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电力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 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 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 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 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
我校 2022 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380 名左右(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 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其中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45 名左右,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805 名左右, 专业学位授权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30 名左右, 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都为两年半,我校在培养过程中将按照学制规定执行,所有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需进行全脱产在校学习, 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明确填写定向就业及 所在单位名称) 。录取时, 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和实际 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学费及资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财教〔2013〕 19 号)文件要求, 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 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2022 年, 我校除化学工程与技术、 物理学一级学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 7500 元外, 其他所有学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每生每年收取学费 8000 元; 2022 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 (除工程管理) 非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 12000 元; 2022 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都为 24000 元。
我校将在上海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 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校长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 课程奖学金、成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 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超过 90%, 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比例达到 100%。此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 国家奖学金奖励,每人奖励 2 万元(获奖人数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在校研究生还可通 过“三助”岗位获得劳务报酬及助研津贴。 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四、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一)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 年 9 月 1 日前考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考生
类别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现场确认前需邮寄至研招办的 材料(复印件)
国 家 承 认 高 职 高 专 毕 业学历 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满 2 年或 2 年以上 (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 2022 年 9 月 1 日); ②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 门以上 主干课程的考试; ③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 绩(425 分以上);
④不得跨专业报考;
⑤初试合格后加试 2 门专业课; 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 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 段)的 8 门课程成绩单、英语四 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 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本 科 结业生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条,提 供的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开具并至少含有相应专业本科的 8 门专业课程成绩。 二代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 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 (CET-4) 证书或英语四级考 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前, 须将相关证书(证明) 的复印件寄到我校 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如逾期我办仍未收到相关材 料,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 取消复试资格。
(二)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 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 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的人员。
2.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 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 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 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 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 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 不得再 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推免事宜请登录我校 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六、统考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 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手续; 其他考生 (含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 应 选择工作所在地 (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 或户口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手续。
(一)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 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 考 生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公 网 网 址 : 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 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 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 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 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 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 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 误。历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必须准确无误。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 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 本专科(高职) 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 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 信息。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 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 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要求: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 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 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 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 《入伍批准书》和 《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 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 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材料进行全面审
查, 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 信息, 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 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考生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 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八、初试:
(一) 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 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 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 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1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 午 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 12 月 25 日下午 14:00-17:00 12 月 26 日上午 8:30-11:30 12 月 26 日下午 14:00-17:00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五)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
九、复试:
(一)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 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 不予复试。 凡在网报 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一般将在 2022 年 3 月另行公布。
(二)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 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2022 年 4 月底 前完成。
(三)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十、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 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
士, 工学照顾专业, 下同) 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 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 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 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 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 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 可申请相互调剂, 但不得调入其他 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十一、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 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所有复试合格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依 总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单独排序, 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 绩相同的情况下, 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 按考生的 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五)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 业合同。
十二、几点说明:
(一)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 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 录取时, 各专业招生 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 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 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 即使通过了考试, 我校 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 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前, 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 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七) 新生入学报到时, 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入学时(9 月 1 日前)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 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 并向我校请假。 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 新生报到后, 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 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 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shiep.edu.cn) 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 招生”微信公众号。
十三、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 10256
电话: 021-35303739
E-mail: shiepyzb@126.com
联系人: 吴老师、徐老师
传真: 021-65709312
网址: http://yjsc.shiep.edu.cn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 2103 号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11 号信箱
邮政编码 :200090
上海电力大学
添加上海电力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小站”,关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小站微信号输入[上海电力大学考研分数线、上海电力大学报录比、上海电力大学考研群、上海电力大学学姐微信、上海电力大学考研真题、上海电力大学专业目录、上海电力大学排名、上海电力大学保研、上海电力大学公众号、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上海电力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本文来源:
http://www.okaoyan.com/shanghaidianlixueyuan/zhaoshengjianzhang_464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