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考研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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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
但是,让很多同学都比较纠结的是,要不要在备考过程中报一个辅导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辅导机构呢?针对这些问题,考研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两条建议:
1. 考研是一项几百万人长跑,最终只有少部分可以到达终点的运动,我们不能选择本科院校、不能选择好的导师授课、不能让自己聪明到看一遍就会,那么,就需要利用一切该利用的资源,在起跑阶段,就超越很多人。
2. 考研辅导班和考研培训班也并非救世主,同学们在选择辅导班的时候,授课导师一定要是报考院校对应专业比较优秀的研究生,或者名师。自己也要足够努力,才能考上理想的学校。
关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考研辅培训班,目前包括考研机构开设的辅导班以及考研学校自行开设的辅导班。2007年前有很多学校的研究生录取考试,学校会开办一些考研专业课的辅导班,并有辅导班,这些辅导辅导非常好,因为都是参与出题或改卷老师们开的课,但后来国家不在允许研究生招生单位做任何相关的培训辅导,所以专业课考研辅导基本不在会更新,当然一些全国统考的科目还是会有些考研辅导机构会开设一些考研辅导班的培训课程,比如西医综合等等。 目前我国的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考研培训以考研机构为主,时间上包括长期和短期,形式上有大班授课、小班授课以及一对一授课等不同形式,公共课和专业课均有课程(专业课限于热门专业),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需要进行选择上不上辅导班以及选择辅导班的何种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030109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西北政法大学
- 招生年份:2018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国际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_ 01国际公法 _ 02国际私法 _ 03国际经济法 _ 04国际航空法 _ 05国际知识产权法 _ 06国际商事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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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29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法理、宪法、中法史 ④804刑法、民法、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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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联系方式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雁塔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中段 邮编:710122(长安校区) 联系电话:029-88182671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联系方式
029-85385195 | 许老师 |
2021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030109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西北政法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国际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国际公法(02)国际私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航空法 (05)国际知识产权法 (06)国际商事仲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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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29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21)法理、宪法、刑法、民法、中国法律史 ④(833)国际法(含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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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2021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目
30109 | 国际法学 | 1.《国际公法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 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年。2.《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3.《国际私法学》(第三版),韩德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年。 |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介绍
国际法学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9
所在单位:国际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王瀚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国际法学专业以国际法、涉外法和比较法为研究对象,培养涉外法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应该是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立场,法治信仰坚定、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优秀,法学专业基础扎实、通晓国际规则、法律实践能力与外语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开阔的国际化视野,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能够参与我国涉外法律实务、维护国家利益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自1984年开始招收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是我国最早招收国际法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之一。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研究力量雄厚。在国际航空法、国际物流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法等领域形成鲜明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方向,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荷兰莱顿大学、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等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有稳定的学术合作。依托本学科设立的“国际法研究中心”是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科专设“国际法图书馆”,目前拥有国际法三个二级学科的中外文资料和藏书三千余种两万余册,拥有全套中文古籍国际法藏书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例集,收藏有英文版劳氏法律报告和全套加拿大航空法年刊及著名国际法世家郑天锡、郑斌先生赠书,为国际法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硬件保障。国际法专业硕士毕业生中年平均考博率为20%左右,其中累计100余人被国内外知名大学录取攻读博士学位。硕士毕业生年均就业率为90%以上。2012年西北政法大学取得“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国际法学科开始招收国际法方向博士研究生,目前已经形成博士-硕士-学士三级人才培养体系。在国际法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形成了具有特色的育人理念,注重开拓全球视野和打造实践平台,培养学生具备“全球化的视野,法律人的思维”,成为卓越涉外法律人才。
指导教师
王瀚,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硕士生导师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导师组组长,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持人。研究领域:比较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航空私法。代表作:《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法律问题研究》(专著)、《论国际商事仲裁之非当地化理论》(论文)、《国际私法之程序法比较研究》(专著)等。
韩汉卿,副教授,硕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硕士生导师组副组长,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研究领域:国际私法原理、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专题。代表作:《国际私法学》(参编)、《现代冲突规则解析》(论文)。
刘亚军,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国际法协会秘书长,西安市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研究领域:国际服务贸易救济、反倾销法、国际商事仲裁。代表作:《国际技术转让中的限制性商业惯例及其法律管制》(论文)、《进口国反倾销措施的成本分析》(英文论文)。
刘萍,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陕西省中青年法学家,陕西高校人文社科青年英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比较国际私法、国际航空法、海事国际私法。代表作:《无单放货中国际私法问题研究》(专著)、《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机制的构建》(论文)。
潘俊武,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第七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国际争端解决法律问题研究所所长,西安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秘书长,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争端解决法、海洋法。代表作:《和平解决领土与边界争端新模式探索》(英文专著)、《解析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发展前景》(论文)。
孙尚鸿,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法律科学》编辑、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法律研究院跨境电商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比较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跨境电子商务争端解决。代表作:《效果规则在美国网络案件管辖权领域的适用》(论文)、《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基本理论问题研究》(论文)。
