复试内容
我院按照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复试,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统筹考虑确定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核的面试部分和专业知识考核(视频问答)两部分。
1.面试部分
(1)具体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④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各学位点可以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自定英语测试内容。
(2)具体要求
①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③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严格统一;
④面试部分满分100分。
2.专业知识考核部分
(1)具体内容
主要为专业课知识测试(原笔试部分)。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拟录取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具体要求
①考核方式为视频问答。
②专业课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根据答题情况即时评分,评分计入复试总分。
③加试科目考试满分100分,根据答题情况即时评分。
④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⑤专业科目知识测试及加试科目测试试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⑥试题的命制及保管严格按照初试自命题科目试卷相应要求执行。
(四)复试科目
专业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加试科目
090100
作物学
01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耕作学》 《植物营养学》
《农业生态学》
02作物遗传育种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1植物保护方向 《有害生物综合治理》 《普通植物病理学》
《普通昆虫学》
02资源利用方向 《土壤地理学》 《植物营养学》
《土壤学》
095131
农艺与种业
01作物 《耕作学》 《农业生态学》
《土壤学》
 
(五)复试的具体要求
1.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前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双机位”、“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3.复试考生需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签字、盖章,提交照片或扫描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将诚信考核贯穿到整个复试录取工作中,对于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考生,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录取资格。
4.各复试小组要提前、准确通知考生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根据复试安排在复试前联系考生做好视频测试工作。
(六)体检
复试前考生需提交《塔里木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情况表》,如实报告是否曾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是否存在身体残疾或家庭病史等健康状况。所有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优先选择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考生。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统考科目相同”指: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其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视为相同。
(二)调剂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申请,在我校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步骤,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初试成绩总分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
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原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同一批次复试考生根据研究方向排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兼收的招生专业,两类考生分开排名,按各自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单独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课一成绩、专业课二成绩。
(三)确定录取名单
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发布和公示
复试、调剂、拟录取等相关信息在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网页进行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监督和复议
(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全面的督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学院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要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保证人才选拔质量。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三)实行复议制度。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四)举报监督电话
研究生处:0997-4682652
学院纪委:0997-4683036
(五)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997-4683807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塔里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塔里木大学农学院
2022年3月24日
塔里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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