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保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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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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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保研细则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天津工业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环境科学与 工程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30]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02环境能源与催化
03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
04固体废弃物资源化
05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
06环境功能材料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39环境监测或841环境工程原理
备  注: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天津工业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环境科学与 工程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30]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 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02 环境分析化学
03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
04 环境功能材料及检测
05 环境化学与生态修复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2 数学二
④836 环境学概论或 839 环境监测或 841
环境工程原理
备  注:
    天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号)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依据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复试录取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到位。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组和复试小组名单需在复试开始之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2、招生复试工作组由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实施,审定复试考生名单,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对复试小组成员的培训,规范、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3、学院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考官不少于5人,由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复试系统测试等。
    三、复试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有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符合本办法中“调剂”规定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
    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完成,无需参加复试。
    2、复试办法公开
    根据环境学科特点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实施办法,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同一专业类别或同一专业类别下同一研究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要求须一致。
    3、复试名单公开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在复试前须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总成绩等信息。
    4、资格审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要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核验出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复试规定的考生,不得允许其参加复试。考生在2021年3月23日中午12点前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考生如遗失准考证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件)。
    (6)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7)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证如果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带照片),具有同等效力。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学校要求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坚持分批分时、错时错峰的原则。
    复试过程中考生要做到“双机位”复试。“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复试场所远端,与考生后背成45°角)。
    使用台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的考生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考生端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其中台式机需提前准备外置摄像头,使用手机客户端的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应根据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实
    验证、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并根据学院要求提前进行系统测试。
    2、复试比例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2021年3月24日-3月25日(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3月22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按照相关调剂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4月底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4、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四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占比为20%:50%:3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各部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和内容:①外国语口语(20%):英文自我介绍及问答(10%),专业基础知识英译汉(考生抽题作答,10%);②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50%):专业知识(一):考生自选科目(水污染控制工程或环境化学二选一,不可与初试笔试科目相同,考生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参照《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复试环节的专业课笔试科目大纲,20%),专业知识(二):自选科目以外的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基础核心知识(考生抽题作答,30%);③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30%):针对有关学习、科研、创业、生活等相关内容与考生进行交流。
    复试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基本的实验室安全常识等。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提前准备复试考题,复试时复试小组可直接提问或由考生抽选作答。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不同复试小组统一标准,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复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考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对每个复试小组复试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追溯。录音录像资料、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考试方式以远程复试系统的面试方式进行。
    (六)复试纪律及要求
    1、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每名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均需签订《2021年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保密责任书》,对复试试题以及相关工作严格对外保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学院应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使他们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守招生纪律,营造我校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考官和复试小组秘书要熟练掌握复试系统的各项操作,学院要配备专人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复试考官不要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
    2、考生纪律及要求
    (1)复试前考生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线签订《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应急预案
    1、在复试过程中如果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系统崩溃或者个别考生无法登陆,复试将使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选复试系统,请考生提前安装、注册和调试。
    2、如因网络故障、电源中断等造成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或者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认为有必要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特别提示:
    (1)考生复试时可使用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或手机;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的网络最好采用有线连接方式。
    (2)考生在复试前须对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和备用系统进行测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学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八)复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
    缴费时间:2021年3月19日—3月25日
    缴纳复试费:90元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219.243.56.101
    注意: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九)体检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1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四、调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我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本科为环境类相关专业、初试报考的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考生优先,并按照调剂考生成绩排名发放复试通知。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学院会在规定时间段由招生复试工作组审核后发放复试通知,具体以学院公布为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须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学院根据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三)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学科(专业)。
    6、可跨学科门类授予学位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7”或“8”),在满足初试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的前提下,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
    7、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8、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来自外单位申请调剂的考生,也包括未被我校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研招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9、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10、在受理考生调剂申请时,学院会坚持公平,择优调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研招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研招调剂系统”,依据学院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学院及时审核考生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确认,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每批次调剂开通的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后仍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下一批次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服务系统缺额情况和学院网站通知。
    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校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五、录取
    1、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的2021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未经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院的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可在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安排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对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工程(非全日制)各专业类型进行录取。
    3、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9、学院将经考生“确认”的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政策加分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和市教委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10、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派遣至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及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推荐以及就业派遣等相关手续,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
    11、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六、监督
    学校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5016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站地址:http://yjsb.tiangong.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20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5458天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站地址:http://hjhg.tjpu.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6C211
    天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业代码:077600     门类/类别:理学     学科/类别: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业介绍