王秀梅,三级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陕西省中青年法学家,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陕西省国际法学会理事,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公法原理、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代表作:《国家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专著)、《国际宪政思潮演进及国际法宪法化趋势》(论文)、《全球法律多元化视角下的全球法:特征、界分及应对》(论文)。
周景安,副教授,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国际经济法成案研究。代表作:《国际经济法学》(参编)、《代理行为法律后果归属模式之比较分析》(论文)。
杨蔚林,副教授,法学博士,欧盟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公法基础理论、国际行政法、政府采购法。代表作:《法国公共工程法律制度在中国的移植》(法文专著)、《欧盟公共合同法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论文)。
王秀英,副教授,法学硕士,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公法原理、国际海洋法。代表作:《海洋权益论——中日东海争议解决机制研究》(专著)、《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若干关键问题》(论文)。
赵恒宇,副教授,法学硕士,国际私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比较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专利法。代表作:《国际私法新探》(专著);《医用基因技术实用性与可专利性探讨》(论文)。
张萍,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原理、国际商事仲裁法。代表作有:《公共政策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论文);《涉外继承法律选择标准的透视》(论文)。
翁杰,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私法基本理论、世界贸易组织法。代表作:《国际私法反致问题的诠释学解释》(论文)、《论涉外民事法律选择方法(模式)的范式转换》(论文)。
王泽林,副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海上丝绸之路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国际海洋法、极地法律制度研究。代表作:《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专著)、《北极航道加拿大法规汇编》(译著)。
张光,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第七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投资法。代表作:《论国际投资仲裁中非投资义务的适用进路》(《现代法学》2009年第4期)、《论国际投资仲裁中投资者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法律科学》2011年第1期)、《论国际投资仲裁中的人权抗辩》(《中国国际法年刊》2012年卷)、《双边投资条约的公益化革》(《当代法学》2013年第5期)。
吕江, 副教授, 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暨丝绸之路能源法研究所所长、中国(陕西)自由贸易区法律研究院副院长暨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能源法与气候变化法。代表作:《英国新能源法律政策研究》(专著)、《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专著)。
师怡, 副教授, 法学博士,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持人。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国际航空法、海商法。代表作:《国际航空货运公约的冲突与协调》、《环境权、航权与国家主权:欧盟航空排放指令的合法性反思》。
白艳, 副教授, 中法双博士/博士后,竞争法、反垄断法理论与实践,国际贸易与投资法、国际商事仲裁。代表作:《美国反垄断法和欧盟竞争法平行论:理论与实践》(专著)、《美日轧钢反倾销案的分析》(论文)、《国际商事仲裁费用收费模式优劣比较与分析》(论文)。
张望平,法学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国际航空法、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法。主持中国法学会和教育部等项目,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中国航空法学会会员。
兼职导师
黄惠康,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法学博士,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研究领域:国际关系与中国外交战略、国际法前沿与热点问题。
徐崇利,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研究领域: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代表作有:《新兴国家崛起与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以中国的路径选择为视角》(论文);《软硬实力与中国对国际法的影响》(论文)。
刘敬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约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2015年4月-2017年12月)。对外经贸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上海海事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8美国哥伦比亚大学、2010年10月瑞士苏黎世大学访问学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持人。研究领域:国际民商事审判实务、国际经济法、WTO法。代表作有:《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专著);《中国入世议定书解读》(专著)。
高晓力,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法学博士。研究领域:国际民商事审判实务、国际私法。代表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条文理解与适用》(合著)。
杜豫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研究领域:国际民商事审判实务、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
卢松,外交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研究领域: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国际商事仲裁。
徐国建,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法学博士。研究领域: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国际商事仲裁。
高峰,国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研究领域:国际民商事审判实务、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介绍
国际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前身为西北政法学院国际法系。2006年7月,西北政法学院更名大学后,国际法系更名国际法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47人,其中专职教师37人,在校本科生73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84人。学院下设国际公法研究所、国际私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三个研究所,国际法中文图书资料中心和国际法外文图书资料中心。作为陕西省省级重点学科国际法学科的依托单位,我院学术传承悠久,积淀深厚。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老一辈国际法学家刘振江教授与刘海山教授就为我校国际法学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早在1984年,国际法学科就开始招收国际私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是我国较早开展国际私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教育的单位。2012年,国际法学院开始了法学博士人才培养的工作,目前已经形成本科-硕士-博士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7人,其中,教授7人(含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1人),占专职教师总数的18.9%;副教授17人,占专职教师总数的45.9%;讲师11人,占专职教师总数的29.7%;初级职称2人,占专职教师总数的5.5%。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20人。教师中已取得博士学位21人,在读博士3人,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占专职教师总数的64.9%;博士后出站5人,在站博士后2人。绝大多数毕业于诸如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英国伦敦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英国阿伯丁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瑞典隆德大学、德国哈雷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学院教师中有陕西省“三秦学者”1人、“先进工作者(劳模)”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长安青年学者”1人,陕西省“青年法学家(优秀法律工作者)”4人,陕西省应急专家库专家1人,国家级学术团体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4人。1位教师被外交部聘为“南海法律斗争小组”核心成员。学院教师曾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顾问出席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多人多次在外交部挂职、聘为专家参与国际谈判和法律工作。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项,省部级项目28项以及其他课题30余项,在国内外著名的荷兰Nijihoff出版社、欧洲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出版中英文学术专著25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法学权威与核心期刊以及《亚太法律评论》等SSCI国际源期刊上发表中英文论文200余篇,其中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20余篇。获得省部级奖励25项,其中包括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陕西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学院致力于培养学生具备“全球化的视野,法律人的思维”。学院建设了五个服务教学的平台,即以课堂教学为知识传授平台;以聘请法律实务界人士担任兼职教师为能力拓展平台;以案例教学、诊所式教育、模拟法庭赛和辩论赛为实践教学平台;以专业实践、社会调查、法律服务和国外实习为社会服务平台;以系列专题讲座和高端讲座为素质提升平台。学院开设有英美合同法、国际贸易法、海洋法等双语课程以及口语强化课程,举办学生法律文献英语翻译活动,专业英语角,组织学生参加英文模拟法庭赛和辩论赛。