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学保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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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00建筑学
01建筑设计及理论
02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03建筑技术科学
复试:01、02方向:①建筑设计(笔试);②综合(面试,准备作品集)。
03方向:①建筑设计(笔试)或建筑物理(笔试);②综合(面试)。
建筑设计参考书目:最近5年《建筑学报》、《建筑师》上与建筑设计、建筑历史与遗产保护、建筑技术、城市设计相关的文章。
建筑物理参考书目:《建筑物理》(第三版),柳孝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年。
建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制定本方案。
为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下,充分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我校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我校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同时也应安排相应人员承担纪检监察职责。小组成员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备案。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本学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资深研究生导师担任,成员一般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1人为复试小组秘书,1人为复试小组助理)。复试小组具体实施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等考核。复试小组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经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其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确定本专业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及考核内容、范围、形式、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专业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负责实施复试;评定复试综合成绩;做好复试过程的记录及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与保管;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负责《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成绩排名表》填写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学院成立疫情防控专班,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我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遵循《烟台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烟大校发〔2020〕6号)和《烟台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烟大校发〔2020〕5号),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复试工作期间,我校始终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对于远程复试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
(二)公平性。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采用统一复试平台,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我校各专业鼓励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根据难易程度划分不同模块,各模块随机抽取试题对考生进行考核,保障面试专业考察的科学性、全面性。同时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将及时在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国家政策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应不低于建筑学招生计划的50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
1.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灵活运用自我介绍、开放式问答等形式,结合考生提交的课程成绩单、已有科研成果介绍等材料,由各复试小组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制定面试考核实施细则、流程及各项评价指标分值,经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处备案。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测试内容应参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不得超出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考试范围。专业综合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过程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试题内容设计须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形式以问答为主,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注意事项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音像材料由招生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六)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我校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七)兜底政策
在远程复试前,各学院复试工作人员须与每位考生取得联系,确认复试方式,联调复试设备,测试网络环境,明确复试时间段,原则上所有考生应采用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若有考生因所在区域网络或设备原因无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并确认可行方式后(可采用更换其他网络通讯软件、电话复试等方式)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接受一志愿报考建筑学学术和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总成绩300分以上,单科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国家线。
4.第一志愿报考为建筑学专业,本科所在院校为建筑学5年的考生。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始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初试参加建筑快速设计考试。
6.建筑学院可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的大学择优接收调剂生源,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调出专业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需要求一致。具体调剂要求和调剂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调剂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7.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报考学院参加远程复试;
