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正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海南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部和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将广大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考核,规范调剂录取。坚持立德树人,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创新复试考核方式,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强化主体责任,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全力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学院(学位点)两级管理分工负责制度。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保障和疫情防控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复试调剂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网络及水电服务和疫情防控等保障工作。二级学院组织成立复试工作组,组长由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对复试结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成立学校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锐
副组长:茅云翔
成 员:张 侨 韩秋影 穆 军 黄学彬 张朔人
张沈清 邓琼飞 罗 猛 谢镕键
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宏观指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审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等。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督查组
组 长:张 侨
副组长:韩秋影
成 员:曹 超 邓小群 付英娟 雷婷婷
负责监督检查复试调剂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复试调剂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规范性。
2.保障组
组 长:李 壮 麦 瑜 陈 军
副组长:欧训勇
成 员:网络中心、后勤服务集团工作人员
负责远程复试期间学校网络的畅通以及视频录制备份等相关工作,复试工作展开前对我校所选用的远程系统网络通信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的调试和开启;保障复试调剂工作期间水电正常供应和考前考后考场消毒。
3.疫情防控组
组 长:钟寿星 王 强
成 员:医务人员
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全过程指导各二级学院(学位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4.成立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二级学院(学位点)组织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并对复试结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级学院(学位点)要选拔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人员组成复试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考核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秘书与助理各1名;复试前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过程中,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
坚持公开透明、科学、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科学性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科学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加强能力考查,注重对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进一步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修养的考核,提高选拔科学性。
四、疫情防控
复试过程中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包括场所环境防控和人员防控两个方面。
(一)环境防控
专家组和协调组成员工作的场所环境,在复试工作开始前、结束后,要用75%酒精或消毒液做无死角全面消毒处理;复试过程中,不得关闭门窗,要保持室内良好通风;座位之间间隔1米以上。
(二)人员防控
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要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人员之间间隔1米以上;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废弃口罩不得乱扔,要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五、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确定第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前由校内各二级学院(学位点)负责通知符合复试条件的每位考生。
(二)复试程序及安排
1. 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统一使用学信网的“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采取“双机位”的形式,考生须根据学校、各二级学院(学位点)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2.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和4月初,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网络远程测试、复试等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招生单位通知。
3.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30%。
4.试题命制
各二级学院(学位点)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所有命题人员均须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严防试题泄露。
5.复试基本程序
(1)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根据各二级学院(学位点)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学位点)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严格核对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复试前,须审核此类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积极运用“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2)网络远程复试测试
复试前,各二级学院(学位点)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测试,原则上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测试环境应与正式复试环境一致。考生须严格按要求参加网络远程测试,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3)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我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严格按要求参加复试
考生须严格按各二级学院(学位点)要求参加复试。应严格按规则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工作部(处)主页发布的《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 复试考核内容
(1)复试考核的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核具体内容由各二级学院(学位点)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公布。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远程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可通过远程面谈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二级学院(学位点)在复试中进行。
(4)将诚信考核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通过对考生采取“两识别”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四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应及时上报学校,经查实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以同等学力(本科结业和专科毕业满2年)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除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复试成绩计算
为保证复试的有效性,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中如有权重,按权重计算)。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工作部(处)主页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进行差额录取。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要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要除以5转化为百分制,300分的要除以3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同理处理。具体计算办法(各部分权重)由各二级学院(学位点)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公布。
9.执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具体加分政策详见研究生工作部(处)主页公布的《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我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在教育部下达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10.网络远程复试应急处置预案
(1)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进入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经候考秘书(学院秘书)电话或短信联系后(留存联系依据),因考生原因不能参加复试或不服从复试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过程中若信号不好或者出现其他突发情况导致网络断网或面试过程中视频停顿等导致复试中断的情况,考生应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与工作人员及时取得联系。为避免出现突发情况,有条件的考生可多准备一部应急联络手机,以便在不离开网络复试界面的情况下,及时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3)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作弊、他人协助作弊或替考等违规现象的,原则上不中断复试,面试小组保存好证据并报告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4)考生如因其他原因(如新冠肺炎)无法参加复试,经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确需延后复试,复试标准须与之前同一专业复试考生一致。
(5)如发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电、停网等)造成线上考试中断,学校将及时联系考生,并尽快安排组织重新考试。
如有其他情形,将按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11.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査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文件标准,考生须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关于调剂
我校调剂信息及相关工作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和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yjs.hntou.edu.cn/)公布。
1.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且达到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我校旅游管理专业硕士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类别;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旅游管理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普通计划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实行差额调剂,差额比例限定为130%。各二级学院(学位点)在优先保证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录取的基础上,结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与调剂工作实际,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各接收调剂的二级学院(学位点)需在学校制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及调剂名单遴选办法的基础上,自行根据本专业报考条件设定附加条件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对外公布。附加条件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调剂工作流程
(1)学校发布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
(2)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学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学院(中心)要求参加复试。
(5)学校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分批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二级学院(学位点)根据复试前公布的总成绩计算方式,计算考生复试后总成绩,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上报复试结果。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由研究生工作部(处)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公布。
(五)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须按有关程序转到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涉招人员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等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监督巡视制度
由督查组和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全校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复试中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
(三)信息公开制度
各二级学院(学位点)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信息(姓名、考生号、初试成绩)、考生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信息(姓名、考生号、复试总分)、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二级学院(学位点)将复试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前,需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相关二级学院提出申诉。
(四)复议制度
要建立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渠道,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对相关的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举报投诉方式:
(1)研究生工作部(处)
举报邮箱:qzu2012@163.com
举报电话:0898-88650027
(2)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举报邮箱:qzxyjwb515@163.com
举报电话:0898-88651718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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