沈阳大学为例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201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点,2012年通过“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成为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建立了完善的硕-博和留学生培养体系。
本学科坚持强化特色、突出重点,瞄准国内外学科的前沿,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环境保护技术的需求,立足辽宁,辐射全国,以解决区域(辽沈地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以城市、农村、矿区水-土污染环境介质为研究对象,应用生态学原理,结合环境工程措施开展科学研究,为我国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提供原始积累,为地方环保提供高新污染控制技术和方法,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环境改善与区域环境可持续发展培育高水平科研创新应用型人才。
本学科共有专任教师4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28人;教授11人,占教师总数的28%;副教授22人,占教师总数的55%;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8人,占教师总数的95%。人才层次上长江学者1人,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1人,辽宁省攀登学者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7人,5人获辽宁省青年学者成长计划支持;并于2010年和2014年分别获得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创新团队项目资助。
近五年来本学科共承担十二五重大水专项、973子课题、国家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级科研课题170项,累计科研经费8500余万元。共发表各级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SCI/EI论文50余篇, CSCD论文60余篇,授权专利32项,出版专著5本。多次获辽宁省科技进步奖、沈阳市科技进步奖。

专业点分布

大连大学 沈阳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中山大学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专业院校排名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60 所,本次参评57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55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3 清华大学 A+
2 102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A+
3 10247 同济大学 A+
4 10001 北京大学 A
5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A
6 10284 南京大学 A
7 10335 浙江大学 A
8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A-
9 10055 南开大学 A-
10 10056 天津大学 A-
11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A-
12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3 10294 河海大学 A-
14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A-
15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A-
16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B+
17 10246 复旦大学 B+
18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B+
19 10286 东南大学 B+
20 10384 厦门大学 B+
21 10422 山东大学 B+
22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23 10486 武汉大学 B+
24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25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 B+
26 10532 湖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611 重庆大学 B+
30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B+
31 1070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B+
32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B
33 10019 中国农业大学 B
34 10108 山西大学 B
35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6 10183 吉林大学 B
37 10255 东华大学 B
38 10269 华东师范大学 B
39 10280 上海大学 B
40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 B
41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B
42 10299 江苏大学 B
43 10337 浙江工业大学 B
44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B
45 10596 桂林理工大学 B
46 10732 兰州交通大学 B
4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48 10022 北京林业大学 B-
49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B-
50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B-
5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B-
52 10295 江南大学 B-
53 103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B-
54 10403 南昌大学 B-
55 10406 南昌航空大学 B-
56 10476 河南师范大学 B-
57 10533 中南大学 B-
58 10619 西南科技大学 B-
59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60 10700 西安理工大学 B-
61 10710 长安大学 B-
62 1071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B-
63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 B-
64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C+
65 10016 北京建筑大学 C+
66 10058 天津工业大学 C+
67 10145 东北大学 C+
68 10291 南京工业大学 C+
69 10307 南京农业大学 C+
70 10332 苏州科技大学 C+
71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C+
72 10361 安徽理工大学 C+
73 10427 济南大学 C+
74 10559 暨南大学 C+
75 10730 兰州大学 C+
76 11799 重庆工商大学 C+
77 11845 广东工业大学 C+
78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80 10082 河北科技大学 C
81 10252 上海理工大学 C
82 10292 常州大学 C
83 10298 南京林业大学 C
84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C
85 10386 福州大学 C
86 10429 青岛理工大学 C
87 10459 郑州大学 C
88 10495 武汉纺织大学 C
89 10504 华中农业大学 C
90 10530 湘潭大学 C
91 10593 广西大学 C
92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C
93 11035 沈阳大学 C
94 10057 天津科技大学 C-
95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96 10150 大连交通大学 C-
97 10191 吉林建筑大学 C-
98 10216 燕山大学 C-
99 10240 哈尔滨商业大学 C-
100 10264 上海海洋大学 C-
101 10357 安徽大学 C-
102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103 10426 青岛科技大学 C-
104 1053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C-
105 10564 华南农业大学 C-
106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107 10635 西南大学 C-
108 10697 西北大学 C-
109 10708 陕西科技大学 C-
110 11065 青岛大学 C-
111 11078 广州大学 C-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业代码:083000     门类/类别:工学     学科/类别: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业介绍