同时,加强学院与海外高水平法学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双方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或者联授,积极利用海外优质法学教育资源,探索形成灵活多样、优势互补的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在国际法学院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20年辛勤建设,我校国际法学院业已成为我国西部地区领先的国际法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以及咨询服务与信息资料中心,在我国国际法学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7人,其中,教授7人(含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1人),占专职教师总数的18.9%;副教授17人,占专职教师总数的45.9%;讲师11人,占专职教师总数的29.7%;初级职称2人,占专职教师总数的5.5%。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20人。教师中已取得博士学位21人,在读博士3人,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占专职教师总数的64.9%;博士后出站5人,在站博士后2人。绝大多数毕业于诸如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英国伦敦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英国阿伯丁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瑞典隆德大学、德国哈雷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学院教师中有陕西省“三秦学者”1人、“先进工作者(劳模)”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长安青年学者”1人,陕西省“青年法学家(优秀法律工作者)”4人,陕西省应急专家库专家1人,国家级学术团体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4人。1位教师被外交部聘为“南海法律斗争小组”核心成员。学院教师曾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顾问出席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多人多次在外交部挂职、聘为专家参与国际谈判和法律工作。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项,省部级项目28项以及其他课题30余项,在国内外著名的荷兰Nijihoff出版社、欧洲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出版中英文学术专著25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法学权威与核心期刊以及《亚太法律评论》等SSCI国际源期刊上发表中英文论文200余篇,其中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20余篇。获得省部级奖励25项,其中包括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陕西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国际法学考研院校
专业名称:国际法学 专业代码:030109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外交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山西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扬州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郑州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深圳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专业解析:
1、学科简介国际法学是法学类的一个专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国际法专门人才。
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熟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的基本原理与专业知识,系统掌握各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法律规则,具有较强的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和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具有良好国内法基础和深度国际法知识的创新性、复合型实用人才。
2、研究方向
01国际公法(含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
02国际私法(含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
03国际经济法(含WTO法律制度)
04航空法与空间法
3、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③6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注:各院校在考试科目、研究方向等有所不同,以上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2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4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5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A |
6 | 10486 | 武汉大学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A |
8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学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学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学 | A- |
13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14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学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B+ |
1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B+ |
19 | 10055 | 南开大学 | B+ |
20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1 | 10246 | 复旦大学 | B+ |
2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23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24 | 10422 | 山东大学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学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学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29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B |
30 | 10041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B |
31 | 10151 | 大连海事大学 | B |
32 | 10212 | 黑龙江大学 | B |
33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4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36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B |
37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38 | 10459 | 郑州大学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40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学 | B |
42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B |
43 | 11066 | 烟台大学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学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4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50 | 10561 | 华南理工大学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学 | B- |
5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学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B- |
55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56 | 11406 | 甘肃政法学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学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62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学 | C+ |
64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学 | C+ |
66 | 10385 | 华侨大学 | C+ |
67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68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学 | C+ |
70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71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2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C |
74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C |
75 | 10065 | 天津师范大学 | C |
76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C |
77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78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C |
7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学 | C |
81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C |
82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学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86 | 11117 | 扬州大学 | C |
8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业大学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C- |
90 | 10079 | 华北电力大学 | C- |
9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92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C- |
93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C- |
94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C- |
95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C- |
96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97 | 10593 | 广西大学 | C- |
98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99 | 11065 | 青岛大学 | C- |
100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