4.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待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各招生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存档材料,及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1.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享受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试加权成绩基础上加相应分数。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由各学院组织单独加试,按照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其他方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提交的《复试成绩排名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各学院应将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制定,后期如有相关政策变化,我校将根据最新政策做出适当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须坚决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
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针对网络复试各风险环节,尤其是在网络连接可靠性、考风考纪的监管等方面,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等单位组成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巡视小组将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进入面试场所检查,或抽调复试影像资料监察复试过程。
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0535—6907945
(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校对于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成绩和录取结果将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各学院须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可以体现本学院的特色内容,各项具体内容的表述要详尽无歧义,不得出现歧视性或有违教育部、山东省及我校有关规定的内容。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按要求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在复试录取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方案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更改。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待录取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建筑学 [0813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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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院校:烟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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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份:2019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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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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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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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13]建筑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全日制)建筑设计及理论 02(全日制)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03(全日制)建筑技术与理论 04(全日制)城市设计及理论 |
招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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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55 建筑学基础 ④ 550 建筑设计基础(快题,6 小时) |
备 注: |
复试:建筑设计;综合(面试,准备作品集) 备注:不招收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 |
建筑学 [0813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烟台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建筑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13]建筑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建筑设计及理论(02)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03)建筑技术科学
|
招生人数: |
10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5)建筑学基础 ④(855)建筑技术基础 |
备 注: |
|
355建筑学基础
潘谷西主编,中国建筑史(第七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
刘先觉,汪晓茜编著,外国建筑简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年;
董鉴泓,中国城市建设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
沈玉麟,外国城市建设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年。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建筑学 专业代码:081300 门类/类别:工学 学科/类别:建筑学
专业介绍
北方工业大学为例
学科发展概况
建筑学学科始建于1989年,2006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二级硕士点获批,并于2007年开始招生。
2011年,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获批。同年获准调整为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2年,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开始招生。
截至2013年6月,建筑学学科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4人(其中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60人、建筑学学科14人)。
建筑学一级学科是学校重点建设学科。
硕士生导师队伍
导师队伍概况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建筑学学科现有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17名。