北京化工大学为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包括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两个二级学科。我校于1998年获得“环境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开始招收环境工程方向研究生。2003年获得“环境科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环境工程”二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得“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环境工程”学科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现设有“北京高校环境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研究中心”和学校四大中心之一的“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并与化工学科一起建有“膜分离过程与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全系现有教学科研人员25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教授6人、副教授10人,具有博士学位者21人,占教师数的84%,有海外学习背景者15人。现有在读博士研究生10多人、硕士研究生160多人、外国留学生2人。
通过学校“211工程”三期和“985特色平台”的重点建设,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较好的条件。现建有“环境工程专业实验室”,可为水污染控制、固废处理与利用、大气污染控制、环境监测与评价等方向提供较好的实验和研究条件。在北校区建有“北京高校环境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研究中心”,为研究成果的工程转化提供了平台和基地。近年来,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进步,在研项目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十一五”和“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中美国际合作项目、环保部和农业部公益项目、土资源部项目、农业部研究项目、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和横向课题等,年科研经费逾千万元。近些年来,在国内外发表了多篇SCI收录的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包括国际顶级期刊Science),出版教材专著10多本,其中有4本获北京市精品和“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此外,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分别与美国加州大学、华盛顿州立大学、北卡州立大学、密西根州立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英国女王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开展合作研究、联合培养研究生等。

专业点分布

北京化工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燕山大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太原科技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大学 沈阳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吉林建筑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建筑大学 华侨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济南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中山大学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陆军勤务学院 重庆交通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贵州大学

专业院校排名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60 所,本次参评57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55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3 清华大学 A+
2 102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A+
3 10247 同济大学 A+
4 10001 北京大学 A
5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A
6 10284 南京大学 A
7 10335 浙江大学 A
8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A-
9 10055 南开大学 A-
10 10056 天津大学 A-
11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A-
12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3 10294 河海大学 A-
14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A-
15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A-
16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B+
17 10246 复旦大学 B+
18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B+
19 10286 东南大学 B+
20 10384 厦门大学 B+
21 10422 山东大学 B+
22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23 10486 武汉大学 B+
24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25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 B+
26 10532 湖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611 重庆大学 B+
30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B+
31 1070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B+
32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B
33 10019 中国农业大学 B
34 10108 山西大学 B
35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6 10183 吉林大学 B
37 10255 东华大学 B
38 10269 华东师范大学 B
39 10280 上海大学 B
40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 B
41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B
42 10299 江苏大学 B
43 10337 浙江工业大学 B
44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B
45 10596 桂林理工大学 B
46 10732 兰州交通大学 B
4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48 10022 北京林业大学 B-
49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B-
50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B-
5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B-
52 10295 江南大学 B-
53 103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B-
54 10403 南昌大学 B-
55 10406 南昌航空大学 B-
56 10476 河南师范大学 B-
57 10533 中南大学 B-
58 10619 西南科技大学 B-
59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60 10700 西安理工大学 B-
61 10710 长安大学 B-
62 1071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B-
63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 B-
64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C+
65 10016 北京建筑大学 C+
66 10058 天津工业大学 C+
67 10145 东北大学 C+
68 10291 南京工业大学 C+
69 10307 南京农业大学 C+
70 10332 苏州科技大学 C+
71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C+
72 10361 安徽理工大学 C+
73 10427 济南大学 C+
74 10559 暨南大学 C+
75 10730 兰州大学 C+
76 11799 重庆工商大学 C+
77 11845 广东工业大学 C+
78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80 10082 河北科技大学 C
81 10252 上海理工大学 C
82 10292 常州大学 C
83 10298 南京林业大学 C
84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C
85 10386 福州大学 C
86 10429 青岛理工大学 C
87 10459 郑州大学 C
88 10495 武汉纺织大学 C
89 10504 华中农业大学 C
90 10530 湘潭大学 C
91 10593 广西大学 C
92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C
93 11035 沈阳大学 C
94 10057 天津科技大学 C-
95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96 10150 大连交通大学 C-
97 10191 吉林建筑大学 C-
98 10216 燕山大学 C-
99 10240 哈尔滨商业大学 C-
100 10264 上海海洋大学 C-
101 10357 安徽大学 C-
102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103 10426 青岛科技大学 C-
104 1053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C-
105 10564 华南农业大学 C-
106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107 10635 西南大学 C-
108 10697 西北大学 C-
109 10708 陕西科技大学 C-
110 11065 青岛大学 C-
111 11078 广州大学 C-

