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

考研真题资料优惠价原价选择
加入购物车立即购买

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信息,是考研之前需要获取相应的考研信息,比如考试大纲、招考专业、招考目录等等基本信息,这些内容是进行考研前期工作的必要准备。考生可以从各院校的研招网进行查询,每年的9月左右就会公布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考生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的要求和信息,部分专业的名称相近,内容也比较繁杂,容易混淆或遗漏,考生要仔细区分。另外各大考研网站的相应版块也会有历年的招生信息汇总,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信息内总结了各大院校的历年招生信息,方便考生查询和选择。最后,考研派的小编预祝各位考研的同学都可以考取理想的学校。

Add 郑州大学微信
研究生为你答疑,送资源

相比于考研,了解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更加苛刻,成绩要求是最基本的,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基本筛掉了90%的人,然后10%的优秀同学开始竞争,每年保研项目开启,大家都比较关心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有没有变化,一般来说,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基本不会有什么变化,7-8月的夏令营,9月份的预推免以及10月份的正式推免都有自己的保研条件,但是通过往年的信息都能做一个大概的猜测,每当一个保研项目开启后,同学们第一个关注的就是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自己够不够资格保研,如果不行,那就换一所或者选择考研,而获取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最准确的方法就是从各院校的研究生信息网或公众号中进行查询,大致每年的4月-9月就会公布本年的招生计划。同学们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的要求和信息,部分专业的名称相近,内容也比较繁杂,容易混淆或遗漏,同学们要仔细区分。另外各大保研网站的相应版块也会有历年的保研招生信息汇总,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可能会刷掉一些想要保研的同学,但是也不要灰心,自己仍有选择的余地。最后,小编预祝各位想要保研的同学都可以成功被目标院校录取。

想要快速了解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可以通过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信息网查询,该网站会提供各种有关保研的资讯和内容,比如历年的保研推免招生计划、保研政策、保研渠道、保研真题、保研经验等等内容,想要稳上岸,就一定要准确查询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信息网的小编提醒各位同学要时刻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公布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考生在准备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疑惑时可以打电话进行咨询。最后,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信息网的小编预祝各位保研的同学都可以成功上岸

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诉讼法学保研条件
诉讼法学 [030106]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郑州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 )刑事诉讼法
02(全日制 )民事诉讼法
05(全日制 )刑事诉讼法(联培单 位河南警察学院)

招生人数: 8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1-法理学、 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④849-刑法学、 民法学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非法学本科毕业考生加试民法、 刑法。
备  注: 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拟接收推免生。报考河南警察学院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 可调报01方向,与其他考生一并排名,备注填写联合培养单位信息。
诉讼法学 [030106]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郑州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刑事诉讼法
02(全日制)民事诉讼法
05(全日制)刑事诉讼法(联培单位河南警察学院)
招生人数: 9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1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④849刑法学、民法学
备  注: 复试科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加试科目:同等学力和非法学本科毕业考生加试刑法、民法。
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拟接收推免生4人。报考河南警察学院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可调报01方向,备注填写联合培养单位信息。
郑州大学研究生专业诉讼法学介绍:
  诉讼法关系到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财产权保护问题,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诉讼程序的公正、人道,是司法公正、文明的重要体现。诉讼法专业是理论性、应用性极强的一门学科,与司法实践联系非常紧密。
  郑州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科于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自2003年开始招收硕士生到目前为止,本学科共招收十余届学生。
  诉讼法学科现有三个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方向、民事诉讼法方向、证据法学方向。本学科点师资力量雄厚,专职教师中现有教授1名,副教授5名。共有专职教师9名,其中具有博士学历为2名。
  本学科研究生导师共6名:王长水(诉讼法学科带头人,副教授,刑事诉讼)、靳建丽(副教授,民事诉讼)、周庆(副教授,民事诉讼)、张嘉军(教授,博士,民事诉讼)、马春娟(副教授,刑事诉讼)、卢少锋(副教授,博士,刑事诉讼)。其中王长水老师担任河南省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卢少锋老师担任河南省刑事诉讼法学会副秘书长,张嘉军老师担任河南省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靳建丽老师等担任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长水、靳建丽老师等长期担任河南省检察院、河南省高级法院以及郑州市检察院、法院等政法机关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卢少锋、张嘉军老师同时兼任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检察长助理。本学科共有兼职教师4名,分别是贺恒扬(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河南省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王韶华(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助理,河南省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邓理(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金文彤(河南省检察官学院副教授)。
  本学科近年来参与申报并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河南省哲学社科规划等近二十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和专业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多项,公开出版著作和教材共十余部,形成了具有本学科特色的研究领域和方向。
  本学科方向的突出优势有二:一是与司法实务联系相当紧密,本学科教师长期持续参加省内乃至国家级层面的学术交流与实务研讨活动,并定期邀请实务部门专家来学科点进行授课,影响重大。二是学生就业面较广,本学科点的专业设置与检察机关、法院、公安机关等政法机关密切相关,专业需求较大。
专业名称:诉讼法学     专业代码:030106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燕山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延边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扬州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宁夏大学

专业解析:

 1、研究方向:
诉讼法学的研究方向主要有:01民事诉讼法学 02仲裁法学
03民事执行法学 04刑事诉讼法学 05刑事侦查学 06司法鉴定学。
(注:各大院校的研究方向有所不同,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2、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比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诉讼法学知识;熟悉网络诉讼、网络信息司法认证、电子证据等专业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技术;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独立进行诉讼法学科研工作;毕业后能胜任诉讼法学教学、科学研究特别是与信息网络有关的证据和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相关的立法、司法等实务工作;具备独立从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担任诉讼法学理论教学、国家立法、司法工作及相关法律实践工作的能力。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诉讼法学研究生考试科目:
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③6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中医大学
 
诉讼法学考研参考书: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中医大学《刑法学》(上、下)李洁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中医大学《民法》(第二版)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中医大学《刑事诉讼法》(第二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中医大学《民事诉讼法》(第三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就业:
由于法学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律系学生在充分学好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学习实务操作,获得一些经验,并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法学天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所以学生绝不能脱离社会,否则就是闭门造车。
前几年,法学专业居于全国10大就业热门地位,毕业生主要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律师事务所,各类行政机关,各种公司和事业单位等就业;近几年,就业有滑坡现象,主要是学生就业仍然倾向于在大中城市或较高收入城市,就业集中于司法人员和国家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