学校还聘请中国工程院孟兆祯院士为荣誉教授,聘请单德启、郭黛姮、栗德祥、秦佑国等教授为北京市特聘讲座教授,聘请朱文一、孙一民等30余位教授为客座教授,客座教授中包括来自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国高校的7位外籍教授,他们均以各种形式参与建筑学学科硕士点的建设和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为了增强研究生培养的实践性,学校聘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院总建筑师薛明、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杨洲、清华大学建筑设计院副总建筑师祁斌等国内知名设计院的16名教授级高工为兼职硕士生导师,直接参与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建筑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年富力强,学缘背景丰富,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校内和校外导师配合密切,为建筑学研究生教育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学科带头人
学术带头人:贾东
个人简历
1983年至1988年清华大学建筑学本科毕业,学士
1990年至1993年清华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研究生毕业,硕士
在甲级设计院有十余年工程设计实践经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2001年调入北方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历任系主任、责任教授、学院书记兼建筑学一级学科带头人
教授课程
建筑设计/中西建筑十五讲/研究生课程
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
建筑文化与营造体系
城市设计与保护更新
近年来主要科研项目
服务于首都当今建设的建筑学专业科研知识结构研究
石景山区概念城市设计
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新校区图书馆
北方工业大学第五教学楼设计
北方工业大学图书信息中心设计
云南摩梭聚落保护研究
近年来发表的主要论文
从生活•土地•材料三个方面看1990-1993的整垛苗寨改建
《第十六届国际人类学民族学世界大会“族群/聚落/民族建筑”专题》
整体、发展、和谐:石景山区概念性城市设计《北京规划建设》
近年来获得的主要荣誉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奖
北京市教学名师
北京市师德标兵
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二等奖2项
省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2项
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
指导学生获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大学生优秀奖(最高奖)多项
学术兼职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评估分会理事
北方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
《北方工业大学学报》编委
主要论著及教材
主编:《建筑与文化.认知与营造》系列丛书(已出版9册);
专著:《中西建筑十五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7;
专著:《建筑设计入门123之1:徒手线条表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7;
专著:《建筑设计入门123之2:设计工作模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7;
专著:《建筑设计入门123之3:设计学习过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7;
导师团队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团队
该团队的相关研究及实践有文化教育建筑设计、建筑文化与营造体系、室内设计等,在公共建筑与文化教育建筑设计实践方面成果突出,在建筑文化与营造体系研究方面注重综合技术及实践研究,在公共建筑室内外环境工程设计中特色突出,在老年人社区与建筑设计方面注重国内外对比研究,与社会发展与跨学科研究联系紧密,注重前沿研究。
学科方向与导师团队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及专家称谓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贾 东
高级
林文洁
副高级
卜德清
副高级
王小斌
副高级
蒋 玲
副高级
2、建筑历史与理论团队
该团队的相关研究及实践有中国传统建筑、现代建筑理论、建筑文化比较等研究方向,在建筑文化普及教育方面特色突出。
学科方向与导师团队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及专家称谓
建筑历史与理论
张 勃
高级
王又佳
副高级
吴正旺
副高级
潘明率
副高级
3、建筑技术科学团队
该团队的相关研究及实践有建筑物理学、建筑构造和绿色建筑节能等研究方向,其中独轨交通与城市物流新技术研究特色突出,学科交叉特色鲜明,注重前沿研究,注重实践创新。
学科方向与导师团队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及专家称谓
建筑技术科学团队
胡应平
高级
李海英
副高级
张宏然
副高级
马 欣
副高级
4、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团队
该团队的相关研究及实践有校园设计实践、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传统聚落更新等研究方向,在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方面与京西石景山区域建设及首钢转型实践结合紧密,在传统聚落更新方面与建筑文化与营造体系研究结合紧密。
学科方向与导师团队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及专家称谓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张伟一
高级
于海漪
副高级
梁玮男
副高级
许 方
副高级
人才培养特色
以学科交融为基础的大平台多方向培养体系
培养体系框架综合学科发展趋势和学校学院实际情况,以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标准为指导,结合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专业本科、硕士教育体系完备的优势,充分发挥师资优势与本科基础优势,确立了以学科交融为基础的大平台多方向培养体系。
培养体系在课程建设上落实为三类课程群:学科交融基础课程群;专业设计综合训练课程群;专题研讨选修课程群。
培养体系在教学进程上体现为理论拓展、设计实践、研究方法和课题深入有序递进。
培养体系方面突出了“一个主干、两个平台、一个拓展”的4个重点建设学科方向,即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主干)、建筑历史与理论(平台)、建筑技术科学(平台)、城市设计及其理论(拓展),此外,还结合我校科研实力来建设历史建筑保护设计及其理论学科方向。
以导师责任为中心的多维度互动式培养过程
建筑学学科在研究生培养中,发挥地缘优势,充分利用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密集的行业企业资源,聘请业界知名的专家、学者以及国外学者作为名誉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并在各大设计机构聘请校外导师作为硕士研究生的副导师,实行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另外建筑系引进的博士讲师也可以作为硕士研究生的副导师。多维度的复合培养体系,进一步提高了研究生的设计创新能力,达到培养健康的人文品格、完备的知识结构、突出的专业能力、良好的综合素质的人才目标。
校内导师在多维度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对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承担根本责任。从研究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到专业技能培养,从理论知识学习到科研项目实践再到论文写作训练,都以校内导师的职责为核心进行。
