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简介:
二十世纪末,在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同志的倡导和推动下,国务院于1998年7月批准成立国家会计学院,当时学院为国务院事业单位,由财政部代管,教学管理依托清华大学。2002年财政部发文将学院更名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学院纳入财政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建院以来,学院秉承朱镕基总理题写“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办学宗旨,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培养了大批会计和审计高级专业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学位教育、中短期培训和远程教育为支柱的教育培训体系。学院拥有一支精通理论前沿及丰富实务经验的优秀师资队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明确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培养目标,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注重实践型、启发型教学。目前,相当比例的毕业生在大型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发挥骨干作用。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由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教育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北京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厦门市财政局、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等组成。董事会主席由财政部部长担任。
学院位于北京顺义天竺开发区,总占地面积343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1998年4月开工建设,2001年5月投入使用;二期工程2011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4月投入使用。学院拥有一流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系统,能够提供多媒体教学及远程教学,可同时容纳1500名培训学员、400名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系设置:
重点学科
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税务硕士、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可授予的学位
可授予专业硕士学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税务硕士专业学位、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科研条件: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费:
会计、审计、税务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5.6万,分两次交清;
金融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7.6万,分两次交清;
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12.8万,分两次交清。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方式:
电 话:(010)64505171、64505058
QQ:927781476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1年考研咨询群)
E-mail:yjszs@mail.nai.edu.cn
网 址:http://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91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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