077601环境科学与工程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业代码:077601    门类/类别:理学     学科/类别: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业介绍

郑州大学为例
据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消息,2015年郑州大学077601环境科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已发布,详情如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  注
015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37(科学学位219人,专业学位18人)    
077601环境科学                   
01生物质可再生能源利用研究 张瑞芹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06数学(理)④927环境化学          理工兼收,授理学学位,(考试时需携带函数计算器)
02节能减排研究            张瑞芹  
03环境化学与污染防治研究  韩润平  
冶保献  
韩华云  
秦文华  
张瑞芹  
高镜清  
翟贇璞  
燕启社  
张长森  
刘永刚  
李铁生  

专业院校排名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60 所,本次参评57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55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3 清华大学 A+
2 102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A+
3 10247 同济大学 A+
4 10001 北京大学 A
5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A
6 10284 南京大学 A
7 10335 浙江大学 A
8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A-
9 10055 南开大学 A-
10 10056 天津大学 A-
11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A-
12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3 10294 河海大学 A-
14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A-
15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A-
16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B+
17 10246 复旦大学 B+
18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B+
19 10286 东南大学 B+
20 10384 厦门大学 B+
21 10422 山东大学 B+
22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23 10486 武汉大学 B+
24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25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 B+
26 10532 湖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611 重庆大学 B+
30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B+
31 1070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B+
32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B
33 10019 中国农业大学 B
34 10108 山西大学 B
35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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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10255 东华大学 B
38 10269 华东师范大学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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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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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10732 兰州交通大学 B
4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48 10022 北京林业大学 B-
49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B-
50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B-
5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B-
52 10295 江南大学 B-
53 103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B-
54 10403 南昌大学 B-
55 10406 南昌航空大学 B-
56 10476 河南师范大学 B-
57 10533 中南大学 B-
58 10619 西南科技大学 B-
59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60 10700 西安理工大学 B-
61 10710 长安大学 B-
62 1071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B-
63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 B-
64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C+
65 10016 北京建筑大学 C+
66 10058 天津工业大学 C+
67 10145 东北大学 C+
68 10291 南京工业大学 C+
69 10307 南京农业大学 C+
70 10332 苏州科技大学 C+
71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C+
72 10361 安徽理工大学 C+
73 10427 济南大学 C+
74 10559 暨南大学 C+
75 10730 兰州大学 C+
76 11799 重庆工商大学 C+
77 11845 广东工业大学 C+
78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80 10082 河北科技大学 C
81 10252 上海理工大学 C
82 10292 常州大学 C
83 10298 南京林业大学 C
84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C
85 10386 福州大学 C
86 10429 青岛理工大学 C
87 10459 郑州大学 C
88 10495 武汉纺织大学 C
89 10504 华中农业大学 C
90 10530 湘潭大学 C
91 10593 广西大学 C
92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C
93 11035 沈阳大学 C
94 10057 天津科技大学 C-
95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96 10150 大连交通大学 C-
97 10191 吉林建筑大学 C-
98 10216 燕山大学 C-
99 10240 哈尔滨商业大学 C-
100 10264 上海海洋大学 C-
101 10357 安徽大学 C-
102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103 10426 青岛科技大学 C-
104 1053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C-
105 10564 华南农业大学 C-
106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107 10635 西南大学 C-
108 10697 西北大学 C-
109 10708 陕西科技大学 C-
110 11065 青岛大学 C-
111 11078 广州大学 C-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基本信息:
考生在报考专业前一定要非常了解自己报考的专业以及学校,越考在这边搜集了专业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专业名称: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业代码:077600    门类/类别:理学    学科/类别:环境科学与工程