院系为建筑学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撑体系。在学术上,形成了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院学位委员会、院学术委员会和系学术委员会为日常工作程序的学术指导体系。在研究生管理上,学院设有研究生办公室,有专职的研究生教学秘书和教辅人员从事研究生的学籍、选课、纪律、作业、考试及成绩等日常管理工作。在生活上,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研究生党支部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生活、社会实践乃至心理辅导工作,保证研究生的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的专门实践型人才培养方向
以提升研究生的设计研究能力为核心,在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等研究方向上形成了文化与教育建筑设计、城镇发展与城市设计、独轨交通与城市物流新技术等设计实践方向,切实提高研究生的设计实践水平和科研能力,并形成了大量的工程实践和论文研究成果。
以专题研究为拓展,在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建筑技术科学等研究方向上建立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西山文化与西山空间、城市立体农场研究等富有特色、在一定范围内达到领先水平的专题研究体系。
以实践研究为提高,突出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形成了若干地域特征鲜明的教学培养方向和教学成果。石景山概念城市设计与景观体系研究体现了建筑学学科融贯的培养特色;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研究与实践体现了历史建筑和保护理论与京西石景山区域建设及首钢转型实践的紧密结合;泸沽湖—永宁—拉伯城乡总体规划的系列研究课题则体现了学科培养中对城镇发展的国情的把握和对专业综合能力的重视。
以国际视野为特色,在教学培养中关注国内外设计思潮和理论热点,强调国际交流的重要性。聘请多名国外学者讲学、参与设计课程教学并担任客座教授。学院与美国劳伦斯理工大学等国外院校合作培养建筑学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院还积极组织研究生参与国际联合设计教学、赴欧洲多国进行学习和设计课题实践。学院与美国加州理工大学坡莫纳分校的暑期联合项目的获奖体现了国际联合教学良好的学术效果和国际影响。此外,建筑学专业已开始了外国研究生留学生培养的筹备工作。
人才培养效果
通过教育培养,建筑学研究生在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技能方面取得综合进步,成长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专业人才。
研究生思想品德状况优秀,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涌现出很多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的优秀事迹,充分体现了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精神面貌。2011年12月27日,建筑学学科研究生陈治邦热心救助意外受伤、素不相识的段瑞娟,伤者本人及其家人向学校发来感谢信,表示由衷的感谢。
研究生专业水平优秀,建筑设计能力、建筑师业务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强。研究生撰写的多篇论文发表于建筑学报(增刊)、华中建筑、小城镇建设、建筑知识、建筑史及全国建筑与规划研究生年会论文集等重要的期刊会刊上。
研究生综合素质突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除了导师和设计院的设计工程实践外,还积极参与中国建筑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担任志愿者,受到了中国建筑学会等有关部门的表彰。
研究生毕业后能从事建筑设计、建筑历史和理论研究、建筑技术、城市设计、古建筑保护、室内设计及建设管理等工作,并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截至2012年6月,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共有毕业生89人,其中45人被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院、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建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高水平省部级设计院和研究设计机构录用,部分研究生就职于高校和出版社等事业单位。就业的研究生在工作中态度务实进取、专业能力突出,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此外,还有部分研究生考取了清华大学、法国国立图卢兹应用科学学院等国内外院校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总之,建筑学硕士培养效果,体现为学生品德好、学术好、素质好、专业好、就业好,并把这些凝聚为对社会的积极贡献。
研究生专业课作业
研究生专业课作业
研究生专业课作业
研究生专业课作业
科研实践
建筑学学科重视科研实践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科研实践对应于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四个基本方向,并积极推进具有学科交叉特色的方向研究。
近年来,建筑学学科形成了建筑营造体系、建筑新技术、城市规划与设计、城镇发展与遗产保护四个主体科研团队,研究方向清晰并具有很好的学科交融特色。
近年来,建筑学学科教师主持及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科学研究项目2项,承担北京市纵向科研项目9项,完成各类科研项目经费1223万元,获省部级教学及科研奖3项,出版专著、译著及教材43部,在《建筑学报》、《世界建筑》等各类刊物与国际会议正式文集上发表论文179篇。
建筑学学科积极开展学生科技实验与实践活动.近年来,获得中国绿色生态住宅设计大赛优秀奖1项、WA—万科—可能性住宅设计竞赛优秀奖1项、中国世界建筑博览园国际建筑设计大赛三等奖1项、“中国创新”90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鼓励奖1项、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总体规划概念设计纪念奖1项、北京市高校结构联赛建筑组一等奖1项、第六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1项、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1项。
2012年,以建筑学学科导师和研究生作为主要完成者、由建筑工程学院与丽江和墨规划设计院合作的《泸沽湖—永宁—拉伯城乡总体规划》获云南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
科研实践成果:CRD西南片区景观建设
科研实践成果:泸沽湖—永宁—拉伯城乡总体规划
科研实践成果: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设计
科研实践成果:丽江古城水畔-纳西的田园
科研实践成果:北京市房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科研实践成果:玉龙雪山观景台
科研实践成果:北方工业大学图书馆
科研实践成果:北方工业大学第五教学楼
对外交流
建筑学学科注重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长期坚持举办系列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并已聘请多名国内外学者担任讲座教授,参与教学。教学效果良好,获得了我系师生的好评。学科积极参与国内外重要学术研讨会,并于2008年主办了“老年人建筑环境国际交流研讨会”、“建筑构造技术教学研讨会”等学术会议。
建筑系为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评估分会理事单位,积极参与中国建筑学会活动,积极务实,配合学会工作,在参会学生的组织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建筑系与国外十余所大学的建筑院系建立了合作关系及合作意向,每年向美国加州理工大学坡莫纳分校、美国南方州立理工大学、劳伦斯理工大学、德国达姆施塔特大学等对应院校派出交换生多人,并按计划学成毕业。近年来,先后有十余名教师去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对应院校作3-6个月的访问学者,并多次派老师去美国、欧洲、日本、香港和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进行短期学术交流,同时也接收了多批国外院校的学生来我系进行暑期实践教学。2013年,与美国劳伦斯理工大学等国外院校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正式启动。
2011年,建筑工程学院与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坡莫纳分校合作的暑期联合项目获得了美国规划师协会(AICP)杰出学术奖。
科研与教学环境
建筑学学科教学及辅助教学仪器设备主要包括建筑系实验中心实验设备和建筑系办公及辅助教学设备,能够满足建筑学学科教学需要。此外,学校、学院相关实验室也为建筑学专业教学提供了相应的场地和设备器材。
建筑学学科图书、期刊等资料,实行学校建筑阅览室、学院建筑资料室两级管理。建筑学类专业图书总量为37818册,中文期刊48种,外文期刊56种。专业期刊和图书资料共有10种语言文字。此外,学校图书馆还设有艺术图书阅览室,现有美术、工业设计等相关中外文图书33621册,相关中外文期刊67种。
专业点分布
清华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城建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工程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吉林建筑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建筑大学 华侨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湖南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深圳大学 陆军勤务学院
专业院校排名
0813 建筑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16 所,本次参评16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5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2 |
10286 |
东南大学 |
A+ |
3 |
10056 |
天津大学 |
A- |
4 |
10247 |
同济大学 |
A- |
5 |
10561 |
华南理工大学 |
A- |
6 |
10213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B+ |
7 |
10335 |
浙江大学 |
B+ |
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9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10 |
1070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B+ |
11 |
10016 |
北京建筑大学 |
B |
12 |
10141 |
大连理工大学 |
B |
13 |
10153 |
沈阳建筑大学 |
B |
14 |
10284 |
南京大学 |
B |
15 |
10486 |
武汉大学 |
B |
16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17 |
10005 |
北京工业大学 |
B- |
18 |
10359 |
合肥工业大学 |
B- |
19 |
10430 |
山东建筑大学 |
B- |
20 |
10590 |
深圳大学 |
B- |
21 |
10613 |
西南交通大学 |
B- |
22 |
10047 |
中央美术学院 |
C+ |
23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C+ |
24 |
10384 |
厦门大学 |
C+ |
25 |
10385 |
华侨大学 |
C+ |
26 |
10429 |
青岛理工大学 |
C+ |
27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28 |
10878 |
安徽建筑大学 |
C+ |
29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C |
30 |
10191 |
吉林建筑大学 |
C |
31 |
10291 |
南京工业大学 |
C |
32 |
10386 |
福州大学 |
C |
33 |
10128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C- |
34 |
10332 |
苏州科技大学 |
C- |
35 |
10459 |
郑州大学 |
C- |
36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C- |
37 |
10710 |
长安大学 |
C- |
建筑学专业考研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 俄语
或 203 日语
③355 建筑学基础
④501 建筑设计与表达(6 小时)
(以沈阳建筑大学建筑学专业为例,不同院校略有不同,仅供参考)
建筑学专业基本信息:
生在报考专业前一定要非常了解自己报考的专业以及学校,越考考研网在这边搜集了专业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专业名称:建筑学 专业代码:081300 门类/类别:工学 学科/类别:建筑学
建筑学考研参考书:
(以沈阳建筑大学建筑学专业为例,不同院校略有不同,仅供参考)
355 建筑学基础:
(一)建筑学通识基础知识部分
(1).《建筑设计原理》、周波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07.8;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3).《建筑构造》(上册),裴刚主编,2008,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4).《城市规划原理》同济大学 李德华主编,2001年6月第三版,建筑工业出版社;
(5).《中国建筑史》,潘谷西主编,2009(第六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中国古代建筑历史图说》,侯幼彬编著,2002(第一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7)刘先觉,汪晓茜主编. 外国建筑简史[M].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二)专业知识部分
1.建筑历史
(1).《中国建筑史》,潘谷西主编,2009(第六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外国建筑史(十九世纪末叶以前)》,陈志华著,2004(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外国近现代建筑史》,罗小未主编,2004(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中国古代建筑历史图说》,侯幼彬编著,2002(第一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外国建筑历史图说》罗小未、蔡琬英著,1986(第一版),同济大学出版社。
2.建筑构造
(1)《建筑构造》(上),裴刚等主编,2008(第一版),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建筑构造》(上),李必瑜等主编,2013(第五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建筑构造》(下),安艳华等主编,2010(第一版),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4)《建筑构造》(下),刘建荣等主编,2013(第五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01 建筑设计与表达:
1.《快速建筑设计》,黎志涛,2001年1月1日,第1版,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2.《建筑设计规范大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年11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建筑设计资料集》,《建筑设计资料集》编委会, 2006年4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学专业研究生就业:
建筑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就业主要有四个方向: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建筑设计事务所等建筑行业的设计单位,主要从事建筑物的设计和有关建筑的研究工作;当然还有一部分同学(硕士生和博士生居多)留在高校研究和任教;一部分同学考取公务员在城建部门从事管理规划工作也是不错的;另有相当一部分进入了房地产行业从事房地产开发。
建筑学专业学生在毕业参加工作后可以参加国家建设部的一级和二级的注册建筑师的考试。若考试合格后,可以到相关部门去注册、备案,获得注册建筑师的职业资格。这样,就可以在相应等级的建筑设计书上具有签字的权力了,这也就相当于手中掌握了建筑设计的“生杀大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